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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星越来越多,但产生“君临天下”的巨星却越来越难。学者们说,诗人总生活在诗歌传统和前辈诗人的阴影之下。同样,球星除了面对对手和观众外,也生活在足球传统和前辈球星的阴影下。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球星传统呢?让我们从头开始一路看过去。
英国的马修斯爵士是足球世界里第一个能称为星的选手。他不仅球技精湛,还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绅士,他奠定了球星“好好先生”的传统。当然,在那个西装革履“坐”着看球的时代,这也是对球星的基本诉求。
列奥尼达斯是第一个扬威足坛的南美球星。他首次展示了巴西人特有的魔术般的华丽脚法。他的出现,标志着南美人找到了最适合他们的运动形式——足球。南美人善于把足球往最细腻处踢。
普斯卡什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巨星,并成功地通过世界杯这一媒介扬名。与他同时代的斯蒂法诺同样是一位巨星,但他最大的遗憾是未能参加世界杯比赛。斯蒂法诺更是第一位大部分时间在异域发展的巨星,他生于阿根廷,为哥伦比亚踢过球,在西班牙达到了声誉的顶峰。他奠定了球星的“漂流”传统。
方丹在一届世界杯上踢进了13个球,是第一个以纯射手身份成功的球星。但他的成功,也证明了纯射手可以成为大牌,却很难成为超一流巨星。以后的穆勒、拉什、罗西、莱因克尔、克林斯曼等概莫能外。
雅辛丰富了球星的含义。身为守门员的他,证明一流球星的桂冠也可以戴在防守队员头上。
在这些高高的山峰之中,一座超高峰出现了。他就是贝利。贝利是一位集大成者,以往球星的优点,几乎在他身上都有所体现。他既具有超一流的脚法、爆发力和想象力,又具有极高的战术素养;既是一位天才的射手,又是一位高超的指挥家;既是一位球品无可挑剔的“好好先生”,又充满着创造的冲动和激情。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当20世纪还剩下五分之一时,体育界人士就急不可待地把世纪最伟大运动员的桂冠戴在了他的头上。以后所有的球星都生活在贝利的阴影下,超越他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你可以达到贝利的球技和球品,时光却无法倒流。贝利踢球的时代是足球的“绅士年代”,后卫对前锋还很体贴,防守远不像现在这么残酷,留给球星的创造空间相当大;文明而懂球的观众,也对球星的自我成就大有帮助——这样的“天时”和“人和”,难以重现。
贝利之后,留给球星的机会就变少了。贝肯鲍尔之所以还有机会,是因为他把足球往全能和意志里踢,他具有钢铁般的意志,司职中卫,但却满场飞,能胜任场上任何一个角色,是谓自由人;克鲁伊夫之所以还有机会,是因为他把足球往诗意和知性里踢,他具有诗人般的飘逸和优雅,又善于用脑子踢球,而人文素质正是欧洲球星用来与南美球星较量的利器。
在贝利与克鲁伊夫之间,还出现了一位昙花一现的天才——乔治·贝斯特,他可能是脚法最出神入化的欧洲球员,但自律性太差,很快在酒色中耗尽了才华。他是第一个真正的足坛“坏孩子”。20年后,他的同胞、极具才气的加斯科因重蹈了他的覆辙。
