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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潞江镇共区划实施生态公益林151792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72214亩,省级生态公益林79578亩。对潞江镇生态公益林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保护现状;建议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护岸林等。生态公益林也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
一、潞江镇基本情况
潞江镇,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黎贡山东麓,怒江大峡谷南端,地处云南省西部边陲,东与隆阳区杨柳乡、蒲缥镇、施甸县相连,西与腾冲县毗邻,南与龙陵县接壤,北与怒江州相邻,国土总面积790平方公里,辖29个村,302个村民小组,2014年末总人口79492人。农民人均纯收入11314元。居住着傣、傈僳、德昂、彝、白、回等多种少数民族,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亚热带干热河谷。辖区林地面积93.39万亩,其中集体林面积54万亩,国有林面积39.42万亩,活立木蓄积为118871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4%,林木绿化率为67%。
二、生态公益林现状
1.生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情况
潞江镇区划实施生态公益林151792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72214亩,占全镇生态公益林的47.6%;省级生态公益林79578亩,占全镇生态公益林的52.4%。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权属为集体的42424亩,涉及35个林班、99个小班,生态区位属怒江两岸、长江上游西南高山峡谷和云贵高原区;权属为个体的29790亩,涉及16个林班,56个小班,生态区位属怒江两岸、长江上游西南高山峡谷和云贵高原区。省级生态公益林权属为集体的71847亩,涉及70个林班、177个小班,生态区位属怒江两岸和320国道线;权属为个体的7731亩,涉及6个林班、22个小班,生态区位属怒江两岸和320国道线。共涉及潞江镇18个村委会。
2.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
(1)明确责任,加强管护。潞江镇制定了《潞江镇生态公益林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林业站、村、护林员的职责及分工。承担生态公益林管护任务单位与隆阳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禁伐、限伐协议;与区林业局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合同(管护合同A)25份;与所聘请的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管护合同B)30份,明确管护生态公益林的权利与义务。
(2)制定办法,严格管理。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潞江镇人民政府制定了《潞江镇生态公益林管理实施方案》、《潞江镇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方案》、《潞江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考核方案》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单位、管护单位、护林员职责以及考核指标,由林业站和村加强对护林员的日常监督,并严格按照《潞江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确保公益林安全。
三、存在问题
1.群众认识不足,毁林情况时有发生
潞江镇生态公益林中少部份林地使用权划分到农户,各农户所得面积少,地点分散,农户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和管护水平不一,认为管护公益林得益不多,损失不大,因此管护措施不能落实到位。而且近年来,随着部分林木产品价格攀升,部分群众不顾国家的法律,擅自破坏生态公益林的林地,造成生态公益林林地的流失;少部分群众在干旱季节烧地里的杂物,从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生态生态公益林的资源流失。
2.经营管理模式单一
当前,潞江镇对生态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广泛停留在传统保护意识上的“只予不取”,不分类别一律采取严格的限伐和保护措施,忽视了适度经营利用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导致现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模式单一。
3.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低
现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元/亩,但与商品林相比,离群众的期望差距还很大。在补助资金有限的条件下,管护设施落后,管护点房屋缺乏,即使有也比较简陋,巡护道路偏远不通畅。并且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的保护管理制度,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林木采伐行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及地方公益林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一旦林地被划为公益林,意味着林权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就丧失了对林地、林木的处置权,极大地影响了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对公益林保护管理的积极性。
4.管护难度大
一是林业站工作人员少,对护林员日常巡护监督不到位,造成对生态公益林划定责任区部分地块巡查不到位;二是近年来物价和人工工资都在快速上涨,而护林员工资偏低,造成护林员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三是潞江镇生态公益林面积较大,进山路口较多,人为活动频繁,导致森林防火压力较大。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强宣傳,提高民众意识
一是完善基础宣传设施,在区划为生态公益林的交通路口醒目处设立生态公益林宣传牌、标志牌、监督岗、公示栏,对一些已经陈旧破损和内容有所调整的生态公益林宣传牌及时更新;二是宣传方式上,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活动相结合的方式。
2.合理开发生态公益林
引导农户在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发挥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及森林生态旅游等开发;对郁闭度较高近过熟林和中幼林可进行抚育,合理经营。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林农经营收入和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
3.不断完善补偿资金的使用规定,增加资金投入
一是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使用程序和管理规定,适当放宽适用范围,灵活用好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积极争取各种国际基金组织和民间团体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投入。
4.加强护林员的管理
适当提高护林员管护工资,提高护林员管护的积极性。与护林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将管护的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巡。认真落实护林员考核,完善奖惩制度。
参考文献:
[1] 王九龄.中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2.
