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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中国,历经考验,饱尝悲喜。从年初的南方雪灾,5月的特大地震,到8月的奥运盛事,年终的共御金融风暴。这期间所经历的苦痛和磨炼,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而收获的赞美和肯定,也让我们更加自信和无畏!
在这承载了太多泪水与欢笑的一年,法治烙印也格外坚定而清晰。历数这些足迹,我们从中选出十大法治事件,一起回忆,一起珍藏,一起前行。
一,赵俊萍案
2008年1月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刊登了《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事件的起因是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
朱文娜看中的是赵俊萍案中的多处看点,一是赵俊萍案中有多处明显的违法,二是这是又一起“短信诽谤案”,该案有很高的新闻价值。
可事情至此急转直下,从“官商较量”演变成了“官记较量”。随即,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朱文娜进行拘传。
下面的事便更富有戏剧性了。
其时,1月4日下午5时,朱文娜不在报社,后接到家人打来的电话,告知她赶紧躲一躲,别让他们抓走。对此,朱文娜如雷轰顶,第一反应是不信。她立即打电话给杂志社的头儿,头儿在电话中告诉朱文娜,这是真的。四名警察就坐在办公室,带有拘传手续,还有一名陪同的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
朱文娜绝望了,开始了她的逃亡之旅。她既不敢回家,也不敢回单位,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了。
若是我们再进一步想想,如果外地的土皇上居然把创可贴贴到了中央的媒体的嘴上,那么,那些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还能见到一米阳光吗?只怕那些地方的老百姓,就剩下天天看“天狗吃太阳”了。
让人庆幸的是,“县令让捕快去刑部拿人”一事一曝光,举国哗然。西丰县公安局于1月8日,紧急撤销了朱文娜“涉嫌诽谤罪”的立案及《拘传令》。
点评
本事发生之初本是由拆迁纠纷引起的,而赵俊萍本人后以涉嫌诽谤、偷税二罪被判刑;报道此事的记者,也在张志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以涉嫌诽谤罪拘传。
拆迁工作本身就牵涉诸多利益,政府理应本着合法公正的原则加以协调,以实现共赢。不能遇到阻力就“以暴制暴”,甚至遇到批评报道时,就动用手中权力,派警察到京拘人。此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对法律的无视与无知,令人可叹、可气、可恨!这种妄图以手中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唯我独尊的狂妄姿态终会令无知者自食恶果。
这出发生在2008年新年伊始的闹剧,希望今后不要再重演。
二、东航罢飞事件
爆发于2008年3月31日的“东航飞行员集体折返飞事件”,导致1500名旅客滞留昆明机场,强烈地震撼了全国。
4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派出工作组,对东航航班不正常原因进行详细调查,6日,工作组抵达昆明。4月7日,东航就“返航门”事件首次承认存在人为因素,并向社会道歉。
东航罢飞事件是中国航空业深层次矛盾的一次总爆发。
4月24日上午9时许,东航飞行员郑志宏因辞职遭遇1257万元天价索赔案终审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终审判决,法院认定郑志宏辞职不构成违约,宣判其赔偿东航培训费等共计140余万元。
据新华网消息,2D08年初,上海市静安法院收到因集体辞职而被航空公司起诉的案件20余起,涉及10名原上航飞行员机长、副驾驶。今年8月至10月间,在静安法院的主持下,上航与涉案的飞行员之间均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辞职的飞行员机长(含接受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赔偿上航各类费用200余万元;副驾驶(含接受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赔偿上航各类费用100余万元。
点评
此次罢飞事件的导火索是飞行员被要求限期补税,深层次矛盾长期积压且纷繁复杂。一方面是重组后的航空公司并未理顺内部关系,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不足,为日后出现罢飞事件埋下隐患;另一方面,飞行员稀缺,市场供求严重不平衡,也是导致飞行员频繁跳槽的一大因素。
就公司而言,培养出一名飞行员成本不菲,怎肯轻易放人?一方执意要走,一方不肯松手,双方各执一词,争得不可开交。然而沉陷劳资矛盾中的双方似乎都忽略了一个最为重要的主体——乘客,无论是公司或是飞行员,谁也无权剥夺乘客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的权利。
