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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实施后可否办理护照延期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各缔约国不得延长其机读旅行证件的有效期。鉴此,应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不再为各类护照办理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