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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尼日利亚颁布目的港检验指南
尼日利亚联邦财政部近日颁布了目的港检验指南以取代装运前检验的指南,并已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按照该指南,进口商首先应向授权的交易银行申报“M”表。该“M”表及形式发票应包含对进口产品的描述,以便进行产品价值评估。据悉.尼财政部建议产品描述应包括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型号或编号、适用范围、品质、规格等级、容量、尺寸、性能、数量和包装等。按照指南要求.相关文件应提供品名、产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和产品标准等。另外,规定所有尼曰利亚进口产品除使用任何其它交易语言文字外,还必须使用英文标签。
2、加拿大允许进口热带木材
加拿大近日发出通报.告知加拿大食品检疫署第三次修订了D-02-12,即关于从除美国大陆以外,所有地区进口除实木包装材料外的未加工木材和其他无繁殖木材产品的规定。
这次修订将不再对热带木材进入加拿大提出要求。加拿大食品检疫署在D-02-12政策指令附件2中列出了允许进口的热带木材种类的名单.列入名单的热带木材在进口时可免除热处理,但需附带有效的植物卫生证书或再出口植物卫生证书。附件中所列的热带木材种类会依据正在进行的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结果经常更新。政策指令D-02-12规定了所要求的植物卫生证书的内容。
3、日本将制定食品纸包装安全标准
纸包装的安全标准作为一个食品安全问题,正日益受到关注。据了解,日本已经开始着手研究纸制食品容器包装的自主安全标准,而日本《食品卫生法》也对合成树脂用作食品容器包装的安全标准有所规定。只有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才可作为安全的包装材料用于食品包装,但是日本的《食品卫生法》未对纸制品标准进行规定,而只是沿用一般标准中的染色材料相关标准。
日本纸制食品容器包装自主标准一旦开始实施,将会给中国食品出口企业带来影响。因为中国向日本出口的食品,其包装和运输也要用纸和纸板。因此,中国食品出口企业应该密切关注此事,适时作出调整,避免出口受阻。
4、美国实施新的食品法规
据美联社报道,自2006年1月1日起,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将实施一项新的法规,规定所有在美国销售的食品必须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在说明上标出食品所含成分,如是否含有牛奶、蛋类等。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特别要求,一定要注明8种引起过敏情况最多的食品,包括:奶类、蛋类、鱼类、甲壳类海产品、小麦、树生坚果类、黄豆和花生。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表示,新法规涵盖了大约90%的导致过敏的食物。
新法规规定,所有说明书都必须用易懂的语言和通用的名称注明产品中所有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例如,如果产品中有牛奶蛋白质,那么要注明含“牛奶”和“奶酪蛋白”两项;要标明鱼类及海产品的名称,坚果是栗子还是核桃等。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表示,新法规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以避免一部分人过敏。据统计,在美国,约有2%的成年人和5%的儿童对某些食品过敏。
5、巴西将严格限制鞋类进口
巴西媒体报道,巴西政府相关部门就巴西鞋业生产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危机的措施达成了四点共识:一、为规避汇率风险.制鞋业的生产贷款执行固定利率政策,改变现行贷款部分的80%为固定利率、20%为浮动利率;二、政府推出的增加就业和收入的阶段性计划在去年底结束后,作为计划的主要内容和特殊政策,对微、小制鞋企业周转资金的贷款期限再延长6个月;三、缩短出口退税的周期;四、对从中国进口的鞋靴类产品实施“灰色通道”管理,这里的“灰色通道”的含意是指海关对进口单证和货物进行更严格的监管,以查处货、证不符,低价报关等舞弊现象;除此之外,不排除对从中国和越南进口的鞋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可能性。
