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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处于"眠其权利之上不觉醒"的窘况,首当其冲的是必须唤醒其应有的法律意识,使其知晓《劳动合同法》已经为劳动者谋取了"五大福祉"。为编织一张更加周密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恢恢法网",国家应在规范"包工头"劳务关系、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用档案"、增设用人单位精神赔偿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