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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提高当前独立学院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东北财经大学各独立学院实行了班主任导师制。在这一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班主任老师们大多数能够完成其本职工作,工作成效显著。但通过日常与班主任老师、辅导员和学生的交流,我们发现这一制度还有需要完善之处。
一、需进一步明确班主任与辅导员的工作分工
目前,有些班主任并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并发现自己的工作范围过于局限,有时和辅导员工作重叠,分工不明确,并不能更好地管理学生。对此,笔者认为班主任和辅导员的职责应明确分工如下:
1.高校班主任的主要职责
(1)学生班级建设。其主要内容是班委会的建设、学风班风、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的选拔、精神文明、班级工作制度、上课考勤等工作和开展奖学金的评定、创先进班级与先进个人、争“三好”活动等。
(2)学生成才规划。其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课程的介绍,让学生对自己的专业有清楚的认识,了解专业方向,引导和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科学的学习计划和学习目标;还包括开展第二课堂,组织毕业设计等活动,目的是让学生清楚自己所学的专业领域及以后的工作方向。
(3)学习的检查与评价。其主要内容是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学生正确、客观的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工作,要努力做到客观、及时,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就业指导。这是班主任对学生学习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内容有对就业相关政策的学习、就业形势分析、社会调查活动、就业材料的准备,要求班主任紧密联系本专业,给学生的就业规划提供理论指导,让学生在最短时间内找到自己的就业方向。
(5)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和心理疏导,帮助所在班级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2.高校辅导员的主要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这是高校辅导员工作的首要任务,其基本教育内容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国主义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理想信念;法制教育;审美教育;劳动、卫生和心理健康等教育。
(2)学生活动与组织建设。其主要内容是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加强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发展和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生党组织活动,引导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团的建设,积极配合团总支做好共青团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工作。
(3)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其主要内容是学生寝室的作息制度、卫生状况、请销假等管理;学生档案材料保存管理:学年小结和评优评先;奖惩、贷勤补免等经费的申报;对学生的文明行为规范;掌握学生各类信息,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安全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学生人身安全、用电安全、寝室财产安全等管理以及普及学生保险的工作,要做到照章办事,从严要求。
二、构建有效管理系统
导师制工作同高校其他教学工作一样,必须依托有效的管理,由导师、学生、管理者三者构成导师制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导师制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必须由相应管理系统组织开展。目前学院的考核由教学管理部、系领导、学生干部来进行,具有一定局限性。因此建议可以设立院、系两级导师制管理机构。院级管理机构为院导师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导师制实施、考核、奖励办法,定期就导师的工作情况、考核、评优等进行研究,成员可由教学管理部、学生工作部的领导及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系级管理机构为系导师工作分委员会,主要负责导师的选聘、培训及监督工作,并定期召开导师会议,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成员可由系领导组成。
三、建立导师奖惩制度
目前,某些学院对导师只有考核,并没有把考核和奖惩结合起来,没有充分发挥对教师的激励作用。为此,院、系两级管理机构应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考核与奖励,以鼓励教师指导学生的积极性,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综合评定考核导师们的工作业绩,评选优秀导师;将导师工作的优劣与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深造学习等奖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还可实行“导师津贴制”,明确导师的劳动特点,制定出工作的量化考核制度,合理、公正地评价导师的劳动价值。由于导师工作基本上在业余时间进行,所以一方面高校应根据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和学时数量计算其工作量,纳入统一的工作量考核范畴,同教学工作量一样享受校内津贴等福利政策。另一方面,为了强调学生工作的重要性,除了给予班主任津贴补助外,还应该根据辅导员负责的学生数量和班级数量给予他们不低于班主任的平均补助,激励辅导员工作,让辅导员享受到和班主任导师一样的待遇。
四、落实学生的责任义务
班主任导师反映有些独立学院的学生自制能力差,不支持、不配合工作,导致有些老师没有办法约束学生行为,最终影响老师工作积极性。因此应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可通过下面的具体措施来约束管理:
1.纪律约束。与教师接受学生的监督、由学生填写导师业绩考核表相对应,学生也应该由导师在每一学年末填写指导意见,并存入学生档案。如果学生故意逃避或不接受指导,情况要上报给系里,对教育不改者,则应接受纪律处分。
2.学分制约。对于学生接受导师的指导活动,可纳入学分考核来予以约束,具体分值由学校管理者与导师商议决定。该学分可由导师在学生毕业前最后评定成绩。如果学生由于消极对待或者应付逃避而致使未能取得该学分,则不得毕业。