巴西制工业协会呼吁政府尽快针对鞋类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认为这比保障措施更快捷有效,并将有助于企业度过目前面临的困难调整期。
6、欧盟修改饲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欧盟官方公报2005年岁末发布第2005/86/EC和2005/87/EC号欧委会指令,修订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中有害物质—毒杀芬(camphechlor)和铅、氟、镉的限量标准。
2005/86/EC号和2005/87/EC号欧委会指令分别修订了欧盟第2002/32/EC号指令中动物饲料中毒杀芬(camphechlor)的限量标准和动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中铅、氟、镉的限量标准。指令详细说明了本次修订的依据.介绍了毒杀芬和铅、氟。镉的特性,它们在食物链中富积的特点以及对人类和动物健康的危害,同时明确了指令在欧盟成员国生效的方式。
欧盟是我国饲料和饲料用原料出口的重要贸易伙伴.为了保障我国饲料顺利对欧出口,维护企业利益,国家质检总局将2005/86/EC和2005/87/EC两项指令的原文及翻译稿公布在国家质检总局网:WWW.aqslq.gov.cn上,有关用户可登录此网站查询。
7、泰国发布混合燃料特性和质量通告
泰国能源部能源事务局(DOEB)发布了最新关于酒精—汽油混合燃料的特性和质量的通告(第4号)B.E.2548(2005)。
该通告取代能源事务局关于酒精—汽油混合燃料的特性和质量的通告(第3号)B.E.2547(2004),将酒精—汽油混合燃料分为2种类型.即:酒精—汽油混合燃料E10辛烷91和酒精—汽油混合燃料E10辛烷95,并且规定了酒精—汽油混合燃料的特性和质量,例如:辛烷、铅,硫磺、磷、铜片腐蚀、氧化安定性、蒸馏等。
8、韩国修订有关生物制剂安全性和疗效法规
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FDA)发布通报.对《生物制剂安全性和疗效的审议及其批准的法规》做出修订。
该修正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在两个以上的生产场地制造的或其生产场地已搬迁到其他地方制造的生物制剂增补到需经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进行安全性和疗效审议的药品目录中。
(2)对已从用来治疗罕见疾病的药物目录中取消,或即将取消,且其制造商拟增加药品说明的药,要求提交药品相关数据。
9、秘鲁降低金属机械关税
秘鲁政府近日降低了一系列工业中间产品和资本性物资的关税。
该措施将主要为资本性物资和建筑材料的196个关税子项降至4%,将其它227个属于工业中间产品的子项的关税降至12%。其中,金属机械和纺织业是关税降低措施的最大受益者,这两个行业分别可以少支付2560万美元和270万美元的关税。
我国缝制设备出口的主要市场是东南亚、东欧和南美等地区。秘鲁对中低档缝制设备需求量巨大,在金属 机械关税降低后,我国缝制机械企业可考虑抓住时机.从中受益。
10、立陶宛实施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环保登记制度
立陶宛自2006年1月1日起,5类产品的制造商和(或)进口商必须向环保局登记。其中包括:1.机油;2.交通工具;3.电子电气产品(大型家用设备、小型家用设备、IT和通讯设备、用户设备、电灯、充气电灯、电子电气工具、玩具和运动器材、医疗设备、监控设备、自动售货机等);4.特税商品(轮胎、汽车蓄电池。水银灯、电池及其它蓄电池、汽车三滤及液压减震器等);5.包装材料。
电子设备制造商和(或)进口商应在每年3月31日前进行登记。晚于此期限进入立陶宛市场的制造商和(或)进口商也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制造商和(或)进口商应在每年1月31日前提供其已进入立陶宛市场电子产品的数量。
