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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55年召开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昭示我们:语言规范化要顺利推进,社会各方面必须形成合力。而合力的形成又有赖于树立正确的语言规范观。信息化时代的语言规范化更需要语言学界和相关行业的齐心协力。
[关键词] 语言 规范化 社会 合力
1955年召开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以下简称“规范会议”)距今虽然已有50年,我国的社会语言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会议的文件汇编,不论会议的形式还是内容,至今还有许多可学习借鉴之处。其中体会最深的是:语言规范化要顺利进行,社会各方合力的形成是其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一、语言规范化语言学界应该形成合力
(一)语言学界在规范会议期间的表现
1.不分本体应用,各路高手云集
会议虽然是由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召开的,但在全国范围内语音、词汇、语法等各有关方面的权威人士基本上都参加了,可以说是群英荟萃、济济一堂,共商汉语规范化的国家大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罗常培和副所长吕叔湘作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的主题报告。还听取了重要的学术发言,如陆志韦的《关于北京话语音系统的一些问题》、陆宗达的《关于语法规范化的问题》、郑奠的《现代汉语词汇规范问题》、丁声树和李荣的《汉语方言调查》等。
2.认识空前一致,工作目标明确
会上罗、吕两位所长在报告中说明了语言规范化的意义,各位代表在发言中提供了许多生动具体的事例,强有力地证明了当时民族共同语迫切需要规范的现实性。会议经过讨论,对于普通话的涵义取得了一致的意见。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既符合民族共同语形成的一般规律,又符合汉语的历史和现状。会议对规范化做出了至今还适用的,可谓经典性的解释:“规范化并不是限制语言的发展,而是根据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把语言在其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分歧适当地加以整理,引导它们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16)针对当时汉语规范化的实际,决议提出了包括组成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研究并确定普通话常用词汇的语音等内容的6条建议。
3.加强分工合作,研究具体问题
有了共同的认识,进一步的实践问题就具备了良好的基础。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为了加强学术领导,推动语言科学研究,趁规范会议的机会,于1955年10月27日成立了语言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并且举行了第一次会议。这个委员会由18位委员组成,对于推动这次会议起了很大的作用。全体会议于29日下午、31日上午重新分为四个小组讨论汉语规范化的具体工作问题。围绕汉语规范化问题,会议确定了4大方面的91个研究课题,并分别落实了相应的研究者。
4.规范会议与读音统一会的简单对比
与规范会议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民国政府1913年举行的读音统一会。此次会议的目的虽然是规范语音,统一国语,但是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其原因:一是与会者没有足够的代表性。会议原计划的与会者为80人,实际上到会的只有44人。而这44人中江苏籍的占了19人,浙江籍的占了9人。二是与会者对国音规范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议长吴稚晖等江浙籍代表反对“取一城一邑之语言强齐天下”;对于国音的标准,主张“虽大致不离于普通所谓‘官音’,但须有‘入声’和‘浊音’”。而副议长王照等北方官话区的代表则坚决主张国音标准应去掉入声和浊音。双方激烈争执30多天没有结果。最后只得采取每省一票,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订了6500多个字的国音。读音统一会给几亿人定的所谓国音,竟然落到只有灌制唱片的赵元任先生一个人能说,推广相当困难。三是议决的办法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读音统一会议决的“国音推行办法”7条,也只是在拖了很长时间之后才得到少部分落实。(黎锦熙,1934:52-60)
(二)语言学界形成合力是语言规范化的坚实行业基础
1.语言规范化需要科学研究作支撑
