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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临时用电是供电公司受理客户业务扩充的范围之一,作为一种特殊的用电形式,相对于正式用电而言,临时用电一般具有机动灵活、用电期限短,供电电源、用电设备具有临时性等特点。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及管理的复杂性,也给供电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
关键词:临时用电管理 风险 对策
一、临时用电管理现状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 :“对基建工地 、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公司准许外,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公司应终止供电。”《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当到当地供电公司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可见,在现行的电力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对临时用电的范围、 时间及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有着明确的规定。 但受用电性质影响,临时用电往往点多面广,流动性大,用电业务变化较快,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供电公司的管理难度。
二、临时用电管理风险
1.安全风险
临时用电地址一般位于施工或作业现场,在用电过程中设备装拆频繁,用电环境较为复杂,由于其用电线路及设备具有临时性,施工方出于成本费用考虑,设备质量及安装工艺标准往往偏低,甚至安全防护装置缺失,达不到电力安全规程要求。 且由于缺少专业人员维护、检修,很容易出现私拉乱接、倒杆、设备绝缘老化、破损漏电等现象。
2.营业风险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六条规定:“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按其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但在实际用电过程中,部分用户利用临时用电不易管理的特殊性,采用不办理正常用电申请手续,不安装表计私自接电的违章手段用电,造成供电公司电量损失。
3.政策执行风险
国家发改委 《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改价格〔2003〕2279 号)中明确:“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应与供电公司以合同方式约定临时用电期限并预交相应容量的临时接电费用。 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结束临时用电的,预交的临时接电费用全部退还用户;确需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由双方另行约定。”临时接电费是临时用电电力用户向供电部门预交的临时供电业务费,收取及退还标准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供电公司因未与用户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或未与用户以合同条款方式约定临时用电期限,造成临时接电费退还纠纷。个别供电公司临时接电费收取及退还标准未按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存在政策执行风险,或对临时用电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不需要退还的临时接电费未及时通过财务转入,长期挂账,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财务检查风险。
4.供电服务风险
部分开发商在居民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中,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正式用电的情况下, 违反规定与业主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将房屋交付使用,以施工临时用电代替小区正式用电。 施工临时用电电压往往高于居民用电,且电压不稳,不适合比较精细的家用电器。同时由于临时用电仅供短期施工使用,设备往往比较简单,容量较小,在用电高峰期,极易因负荷过大跳闸断电或电压过高烧坏电器,给居民生活用电带来不便,造成投诉上访。
三、规范临时用电管理对策
1.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明确业务办理流程,将各环节职责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实行业务流程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临时用电业务办理申请手续齐全、有现场勘查、有临时用电方案制定、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将临时用电申请统一纳入营销业务系统管理,归口受理,建立准确完善的用电资料档案,杜绝“黑户”用电。采用营销业务系统电子工单流程传递的方式流转业务,保证临时用电从用电申请到装表接电,从抄表收费到拆表销户全部系统内线上运行,责任到人,做到各环节业务办理情况可控、能控、在控。
2.严格安全标准,把好用电安全关
在勘查验收环节,严格按照电力安全规程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线路设备的架设安装,杜绝私拉乱接现象,对设备质量或安装标准不达标、未采取安全用电防护措施的用户坚决不送电,做到临时用电安全告知百分百。加强线路设备巡视,对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的老旧线路及时进行更换,提高线路设备绝缘化程度,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组织电检人员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督促整改;对私自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坚决予以断电。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依法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营造良好氛圍。
3.坚持依法治企,规避经营风险
要明确用电地址、用电容量、供电方式、用电性质、计量装置、电价类别、交费方式、产权及安全责任分界点、临时用电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对临时用电执行相应电价、征收临时接电费,杜绝违规收费,对未超出合同约定期限的按规定标准退还临时接电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临时接电费动态管理,建立明细台账,定期核对梳理,做到“应退即退,应转即转”。加强临时用电电费风险防范,对用电期限较短及欠费风险较大用户可采取安装电卡表,实行卡表购电,或与用户协商开展预付电费、分次抄表结算、电费分次划拨等交费方式。
4.丰富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质量
在营业大厅、95598 服务网站等服务平台公布相关法律法规及临时用电办理指南,告知用户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方便用户申请。开设临时用电报装流动窗口,根据用电需求上门服务,制定经济合理供电方案,讲解节约用电常识,减少用户用电成本,缩短接电时间,用真诚服务赢得用户理解支持,引导用户规范用电,避免用户因嫌麻烦、图省事而违章用电。 加强供配电设施运行管理,提高电压合格率及供电可靠率,保证供电质量,为用户免费订制电费短信提醒业务,及时告知用户电量电费信息,使用户用上放心电、明白电。
5.强化稽查监督,加强人员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临时用电管理专项稽查,对业务办理及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管理短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供电员工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安全培训及廉洁教育,提升窗口人员及业务办理人员综合素质,严格要求遵守员工工作守则,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严肃考核奖惩,加强人员队伍管理,构建供电公司与用电客户和谐关系。