各地区环保局负责登记,也可网上申请登记。除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外.还应提供证明企业有能力为处理电子废弃物拨款的正本文件。登记的批复时间需15—20天。
11、尼日利亚放松对纺织品的进口禁令
据尼日利亚媒体报道,由于现实已经证明尼日利亚缺乏当地生产纺织品的能力,尼联邦政府可能取消限制纺织品进口的禁令。
近来尼总统已经批准标有“粗斜纹棉布”标签的牛仔裤原料进口,其原因是尼没有一家公司有证据表明能在尼本国生产这种原材料。尼总统批准的是要求尼财政部长同意牛仔裤原材料进口,而不是牛仔裤本身。这样,尼本地纺织厂可利用这些原材料生产牛仔裤、牛仔裙及其它牛仔服装。
此外,由于尼本地不能生产服装衬里,因此,一份要求允许进口服装衬里的计划也已经被送到总统办公室等待批准。
据称,尼政府禁止特定产品进口,目的是鼓励尼本土工业发展。但业界观察者认为这引起了公众的大声疾呼,尼经济没有鼓励工业发展。高关税体制以及诸如高原材料成本、缺乏电力供应和破烂的社会基础设施始终是阻碍尼工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应该首先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尼政府至今对此似乎没有改善的意向,反而扩大禁止进口项目清单。
据悉,尼政府今年年初重新审定的禁止进口清单包括:女鞋、包、发电机消音罩、容量在6.15毫升以上的空心玻璃瓶、鸟蛋、玉米、可可油、可可粉、可可蛋糕、某些种类的药物、消毒剂、杀菌剂、塑料卫生器具、日记本、贺年卡、日历、面巾纸、卫生纸及清洁物品等。
12、欧盟修订用于生产特殊营养食品的化学物质名单
欧盟委员会去年底向WTO发出通报,告知欧盟委员会消费者健康保护司修订了欧委会2001/15/EC指令,将扩充欧盟用于生产特殊营养食品的化学物质名单。
修订案中指出,特殊营养用途的食品与一般消费性食品有显著区别,其含有特殊成分,使用特殊工艺制作,能够达到产品所声明的营养目的,并按照其适用性进行销售的食品,包括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在内,但不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加工谷物类食品和儿童食品。
欧盟此次在2001/15/Ec指令名单中新增加的物质有L-甲基叶酸钙、L-甲基叶酸镁、硼酸、硼酸钠、水肌酸。这是欧盟第二次对这一名单中的化学物质进行补充。
尼日利亚联邦财政部近日颁布了目的港检验指南以取代装运前检验的指南,并已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按照该指南,进口商首先应向授权的交易银行申报“M”表。该“M”表及形式发票应包含对进口产品的描述,以便进行产品价值评估。据悉.尼财政部建议产品描述应包括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型号或编号、适用范围、品质、规格等级、容量、尺寸、性能、数量和包装等。按照指南要求.相关文件应提供品名、产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和产品标准等。另外,规定所有尼曰利亚进口产品除使用任何其它交易语言文字外,还必须使用英文标签。
2、加拿大允许进口热带木材
加拿大近日发出通报.告知加拿大食品检疫署第三次修订了D-02-12,即关于从除美国大陆以外,所有地区进口除实木包装材料外的未加工木材和其他无繁殖木材产品的规定。
这次修订将不再对热带木材进入加拿大提出要求。加拿大食品检疫署在D-02-12政策指令附件2中列出了允许进口的热带木材种类的名单.列入名单的热带木材在进口时可免除热处理,但需附带有效的植物卫生证书或再出口植物卫生证书。附件中所列的热带木材种类会依据正在进行的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结果经常更新。政策指令D-02-12规定了所要求的植物卫生证书的内容。
3、日本将制定食品纸包装安全标准
纸包装的安全标准作为一个食品安全问题,正日益受到关注。据了解,日本已经开始着手研究纸制食品容器包装的自主安全标准,而日本《食品卫生法》也对合成树脂用作食品容器包装的安全标准有所规定。只有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才可作为安全的包装材料用于食品包装,但是日本的《食品卫生法》未对纸制品标准进行规定,而只是沿用一般标准中的染色材料相关标准。
日本纸制食品容器包装自主标准一旦开始实施,将会给中国食品出口企业带来影响。因为中国向日本出口的食品,其包装和运输也要用纸和纸板。因此,中国食品出口企业应该密切关注此事,适时作出调整,避免出口受阻。