语言规范化和其他语言规划一样,不仅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政策性,还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科学性常常被视为规范化的生命。因此必须把科学研究,特别是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实验放到重要位置。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要重视并加强对语言规范化理论的研究,使语言文字各项规范、标准的确立建立在科学、可行、有效的基础上。为此,语言学工作者必须进行一系列科学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在我国,语言规范化这一语言规划是政府主导的社会行为,专家制订的语言规范标准要通过政府的力量,才能贯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而“研究与语言规划有关的语言文字问题和制订语言规划、制订语言规划并付之实施,其间的差异需要人们理解,需要在学者和政府的合作方面体现出来,彼此心知其意且相通,是获得语言规划最佳效果的重要保障。”(许嘉璐,2004)要制定好语言的规范标准,则要“密切关注语言生活,深入研究语言生活,积极引导语言生活”。(李宇明,2004)
2.语言规范化更需要语言学界形成合力
第一次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的语言规划进入了完全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和人民大众广泛参与的历史新时期,开始了有目标、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大规模社会语言规划活动。(陈章太,2005)而读音统一会虽然同是一次全国性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专业会议,与会者也都是当时热心语音统一事业的专业人士,但却远远没有达到会议组织者和参加者的预期目标。之所以出现这种不同结果,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同导致政府支持语言规范化的力度存在天壤之别,当然是不容忽视的外在原因,但是语言学业内部人士能否形成合力,却是语言规范化能否取得显著成效的内在原因。国务院副总理陈毅给规范会议的指示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有了专家的一致,才有工作方案的一致,这样才便于全国各地去推行。他勉励语言学工作者要消除成见和宗派主义思想,尊重不同的意见,互相商讨学习,以加强相互间的团结。(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26)要使汉民族共同语具有一个统一、明确而又可行的规范,是一件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它主要包括语音、语法和词汇三方面的工作,而在这三方面的工作中又包括大大小小的问题以及许多与之有关的问题,诸如规范化的范围和具体做法问题,方言的调查研究与融汇问题,同义词的取舍与分工,有些词的意义与用法的确定,语音的处理问题,等等。同时汉语规范化不仅包括制定规范、标准,还包括推行规范、标准。它的牵涉面非常广。这就需要我们的语言研究工作者能深入领会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对汉语规范化的认识,进而根据当前汉语规范化所面临的各项具体工作,团结一致,分工合作,深入研究。在这方面规范会议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二、语言规范化相关部门应该形成合力
(一)相关部门在规范会议期间的表现
1.涉及部门多,代表层次高
参加规范会议的代表不仅来自语言学界,而且来自其他多个相关行业部门,可以说绝大多数与汉语规范化有关的部门都有代表参加会议。根据该会议的代表名单统计,代表共有122人,其中非语言学界的代表就有40人左右,占会议代表总数的近1/3。有基础语文教育界的代表,如北京汇文第一小学的孙敬修;有文字改革方面的代表,如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倪海曙、周有光;有宣传部门的代表,如中共中央宣传部的于光远;有与少数民族事务有关的代表,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尹育然、中央民族学院的马学良;有文艺创作界的代表,如中国作家协会的老舍、曹禺;有艺术表演界的代表,如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焦菊隐、电影演员剧团的吴青、广播事业管理局的侯宝林;有广播事业的代表,如广播事业管理局的丁一岚、夏青;有出版界的代表,如出版事业管理局的金灿然、人民出版社的史枚;有翻译界的代表,如马恩列斯编译局的张仲实;有新闻界的代表,如人民日报社的萧航、光明日报社的潘文彬;速记界的代表,如新中国速记学校的刘拓,计有10多个行业部门之多。中国科学院还邀请了苏联等国的多名语言学家参加了会议。会议代表都是相关行业部门的杰出人物,如作家代表老舍、曲艺家代表侯宝林、广播界代表夏青、基础语文教育界代表孙敬修等,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的重量级人物都是当之无愧的。
2.心往一处想,共谋规范化
汉语规范化必须获得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合作,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尤其是各级学校的教师、作家、翻译工作者、广播工作者、戏剧电影工作者,在语言规范化方面都可以大有作为。在规范会议期间,会议发言的有34人,其中非语言学界的代表发言有11人,占发言者总数的近1/3。有关行业部门的人士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说明汉语不规范给他们工作带来的不便,畅谈加强汉语规范化的重要性以及他们所在行业部门能够为汉语规范化所做的工作。如基础语文教育界代表刘镜人的发言是《从中学语文教学中遇到的困难看汉语规范化的必要性》,曲艺界代表侯宝林的发言是《在汉语规范化运动中作一个勇敢的有决心的宣传员》、著名翻译家董秋斯的发言是《翻译工作中的汉语规范化问题》,电影界代表吴青的发言是《电影、话剧演员们要担起汉语规范化工作中的重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部主任丁一岚的发言是《关于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的一些意见》。