参考文献:
[1]《农电安全文件汇编(二)》 安徽省电力公司出版 2002年3月
[2]《用电管理文件汇编》 安徽省电力局用电处出版 1996年
关键词:临时用电管理 风险 对策
一、临时用电管理现状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 :“对基建工地 、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公司准许外,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公司应终止供电。”《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当到当地供电公司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可见,在现行的电力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对临时用电的范围、 时间及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有着明确的规定。 但受用电性质影响,临时用电往往点多面广,流动性大,用电业务变化较快,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供电公司的管理难度。
二、临时用电管理风险
1.安全风险
临时用电地址一般位于施工或作业现场,在用电过程中设备装拆频繁,用电环境较为复杂,由于其用电线路及设备具有临时性,施工方出于成本费用考虑,设备质量及安装工艺标准往往偏低,甚至安全防护装置缺失,达不到电力安全规程要求。 且由于缺少专业人员维护、检修,很容易出现私拉乱接、倒杆、设备绝缘老化、破损漏电等现象。
2.营业风险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六条规定:“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按其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但在实际用电过程中,部分用户利用临时用电不易管理的特殊性,采用不办理正常用电申请手续,不安装表计私自接电的违章手段用电,造成供电公司电量损失。
3.政策执行风险
国家发改委 《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改价格〔2003〕2279 号)中明确:“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应与供电公司以合同方式约定临时用电期限并预交相应容量的临时接电费用。 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结束临时用电的,预交的临时接电费用全部退还用户;确需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由双方另行约定。”临时接电费是临时用电电力用户向供电部门预交的临时供电业务费,收取及退还标准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供电公司因未与用户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或未与用户以合同条款方式约定临时用电期限,造成临时接电费退还纠纷。个别供电公司临时接电费收取及退还标准未按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存在政策执行风险,或对临时用电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不需要退还的临时接电费未及时通过财务转入,长期挂账,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财务检查风险。
4.供电服务风险
部分开发商在居民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中,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正式用电的情况下, 违反规定与业主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将房屋交付使用,以施工临时用电代替小区正式用电。 施工临时用电电压往往高于居民用电,且电压不稳,不适合比较精细的家用电器。同时由于临时用电仅供短期施工使用,设备往往比较简单,容量较小,在用电高峰期,极易因负荷过大跳闸断电或电压过高烧坏电器,给居民生活用电带来不便,造成投诉上访。
三、规范临时用电管理对策
1.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明确业务办理流程,将各环节职责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实行业务流程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临时用电业务办理申请手续齐全、有现场勘查、有临时用电方案制定、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将临时用电申请统一纳入营销业务系统管理,归口受理,建立准确完善的用电资料档案,杜绝“黑户”用电。采用营销业务系统电子工单流程传递的方式流转业务,保证临时用电从用电申请到装表接电,从抄表收费到拆表销户全部系统内线上运行,责任到人,做到各环节业务办理情况可控、能控、在控。
2.严格安全标准,把好用电安全关
在勘查验收环节,严格按照电力安全规程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线路设备的架设安装,杜绝私拉乱接现象,对设备质量或安装标准不达标、未采取安全用电防护措施的用户坚决不送电,做到临时用电安全告知百分百。加强线路设备巡视,对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的老旧线路及时进行更换,提高线路设备绝缘化程度,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组织电检人员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督促整改;对私自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坚决予以断电。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依法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营造良好氛圍。
3.坚持依法治企,规避经营风险
要明确用电地址、用电容量、供电方式、用电性质、计量装置、电价类别、交费方式、产权及安全责任分界点、临时用电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对临时用电执行相应电价、征收临时接电费,杜绝违规收费,对未超出合同约定期限的按规定标准退还临时接电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临时接电费动态管理,建立明细台账,定期核对梳理,做到“应退即退,应转即转”。加强临时用电电费风险防范,对用电期限较短及欠费风险较大用户可采取安装电卡表,实行卡表购电,或与用户协商开展预付电费、分次抄表结算、电费分次划拨等交费方式。
4.丰富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质量
在营业大厅、95598 服务网站等服务平台公布相关法律法规及临时用电办理指南,告知用户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方便用户申请。开设临时用电报装流动窗口,根据用电需求上门服务,制定经济合理供电方案,讲解节约用电常识,减少用户用电成本,缩短接电时间,用真诚服务赢得用户理解支持,引导用户规范用电,避免用户因嫌麻烦、图省事而违章用电。 加强供配电设施运行管理,提高电压合格率及供电可靠率,保证供电质量,为用户免费订制电费短信提醒业务,及时告知用户电量电费信息,使用户用上放心电、明白电。
5.强化稽查监督,加强人员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临时用电管理专项稽查,对业务办理及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管理短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供电员工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安全培训及廉洁教育,提升窗口人员及业务办理人员综合素质,严格要求遵守员工工作守则,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严肃考核奖惩,加强人员队伍管理,构建供电公司与用电客户和谐关系。
参考文献:
[1]《农电安全文件汇编(二)》 安徽省电力公司出版 2002年3月
[2]《用电管理文件汇编》 安徽省电力局用电处出版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