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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因严重违纪被双开(开除党籍、行政开除)。他因为涉嫌犯罪已经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郑筱萸一案再一次让人们目光聚焦到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医疗改革上。
今年两会召开前夕,新华网进行了一项专题调查,其中“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高居公众关注的榜首。网民们期望政府主导新一轮医改,切实改变公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在随后召开的两会上,医改问题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许多代表提案反映,当前医疗卫生价格已经超出了公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呼吁进行新的医疗体制探索。
早在2005年7月,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医改研究报告时就公开承认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随后卫生部部长高强等官员也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医改需要反思。2006年,国内掀起了关于医改应走什么路的大讨论。到目前为止,卫生部还没有向全国人民交出一份差强人意的答卷。
2007年3月11日上午,钟南山、巴德年等9位长期工作在医药卫生战线上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委员,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上联合发言,批评中国医疗水平比非洲还逊色,指出现行医卫事业的严重滞后,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瓶颈,呼吁下届政府设置国家人口与健康委员会,整合国家医疗架构,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保健法》。这项建议获数十名政协委员联署。
医改始终是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
我国医疗现状
得一场小小的感冒去医院看病,少则八九十元,多则七八百元,不但身心受到病魔的侵害,经济上也如同遭遇敲诈。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生不起病,原因是看不起病。曾有报道指出,大量肿瘤患者不是死于肿瘤,而是死于昂贵的医药费带来的沉重心理负担。2005年4月19日晚上,四川金堂县农民付利松,因为得了绝症无钱医治,在家中用炸药将自己炸死。“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这是很多没有医疗保障的困难者的真实写照。因病致穷的情况比较普遍。
据统计,在农村,现在有50%的人看不起病。中西部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于家中的比例高达60%~80%。在城市,也有40%的人看不起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贡森研究员不久前撰写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近一半的患者没有去医疗机构就诊,13%的患者不采取任何治疗措施;医生建议住院而未住院的患者达到三成左右。高昂的医疗费用把很多人拒之医院门外,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国民健康水平的下降。1949年,中国大陆居民人均寿命是35岁,1990年为68.6岁,到了2000年为71.4岁。很明显,人均寿命的增长速度在后面的10年里面下降不少。
如今中国总体医疗卫生水平在全球排名第144位,卫生公平性排名为188位,居全世界倒数第四,不如印度和非洲的尚比亚。吉林免疫学专家巴德年说,世界上无论已开发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卫生投入列作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科目。已开发国家的医药卫生开支均占GDP的10%以上,连巴西也有7.9%,印度6.1%,尚比亚5.8%,但中国仅为2.7%。我国的卫生投入在整个医药卫生总支出的比例逐年减少,这与我国的大国地位和我国飞跃发展的经济状况,以及与我国的国家性质相差甚远。
从1980年到2004年,我国卫生总费用由143亿元增加到7590亿元。其中,居民个人负担的比重,由21%增加到53.6%。人们普遍感到看病越来越贵。
目前,我国卫生事业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二是重大疾病的流行蔓延仍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三是公众看病难问题突出。
医改走过20年,人们概括为7个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医院、医生不满意;病人不满意;城里人不满意;乡下人不满意;有钱人不满意;穷人也不满意。几乎所有的人都不满意。
当前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出现两极分化,在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分布不均衡、覆盖面过小的情况下,医疗卫生的公平性大大降低。
“为什么经济底子厚了、花钱多了,而卫生状况却不如从前了?”令人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
中国卫生不公平性的表现在哪里?