3.用实践证明,以研究参与
非语言学界的知名人士用他们的切身实践证明汉语规范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进行的第六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说唱团给出席的代表们演出了8个精彩的节目。有牌子曲、梅花大鼓、西河大鼓、相声、岔曲、山东琴书、京韵大鼓。参加演出的都是曲艺界的知名艺术家,如侯宝林、郭全宝、王月华、刘淑敏、马增芬等。特别是荣剑尘老先生虽然当时已经很久不演出了,但这次竟不辞劳苦地表演了他的岔曲杰作“疾风骤至”。尽管许多曲艺形式在语言等方面保留着一定的地方色彩,但从演出的节目里,会议代表们看到了方言向普通话看齐的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如西河大鼓“大方人”和山东琴书“装灶王” 两个节目表演者的语音有90%符合了北京语音的标准。著名戏剧学家吴晓铃先生评价说:“这不是一个类似文娱性质的晚会,这是曲艺工作者通过节目的演出,用实际而具体的事例来和语言工作者讨论应该怎样进行推广现代汉语规范化的工作。”(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99~300)
非语言学界的知名人士不仅表示要在自己的工作中,为汉语规范化作贡献,而且还密切结合他们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汉语规范化的学术研究,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规范会议确定的91个研究课题中,由非语言学界的部门和人士承担的课题就有14个,占总课题数的1/7,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承担了“广播电台在语音规范方面的一些问题”的课题,吴青承担了“电影演员语音方面的问题”的课题,老舍承担了“普通话和方言的运用”的课题,朱文叔承担了“汉语规范化与小学语文教学”的课题等。
(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是语言规范化的良好社会环境
语言规范化不是语言学家书斋里的工作,而是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社会工作。要使每一个说话和写文章的人认同规范,履行规范,社会知名人士在语言使用上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语言的规范必须寄托在有形的东西上。这首先是一切作品,特别重要的是文学作品,因为语言的规范主要是通过作品传播开来的。作家们和翻译工作者们重视或不重视语言的规范,影响所及是难以估计的。电台、电视台广播员和主持人、电影和话剧演员,他们都是语言规范的宣传家,每天有无数的观众和听众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在向他们学习语言。因此,非语言学界的权威名流能否齐心合力,是语言规范化社会声望高低的决定性因素。
三、社会合力的形成有赖于树立正确的规范观
陈望道说:“汉语规范化,一方面是一个广泛的社会运动,一方面是一个细致的科学研究工作。”(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20)由上文我们可以看出,规范会议召开时,社会各界对汉语规范化的认识高度一致,热情空前高涨,工作令人鼓舞。科学研究和社会运动形成了巨大的合力,开创了我国汉语规范化工作的黄金时期。规范会议之所以在汉语规范化方面形成合力,原因之一就是全社会树立了正确的规范观。罗常培和吕叔湘先生在该会议的主题报告中指出:“汉语规范化是根据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把汉语在其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分歧适当地加以整理,把汉语中没有用处的东西淘汰掉,使之有一个明确的精密的规范,引导它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语言有一定的稳固性,具体表现在规范上;但是语言是发展的,所以语言的规范也不可能一成不变。二者并不冲突,如果我们把时间这个因素考虑进去的话。”(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26 :13)对于新起的变动和已成的规范之间的竞争,应该结合汉语发展的整个方向来看,不能孤立地看每一个“发展”。因为不是每一个变动都是发展。有的会巩固下来,有的过些时候又消失了。另一方面语言规范化和文体多样化是不矛盾的,和个人风格也是不矛盾的。一种文学语言是复杂的整体。它有一个中心部分,这就是在任何场合都能用的成分(词汇和语法格式)。在遵守规范标准的前提下,每个人的文学语言都可以有相对宽广的发展空间。规范会议强调:因为现代汉语情况复杂,调查工作决不轻松,还必须学习先进的语言学理论,再做些历史考查,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在实施规范标准时“要少采取‘规定’的办法,而多采取‘影响’的办法。”(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74)正是因为上述语言规范观正确处理了规范和发展、共同语和方言、主体性和多样性、刚性和柔性等诸多辩证关系,才使得全社会广泛认同规范化,积极参与规范化,全面推进规范化。