克鲁伊夫以后,球星开始变小了。基冈、鲁梅尼格、济科、苏格拉底、肯佩斯、达格利什、罗西、弗朗西斯科利、普拉蒂尼……群星闪烁,但月亮缺席。这其中,最接近贝利神韵的是济科,但他缺乏运气;反而是普拉蒂尼最为成功。
正当诸侯纷争之际,又一位王者出现了。矮胖的马拉多纳成为了足球场上的拿破仑。他与贝利一样有着“苦大仇深”的童年记忆,一样有着魔术般的南美脚法。而他踢的是阿根廷探戈那样奔放无比的足球,霸气十足,野性十足。至今网上还经常有人争论“贝利和马拉多纳谁更伟大”,这个问题与“狮子和老虎谁更厉害”一样难以说清。如果硬要比较,那么从技术指标层面作静态的分析,贝利的技术无疑更全面,也更完美,贝利尽管在爆发力和冲击力上要稍逊于马拉多纳,但在左右脚的均衡性和头球功夫上要明显强于后者。然而从技术发挥层面作动态的分析,应该说马拉多纳的难度要大得多,空间也要狭窄得多。我们看1958年贝利以杂技动作打入瑞典队的那个球的镜头回放,就会发现他身边的瑞典后卫简直就像温柔的看客。马拉多纳则身处足球的“流氓年代”,后卫对前锋“无不用其极”,所以在1986年世界杯上,媒体才用了“韩国球员一次次像拔掉大树那样将马拉多纳放倒”的比喻。在贝利之后,马拉多纳还能成为超高峰,正是因为他适应了他那个时代,他找到了对付野蛮足球的良方,那就是“魔技+狂野+一点点耍赖”(想一想他的“上帝之手”)。
球场内外,马拉多纳都十分张扬,不像贝利那样内敛。他是一位有缺点的天才,而不是一位集大成的全才,因此他获得的总体评价还是比贝利低。他放大了球星的“坏孩子”传统。这以后。坏孩子纷纷涌现,像坎通纳、斯托伊奇科夫、加斯科因、克鲁伊维特,他们甚至比马拉多纳还坏,可惜脚头没有他那么硬。
马拉多纳之后,球星又开始变小了,甚至要几位球星加在一起,才能达到巨星的高度。像荷兰三剑客——古利特、巴斯滕、里杰卡尔德,德国三驾马车——马特乌斯、克林斯曼、布雷默,巴西梦幻组合——罗马里奥、贝贝托,丹麦劳德鲁普兄弟,他们要作为一个整体才能发挥出巨星的威力;作为个体,他们还稍嫌单薄。
罗伯特·巴乔是这期间最耀眼的一抹亮色。他是有史以来最有气质的球星,他那忧郁的眼神给足球运动增添了深度。但是巴乔生迟了年代,在后卫如狼似虎的年月,巴乔还恪守着古典的优雅传统,缺乏马拉多纳那样的野性,这是他成为超高峰的最大障碍。
正当人们感叹巴蒂斯图塔、维阿、希勒有勇无谋,一把年纪还是大力丸时,正当人们感叹博格坎普、哈斯勒、哈吉灵巧有余,冲击力不足时,有一位天才横空出世了,像从石头中蹦出来的那么突然,所以人们把他叫做“外星人”——罗纳尔多在球场上既有着马拉多纳般“万夫莫开”的风采,又像贝利那样挺会做人的。单是西甲联赛中那几个全靠个人能力完成的入球,就足以使他载入史册。顺便说一句,足球场上最激动人心的不是进球,而是过人,用哲学语言表述就是“自我对他人的超越”。但是球场暴力摧毁了罗纳尔多,他成为了玻璃人,踢一回伤一回。正当大伙担心他就要夭折的时候,日韩世界杯却为提供了他一个登上球王宝座的平台。
加冕后的罗纳尔多虽然兔牙和笑靥尚在,却过早地染上了一种中年心态,反而离成为贝利式集大成者的目标越来越远了——他变成了一个机会主义者,不再控球不再过人,一门心思地等着最后的致命一击,而且似乎对成为帅才不感兴趣,懒洋洋地不回撤拿球,更不组织进攻。世事就是这么奇怪:当罗纳尔多没有戴上王冠之前,人们的心里比他本人还着急,可当真的有了名分之后,人们又会怀恋起以前那个纯真的王子。究竟是谁扼杀了他的“童贞”呢,是球场暴力,是媒体暴力,还是教练和俱乐部的权力意志?
