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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制度是近年来西方国家为应对民事司法拖延的现状所推行的一种司法改革措施,其理论基础是“接近正义”理念。虽然围绕案件管理制度仍存在争议,但不能忽视英在促进“接近正义”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美国法院通过案件管理实现案件的分流及通过简易判决对案件进行过滤,其案件管理的范围包括程序管理和证据管理两种类型。案件管理制度的发展导致了“管理型法官”的出现。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并非如某些学者所批评的那样一无是处,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也不一定就是我国未来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走向。也许案件管理制度下的当事人主义才是我国民事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