时至今日,汉语规范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绝大多数人都在关注支持语言规范化工作。尤其是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颁行,为汉语规范化这一语言规划更加顺利的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社会语言生活得以持续、和谐、健康地发展。但非语言学界在汉语规范化方面的参与度与上世纪50年代相比,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语言学界内部也有个别人士在语言规范化的问题上存在认识误区,不能正确、全面地理解国家的语言政策,要么没有树立动态的规范观,不能正确认识语言的种种新发展;要么采取自然主义的语言观,认为语言不能规范,主张“保护”、“发展”方言。上述认识对语言学界乃至全社会形成语言规范化的合力都是有害的。
四、余论
21世纪是广泛采用数字技术处理信息的时代。在信息的诸多载体中,毫无疑问语言文字是最主要的信息载体。“信息化的理念是共享,没有规范标准的支持,共享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紧紧追逐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加快研制与信息化有关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李宇明,2003)如果说上个世纪50年代语言规范对象是面向人的,那么当今的语言规范既要面向人,又要面向机器,还要考虑两种规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这就对语言规范的制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事语言规范化的应用语言学人才应该是复合型的人才,既要懂得语言学,又要懂得某一或某些相关的学科。这就更需要全社会尤其是语言学界的同仁,要树立正确的语言规范观,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使语言研究者的工作和与语言规范化有关的其他行业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汉语规范化进程,以科学、可行的语言规范标准的制定和推行,最大限度地满足丰富多彩的社会语言生活的需要,并迎接我国信息化时代的早日到来。
[参考文献]
[1]陈章太.继续做好新时期的语言规划工作[J].语言文字应用,2005,(3).
[2]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文件汇编[M].科学出版社,北京:1956.
[3]李宇明. 信息时代需要更高水平的语言文字规范[J].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1,(3).
[4]李宇明.促进语言生活健康发展[J]. 语言文字应用,2004,(4).
[5]王翠叶.汉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回顾及思考[J].语言文字应用,2005,(1).
[6]王铁琨.试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行的意义及其特色[J].语文研究,2001,(4).
[7]袁贵仁.把握信息时代特点,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在“信息时代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J]. 语文建设,2002,(12).
[8]许嘉璐.面向社会,面向未来,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汉字规范问题研究丛书》总序[J] 语言文字应用,2005,(2).
(于锦恩,华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
[关键词] 语言 规范化 社会 合力
1955年召开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以下简称“规范会议”)距今虽然已有50年,我国的社会语言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会议的文件汇编,不论会议的形式还是内容,至今还有许多可学习借鉴之处。其中体会最深的是:语言规范化要顺利进行,社会各方合力的形成是其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一、语言规范化语言学界应该形成合力
(一)语言学界在规范会议期间的表现
1.不分本体应用,各路高手云集
会议虽然是由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召开的,但在全国范围内语音、词汇、语法等各有关方面的权威人士基本上都参加了,可以说是群英荟萃、济济一堂,共商汉语规范化的国家大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罗常培和副所长吕叔湘作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的主题报告。还听取了重要的学术发言,如陆志韦的《关于北京话语音系统的一些问题》、陆宗达的《关于语法规范化的问题》、郑奠的《现代汉语词汇规范问题》、丁声树和李荣的《汉语方言调查》等。
2.认识空前一致,工作目标明确
会上罗、吕两位所长在报告中说明了语言规范化的意义,各位代表在发言中提供了许多生动具体的事例,强有力地证明了当时民族共同语迫切需要规范的现实性。会议经过讨论,对于普通话的涵义取得了一致的意见。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既符合民族共同语形成的一般规律,又符合汉语的历史和现状。会议对规范化做出了至今还适用的,可谓经典性的解释:“规范化并不是限制语言的发展,而是根据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把语言在其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分歧适当地加以整理,引导它们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16)针对当时汉语规范化的实际,决议提出了包括组成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研究并确定普通话常用词汇的语音等内容的6条建议。
