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扬子江城市群是江苏未来参与国际竞争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其高技术产业发展关系到江苏省整体的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的提质增效。但由扬州、泰州、南通组成的苏中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能级仍显不够。针对苏中地区现存的高技术产业集聚规模不足、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性不强、创新绩效和协同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可以从政府与企业两个层面加强“政产学联盟”和企业联盟建设,推进苏中地区实现整体竞争力跃升,以促进扬子江城市群整体实力的提升,同时推动江苏创新型省份的建设。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市场导向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是苏中地区面临的重要课题。在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的互动与协同至关重要。政府、企业、大学或研究机构共同组成的“政产学联盟”发展模式,既可以有效发挥政府的引导与协调作用,又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
有效发挥政府的引导与协调作用。世界各国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府引导,有的以资金投入为主,有的以指导和协调为主。苏中地区目前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资金实力不强,在政产学结合的区域创新体制中,要重视发挥政府的指导与协调作用。同时,由于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日益呈现综合化趋势,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日益广泛,政府有必要转变主导职能,引导、协调多方面力量共同主持科研项目,由政产学多方高级权威专家参与决策,推行项目经理制,有目的地开展专项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科技顾问机构,为重大科技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和建议。
促进基础研究与产业化相结合。经过几十年的建设,苏中地区的工业总体规模已经具备,但是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高使产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经济效益不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为此,需加大对基础研究经费的投入,改变R&D活动的投入力度低于经济产出能力的现状,提高区域创新能力。还可以通过制定风险投入的优惠税收政策、建立风险基金等形式,鼓励对高技术企业风险投入;通过不断规范市场,健全中介服务,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高技术领域。注重技术创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合二为一,依靠面向市场持续不断的科研开发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基础研究与产业化的结合,促进以模仿创新为主向以原始创新为主的战略性转变,推动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取得真正的核心技术。
加快技术推广和高技术产业化进程。为提供产业发展中所需的关键技术和成果转化中所需的系统集成的工程化环境,苏中地区可以通过制定整体科技发展及其重点领域的总规划,加强对科技发展的引导;运用经济杠杆对民间企业的科技活动进行指导;对基础技术研究使用的资产进一步实行低息贷款;把国有实验室研究设备低价提供给企业使用,把国有基础技术专利无偿或低价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提升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水平。
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企业是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最活跃的细胞,既是技术创新的吸纳器,又是技术创新的发动机,这种内在联系使企业具有其它任何一种创新机构都无法替代也无可比拟的优势。要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利益主体、风险主体、研究开发主体和决策主体,逐步建立起“企业主动、政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联动”的技术创新运行新机制。政府应对大中型企业进行分类指导,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健全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技术开发机构;推进中型企业与大学、科研单位联合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大力推进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去,充实企业的技术创新力量。
对企业层面竞争战略的研究发现,建立成功的战略联盟已经成为高技术企业提升竞争能力、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战略联盟有跨产业联盟与同产业联盟两大类型。同产业联盟又可以划分为与供应商组成的纵向联盟和与竞争对手组成的横向联盟。对高技术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联盟包括有助于进入新业务的跨产业联盟、有助于分担成本和风险的研究开发联盟和有助于提升竞争力的合作生产联盟。
