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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失败欲东山再起,电脑商转型贷款中介
1985年出生的戴建国是江苏徐州人,通过创业发家致富是他始终怀揣心中的梦想。2009年,戴建国大学一毕业就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在南京市珠江路电脑城干起了销售电脑的生意。刚开始的时候,戴建国的生意做得很不错,每年的收入都能超过刚工作的同龄人一大截。不过戴建国并不满足,为了扩大经营规模,2014年起他开始四处借款,并承诺支付2%的月利息,急需用钱的时候甚至会把利息涨到月息3%。
由于当时南京的电脑市场竞争激烈,戴建国加大投资后并没有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快速盈利回本,加之其承诺利息过高,公司很快就资不抵债了。到2015年6月的时候,戴建国的公司负债已达近千万元。看着上门要钱的人纷至沓来,戴建国一筹莫展。
到了2016年下半年,为了从巨额债务中脱身,不甘心失败的戴建国陆续开办了南京佳颢德工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颢德公司”),江苏诚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基公司”)、江苏时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瞾公司”),做起了所谓的贷款中介业务。
戴建国为什么会想到做贷款中介业务呢?原来他在竭力摆脱债务的过程中了解到:尽管从银行贷款利息相对较低且风险不大,是许多企业经营者获取贷款的首选,但银行贷款不仅门槛高,大额资金还需要提供担保、抵押等,加之手续烦琐、放贷期限相对较长,使得一些有需求的企业望而却步,一些征信记录差、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只能望“银”兴叹。这些客户之所以不愿意向小贷公司贷款,是因为他们知道小贷公司虽然程序相对简便,但利息畸高,一旦陷入套路贷的陷阱后果不堪设想。一边是急需资金的客户无法从银行贷到款项,一边是手中握有大把资金的小贷公司门可罗雀,何不利用其信息不对称搞点名堂呢?
营销模式先天不足,中介贷款产业链没有赢家
戴建国开贷款中介公司自然是为了赚钱,但由于他设计的营销模式存在先天不足,而且还动用了一些“违规”方式,最终不仅自己的公司资不抵债,还将不少小贷公司拉下了水……
原来,戴建国及其公司员工郭金堂、谭娟、高涛、高辉等人对外打着可以助力客户向银行贷款的旗号招揽生意。这些客户既然主动找上门来,要么是贷款资格存在瑕疵,要么是银行给的额度不够,要么无法满足银行要求的抵押担保条件等。事实上,戴建国自己都资不抵债,并无能力帮那些不具备银行贷款资格的客户获得他们想要的贷款。但只要这类客户送上门,戴建国和他的公司员工自然不会放过发财的机会。他们向客户声称自己能通过“其他途径”让客户既顺利借到钱,又能享受相对低廉的利息政策,并付诸实施,赢得了一些客户的信任。
当然,这并不是说银行门槛真的放低了,而是戴建国等人在贷款过程中玩起了“花招”。据业务员林兵证实,自己办理的客户没有一个能成功地從银行办下贷款,绝大多数客户甚至都没实际操作过走银行的正规流程,一旦办理不了,自己就欺骗客户说因为各种原因银行贷款还在办理中,并通过转贷的方式来拖延客户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来戴建国公司办贷款的客户大多是急需用钱的。该公司业务员也练就了一套话术,诸如办理银行贷款需要三个月时间,如果客户急着用钱,公司可以找小贷公司先把钱贷给客户,并且承诺按照与银行利率相同的0.7%来收取利息,前提是客户需缴纳保证金。据查,该公司大多是通过游说到一个新客户,并拿到客户的保证金后,用保证金把前面断裂的资金链先堵上,以维持庞氏骗局。贷款到期后,公司又会以之前抵押利息太高为由让客户继续转贷,并在每次转贷过程中以欺诈的模式,增加贷款额度以收取更多的保证金。
由于戴建国的公司与一些小贷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客户到小贷公司贷款程序更便捷、利息相对较低,抵押担保等要求也相对更为宽松。对于客户需要转贷的,戴建国的公司会协助办理。转贷有两种情况,一是贷款到期,转贷下个周期;二是对于急需用钱的客户,先通过办理抵押手续找到快速放款的资金方,然后转贷成长期贷款。此类中介与银行业务无关,更多是在客户与小贷公司等出资方之间牵线搭桥。
戴建国并不是“活雷锋”,他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贷款中介服务,自然是想从中分一杯羹,这就是从中收取服务费,即客户通过中介获取贷款前与客户约定的保证金。按照戴建国设定的交易模式,收取保证金是办理中介贷款的必经程序,客户如果不同意缴纳保证金,业务就办不了。戴建国事后供述称,公司收取的保证金实际上相当于向客户借款,只是形式上省略了借款合同。原来,他们事先将与客户约定的保证金纳入贷款总额中,客户办理贷款时,实际贷款的额度包括其实际需求的资金额度和保证金两部分。比如某客户需要贷款500万元,约定保证金为30万元,那么客户实际贷款额度即为530万元,发放贷款后,500万元由客户使用,30万元则作为保证金直接打到戴建国指定的银行账户。戴建国通过这种方式收取的保证金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如支付客户的贷款利息、向出资方支付转贷时过桥垫资的利息和服务费等。
据戴建国公司的财务宋娟事后交代:戴建国的贷款中介业务设计不合理,注定是笔赔本的买卖,公司收取的服务费远远不够支付贷款的利息和二贷、三贷的费用。
2017年6月左右,到戴建国公司要钱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多是因为公司没有按时向拨款的出资方支付利息。当时,戴建国名下的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只得停止向出资方支付承诺的利息,于是有些出资方便向戴建国的公司催讨,有些干脆直接向客户催讨,客户自然又会找到戴建国的公司……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7年1月7日起,不断有人向警方报案,称未能从戴建国公司拿到全部贷款,对方既不出面也不还款。2018年3月2日,戴建国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9日被逮捕。2018年3月3日,谭娟、高涛、高辉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就戴建国涉嫌诈骗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郭金堂、谭娟、高涛、高辉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3月2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戴建国、郭金堂、谭娟、高涛、高辉以诚基公司、佳颢德公司、时瞾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个人贷款中介业务,在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向被害人虚假承诺能够办理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或与银行同等利息的其他低息借款,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诱骗被害人先向临时出资方借款,并承诺为被害人支付因向临时出资方借款而产生的超出银行贷款或其他低息借款应付的利息、费用之外的费用,骗取被害人信任收取手续费。向临时出资方的借款到期后,戴建国等人隐瞒无法为被害人办理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等低息贷款、借款的真相,隐瞒保证金的实际用途,虚构各种理由让被害人继续“转贷”,在每次“转贷”过程中增加借款额以收取更多的保证金。经审计,戴建国等人采取上述方式,骗取众多被害人钱款共计5317.77万余元。
法院还查明了被告人戴建国与他人合谋,通过贿赂的方式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通过冒名办理存单质押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的事实。
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本案一审判决结果:戴建国因犯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人民币10万元;郭金堂、谭娟、高涛、高辉因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5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
(本文除被告人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黄灵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