只有公司理顺内部劳资矛盾,才能免除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之旅。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实施两个月后,南方周末记者曾对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采访,发现主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士多为民间维权人士或法律人士,内容也五花八门:大到政府财政收支,小到养犬费使用、华南虎照鉴定。有专家称这些与申请人权利关系不是很密切的个案,有些“行为艺术”的感觉,但对这些公民具有公益性质的行为和精神,应予鼓励和支持。而这些带有公共性质的麻辣话题,通常得到的答复是:“信息不存在”、“属于内部信息”、“影响社会稳定”,或者答非所问,都是不提供信息的理由。(南方周末,2008、07)
从2006年起,一群志愿者在深圳开始了“不务正业”的公共预算之旅。他们向十几个中央部委、十几个地方政府提出了查看预算案的申请。一次次的失望之后,今年5月27日,他们终于看到了深圳市政府的2008年度部门预算草案;10月27日,卫生部向他们公布了一份接近完备的本级部门预算。在新中国的历史上,这两次回应都是第一次。(南方周末,2D08、11)
浙江省余姚市泥堰头自然村徐尧芳等68位村民,向余姚市政府申请查看土地被征用的信息未果,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宁波市人民政府近日作出复议决定,责令余姚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中国青年报)
点评
从保密状态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对于信息公开的态度转变巨大。以法规的形式将公民知情权具体化,充分体现了政府将行政体系公共信息阳光化、透明化的勇气。虽然目前,信息公开的进展和程度还不尽如人意,但这个颇有意义的开端令人鼓舞。我们有理由期待以这个开端为起点,不光只是行政体系,更多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的系统,诸如司法系统的信息能逐步做到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藏着掖着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有越来越多的公开和透明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是走向真正社会和谐的通关大道。
四、范跑跑事件
大地震突然袭来时,正在上课的都江堰光亚学校的老师范美忠,对学生喊了一句“地震了”,就第一个从教室跑到了操场,被网友称为“范跑跑”。事后,范跑跑在天涯论坛上发表《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从文中可以看出,范跑跑在面对突然降临的灾难时,是否选择只身而逃是有过犹豫的,但只是一刹那的犹豫,他便留下一句“地震了”和满教室不知发生何事的学生自顾自地飞奔而去。他认为,“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
点评
的确,在性命攸关之时尽可能地先自救,以降低伤亡人数是无可厚非的,一个普通人在面对危机时完全不顾及旁人的做法,最多只能从道德上进行谴责,而不能说是违法的。但此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主人公是一位教师,并且事件发生时正在授课过程中。教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外,在教育教学期间还负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在面对突发灾害时,一个成年人都完全有可能惊慌失措,何况是尚未成年的中小学生?在学校受教育期间,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的人身安全,单靠道德约束已十分乏力。因此,发生范跑跑事件后,有些地方为7充分保障中小学生的人身权,已率先将教师在此类事件中的职责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化。
有消息称,2008年9月,一部和教师学生家长密切相关的《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将在9月末提交江苏省人大审议。条例明确规定了在突发事件中,教师必须转移和优先救护学生。此类法规的颁布实施,无疑为学生家长吃下一颗定心丸,也为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加固了一道法律屏障。
五、瓮安事件
爆发于2008年6月28日的贵州省瓮安事件,所凸现的是政府如何应对突发性群体冲突事件的能力。
瓮安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位女中学生的非正常死亡,后来却演变成了数千民众日攻县政府及公安机关,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事件造成百余名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的一场骚乱。所幸的是,在事件发生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信息公开措施,包括紧急撤换当地民愤很大、并负有失职渎职责任的党政领导,以恢复并重建政府的公信力。还有,通过主流媒体全面报道此案案情,并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刻的反省。
贵州“6、28”事件再次警示各级政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极端紧迫性。
点评
