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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寄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满脸邋遢,眼睛布满血丝的人嘴里嘟囔着。
他便是阿全,正一边把寄往各地的信分别塞进一个个小格子里,一边用他那被酒精迷得只剩下一条缝的眼,快速地扫描着这个奇怪的信封。
那个信封是自己糊的,上面被涂得五颜六色,但依稀可辨有两个大人和一个手里捧着大蛋糕的小孩,信封中央歪歪斜斜地写着几个大字:“寄到很远很远的地方”。阿全并没有留意到这些,于是,这封信便和所有地址不详的信一样,静静地躺在他的桌子上。
这些日子,阿全变了很多,少了平日里工作上的冲劲,没有平时常挂在脸上的笑容,爽朗高亢的声音也变得低沉无力了。如今的他,似乎已经成了世外之人,对其他的东西都漠不关心,除了与他日夜相伴的酒。
阿全分发完手上的最后一封信,就再也经不住瞌睡的诱惑了,趴在桌子上,慢慢地合上了那双布满血丝的眼。
不知过了多久,天已经黑了,他才渐渐醒来,惺松的双眼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像是完全陌生。他随手打开了灯,然后愣在那儿,眼睛呆滞地盯着一个地方,嘴边刚浮现出来的一丝笑意又淡了下去。他大概是在回味刚刚的梦吧!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嘴角湿湿的,再一看,那个信封上早已留下了一滩口水。他急忙用袖口去擦,毕竟留下这东西总是不好的。可是,那不经意的一瞥,却使他心头一悸——在信封的右下角,歪歪斜斜地写着两个字:“伊兰”。他慌了神似的移开那只正在擦拭信封的手,仔细看了看“伊兰”上面的一排字:“××市祥林路28号”。他的心猛然一震,才发觉,这个名字如此令人怜爱,这个地址是如此亲切熟悉。是啊,他已经很久没去过这个地方了。
他用颤抖的手,拆开了这封信。里面的字迹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了,他怀着充满愧疚的心情,读完了这封信——“妈妈,您什么时候回来呀?我要的大蛋糕呢?您买了吗?爸爸说,您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给我买蛋糕了。可是,现在爸爸也不见了,家里只有奶奶和我,我好想你们。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到时候,你们俩会一块儿回来吗?”此时,一股酸酸的寒流正由他的内心一下子冲到鼻尖,哽咽到喉咙,他再也无法正常地呼吸了……
阿全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来不及放下手中的信,一口气朝“祥林路28号”飞奔过去。
两个月前的一个夜晚,昏黄的路灯光下,他也是这样奔跑着,跑去医院见他妻子最后~面。是的,就是在这个路口,妻子消失在一辆大货柜车下。他的心被无情的记忆侵噬着,像是被无数把利刃刺着、扎着,刺得血肉模糊,扎得遍体鳞伤。尽管他用最快的速度跑着,想不让记忆追上,可是这又怎么可能,毕竟那段经历是刻骨铭心的。是的,在这温柔的路灯光下,他们曾多少次一起散步;在这条熟悉的马路上,他们曾共同许下诺言,在女儿过生日时,送她一个大蛋糕。是的,这条路给他的痛苦太多,所以他怕走这条路,怕回到家里见不到妻子的身影,他的生命只有靠酒精的麻醉才能延续。所以他彻夜不归,那办公室就成了他的留宿地。
不知跑了多久,他终于叩开一扇大门,开门的是一个小女孩,水汪汪的眼睛一看到阿全就突然一亮,“爸爸!”一声清脆的叫声打破了黑夜的寂静。望着女儿那不知是兴奋、惊奇还是失望的表情,他的眼睛模糊了。声音颤抖起来,“爸爸明天给你买蛋糕,爸爸明天给你买蛋糕!”,他紧紧地抱住了女儿,嘴里反复地说着这句话。
