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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家发改委将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排查和防治权力部门、权力岗位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彭森29日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组长会议上说,商业贿赂虽然主要发生在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中,但与政府机构,特别是具有较大行政权力的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为此,国家发改委将以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人财物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人员的行政监督,特别是内部制约监督。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安排等权力的制约监督,着力形成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新华社)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指出,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把严肃查办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一查到底。二是做好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和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的工作。三是打击坑骗农民工、欺诈和残害农民工的犯罪行为,严肃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公务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工夫,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北京青年报》)
国家审计署:今后审计监督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近日表示,今后审计工作要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和政府工作中心,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树立“民本审计”理念,加大专项资金审计力度,要把就业、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作为审计工作关注的要点。二、关注“三农”问题,强化对涉农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三、依法揭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审计机关将着力关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环节中的商业贿赂问题。四、积极探索效益审计路子,揭露和纠正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经济日报》)
税务总局:建立健全征税和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近日表示,税务总局将建立健全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激励和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谢旭人说,依法诚信纳税既是履行法律责任,也是最好的信用证明。税务机关将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据悉,今年4月是自1992年以来的第1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宣传月期间,各级税务机关将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宣传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服务的内容,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容,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要求。
(新华社)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7月起实施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收费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备受关注的考试类收费标准将由价格、财政部门按照组织报名考试的成本从严审核。《暂行办法》明确,考试类收费指的是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文件规定组织考试收取的费用,以及组织经人事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考试收取的费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的考试,应分别制定中央有关单位向各地考试机构收取的考务费收费标准和各地考试机构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收费标准。
(《人民日报》)
(新华社)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指出,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把严肃查办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一查到底。二是做好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和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的工作。三是打击坑骗农民工、欺诈和残害农民工的犯罪行为,严肃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公务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工夫,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北京青年报》)
国家审计署:今后审计监督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近日表示,今后审计工作要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和政府工作中心,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树立“民本审计”理念,加大专项资金审计力度,要把就业、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作为审计工作关注的要点。二、关注“三农”问题,强化对涉农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三、依法揭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审计机关将着力关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环节中的商业贿赂问题。四、积极探索效益审计路子,揭露和纠正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经济日报》)
税务总局:建立健全征税和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近日表示,税务总局将建立健全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激励和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谢旭人说,依法诚信纳税既是履行法律责任,也是最好的信用证明。税务机关将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据悉,今年4月是自1992年以来的第1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宣传月期间,各级税务机关将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宣传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服务的内容,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容,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要求。
(新华社)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7月起实施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收费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备受关注的考试类收费标准将由价格、财政部门按照组织报名考试的成本从严审核。《暂行办法》明确,考试类收费指的是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文件规定组织考试收取的费用,以及组织经人事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考试收取的费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的考试,应分别制定中央有关单位向各地考试机构收取的考务费收费标准和各地考试机构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收费标准。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