本是保一方平安的公安机关,为何会成为诱发官民冲突的导火索?瓮安事件是偶然的,却又是必然的。民众的利益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忽视,甚至被侵害,地方官员处理矛盾时只会派公安机关前去“灭火”,老百姓的诉求得不到重视,积累得久了,就成了必然、
诚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言:“从这起事件来看,由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因素。”“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为何不满,如何解决?这些都是为官者所必须要面对的。
六、杨佳袭警案
2008年7月1日上午,北京籍男子杨佳冲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用刀连续袭击9名警察和1名保安,导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杨佳当场被捕。该暴力袭警事件经媒体披露后,立即震惊全国。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一审中担任杨佳辩护律师的是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有明及同所律师谢晋。由于一审未对媒体和公众开放,而法庭给杨佳指定的辩护律师谢有明,身兼上海市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一职,杨佳案一审引发了国内法律界对该案“程序公正”问题的质疑。10月20日,杨佳案二审宣判。二审辩护律师换为上海知名的刑辩律师翟建,以及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吉剑青。相比一审,二审相对开放和透明。审判当日甚至连美国、日本记者也被安排进入法院旁听。审判长徐伟当庭宣布:驳回杨佳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1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以注射方式对罪犯杨佳执行了死刑。
点评
六死四伤,这一血淋淋的数字令人痛心。针对此案,社会上出现7很多不同的声音。对于民众而言,“杀人偿命”的判决结果并不令人意外,人们期待在整个过程中能了解更多更详细的信息。时至今日,案犯已被正法,但司法程序的进一步公开透明,绝不会止于此。
法治社会中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私自剥夺他人生命,法律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唯一途径、无论原因是什么,以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发泄不满,报复社会,毁灭的终究是自己。
七、三鹿奶粉事件
2008年9月10日起,三鹿奶粉事件曝光。截至9月17日,全国各地已报告临床诊断患儿达6244例。
据河北公安厅介绍,截至9月17日,警方已经依法对2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了包括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在内的22人。因三鹿奶粉事件,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春堂、副市长张发旺等在内的一批官员请辞或被免职。
许多人的手机里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金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重庆火锅里,我们与石蜡第二次握手,还多了一位罂粟壳;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黄: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从猪肉里,我们认识了瘦肉精;今天,三鹿又让我们认识了三聚氰胺。
这条短信粗线条地刻画了十年来的“中国的食品安全记录”。
点评
这十年中,中国的食品安全摔了无数个跟头。在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摔倒、爬起、爬起又摔倒中,我们不禁疑惑:食品不安全,何时是尽头?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使一个中国乳业巨头遭受重创,成千上万的幼儿备受折磨。面对那些无辜的宝宝和欲哭无泪的妈妈,我们心痛,我们愤怒。三鹿事件催生了一次关于食品安全的立法热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纷纷出台。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愿这次的锥心之痛真正能换来安全的食品,放心的食品。
八、姜人杰案
2008年10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姜人杰案刷新了中国贪官受贿黑金的多项新纪录,其中包括单笔受贿8D00多万元黑金的新纪录。
在姜人杰案的笔录中,有这样一段 堪称经典的供述:
开发商顾某在党校培训时和姜人杰相识,2002年,苏州工业园区附近一块150亩的土地招标,姜人杰从中帮忙,并话里有话地告诉顾某:“这个生意我只给你介绍了。”顾某一听,当即表态:“事成后,利润你我平分。”
2D03年10月底的一天晚上,顾某到姜人杰家,兴奋地说:“那块土地转让后我们净赚了1.9亿元,这全亏你帮忙!公司账上的8250万元全部归你!”