[2]王静波,孙立明等.生态生态公益林管护的问题以及对策分析[J].绿色科技,2011(7).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保护现状;建议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护岸林等。生态公益林也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
一、潞江镇基本情况
潞江镇,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黎贡山东麓,怒江大峡谷南端,地处云南省西部边陲,东与隆阳区杨柳乡、蒲缥镇、施甸县相连,西与腾冲县毗邻,南与龙陵县接壤,北与怒江州相邻,国土总面积790平方公里,辖29个村,302个村民小组,2014年末总人口79492人。农民人均纯收入11314元。居住着傣、傈僳、德昂、彝、白、回等多种少数民族,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亚热带干热河谷。辖区林地面积93.39万亩,其中集体林面积54万亩,国有林面积39.42万亩,活立木蓄积为118871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4%,林木绿化率为67%。
二、生态公益林现状
1.生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情况
潞江镇区划实施生态公益林151792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72214亩,占全镇生态公益林的47.6%;省级生态公益林79578亩,占全镇生态公益林的52.4%。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权属为集体的42424亩,涉及35个林班、99个小班,生态区位属怒江两岸、长江上游西南高山峡谷和云贵高原区;权属为个体的29790亩,涉及16个林班,56个小班,生态区位属怒江两岸、长江上游西南高山峡谷和云贵高原区。省级生态公益林权属为集体的71847亩,涉及70个林班、177个小班,生态区位属怒江两岸和320国道线;权属为个体的7731亩,涉及6个林班、22个小班,生态区位属怒江两岸和320国道线。共涉及潞江镇18个村委会。
2.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
(1)明确责任,加强管护。潞江镇制定了《潞江镇生态公益林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林业站、村、护林员的职责及分工。承担生态公益林管护任务单位与隆阳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禁伐、限伐协议;与区林业局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合同(管护合同A)25份;与所聘请的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管护合同B)30份,明确管护生态公益林的权利与义务。
(2)制定办法,严格管理。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潞江镇人民政府制定了《潞江镇生态公益林管理实施方案》、《潞江镇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方案》、《潞江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考核方案》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单位、管护单位、护林员职责以及考核指标,由林业站和村加强对护林员的日常监督,并严格按照《潞江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确保公益林安全。
三、存在问题
1.群众认识不足,毁林情况时有发生
潞江镇生态公益林中少部份林地使用权划分到农户,各农户所得面积少,地点分散,农户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和管护水平不一,认为管护公益林得益不多,损失不大,因此管护措施不能落实到位。而且近年来,随着部分林木产品价格攀升,部分群众不顾国家的法律,擅自破坏生态公益林的林地,造成生态公益林林地的流失;少部分群众在干旱季节烧地里的杂物,从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生态生态公益林的资源流失。
2.经营管理模式单一
当前,潞江镇对生态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广泛停留在传统保护意识上的“只予不取”,不分类别一律采取严格的限伐和保护措施,忽视了适度经营利用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导致现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模式单一。
3.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低
现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元/亩,但与商品林相比,离群众的期望差距还很大。在补助资金有限的条件下,管护设施落后,管护点房屋缺乏,即使有也比较简陋,巡护道路偏远不通畅。并且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的保护管理制度,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林木采伐行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及地方公益林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一旦林地被划为公益林,意味着林权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就丧失了对林地、林木的处置权,极大地影响了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对公益林保护管理的积极性。
4.管护难度大
一是林业站工作人员少,对护林员日常巡护监督不到位,造成对生态公益林划定责任区部分地块巡查不到位;二是近年来物价和人工工资都在快速上涨,而护林员工资偏低,造成护林员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三是潞江镇生态公益林面积较大,进山路口较多,人为活动频繁,导致森林防火压力较大。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强宣傳,提高民众意识
一是完善基础宣传设施,在区划为生态公益林的交通路口醒目处设立生态公益林宣传牌、标志牌、监督岗、公示栏,对一些已经陈旧破损和内容有所调整的生态公益林宣传牌及时更新;二是宣传方式上,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活动相结合的方式。
2.合理开发生态公益林
引导农户在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发挥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及森林生态旅游等开发;对郁闭度较高近过熟林和中幼林可进行抚育,合理经营。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林农经营收入和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
3.不断完善补偿资金的使用规定,增加资金投入
一是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使用程序和管理规定,适当放宽适用范围,灵活用好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积极争取各种国际基金组织和民间团体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投入。
4.加强护林员的管理
适当提高护林员管护工资,提高护林员管护的积极性。与护林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将管护的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巡。认真落实护林员考核,完善奖惩制度。
参考文献:
[1] 王九龄.中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2.
[2]王静波,孙立明等.生态生态公益林管护的问题以及对策分析[J].绿色科技,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