新球王本身就不像他的两位前任那样深孚众望,而在一旁窥视宝座的人更显得底气不足。齐达内缺乏个人魅力,仿佛谨小慎微的教书先生;贝克汉姆、劳尔、托蒂像所有的大帅哥那样,每到关键时刻腿就发软;皮耶罗继承了巴乔的忧郁眼神,但似乎更加孱弱多病;菲戈、罗纳尔迪尼奥看起来活像档次不高、在球场上爱使个小手段的二流子;里瓦尔多、雷科巴总协调不好个人与整体的关系;巴拉克、内德维德、维耶里蛮力有余,在想象力上还差把火候;机敏的欧文、亨利、舍甫琴科又难以完成从纯射手到帅才的跨跃……
下一个王者何时出现呢?难以预测,可我想他还会是位南美人,不是贝利的同胞,就是马拉多纳的乡亲。理由如下:首先亚洲人根本就不是踢球的料,可以忽略不计;欧洲球员有着极高的技战术素养,但太知性,太“文”化,狂野不足;非洲球员绝对是踢球的材料,但太随性,太散漫,太不“文”化;只有南美球员来自那块混血的大陆,野中又带着一点“文”,又有最精良的技术底蕴,王位似乎注定是为他们设置的。
这位王者,或许还在某个俱乐部的二线队伍,寻求着上场的机会;或许还在南美的某条阴暗的街道上,像童年的贝利似的,光着脚丫踢着破布袜球……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球星传统呢?让我们从头开始一路看过去。
英国的马修斯爵士是足球世界里第一个能称为星的选手。他不仅球技精湛,还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绅士,他奠定了球星“好好先生”的传统。当然,在那个西装革履“坐”着看球的时代,这也是对球星的基本诉求。
列奥尼达斯是第一个扬威足坛的南美球星。他首次展示了巴西人特有的魔术般的华丽脚法。他的出现,标志着南美人找到了最适合他们的运动形式——足球。南美人善于把足球往最细腻处踢。
普斯卡什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巨星,并成功地通过世界杯这一媒介扬名。与他同时代的斯蒂法诺同样是一位巨星,但他最大的遗憾是未能参加世界杯比赛。斯蒂法诺更是第一位大部分时间在异域发展的巨星,他生于阿根廷,为哥伦比亚踢过球,在西班牙达到了声誉的顶峰。他奠定了球星的“漂流”传统。
方丹在一届世界杯上踢进了13个球,是第一个以纯射手身份成功的球星。但他的成功,也证明了纯射手可以成为大牌,却很难成为超一流巨星。以后的穆勒、拉什、罗西、莱因克尔、克林斯曼等概莫能外。
雅辛丰富了球星的含义。身为守门员的他,证明一流球星的桂冠也可以戴在防守队员头上。
在这些高高的山峰之中,一座超高峰出现了。他就是贝利。贝利是一位集大成者,以往球星的优点,几乎在他身上都有所体现。他既具有超一流的脚法、爆发力和想象力,又具有极高的战术素养;既是一位天才的射手,又是一位高超的指挥家;既是一位球品无可挑剔的“好好先生”,又充满着创造的冲动和激情。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当20世纪还剩下五分之一时,体育界人士就急不可待地把世纪最伟大运动员的桂冠戴在了他的头上。以后所有的球星都生活在贝利的阴影下,超越他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你可以达到贝利的球技和球品,时光却无法倒流。贝利踢球的时代是足球的“绅士年代”,后卫对前锋还很体贴,防守远不像现在这么残酷,留给球星的创造空间相当大;文明而懂球的观众,也对球星的自我成就大有帮助——这样的“天时”和“人和”,难以重现。
贝利之后,留给球星的机会就变少了。贝肯鲍尔之所以还有机会,是因为他把足球往全能和意志里踢,他具有钢铁般的意志,司职中卫,但却满场飞,能胜任场上任何一个角色,是谓自由人;克鲁伊夫之所以还有机会,是因为他把足球往诗意和知性里踢,他具有诗人般的飘逸和优雅,又善于用脑子踢球,而人文素质正是欧洲球星用来与南美球星较量的利器。
在贝利与克鲁伊夫之间,还出现了一位昙花一现的天才——乔治·贝斯特,他可能是脚法最出神入化的欧洲球员,但自律性太差,很快在酒色中耗尽了才华。他是第一个真正的足坛“坏孩子”。20年后,他的同胞、极具才气的加斯科因重蹈了他的覆辙。
克鲁伊夫以后,球星开始变小了。基冈、鲁梅尼格、济科、苏格拉底、肯佩斯、达格利什、罗西、弗朗西斯科利、普拉蒂尼……群星闪烁,但月亮缺席。这其中,最接近贝利神韵的是济科,但他缺乏运气;反而是普拉蒂尼最为成功。