读了这段供述,您有何感想?房地产商对副市长说:兄弟赚的钱一半归哥。
这话意味深长。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坐地分赃。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秤分银、大块吃肉。它告诉我们的是、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上,官商勾结是如何肆无忌惮,是如何地哥俩好。它还告诉我们,中国的房价是如何涨上去的,又为什么难以跌下来。
点评
土地是财富之源,住房是百姓大事。一些官员身居要职,大权独揽,在重金诱惑之下,丧心病狂地大肆买卖土地。受贿批地,不亦乐乎。违规卖地,牺牲的是国家和百姓的利益,填补的却是贪官个人极度膨胀的私欲。蚕食国有土地资源的蛀虫,必须严控严防严打;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更要注重分权,加强监管。
一个又一个巨贪呈现在世人面前,犯案数额也屡被刷新,再三挑战民众的忍耐力。姜人杰被判了死刑,表达的是国人对贪官们的愤怒,表达的是中国法律对贪官的忍无可忍。
九,郭生贵案
2008年10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郭生贵受贿、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郭生贵因犯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诉期满后,郭生贵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据新京报报道,检察院指控郭生贵的犯罪事实共有14起,证据卷宗等多达60余本。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定了检方的全部指控,对郭生贵的刑事判决书厚达46页。其被认定的涉案金额为797.28万元。此前盛传其收受的大量字画和房产未在检察院指控范围,涉案金额的认定也不包括这部分。郭生贵在北京司法系统任职30余年,级别是副局级,是近年来北京司法系统涉贪级别最高的官员。在他的部分犯罪事实中,西城法院原副院长娄冬梅、原办公室主任杨庆国也因参与其中而落马。
点评
据称郭生贵被“双规”后,交代了很多人,既有高层官员,也有知名律师。郭案不仅涉案金额大,而且范围广。案发前,郭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相关律师介绍案源,从中收取介绍费。不仅如此,郭还提供7完善的“售后服务”,当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密切关注此类案件,以确保代理人胜诉。多年来,郭生贵利用自己的权力,为与其有特定业务关系的律师打通了一条“绿色通道”,令司法界的潜规则畅通无阻。
法官与律师问的“默契配合”,助长7腐败和不正之风,牺牲的是司法公正,更牺牲7公众对于法律的信任和尊重。如果不能加强对司法程序的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和独立,就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潜规则之弊。若不能铲除弊端,则污染的不只是司法程序,立法源头恐怕也难保清洁。
十、微软“黑屏计划”
从2008年10月20日24时开始,微软中国正式推出打击盗版Windows的“黑屏计划”。所谓黑屏计划就是微软对Windows XP和Office系统进行正版验证,安装盗版Windows的电脑桌面背景会每隔一个小时被黑屏一次。被黑了之后,用户可以调回,不会影响电脑的文件与使用功能。
消息一出,市场哗然。虽说此次黑屏行动并不会对用户电脑的文件及功能产生影响,但却给广大的盗版用户带来心理恐慌。据《重庆晨报》10月20日报道,由于担心所使用的电脑操作系统被“黑”而影响生活和工作,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购买正版Windows xP软件,市内部分卖点的正版XP销量激增4成左右。
近期,微软为了打击盗版,连出重拳。不久之前轰动业界的对“番茄花园”的起诉,加上这次的黑屏计划,力度之大令人叹为观止。本次黑屏计划则被媒体和业界称为“最强打击盗版”行动。
2008年中国网民的数量已逾2.5亿,跃居世界第一位。在如此庞大的市场中,正版用户远低于盗版用户。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正版软件的昂贵价格是其中之一。与之相对,盗版软件的“物美价廉”则在竞争中颇具优势。
同时,微软在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再次引发争议。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7月31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出《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罚款10亿美元。8月21日,发改委正式发函告知董正伟,称其提出的针对微软反垄断调查申请,已经由发改委价格监督司正式受理。
点评
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讲,打击盗版软件,是保护正版软件开发商和用户所必须要做的。从长远来看,这有利于整个软件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的软件等高科技行业,要想提高竞争力,走国际化路线,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在中国2.5亿的网民中,那些无力支付正版软件的用户,面对微软的强势,只能被动接受。若今后微软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对盗版用户步步紧逼,消费者又该作何选择?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加大对同类产品的研发力度,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整个产业的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这承载了太多泪水与欢笑的一年,法治烙印也格外坚定而清晰。历数这些足迹,我们从中选出十大法治事件,一起回忆,一起珍藏,一起前行。