3.制度设定。对于学生的各种评优、选干、入党推荐和就业推荐情况,应另辟一栏,由导师填写相关意见。而导师的指导意见应能对学生参加各种评优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力,从而加大导师评价的权威性。
一、需进一步明确班主任与辅导员的工作分工
目前,有些班主任并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并发现自己的工作范围过于局限,有时和辅导员工作重叠,分工不明确,并不能更好地管理学生。对此,笔者认为班主任和辅导员的职责应明确分工如下:
1.高校班主任的主要职责
(1)学生班级建设。其主要内容是班委会的建设、学风班风、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的选拔、精神文明、班级工作制度、上课考勤等工作和开展奖学金的评定、创先进班级与先进个人、争“三好”活动等。
(2)学生成才规划。其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课程的介绍,让学生对自己的专业有清楚的认识,了解专业方向,引导和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科学的学习计划和学习目标;还包括开展第二课堂,组织毕业设计等活动,目的是让学生清楚自己所学的专业领域及以后的工作方向。
(3)学习的检查与评价。其主要内容是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学生正确、客观的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工作,要努力做到客观、及时,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就业指导。这是班主任对学生学习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内容有对就业相关政策的学习、就业形势分析、社会调查活动、就业材料的准备,要求班主任紧密联系本专业,给学生的就业规划提供理论指导,让学生在最短时间内找到自己的就业方向。
(5)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和心理疏导,帮助所在班级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2.高校辅导员的主要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这是高校辅导员工作的首要任务,其基本教育内容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国主义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理想信念;法制教育;审美教育;劳动、卫生和心理健康等教育。
(2)学生活动与组织建设。其主要内容是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加强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发展和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生党组织活动,引导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团的建设,积极配合团总支做好共青团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工作。
(3)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其主要内容是学生寝室的作息制度、卫生状况、请销假等管理;学生档案材料保存管理:学年小结和评优评先;奖惩、贷勤补免等经费的申报;对学生的文明行为规范;掌握学生各类信息,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安全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学生人身安全、用电安全、寝室财产安全等管理以及普及学生保险的工作,要做到照章办事,从严要求。
二、构建有效管理系统
导师制工作同高校其他教学工作一样,必须依托有效的管理,由导师、学生、管理者三者构成导师制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导师制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必须由相应管理系统组织开展。目前学院的考核由教学管理部、系领导、学生干部来进行,具有一定局限性。因此建议可以设立院、系两级导师制管理机构。院级管理机构为院导师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导师制实施、考核、奖励办法,定期就导师的工作情况、考核、评优等进行研究,成员可由教学管理部、学生工作部的领导及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系级管理机构为系导师工作分委员会,主要负责导师的选聘、培训及监督工作,并定期召开导师会议,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成员可由系领导组成。
三、建立导师奖惩制度
目前,某些学院对导师只有考核,并没有把考核和奖惩结合起来,没有充分发挥对教师的激励作用。为此,院、系两级管理机构应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考核与奖励,以鼓励教师指导学生的积极性,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综合评定考核导师们的工作业绩,评选优秀导师;将导师工作的优劣与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深造学习等奖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还可实行“导师津贴制”,明确导师的劳动特点,制定出工作的量化考核制度,合理、公正地评价导师的劳动价值。由于导师工作基本上在业余时间进行,所以一方面高校应根据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和学时数量计算其工作量,纳入统一的工作量考核范畴,同教学工作量一样享受校内津贴等福利政策。另一方面,为了强调学生工作的重要性,除了给予班主任津贴补助外,还应该根据辅导员负责的学生数量和班级数量给予他们不低于班主任的平均补助,激励辅导员工作,让辅导员享受到和班主任导师一样的待遇。
四、落实学生的责任义务
班主任导师反映有些独立学院的学生自制能力差,不支持、不配合工作,导致有些老师没有办法约束学生行为,最终影响老师工作积极性。因此应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可通过下面的具体措施来约束管理:
1.纪律约束。与教师接受学生的监督、由学生填写导师业绩考核表相对应,学生也应该由导师在每一学年末填写指导意见,并存入学生档案。如果学生故意逃避或不接受指导,情况要上报给系里,对教育不改者,则应接受纪律处分。
2.学分制约。对于学生接受导师的指导活动,可纳入学分考核来予以约束,具体分值由学校管理者与导师商议决定。该学分可由导师在学生毕业前最后评定成绩。如果学生由于消极对待或者应付逃避而致使未能取得该学分,则不得毕业。
3.制度设定。对于学生的各种评优、选干、入党推荐和就业推荐情况,应另辟一栏,由导师填写相关意见。而导师的指导意见应能对学生参加各种评优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力,从而加大导师评价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