正当诸侯纷争之际,又一位王者出现了。矮胖的马拉多纳成为了足球场上的拿破仑。他与贝利一样有着“苦大仇深”的童年记忆,一样有着魔术般的南美脚法。而他踢的是阿根廷探戈那样奔放无比的足球,霸气十足,野性十足。至今网上还经常有人争论“贝利和马拉多纳谁更伟大”,这个问题与“狮子和老虎谁更厉害”一样难以说清。如果硬要比较,那么从技术指标层面作静态的分析,贝利的技术无疑更全面,也更完美,贝利尽管在爆发力和冲击力上要稍逊于马拉多纳,但在左右脚的均衡性和头球功夫上要明显强于后者。然而从技术发挥层面作动态的分析,应该说马拉多纳的难度要大得多,空间也要狭窄得多。我们看1958年贝利以杂技动作打入瑞典队的那个球的镜头回放,就会发现他身边的瑞典后卫简直就像温柔的看客。马拉多纳则身处足球的“流氓年代”,后卫对前锋“无不用其极”,所以在1986年世界杯上,媒体才用了“韩国球员一次次像拔掉大树那样将马拉多纳放倒”的比喻。在贝利之后,马拉多纳还能成为超高峰,正是因为他适应了他那个时代,他找到了对付野蛮足球的良方,那就是“魔技+狂野+一点点耍赖”(想一想他的“上帝之手”)。
球场内外,马拉多纳都十分张扬,不像贝利那样内敛。他是一位有缺点的天才,而不是一位集大成的全才,因此他获得的总体评价还是比贝利低。他放大了球星的“坏孩子”传统。这以后。坏孩子纷纷涌现,像坎通纳、斯托伊奇科夫、加斯科因、克鲁伊维特,他们甚至比马拉多纳还坏,可惜脚头没有他那么硬。
马拉多纳之后,球星又开始变小了,甚至要几位球星加在一起,才能达到巨星的高度。像荷兰三剑客——古利特、巴斯滕、里杰卡尔德,德国三驾马车——马特乌斯、克林斯曼、布雷默,巴西梦幻组合——罗马里奥、贝贝托,丹麦劳德鲁普兄弟,他们要作为一个整体才能发挥出巨星的威力;作为个体,他们还稍嫌单薄。
罗伯特·巴乔是这期间最耀眼的一抹亮色。他是有史以来最有气质的球星,他那忧郁的眼神给足球运动增添了深度。但是巴乔生迟了年代,在后卫如狼似虎的年月,巴乔还恪守着古典的优雅传统,缺乏马拉多纳那样的野性,这是他成为超高峰的最大障碍。
正当人们感叹巴蒂斯图塔、维阿、希勒有勇无谋,一把年纪还是大力丸时,正当人们感叹博格坎普、哈斯勒、哈吉灵巧有余,冲击力不足时,有一位天才横空出世了,像从石头中蹦出来的那么突然,所以人们把他叫做“外星人”——罗纳尔多在球场上既有着马拉多纳般“万夫莫开”的风采,又像贝利那样挺会做人的。单是西甲联赛中那几个全靠个人能力完成的入球,就足以使他载入史册。顺便说一句,足球场上最激动人心的不是进球,而是过人,用哲学语言表述就是“自我对他人的超越”。但是球场暴力摧毁了罗纳尔多,他成为了玻璃人,踢一回伤一回。正当大伙担心他就要夭折的时候,日韩世界杯却为提供了他一个登上球王宝座的平台。
加冕后的罗纳尔多虽然兔牙和笑靥尚在,却过早地染上了一种中年心态,反而离成为贝利式集大成者的目标越来越远了——他变成了一个机会主义者,不再控球不再过人,一门心思地等着最后的致命一击,而且似乎对成为帅才不感兴趣,懒洋洋地不回撤拿球,更不组织进攻。世事就是这么奇怪:当罗纳尔多没有戴上王冠之前,人们的心里比他本人还着急,可当真的有了名分之后,人们又会怀恋起以前那个纯真的王子。究竟是谁扼杀了他的“童贞”呢,是球场暴力,是媒体暴力,还是教练和俱乐部的权力意志?
新球王本身就不像他的两位前任那样深孚众望,而在一旁窥视宝座的人更显得底气不足。齐达内缺乏个人魅力,仿佛谨小慎微的教书先生;贝克汉姆、劳尔、托蒂像所有的大帅哥那样,每到关键时刻腿就发软;皮耶罗继承了巴乔的忧郁眼神,但似乎更加孱弱多病;菲戈、罗纳尔迪尼奥看起来活像档次不高、在球场上爱使个小手段的二流子;里瓦尔多、雷科巴总协调不好个人与整体的关系;巴拉克、内德维德、维耶里蛮力有余,在想象力上还差把火候;机敏的欧文、亨利、舍甫琴科又难以完成从纯射手到帅才的跨跃……
下一个王者何时出现呢?难以预测,可我想他还会是位南美人,不是贝利的同胞,就是马拉多纳的乡亲。理由如下:首先亚洲人根本就不是踢球的料,可以忽略不计;欧洲球员有着极高的技战术素养,但太知性,太“文”化,狂野不足;非洲球员绝对是踢球的材料,但太随性,太散漫,太不“文”化;只有南美球员来自那块混血的大陆,野中又带着一点“文”,又有最精良的技术底蕴,王位似乎注定是为他们设置的。
这位王者,或许还在某个俱乐部的二线队伍,寻求着上场的机会;或许还在南美的某条阴暗的街道上,像童年的贝利似的,光着脚丫踢着破布袜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