一,赵俊萍案
2008年1月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刊登了《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事件的起因是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
朱文娜看中的是赵俊萍案中的多处看点,一是赵俊萍案中有多处明显的违法,二是这是又一起“短信诽谤案”,该案有很高的新闻价值。
可事情至此急转直下,从“官商较量”演变成了“官记较量”。随即,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朱文娜进行拘传。
下面的事便更富有戏剧性了。
其时,1月4日下午5时,朱文娜不在报社,后接到家人打来的电话,告知她赶紧躲一躲,别让他们抓走。对此,朱文娜如雷轰顶,第一反应是不信。她立即打电话给杂志社的头儿,头儿在电话中告诉朱文娜,这是真的。四名警察就坐在办公室,带有拘传手续,还有一名陪同的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
朱文娜绝望了,开始了她的逃亡之旅。她既不敢回家,也不敢回单位,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了。
若是我们再进一步想想,如果外地的土皇上居然把创可贴贴到了中央的媒体的嘴上,那么,那些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还能见到一米阳光吗?只怕那些地方的老百姓,就剩下天天看“天狗吃太阳”了。
让人庆幸的是,“县令让捕快去刑部拿人”一事一曝光,举国哗然。西丰县公安局于1月8日,紧急撤销了朱文娜“涉嫌诽谤罪”的立案及《拘传令》。
点评
本事发生之初本是由拆迁纠纷引起的,而赵俊萍本人后以涉嫌诽谤、偷税二罪被判刑;报道此事的记者,也在张志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以涉嫌诽谤罪拘传。
拆迁工作本身就牵涉诸多利益,政府理应本着合法公正的原则加以协调,以实现共赢。不能遇到阻力就“以暴制暴”,甚至遇到批评报道时,就动用手中权力,派警察到京拘人。此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对法律的无视与无知,令人可叹、可气、可恨!这种妄图以手中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唯我独尊的狂妄姿态终会令无知者自食恶果。
这出发生在2008年新年伊始的闹剧,希望今后不要再重演。
二、东航罢飞事件
爆发于2008年3月31日的“东航飞行员集体折返飞事件”,导致1500名旅客滞留昆明机场,强烈地震撼了全国。
4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派出工作组,对东航航班不正常原因进行详细调查,6日,工作组抵达昆明。4月7日,东航就“返航门”事件首次承认存在人为因素,并向社会道歉。
东航罢飞事件是中国航空业深层次矛盾的一次总爆发。
4月24日上午9时许,东航飞行员郑志宏因辞职遭遇1257万元天价索赔案终审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终审判决,法院认定郑志宏辞职不构成违约,宣判其赔偿东航培训费等共计140余万元。
据新华网消息,2D08年初,上海市静安法院收到因集体辞职而被航空公司起诉的案件20余起,涉及10名原上航飞行员机长、副驾驶。今年8月至10月间,在静安法院的主持下,上航与涉案的飞行员之间均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辞职的飞行员机长(含接受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赔偿上航各类费用200余万元;副驾驶(含接受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赔偿上航各类费用100余万元。
点评
此次罢飞事件的导火索是飞行员被要求限期补税,深层次矛盾长期积压且纷繁复杂。一方面是重组后的航空公司并未理顺内部关系,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不足,为日后出现罢飞事件埋下隐患;另一方面,飞行员稀缺,市场供求严重不平衡,也是导致飞行员频繁跳槽的一大因素。
就公司而言,培养出一名飞行员成本不菲,怎肯轻易放人?一方执意要走,一方不肯松手,双方各执一词,争得不可开交。然而沉陷劳资矛盾中的双方似乎都忽略了一个最为重要的主体——乘客,无论是公司或是飞行员,谁也无权剥夺乘客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的权利。
只有公司理顺内部劳资矛盾,才能免除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之旅。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实施两个月后,南方周末记者曾对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采访,发现主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士多为民间维权人士或法律人士,内容也五花八门:大到政府财政收支,小到养犬费使用、华南虎照鉴定。有专家称这些与申请人权利关系不是很密切的个案,有些“行为艺术”的感觉,但对这些公民具有公益性质的行为和精神,应予鼓励和支持。而这些带有公共性质的麻辣话题,通常得到的答复是:“信息不存在”、“属于内部信息”、“影响社会稳定”,或者答非所问,都是不提供信息的理由。(南方周末,2008、07)