阿全捧着那封信,那个独特的信封,细细地端详着,他看到了妻子和女儿幸福的笑脸。他深知,这封信已经寄到他心里去了,他的心已从那很远很远的地方回来了,回到了女儿身边。(南航附中·中学组)
他便是阿全,正一边把寄往各地的信分别塞进一个个小格子里,一边用他那被酒精迷得只剩下一条缝的眼,快速地扫描着这个奇怪的信封。
那个信封是自己糊的,上面被涂得五颜六色,但依稀可辨有两个大人和一个手里捧着大蛋糕的小孩,信封中央歪歪斜斜地写着几个大字:“寄到很远很远的地方”。阿全并没有留意到这些,于是,这封信便和所有地址不详的信一样,静静地躺在他的桌子上。
这些日子,阿全变了很多,少了平日里工作上的冲劲,没有平时常挂在脸上的笑容,爽朗高亢的声音也变得低沉无力了。如今的他,似乎已经成了世外之人,对其他的东西都漠不关心,除了与他日夜相伴的酒。
阿全分发完手上的最后一封信,就再也经不住瞌睡的诱惑了,趴在桌子上,慢慢地合上了那双布满血丝的眼。
不知过了多久,天已经黑了,他才渐渐醒来,惺松的双眼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像是完全陌生。他随手打开了灯,然后愣在那儿,眼睛呆滞地盯着一个地方,嘴边刚浮现出来的一丝笑意又淡了下去。他大概是在回味刚刚的梦吧!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嘴角湿湿的,再一看,那个信封上早已留下了一滩口水。他急忙用袖口去擦,毕竟留下这东西总是不好的。可是,那不经意的一瞥,却使他心头一悸——在信封的右下角,歪歪斜斜地写着两个字:“伊兰”。他慌了神似的移开那只正在擦拭信封的手,仔细看了看“伊兰”上面的一排字:“××市祥林路28号”。他的心猛然一震,才发觉,这个名字如此令人怜爱,这个地址是如此亲切熟悉。是啊,他已经很久没去过这个地方了。
他用颤抖的手,拆开了这封信。里面的字迹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了,他怀着充满愧疚的心情,读完了这封信——“妈妈,您什么时候回来呀?我要的大蛋糕呢?您买了吗?爸爸说,您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给我买蛋糕了。可是,现在爸爸也不见了,家里只有奶奶和我,我好想你们。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到时候,你们俩会一块儿回来吗?”此时,一股酸酸的寒流正由他的内心一下子冲到鼻尖,哽咽到喉咙,他再也无法正常地呼吸了……
阿全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来不及放下手中的信,一口气朝“祥林路28号”飞奔过去。
两个月前的一个夜晚,昏黄的路灯光下,他也是这样奔跑着,跑去医院见他妻子最后~面。是的,就是在这个路口,妻子消失在一辆大货柜车下。他的心被无情的记忆侵噬着,像是被无数把利刃刺着、扎着,刺得血肉模糊,扎得遍体鳞伤。尽管他用最快的速度跑着,想不让记忆追上,可是这又怎么可能,毕竟那段经历是刻骨铭心的。是的,在这温柔的路灯光下,他们曾多少次一起散步;在这条熟悉的马路上,他们曾共同许下诺言,在女儿过生日时,送她一个大蛋糕。是的,这条路给他的痛苦太多,所以他怕走这条路,怕回到家里见不到妻子的身影,他的生命只有靠酒精的麻醉才能延续。所以他彻夜不归,那办公室就成了他的留宿地。
不知跑了多久,他终于叩开一扇大门,开门的是一个小女孩,水汪汪的眼睛一看到阿全就突然一亮,“爸爸!”一声清脆的叫声打破了黑夜的寂静。望着女儿那不知是兴奋、惊奇还是失望的表情,他的眼睛模糊了。声音颤抖起来,“爸爸明天给你买蛋糕,爸爸明天给你买蛋糕!”,他紧紧地抱住了女儿,嘴里反复地说着这句话。
阿全捧着那封信,那个独特的信封,细细地端详着,他看到了妻子和女儿幸福的笑脸。他深知,这封信已经寄到他心里去了,他的心已从那很远很远的地方回来了,回到了女儿身边。(南航附中·中学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