4、美国实施新的食品法规
据美联社报道,自2006年1月1日起,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将实施一项新的法规,规定所有在美国销售的食品必须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在说明上标出食品所含成分,如是否含有牛奶、蛋类等。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特别要求,一定要注明8种引起过敏情况最多的食品,包括:奶类、蛋类、鱼类、甲壳类海产品、小麦、树生坚果类、黄豆和花生。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表示,新法规涵盖了大约90%的导致过敏的食物。
新法规规定,所有说明书都必须用易懂的语言和通用的名称注明产品中所有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例如,如果产品中有牛奶蛋白质,那么要注明含“牛奶”和“奶酪蛋白”两项;要标明鱼类及海产品的名称,坚果是栗子还是核桃等。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表示,新法规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以避免一部分人过敏。据统计,在美国,约有2%的成年人和5%的儿童对某些食品过敏。
5、巴西将严格限制鞋类进口
巴西媒体报道,巴西政府相关部门就巴西鞋业生产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危机的措施达成了四点共识:一、为规避汇率风险.制鞋业的生产贷款执行固定利率政策,改变现行贷款部分的80%为固定利率、20%为浮动利率;二、政府推出的增加就业和收入的阶段性计划在去年底结束后,作为计划的主要内容和特殊政策,对微、小制鞋企业周转资金的贷款期限再延长6个月;三、缩短出口退税的周期;四、对从中国进口的鞋靴类产品实施“灰色通道”管理,这里的“灰色通道”的含意是指海关对进口单证和货物进行更严格的监管,以查处货、证不符,低价报关等舞弊现象;除此之外,不排除对从中国和越南进口的鞋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可能性。
巴西制工业协会呼吁政府尽快针对鞋类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认为这比保障措施更快捷有效,并将有助于企业度过目前面临的困难调整期。
6、欧盟修改饲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欧盟官方公报2005年岁末发布第2005/86/EC和2005/87/EC号欧委会指令,修订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中有害物质—毒杀芬(camphechlor)和铅、氟、镉的限量标准。
2005/86/EC号和2005/87/EC号欧委会指令分别修订了欧盟第2002/32/EC号指令中动物饲料中毒杀芬(camphechlor)的限量标准和动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中铅、氟、镉的限量标准。指令详细说明了本次修订的依据.介绍了毒杀芬和铅、氟。镉的特性,它们在食物链中富积的特点以及对人类和动物健康的危害,同时明确了指令在欧盟成员国生效的方式。
欧盟是我国饲料和饲料用原料出口的重要贸易伙伴.为了保障我国饲料顺利对欧出口,维护企业利益,国家质检总局将2005/86/EC和2005/87/EC两项指令的原文及翻译稿公布在国家质检总局网:WWW.aqslq.gov.cn上,有关用户可登录此网站查询。
7、泰国发布混合燃料特性和质量通告
泰国能源部能源事务局(DOEB)发布了最新关于酒精—汽油混合燃料的特性和质量的通告(第4号)B.E.2548(2005)。
该通告取代能源事务局关于酒精—汽油混合燃料的特性和质量的通告(第3号)B.E.2547(2004),将酒精—汽油混合燃料分为2种类型.即:酒精—汽油混合燃料E10辛烷91和酒精—汽油混合燃料E10辛烷95,并且规定了酒精—汽油混合燃料的特性和质量,例如:辛烷、铅,硫磺、磷、铜片腐蚀、氧化安定性、蒸馏等。
8、韩国修订有关生物制剂安全性和疗效法规
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FDA)发布通报.对《生物制剂安全性和疗效的审议及其批准的法规》做出修订。