从2006年起,一群志愿者在深圳开始了“不务正业”的公共预算之旅。他们向十几个中央部委、十几个地方政府提出了查看预算案的申请。一次次的失望之后,今年5月27日,他们终于看到了深圳市政府的2008年度部门预算草案;10月27日,卫生部向他们公布了一份接近完备的本级部门预算。在新中国的历史上,这两次回应都是第一次。(南方周末,2D08、11)
浙江省余姚市泥堰头自然村徐尧芳等68位村民,向余姚市政府申请查看土地被征用的信息未果,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宁波市人民政府近日作出复议决定,责令余姚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中国青年报)
点评
从保密状态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对于信息公开的态度转变巨大。以法规的形式将公民知情权具体化,充分体现了政府将行政体系公共信息阳光化、透明化的勇气。虽然目前,信息公开的进展和程度还不尽如人意,但这个颇有意义的开端令人鼓舞。我们有理由期待以这个开端为起点,不光只是行政体系,更多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的系统,诸如司法系统的信息能逐步做到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藏着掖着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有越来越多的公开和透明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是走向真正社会和谐的通关大道。
四、范跑跑事件
大地震突然袭来时,正在上课的都江堰光亚学校的老师范美忠,对学生喊了一句“地震了”,就第一个从教室跑到了操场,被网友称为“范跑跑”。事后,范跑跑在天涯论坛上发表《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从文中可以看出,范跑跑在面对突然降临的灾难时,是否选择只身而逃是有过犹豫的,但只是一刹那的犹豫,他便留下一句“地震了”和满教室不知发生何事的学生自顾自地飞奔而去。他认为,“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
点评
的确,在性命攸关之时尽可能地先自救,以降低伤亡人数是无可厚非的,一个普通人在面对危机时完全不顾及旁人的做法,最多只能从道德上进行谴责,而不能说是违法的。但此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主人公是一位教师,并且事件发生时正在授课过程中。教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外,在教育教学期间还负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在面对突发灾害时,一个成年人都完全有可能惊慌失措,何况是尚未成年的中小学生?在学校受教育期间,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的人身安全,单靠道德约束已十分乏力。因此,发生范跑跑事件后,有些地方为7充分保障中小学生的人身权,已率先将教师在此类事件中的职责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化。
有消息称,2008年9月,一部和教师学生家长密切相关的《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将在9月末提交江苏省人大审议。条例明确规定了在突发事件中,教师必须转移和优先救护学生。此类法规的颁布实施,无疑为学生家长吃下一颗定心丸,也为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加固了一道法律屏障。
五、瓮安事件
爆发于2008年6月28日的贵州省瓮安事件,所凸现的是政府如何应对突发性群体冲突事件的能力。
瓮安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位女中学生的非正常死亡,后来却演变成了数千民众日攻县政府及公安机关,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事件造成百余名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的一场骚乱。所幸的是,在事件发生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信息公开措施,包括紧急撤换当地民愤很大、并负有失职渎职责任的党政领导,以恢复并重建政府的公信力。还有,通过主流媒体全面报道此案案情,并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刻的反省。
贵州“6、28”事件再次警示各级政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极端紧迫性。
点评
本是保一方平安的公安机关,为何会成为诱发官民冲突的导火索?瓮安事件是偶然的,却又是必然的。民众的利益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忽视,甚至被侵害,地方官员处理矛盾时只会派公安机关前去“灭火”,老百姓的诉求得不到重视,积累得久了,就成了必然、
