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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推动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关于印发这个文件下发通知。通知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