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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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综合的学科体系,覆盖多学科。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还存在很多问题,如不能够满足国家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要,不但在数量上存在大量的缺口,而且在质量上没有达到独立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本身的要求。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学科体系,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模式与路径。其中,包括培养学制的调整,综合学科体系的建立,德法兼修的贯彻,同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要内联外引、对外开放,加强涉外实务实践训练及培育适宜国际法研究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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