诚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言:“从这起事件来看,由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因素。”“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为何不满,如何解决?这些都是为官者所必须要面对的。
六、杨佳袭警案
2008年7月1日上午,北京籍男子杨佳冲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用刀连续袭击9名警察和1名保安,导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杨佳当场被捕。该暴力袭警事件经媒体披露后,立即震惊全国。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一审中担任杨佳辩护律师的是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有明及同所律师谢晋。由于一审未对媒体和公众开放,而法庭给杨佳指定的辩护律师谢有明,身兼上海市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一职,杨佳案一审引发了国内法律界对该案“程序公正”问题的质疑。10月20日,杨佳案二审宣判。二审辩护律师换为上海知名的刑辩律师翟建,以及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吉剑青。相比一审,二审相对开放和透明。审判当日甚至连美国、日本记者也被安排进入法院旁听。审判长徐伟当庭宣布:驳回杨佳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1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以注射方式对罪犯杨佳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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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死四伤,这一血淋淋的数字令人痛心。针对此案,社会上出现7很多不同的声音。对于民众而言,“杀人偿命”的判决结果并不令人意外,人们期待在整个过程中能了解更多更详细的信息。时至今日,案犯已被正法,但司法程序的进一步公开透明,绝不会止于此。
法治社会中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私自剥夺他人生命,法律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唯一途径、无论原因是什么,以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发泄不满,报复社会,毁灭的终究是自己。
七、三鹿奶粉事件
2008年9月10日起,三鹿奶粉事件曝光。截至9月17日,全国各地已报告临床诊断患儿达6244例。
据河北公安厅介绍,截至9月17日,警方已经依法对2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了包括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在内的22人。因三鹿奶粉事件,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春堂、副市长张发旺等在内的一批官员请辞或被免职。
许多人的手机里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金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重庆火锅里,我们与石蜡第二次握手,还多了一位罂粟壳;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黄: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从猪肉里,我们认识了瘦肉精;今天,三鹿又让我们认识了三聚氰胺。
这条短信粗线条地刻画了十年来的“中国的食品安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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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年中,中国的食品安全摔了无数个跟头。在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摔倒、爬起、爬起又摔倒中,我们不禁疑惑:食品不安全,何时是尽头?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使一个中国乳业巨头遭受重创,成千上万的幼儿备受折磨。面对那些无辜的宝宝和欲哭无泪的妈妈,我们心痛,我们愤怒。三鹿事件催生了一次关于食品安全的立法热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纷纷出台。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愿这次的锥心之痛真正能换来安全的食品,放心的食品。
八、姜人杰案
2008年10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姜人杰案刷新了中国贪官受贿黑金的多项新纪录,其中包括单笔受贿8D00多万元黑金的新纪录。
在姜人杰案的笔录中,有这样一段 堪称经典的供述:
开发商顾某在党校培训时和姜人杰相识,2002年,苏州工业园区附近一块150亩的土地招标,姜人杰从中帮忙,并话里有话地告诉顾某:“这个生意我只给你介绍了。”顾某一听,当即表态:“事成后,利润你我平分。”
2D03年10月底的一天晚上,顾某到姜人杰家,兴奋地说:“那块土地转让后我们净赚了1.9亿元,这全亏你帮忙!公司账上的8250万元全部归你!”