3.加强分工合作,研究具体问题
有了共同的认识,进一步的实践问题就具备了良好的基础。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为了加强学术领导,推动语言科学研究,趁规范会议的机会,于1955年10月27日成立了语言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并且举行了第一次会议。这个委员会由18位委员组成,对于推动这次会议起了很大的作用。全体会议于29日下午、31日上午重新分为四个小组讨论汉语规范化的具体工作问题。围绕汉语规范化问题,会议确定了4大方面的91个研究课题,并分别落实了相应的研究者。
4.规范会议与读音统一会的简单对比
与规范会议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民国政府1913年举行的读音统一会。此次会议的目的虽然是规范语音,统一国语,但是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其原因:一是与会者没有足够的代表性。会议原计划的与会者为80人,实际上到会的只有44人。而这44人中江苏籍的占了19人,浙江籍的占了9人。二是与会者对国音规范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议长吴稚晖等江浙籍代表反对“取一城一邑之语言强齐天下”;对于国音的标准,主张“虽大致不离于普通所谓‘官音’,但须有‘入声’和‘浊音’”。而副议长王照等北方官话区的代表则坚决主张国音标准应去掉入声和浊音。双方激烈争执30多天没有结果。最后只得采取每省一票,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订了6500多个字的国音。读音统一会给几亿人定的所谓国音,竟然落到只有灌制唱片的赵元任先生一个人能说,推广相当困难。三是议决的办法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读音统一会议决的“国音推行办法”7条,也只是在拖了很长时间之后才得到少部分落实。(黎锦熙,1934:52-60)
(二)语言学界形成合力是语言规范化的坚实行业基础
1.语言规范化需要科学研究作支撑
语言规范化和其他语言规划一样,不仅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政策性,还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科学性常常被视为规范化的生命。因此必须把科学研究,特别是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实验放到重要位置。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要重视并加强对语言规范化理论的研究,使语言文字各项规范、标准的确立建立在科学、可行、有效的基础上。为此,语言学工作者必须进行一系列科学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在我国,语言规范化这一语言规划是政府主导的社会行为,专家制订的语言规范标准要通过政府的力量,才能贯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而“研究与语言规划有关的语言文字问题和制订语言规划、制订语言规划并付之实施,其间的差异需要人们理解,需要在学者和政府的合作方面体现出来,彼此心知其意且相通,是获得语言规划最佳效果的重要保障。”(许嘉璐,2004)要制定好语言的规范标准,则要“密切关注语言生活,深入研究语言生活,积极引导语言生活”。(李宇明,2004)
2.语言规范化更需要语言学界形成合力
第一次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的语言规划进入了完全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和人民大众广泛参与的历史新时期,开始了有目标、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大规模社会语言规划活动。(陈章太,2005)而读音统一会虽然同是一次全国性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专业会议,与会者也都是当时热心语音统一事业的专业人士,但却远远没有达到会议组织者和参加者的预期目标。之所以出现这种不同结果,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同导致政府支持语言规范化的力度存在天壤之别,当然是不容忽视的外在原因,但是语言学业内部人士能否形成合力,却是语言规范化能否取得显著成效的内在原因。国务院副总理陈毅给规范会议的指示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有了专家的一致,才有工作方案的一致,这样才便于全国各地去推行。他勉励语言学工作者要消除成见和宗派主义思想,尊重不同的意见,互相商讨学习,以加强相互间的团结。(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26)要使汉民族共同语具有一个统一、明确而又可行的规范,是一件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它主要包括语音、语法和词汇三方面的工作,而在这三方面的工作中又包括大大小小的问题以及许多与之有关的问题,诸如规范化的范围和具体做法问题,方言的调查研究与融汇问题,同义词的取舍与分工,有些词的意义与用法的确定,语音的处理问题,等等。同时汉语规范化不仅包括制定规范、标准,还包括推行规范、标准。它的牵涉面非常广。这就需要我们的语言研究工作者能深入领会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对汉语规范化的认识,进而根据当前汉语规范化所面临的各项具体工作,团结一致,分工合作,深入研究。在这方面规范会议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二、语言规范化相关部门应该形成合力