由于发展的阶段性制约,苏中高技术领域的合作与联盟主要表现为传统意义上的合资合作和少数产业的研发协议。面对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运营环境的极大改变,苏中高技术企业需要转变竞争观念,寻求新的技术创新和价值创造形式。
建立跨产业联盟,开发新机会进入新产业。苏中地区多数高技术企业正处于发展和创业阶段,创业的最重要行为是对蕴涵价值的机会的认识与开发。跨产业联盟利用双方的行业互补性来开发新机会开展新业务,可以使以联盟为基础的企业成长得更快。从国际角度看,产业交融和趋同的竞争环境使所有企业都面临新挑战,也为原来处于低竞争地位的高技术企业提供了战略机遇,通过建立跨国、跨产业联盟带动促进苏中企业的制度、管理、技术等因素的整合和综合能力提升,与伙伴企业一起共同开发新机会并成为新领域的领先者是可能和必要的。跨产业联盟也是苏中企业进入新产业实现多元化的重要战略形式。
建立研发联盟,提高研究和创新水平。苏中高技术企业加强与先进企业组建研发联盟,有利于其研究与创新水平的提升。研发水平落后,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是高技术企业品牌短缺,缺乏持续竞争力和创造力的根本原因。以我国的海尔集团为例,创业初期,海尔与德国利勃海尔公司建立了技术联盟,在引进先进生产线的同时有意识地研究对方企业的技术、相关的企业标准、德国DIN标准和国际ISO标准,经过消化吸收将其转化为企业内部标准,迅速提高了产品质量,占领了家电市场。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海尔建立了若干不同层次的技术和研究联盟,使海尔成为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国际企业。如与意大利梅洛尼公司的滚筒洗衣机技术合作,与日本三菱重工的空调技术联合项目,与荷兰飞利浦公司的数字化彩电联盟,与德国迈兹公司成立的“德国海尔数字技术研究中心”,直至与东芝、朗讯等世界500强企业组建研究与开发联盟。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通过研发联盟从先进国家的企业获取先进技术,对企业、产业以至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都会产生带动作用。
建立競争者联盟,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苏中高技术企业目前单打独斗的较多,采用的是“小而全、大而全”的企业组织模式。高技术企业的合作意识和合作实践都还不够,难以适应现代竞争环境对企业资源、能力和组织形式的要求。近二十年来,竞争者之间组成横向合作生产联盟已成为发达国家高技术领域收益最多、影响最大的联盟。一方面,竞争者联盟通过伙伴企业的资源共享和核心能力互补来获得规模经济、改善企业价值链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另一方面,竞争者联盟既合作又竞争的特点对联盟内企业有着“激活”作用,企业在这样的产业环境中保持着竞争压力和创新动力,在动态的“竞争-合作-再竞争-再合作”的过程中得以持续提高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而言,竞争者联盟还有助于高技术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集群的形成,产生高技术产业的集群效应和集群竞争优势。因此,苏中高技术企业应该强化合作竞争的战略思想,建立竞争者联盟以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应对现代竞争环境和获得产业集群效应。
(作者分别系江苏苏中发展决策咨询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管理学博士、教授,扬州大学苏中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推进苏中地区高技术产业政产学联盟建设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市场导向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是苏中地区面临的重要课题。在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的互动与协同至关重要。政府、企业、大学或研究机构共同组成的“政产学联盟”发展模式,既可以有效发挥政府的引导与协调作用,又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
有效发挥政府的引导与协调作用。世界各国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府引导,有的以资金投入为主,有的以指导和协调为主。苏中地区目前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资金实力不强,在政产学结合的区域创新体制中,要重视发挥政府的指导与协调作用。同时,由于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日益呈现综合化趋势,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日益广泛,政府有必要转变主导职能,引导、协调多方面力量共同主持科研项目,由政产学多方高级权威专家参与决策,推行项目经理制,有目的地开展专项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科技顾问机构,为重大科技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和建议。
促进基础研究与产业化相结合。经过几十年的建设,苏中地区的工业总体规模已经具备,但是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高使产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经济效益不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为此,需加大对基础研究经费的投入,改变R&D活动的投入力度低于经济产出能力的现状,提高区域创新能力。还可以通过制定风险投入的优惠税收政策、建立风险基金等形式,鼓励对高技术企业风险投入;通过不断规范市场,健全中介服务,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高技术领域。注重技术创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合二为一,依靠面向市场持续不断的科研开发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基础研究与产业化的结合,促进以模仿创新为主向以原始创新为主的战略性转变,推动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取得真正的核心技术。
