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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社会经济体制也在逐渐趋于复杂化,由于经济形式的日益丰富,诚实信用在日常的经济交易行为中就显得非常重要,经济体制下的交易秩序也基本靠诚实信用原则来维持。民商法的制定就是为了对市场交易中的各项行为进行规范,在民商法的强制作用下,诚实信用原则也有了更好的体现。本文针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以及通过经济市场不断丰富后的完善,进行了探究,对司法工作的缺陷以及经济领域的不足,都提出了一定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完善
民商法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制定的具有强制性规范能力的基本大法,对市场经济中的各项交易行为有规范性作用,也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民商法中不仅包括民法,还包括商法,因此二者有效结合形成了民商法,民商法的制定是建立在社会各个层面之上的,其中涉及的内容包含了全社会的经济交易规定。在民商法的法律规定中,诚实信用是非常重要的一条,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性原则,也是经济交易进行的基本原则,也对经济交易的进行产生参考价值。我国当前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不仅是市场经济中的差距,在民商法的完善上,也存在着差距,我国的民商法还不是很完善,诚实信用原则也需要根据经济体制的改变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概念以及法律特征,在民商法中是非常重要的,了解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有助于准确地掌握其内涵,了解内在含义。
1.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
在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指的是在进行市场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交易人要具备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双发达成协议,在对他人的财产安全不损害的基础上,获取市场经济利润。民商法中的明确规定,不仅规定着经济市场中的各类经济活动,更规范着日常的经济生活,保证一切的经济活动都在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进行。诚实信用也不仅仅是在民商法中体现了其作用,在其他法律中,也有它的用武之地。
2.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特征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所占据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这一原则是保证市场经济,经济活动的公平性以及公开性的基本保障,是民商法中占据最大比重的部分。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包含的法律特征有三点。第一点,衡平性。衡平性与其字面意思相同,就是要求在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过程中,要首先秉承公平原则,这一特性也体现了经济市场内的公平公正的交易特点。衡平性不仅维持公平性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也弥补了法律上的缺失,在现行的法律中,如果没有形成适应性条例,衡平性原则可以对这一范围的不足进行弥补,通过对实际情况的考察,进行具有灵活性的公平、公正的处理。第二点,不确定性。我国的各项法律从初定以来,就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状态,可是社会的发展是不会停止的,在社会环境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法律也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修订,这样才能够一直适应社会需求。而不确定性,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所产生的,法律为了与社会发展相契合,形成具有时刻规范意义的法律法规,那么就要根据社会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这样才能够保证法律的可行性。第三点,补充性。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不同交易所处的大环境和交易对象都是有分别的,因此,在各类案件中,难免会出现新的状况,这些状况是突发性的,因此无法预测,很多时候也没有具体的解决办法。在有这种情况出现时,诚实信用原则就可以发挥其补充性的特点,这一特点使社会的公平公正得以保障,对经济交易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二、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中存在的问题
上文中已经说到,我国的法律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是处于不断完善的状态,法律在完善的过程中,难免会有问题的存在。正视当前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应用上存在的问题,也是完善法律的必经之路,只有认识到问题,才能够解决问题,让法律具有更强大的规范效果。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下,无论是社会层面还是司法领域内,都存在着诚实信用缺失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出现,从司法角度看,无法保证民事事件得到最公平公正的解决,从道义角度看,违背了最初的原则。在诉讼的过程中,一些法律相关人员为了谋取自身利益,不顾诚实信用原则,做出有悖原则的事情。在经济领域内,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体制的逐渐开放,都在影响着诚实信用原则。我国的金融领域发展的越来越好,伴随而来的就是各类的金融诈骗以及集资诈骗的出现,在社会上,这类现象层出不穷,偷税漏税等,已经是常态。这些问题都是我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应用上存在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这一原则进行完善。
三、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
上文中已经指出,我国的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存在很多问题,那么完善这一原则,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完善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社会道德观念。诚实信用原则是建立在正确的社会道德观念的基础之上的,社会的道德风气是由大众的道德水平积攒起来的,个人的道德水平也是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体现。而道德水平是公民的基本行为标准,培养公民诚信的道德观念是落实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为了完善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提升全国人民的道德水平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完善立法工作。我国当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部分法律还处于完善阶段,因此就存在一部分的活动得不到法律的维护。为了保证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正常进行,并且有法可依,那么就需要完善立法工作,让公平公正的诚实信用原则成为道德与法律的双重标准。
第三,完善政府诚信。政府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市场中的经济行为,政府要在市场经济交易中起到模范作用,在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经济市场中若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政府要对这些情况进行约束,共同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结语
综上所述,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在完善经济市场的交易规定上,是有很大作用的,虽然在内容上还有待完善,但是其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
参考文献
[1] 吕潇.浅析商事责任独立性与我国商事责任制度的完善[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1).