该修正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在两个以上的生产场地制造的或其生产场地已搬迁到其他地方制造的生物制剂增补到需经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进行安全性和疗效审议的药品目录中。
(2)对已从用来治疗罕见疾病的药物目录中取消,或即将取消,且其制造商拟增加药品说明的药,要求提交药品相关数据。
9、秘鲁降低金属机械关税
秘鲁政府近日降低了一系列工业中间产品和资本性物资的关税。
该措施将主要为资本性物资和建筑材料的196个关税子项降至4%,将其它227个属于工业中间产品的子项的关税降至12%。其中,金属机械和纺织业是关税降低措施的最大受益者,这两个行业分别可以少支付2560万美元和270万美元的关税。
我国缝制设备出口的主要市场是东南亚、东欧和南美等地区。秘鲁对中低档缝制设备需求量巨大,在金属 机械关税降低后,我国缝制机械企业可考虑抓住时机.从中受益。
10、立陶宛实施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环保登记制度
立陶宛自2006年1月1日起,5类产品的制造商和(或)进口商必须向环保局登记。其中包括:1.机油;2.交通工具;3.电子电气产品(大型家用设备、小型家用设备、IT和通讯设备、用户设备、电灯、充气电灯、电子电气工具、玩具和运动器材、医疗设备、监控设备、自动售货机等);4.特税商品(轮胎、汽车蓄电池。水银灯、电池及其它蓄电池、汽车三滤及液压减震器等);5.包装材料。
电子设备制造商和(或)进口商应在每年3月31日前进行登记。晚于此期限进入立陶宛市场的制造商和(或)进口商也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制造商和(或)进口商应在每年1月31日前提供其已进入立陶宛市场电子产品的数量。
各地区环保局负责登记,也可网上申请登记。除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外.还应提供证明企业有能力为处理电子废弃物拨款的正本文件。登记的批复时间需15—20天。
11、尼日利亚放松对纺织品的进口禁令
据尼日利亚媒体报道,由于现实已经证明尼日利亚缺乏当地生产纺织品的能力,尼联邦政府可能取消限制纺织品进口的禁令。
近来尼总统已经批准标有“粗斜纹棉布”标签的牛仔裤原料进口,其原因是尼没有一家公司有证据表明能在尼本国生产这种原材料。尼总统批准的是要求尼财政部长同意牛仔裤原材料进口,而不是牛仔裤本身。这样,尼本地纺织厂可利用这些原材料生产牛仔裤、牛仔裙及其它牛仔服装。
此外,由于尼本地不能生产服装衬里,因此,一份要求允许进口服装衬里的计划也已经被送到总统办公室等待批准。
据称,尼政府禁止特定产品进口,目的是鼓励尼本土工业发展。但业界观察者认为这引起了公众的大声疾呼,尼经济没有鼓励工业发展。高关税体制以及诸如高原材料成本、缺乏电力供应和破烂的社会基础设施始终是阻碍尼工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应该首先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尼政府至今对此似乎没有改善的意向,反而扩大禁止进口项目清单。
据悉,尼政府今年年初重新审定的禁止进口清单包括:女鞋、包、发电机消音罩、容量在6.15毫升以上的空心玻璃瓶、鸟蛋、玉米、可可油、可可粉、可可蛋糕、某些种类的药物、消毒剂、杀菌剂、塑料卫生器具、日记本、贺年卡、日历、面巾纸、卫生纸及清洁物品等。
12、欧盟修订用于生产特殊营养食品的化学物质名单
欧盟委员会去年底向WTO发出通报,告知欧盟委员会消费者健康保护司修订了欧委会2001/15/EC指令,将扩充欧盟用于生产特殊营养食品的化学物质名单。
修订案中指出,特殊营养用途的食品与一般消费性食品有显著区别,其含有特殊成分,使用特殊工艺制作,能够达到产品所声明的营养目的,并按照其适用性进行销售的食品,包括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在内,但不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加工谷物类食品和儿童食品。
欧盟此次在2001/15/Ec指令名单中新增加的物质有L-甲基叶酸钙、L-甲基叶酸镁、硼酸、硼酸钠、水肌酸。这是欧盟第二次对这一名单中的化学物质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