加快技术推广和高技术产业化进程。为提供产业发展中所需的关键技术和成果转化中所需的系统集成的工程化环境,苏中地区可以通过制定整体科技发展及其重点领域的总规划,加强对科技发展的引导;运用经济杠杆对民间企业的科技活动进行指导;对基础技术研究使用的资产进一步实行低息贷款;把国有实验室研究设备低价提供给企业使用,把国有基础技术专利无偿或低价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提升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水平。
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企业是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最活跃的细胞,既是技术创新的吸纳器,又是技术创新的发动机,这种内在联系使企业具有其它任何一种创新机构都无法替代也无可比拟的优势。要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利益主体、风险主体、研究开发主体和决策主体,逐步建立起“企业主动、政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联动”的技术创新运行新机制。政府应对大中型企业进行分类指导,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健全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技术开发机构;推进中型企业与大学、科研单位联合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大力推进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去,充实企业的技术创新力量。
推进苏中地区高技术企业联盟建设
对企业层面竞争战略的研究发现,建立成功的战略联盟已经成为高技术企业提升竞争能力、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战略联盟有跨产业联盟与同产业联盟两大类型。同产业联盟又可以划分为与供应商组成的纵向联盟和与竞争对手组成的横向联盟。对高技术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联盟包括有助于进入新业务的跨产业联盟、有助于分担成本和风险的研究开发联盟和有助于提升竞争力的合作生产联盟。
由于发展的阶段性制约,苏中高技术领域的合作与联盟主要表现为传统意义上的合资合作和少数产业的研发协议。面对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运营环境的极大改变,苏中高技术企业需要转变竞争观念,寻求新的技术创新和价值创造形式。
建立跨产业联盟,开发新机会进入新产业。苏中地区多数高技术企业正处于发展和创业阶段,创业的最重要行为是对蕴涵价值的机会的认识与开发。跨产业联盟利用双方的行业互补性来开发新机会开展新业务,可以使以联盟为基础的企业成长得更快。从国际角度看,产业交融和趋同的竞争环境使所有企业都面临新挑战,也为原来处于低竞争地位的高技术企业提供了战略机遇,通过建立跨国、跨产业联盟带动促进苏中企业的制度、管理、技术等因素的整合和综合能力提升,与伙伴企业一起共同开发新机会并成为新领域的领先者是可能和必要的。跨产业联盟也是苏中企业进入新产业实现多元化的重要战略形式。
建立研发联盟,提高研究和创新水平。苏中高技术企业加强与先进企业组建研发联盟,有利于其研究与创新水平的提升。研发水平落后,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是高技术企业品牌短缺,缺乏持续竞争力和创造力的根本原因。以我国的海尔集团为例,创业初期,海尔与德国利勃海尔公司建立了技术联盟,在引进先进生产线的同时有意识地研究对方企业的技术、相关的企业标准、德国DIN标准和国际ISO标准,经过消化吸收将其转化为企业内部标准,迅速提高了产品质量,占领了家电市场。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海尔建立了若干不同层次的技术和研究联盟,使海尔成为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国际企业。如与意大利梅洛尼公司的滚筒洗衣机技术合作,与日本三菱重工的空调技术联合项目,与荷兰飞利浦公司的数字化彩电联盟,与德国迈兹公司成立的“德国海尔数字技术研究中心”,直至与东芝、朗讯等世界500强企业组建研究与开发联盟。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通过研发联盟从先进国家的企业获取先进技术,对企业、产业以至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都会产生带动作用。
建立競争者联盟,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苏中高技术企业目前单打独斗的较多,采用的是“小而全、大而全”的企业组织模式。高技术企业的合作意识和合作实践都还不够,难以适应现代竞争环境对企业资源、能力和组织形式的要求。近二十年来,竞争者之间组成横向合作生产联盟已成为发达国家高技术领域收益最多、影响最大的联盟。一方面,竞争者联盟通过伙伴企业的资源共享和核心能力互补来获得规模经济、改善企业价值链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另一方面,竞争者联盟既合作又竞争的特点对联盟内企业有着“激活”作用,企业在这样的产业环境中保持着竞争压力和创新动力,在动态的“竞争-合作-再竞争-再合作”的过程中得以持续提高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而言,竞争者联盟还有助于高技术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集群的形成,产生高技术产业的集群效应和集群竞争优势。因此,苏中高技术企业应该强化合作竞争的战略思想,建立竞争者联盟以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应对现代竞争环境和获得产业集群效应。
(作者分别系江苏苏中发展决策咨询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管理学博士、教授,扬州大学苏中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