读了这段供述,您有何感想?房地产商对副市长说:兄弟赚的钱一半归哥。
这话意味深长。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坐地分赃。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秤分银、大块吃肉。它告诉我们的是、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上,官商勾结是如何肆无忌惮,是如何地哥俩好。它还告诉我们,中国的房价是如何涨上去的,又为什么难以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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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财富之源,住房是百姓大事。一些官员身居要职,大权独揽,在重金诱惑之下,丧心病狂地大肆买卖土地。受贿批地,不亦乐乎。违规卖地,牺牲的是国家和百姓的利益,填补的却是贪官个人极度膨胀的私欲。蚕食国有土地资源的蛀虫,必须严控严防严打;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更要注重分权,加强监管。
一个又一个巨贪呈现在世人面前,犯案数额也屡被刷新,再三挑战民众的忍耐力。姜人杰被判了死刑,表达的是国人对贪官们的愤怒,表达的是中国法律对贪官的忍无可忍。
九,郭生贵案
2008年10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郭生贵受贿、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郭生贵因犯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诉期满后,郭生贵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据新京报报道,检察院指控郭生贵的犯罪事实共有14起,证据卷宗等多达60余本。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定了检方的全部指控,对郭生贵的刑事判决书厚达46页。其被认定的涉案金额为797.28万元。此前盛传其收受的大量字画和房产未在检察院指控范围,涉案金额的认定也不包括这部分。郭生贵在北京司法系统任职30余年,级别是副局级,是近年来北京司法系统涉贪级别最高的官员。在他的部分犯罪事实中,西城法院原副院长娄冬梅、原办公室主任杨庆国也因参与其中而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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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郭生贵被“双规”后,交代了很多人,既有高层官员,也有知名律师。郭案不仅涉案金额大,而且范围广。案发前,郭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相关律师介绍案源,从中收取介绍费。不仅如此,郭还提供7完善的“售后服务”,当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密切关注此类案件,以确保代理人胜诉。多年来,郭生贵利用自己的权力,为与其有特定业务关系的律师打通了一条“绿色通道”,令司法界的潜规则畅通无阻。
法官与律师问的“默契配合”,助长7腐败和不正之风,牺牲的是司法公正,更牺牲7公众对于法律的信任和尊重。如果不能加强对司法程序的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和独立,就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潜规则之弊。若不能铲除弊端,则污染的不只是司法程序,立法源头恐怕也难保清洁。
十、微软“黑屏计划”
从2008年10月20日24时开始,微软中国正式推出打击盗版Windows的“黑屏计划”。所谓黑屏计划就是微软对Windows XP和Office系统进行正版验证,安装盗版Windows的电脑桌面背景会每隔一个小时被黑屏一次。被黑了之后,用户可以调回,不会影响电脑的文件与使用功能。
消息一出,市场哗然。虽说此次黑屏行动并不会对用户电脑的文件及功能产生影响,但却给广大的盗版用户带来心理恐慌。据《重庆晨报》10月20日报道,由于担心所使用的电脑操作系统被“黑”而影响生活和工作,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购买正版Windows xP软件,市内部分卖点的正版XP销量激增4成左右。
近期,微软为了打击盗版,连出重拳。不久之前轰动业界的对“番茄花园”的起诉,加上这次的黑屏计划,力度之大令人叹为观止。本次黑屏计划则被媒体和业界称为“最强打击盗版”行动。
2008年中国网民的数量已逾2.5亿,跃居世界第一位。在如此庞大的市场中,正版用户远低于盗版用户。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正版软件的昂贵价格是其中之一。与之相对,盗版软件的“物美价廉”则在竞争中颇具优势。
同时,微软在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再次引发争议。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7月31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出《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罚款10亿美元。8月21日,发改委正式发函告知董正伟,称其提出的针对微软反垄断调查申请,已经由发改委价格监督司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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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讲,打击盗版软件,是保护正版软件开发商和用户所必须要做的。从长远来看,这有利于整个软件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的软件等高科技行业,要想提高竞争力,走国际化路线,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在中国2.5亿的网民中,那些无力支付正版软件的用户,面对微软的强势,只能被动接受。若今后微软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对盗版用户步步紧逼,消费者又该作何选择?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加大对同类产品的研发力度,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整个产业的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