[2] 张佳寅.民商法中誠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完善路径探析[J].法制博览,2015(2).
(作者单位: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完善
民商法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制定的具有强制性规范能力的基本大法,对市场经济中的各项交易行为有规范性作用,也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民商法中不仅包括民法,还包括商法,因此二者有效结合形成了民商法,民商法的制定是建立在社会各个层面之上的,其中涉及的内容包含了全社会的经济交易规定。在民商法的法律规定中,诚实信用是非常重要的一条,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性原则,也是经济交易进行的基本原则,也对经济交易的进行产生参考价值。我国当前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不仅是市场经济中的差距,在民商法的完善上,也存在着差距,我国的民商法还不是很完善,诚实信用原则也需要根据经济体制的改变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概念以及法律特征,在民商法中是非常重要的,了解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有助于准确地掌握其内涵,了解内在含义。
1.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
在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指的是在进行市场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交易人要具备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双发达成协议,在对他人的财产安全不损害的基础上,获取市场经济利润。民商法中的明确规定,不仅规定着经济市场中的各类经济活动,更规范着日常的经济生活,保证一切的经济活动都在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进行。诚实信用也不仅仅是在民商法中体现了其作用,在其他法律中,也有它的用武之地。
2.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特征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所占据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这一原则是保证市场经济,经济活动的公平性以及公开性的基本保障,是民商法中占据最大比重的部分。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包含的法律特征有三点。第一点,衡平性。衡平性与其字面意思相同,就是要求在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过程中,要首先秉承公平原则,这一特性也体现了经济市场内的公平公正的交易特点。衡平性不仅维持公平性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也弥补了法律上的缺失,在现行的法律中,如果没有形成适应性条例,衡平性原则可以对这一范围的不足进行弥补,通过对实际情况的考察,进行具有灵活性的公平、公正的处理。第二点,不确定性。我国的各项法律从初定以来,就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状态,可是社会的发展是不会停止的,在社会环境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法律也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修订,这样才能够一直适应社会需求。而不确定性,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所产生的,法律为了与社会发展相契合,形成具有时刻规范意义的法律法规,那么就要根据社会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这样才能够保证法律的可行性。第三点,补充性。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不同交易所处的大环境和交易对象都是有分别的,因此,在各类案件中,难免会出现新的状况,这些状况是突发性的,因此无法预测,很多时候也没有具体的解决办法。在有这种情况出现时,诚实信用原则就可以发挥其补充性的特点,这一特点使社会的公平公正得以保障,对经济交易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二、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中存在的问题
上文中已经说到,我国的法律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是处于不断完善的状态,法律在完善的过程中,难免会有问题的存在。正视当前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应用上存在的问题,也是完善法律的必经之路,只有认识到问题,才能够解决问题,让法律具有更强大的规范效果。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下,无论是社会层面还是司法领域内,都存在着诚实信用缺失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出现,从司法角度看,无法保证民事事件得到最公平公正的解决,从道义角度看,违背了最初的原则。在诉讼的过程中,一些法律相关人员为了谋取自身利益,不顾诚实信用原则,做出有悖原则的事情。在经济领域内,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体制的逐渐开放,都在影响着诚实信用原则。我国的金融领域发展的越来越好,伴随而来的就是各类的金融诈骗以及集资诈骗的出现,在社会上,这类现象层出不穷,偷税漏税等,已经是常态。这些问题都是我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应用上存在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这一原则进行完善。
三、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
上文中已经指出,我国的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存在很多问题,那么完善这一原则,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完善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社会道德观念。诚实信用原则是建立在正确的社会道德观念的基础之上的,社会的道德风气是由大众的道德水平积攒起来的,个人的道德水平也是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体现。而道德水平是公民的基本行为标准,培养公民诚信的道德观念是落实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为了完善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提升全国人民的道德水平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完善立法工作。我国当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部分法律还处于完善阶段,因此就存在一部分的活动得不到法律的维护。为了保证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正常进行,并且有法可依,那么就需要完善立法工作,让公平公正的诚实信用原则成为道德与法律的双重标准。
第三,完善政府诚信。政府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市场中的经济行为,政府要在市场经济交易中起到模范作用,在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经济市场中若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政府要对这些情况进行约束,共同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结语
综上所述,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在完善经济市场的交易规定上,是有很大作用的,虽然在内容上还有待完善,但是其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
参考文献
[1] 吕潇.浅析商事责任独立性与我国商事责任制度的完善[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1).
[2] 张佳寅.民商法中誠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完善路径探析[J].法制博览,2015(2).
(作者单位: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