(一)相关部门在规范会议期间的表现
1.涉及部门多,代表层次高
参加规范会议的代表不仅来自语言学界,而且来自其他多个相关行业部门,可以说绝大多数与汉语规范化有关的部门都有代表参加会议。根据该会议的代表名单统计,代表共有122人,其中非语言学界的代表就有40人左右,占会议代表总数的近1/3。有基础语文教育界的代表,如北京汇文第一小学的孙敬修;有文字改革方面的代表,如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倪海曙、周有光;有宣传部门的代表,如中共中央宣传部的于光远;有与少数民族事务有关的代表,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尹育然、中央民族学院的马学良;有文艺创作界的代表,如中国作家协会的老舍、曹禺;有艺术表演界的代表,如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焦菊隐、电影演员剧团的吴青、广播事业管理局的侯宝林;有广播事业的代表,如广播事业管理局的丁一岚、夏青;有出版界的代表,如出版事业管理局的金灿然、人民出版社的史枚;有翻译界的代表,如马恩列斯编译局的张仲实;有新闻界的代表,如人民日报社的萧航、光明日报社的潘文彬;速记界的代表,如新中国速记学校的刘拓,计有10多个行业部门之多。中国科学院还邀请了苏联等国的多名语言学家参加了会议。会议代表都是相关行业部门的杰出人物,如作家代表老舍、曲艺家代表侯宝林、广播界代表夏青、基础语文教育界代表孙敬修等,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的重量级人物都是当之无愧的。
2.心往一处想,共谋规范化
汉语规范化必须获得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合作,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尤其是各级学校的教师、作家、翻译工作者、广播工作者、戏剧电影工作者,在语言规范化方面都可以大有作为。在规范会议期间,会议发言的有34人,其中非语言学界的代表发言有11人,占发言者总数的近1/3。有关行业部门的人士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说明汉语不规范给他们工作带来的不便,畅谈加强汉语规范化的重要性以及他们所在行业部门能够为汉语规范化所做的工作。如基础语文教育界代表刘镜人的发言是《从中学语文教学中遇到的困难看汉语规范化的必要性》,曲艺界代表侯宝林的发言是《在汉语规范化运动中作一个勇敢的有决心的宣传员》、著名翻译家董秋斯的发言是《翻译工作中的汉语规范化问题》,电影界代表吴青的发言是《电影、话剧演员们要担起汉语规范化工作中的重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部主任丁一岚的发言是《关于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的一些意见》。
3.用实践证明,以研究参与
非语言学界的知名人士用他们的切身实践证明汉语规范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进行的第六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说唱团给出席的代表们演出了8个精彩的节目。有牌子曲、梅花大鼓、西河大鼓、相声、岔曲、山东琴书、京韵大鼓。参加演出的都是曲艺界的知名艺术家,如侯宝林、郭全宝、王月华、刘淑敏、马增芬等。特别是荣剑尘老先生虽然当时已经很久不演出了,但这次竟不辞劳苦地表演了他的岔曲杰作“疾风骤至”。尽管许多曲艺形式在语言等方面保留着一定的地方色彩,但从演出的节目里,会议代表们看到了方言向普通话看齐的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如西河大鼓“大方人”和山东琴书“装灶王” 两个节目表演者的语音有90%符合了北京语音的标准。著名戏剧学家吴晓铃先生评价说:“这不是一个类似文娱性质的晚会,这是曲艺工作者通过节目的演出,用实际而具体的事例来和语言工作者讨论应该怎样进行推广现代汉语规范化的工作。”(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99~300)
非语言学界的知名人士不仅表示要在自己的工作中,为汉语规范化作贡献,而且还密切结合他们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汉语规范化的学术研究,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规范会议确定的91个研究课题中,由非语言学界的部门和人士承担的课题就有14个,占总课题数的1/7,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承担了“广播电台在语音规范方面的一些问题”的课题,吴青承担了“电影演员语音方面的问题”的课题,老舍承担了“普通话和方言的运用”的课题,朱文叔承担了“汉语规范化与小学语文教学”的课题等。
(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是语言规范化的良好社会环境
语言规范化不是语言学家书斋里的工作,而是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社会工作。要使每一个说话和写文章的人认同规范,履行规范,社会知名人士在语言使用上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语言的规范必须寄托在有形的东西上。这首先是一切作品,特别重要的是文学作品,因为语言的规范主要是通过作品传播开来的。作家们和翻译工作者们重视或不重视语言的规范,影响所及是难以估计的。电台、电视台广播员和主持人、电影和话剧演员,他们都是语言规范的宣传家,每天有无数的观众和听众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在向他们学习语言。因此,非语言学界的权威名流能否齐心合力,是语言规范化社会声望高低的决定性因素。
三、社会合力的形成有赖于树立正确的规范观
陈望道说:“汉语规范化,一方面是一个广泛的社会运动,一方面是一个细致的科学研究工作。”(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20)由上文我们可以看出,规范会议召开时,社会各界对汉语规范化的认识高度一致,热情空前高涨,工作令人鼓舞。科学研究和社会运动形成了巨大的合力,开创了我国汉语规范化工作的黄金时期。规范会议之所以在汉语规范化方面形成合力,原因之一就是全社会树立了正确的规范观。罗常培和吕叔湘先生在该会议的主题报告中指出:“汉语规范化是根据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把汉语在其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分歧适当地加以整理,把汉语中没有用处的东西淘汰掉,使之有一个明确的精密的规范,引导它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语言有一定的稳固性,具体表现在规范上;但是语言是发展的,所以语言的规范也不可能一成不变。二者并不冲突,如果我们把时间这个因素考虑进去的话。”(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26 :13)对于新起的变动和已成的规范之间的竞争,应该结合汉语发展的整个方向来看,不能孤立地看每一个“发展”。因为不是每一个变动都是发展。有的会巩固下来,有的过些时候又消失了。另一方面语言规范化和文体多样化是不矛盾的,和个人风格也是不矛盾的。一种文学语言是复杂的整体。它有一个中心部分,这就是在任何场合都能用的成分(词汇和语法格式)。在遵守规范标准的前提下,每个人的文学语言都可以有相对宽广的发展空间。规范会议强调:因为现代汉语情况复杂,调查工作决不轻松,还必须学习先进的语言学理论,再做些历史考查,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在实施规范标准时“要少采取‘规定’的办法,而多采取‘影响’的办法。”(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1956:274)正是因为上述语言规范观正确处理了规范和发展、共同语和方言、主体性和多样性、刚性和柔性等诸多辩证关系,才使得全社会广泛认同规范化,积极参与规范化,全面推进规范化。
时至今日,汉语规范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绝大多数人都在关注支持语言规范化工作。尤其是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颁行,为汉语规范化这一语言规划更加顺利的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社会语言生活得以持续、和谐、健康地发展。但非语言学界在汉语规范化方面的参与度与上世纪50年代相比,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语言学界内部也有个别人士在语言规范化的问题上存在认识误区,不能正确、全面地理解国家的语言政策,要么没有树立动态的规范观,不能正确认识语言的种种新发展;要么采取自然主义的语言观,认为语言不能规范,主张“保护”、“发展”方言。上述认识对语言学界乃至全社会形成语言规范化的合力都是有害的。
四、余论
21世纪是广泛采用数字技术处理信息的时代。在信息的诸多载体中,毫无疑问语言文字是最主要的信息载体。“信息化的理念是共享,没有规范标准的支持,共享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紧紧追逐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加快研制与信息化有关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李宇明,2003)如果说上个世纪50年代语言规范对象是面向人的,那么当今的语言规范既要面向人,又要面向机器,还要考虑两种规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这就对语言规范的制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事语言规范化的应用语言学人才应该是复合型的人才,既要懂得语言学,又要懂得某一或某些相关的学科。这就更需要全社会尤其是语言学界的同仁,要树立正确的语言规范观,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使语言研究者的工作和与语言规范化有关的其他行业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汉语规范化进程,以科学、可行的语言规范标准的制定和推行,最大限度地满足丰富多彩的社会语言生活的需要,并迎接我国信息化时代的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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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锦恩,华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