一是资源配置不合理。据有关部门统计,占总人口30%的城市人口享有80%的卫生资源配置,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享有20%的卫生资源配置。如今人们说的看病难,主要是指两头难:到大城市大医院看病难;在偏远农村地区看病难。我国的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一样,把目光只盯在大型机构上,大量的财力物力投入到大型医院,没有真正花力气建立金字塔形的医疗体系,尤其忽视社区医疗与县级医疗机构的建设。目前,全国的医疗资源80%在大医院。由于医院商业化运作,导致大医院的技术水平、设备条件越来越高。中国大城市的医院密集程度和拥有的高端服务设备数量已经达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而初级机构,尤其是农村乡镇医院、城市社区医院等逐步萎缩,很多甚至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广大农村地区又重新回到了缺医少药的状态。卫生部负责人透露,现在全国县级以下公共卫生机构只有1/3能够维持正常运转,另外1/3正处于瓦解的边缘,还有1/3已经瘫痪了。据卫生部统计,2000年中国卫生费用中,农村卫生费用占22.5%,城镇卫生费用占77.5%。这就是说,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二的农村居民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不到城市居民的三分之一。在这种状况下,人们得了病,在基层得不到有效治疗,只好奔向城市大医院,有些公民形象地比喻为“全国人民上协和”。
另一方面是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太小。对于绝大部分社会成员来说,医疗服务上的需求能否被满足以及被满足的程度,基本上取决于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力量。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是按城乡、所有制、就业状态来分别组织实施的。这种制度建设方式有失公平。目前在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所覆盖的人群大约有1郾4亿人,而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只占15%。这部分人大多数是国家公务人员,在这一群体当中,处于金字塔顶的是庞大的高干群体,他们享受着的医疗保健又是一般公务员望尘莫及的。有医疗保障的职工,自费部分也比较高;在农村地区,有保障的只占全部人口的10%左右,而且保障水平不高,农民看病报销比例很低。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农民工以及少年儿童等群体基本没有参加医保,看病只能由自己掏腰包。农村医保由于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事实上只有农村中相对富裕的群体才能参加。而最贫困的农村人口,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却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加医保。有人形象地称,现在的医疗保障是富人的俱乐部。
有人分析说,中国卫生的不公平一方面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的城乡结构、城市对农村的剥夺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在医疗资源分配方面的制度化,是特权阶层自利行为的结果。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课题组专家石光、贡森说,印度的公共投入只占卫生总费用的17.9%,但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评估排位,其公平性在全球居第43位。“这主要是由于印度政府将有限的政府投入公平地补给最需要医疗服务的需方,而中国政府的卫生补贴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受益人是高收入群体。”对此,专家组认为,在未来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也可以避免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矛盾和冲突。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可以真正增进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黑色利益链条
中国的医改序幕是在1979年拉开的,可以说中国的医改是起步相当早的。然而,将医疗服务机构简单地视同于一般企业,选择一条过度市场化的改革道路,今天看来是行不通的。医疗服务机构从全部依靠政府拨款,转向在相当程度上依靠医疗服务收入,政府负担减少,但医院压力增大了,在公立医院公益性质逐渐淡化的同时,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加剧了公民个人的医药费用飚升。
公立医院的支出很大,要补偿其支出,有三个来源,第一是财政补助,即政府投资;第二是医院服务的收入,住院费、挂号费、手术费等;第三就是药品批零差价以及回扣。现在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大概占医院总收入的10%不到,公立医院只能靠提供服务和药品来补偿其支出。这种过度的市场补偿,必然出现种种不规范的行为,于是便出现了过度治疗、大处方等现象。公众看病不仅要负担医药成本,还要为医生发工资、发奖金以及为医院买设备、盖病房作贡献。
在一个由权力、租金维系的一长串的黑色利益链条上,一部分医生已经成为这个由官员、药商、游说者组成的系统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配角。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对此直言不讳:“商业化、市场化的走向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经济学喜欢把拍卖作为市场的原始形态,但在医疗领域中,病人是最没有叫卖权的。穷人和重症病人是最没有抵押能力的,因为医生占据着主导地位。问题是,当医生仍然是事业单位的一员时,其收入的小部分属于公开的工资,而另一部分甚至是很大一部分来自外部,包括走穴、红包和寻租。当一个灰色的系统成为司空见惯的生存法则时,实际上,这套制度已经成为最为昂贵的制度。难怪有人称,医疗改革以来,成效最显著的是医院变大变洋了,设施增加了;收费增加了,检查项目增加了,不管什么病都得过检查流水线了;医生变富了,变牛了,医术变低了,医德变少了。
越来越高的药价
现在人们看不起病,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药价高昂。占医院收入60%以上的药品,因其不合理的高价,因高价背后暗藏的腐败,让医院和医生的整体形象在人们心目中一落千丈。被高药价拉高的,不仅是患者实实在在的医疗费用,还有对进医院、患病的深深恐惧。
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我国制药企业生产的药品有十几万种,其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生育和计划免疫药品等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约占药品总量的10%、销售总额的50%;其他药品价格则由企业自主确定,占所有药品的90%以上,这些药品的价格高低,由企业自行定价报物价部门备案,政府管不了其虚高成分。一些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药厂利用这一政策,将药品的出厂价大幅度提高,采取的手法通常是多计费用、虚列成本,以此来扩大利润空间。本来,按照一般的市场规律,这种高价药是不应该有市场的,但企业在推销过程中开出高额回扣,这种高价药就有了广阔的市场。
政府定价主要采取社会平均成本加成和“高进高出、低进低出”的政策。由于每个流通环节都可以据此加价,刺激了医院和各个流通环节加价销售药品。现在列入国家药品甲类、乙类目录的药品由政府制定最高零售价,按理说药品的合理价格并不难制定。但是,由于地方保护和药品流通渠道的复杂多变,流通费用的不确定性,从厂家申报价格开始,价格就有虚高的成分。一些厂家还利用包装翻新变相涨价。有的厂家在常用药中多加一点无关紧要的东西,就申报为新药,价格马上翻几倍。进口药、合资药、国产新药的市场准入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价格审批权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药品审批与药品定价之间缺少沟通和协调,以致不少药品定价存在很大盲目性。如一家制药厂生产的抗病毒类白介素冻干粉剂,出厂价仅为3.5元,而国家为其核定的零售价却为70元。武汉一家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更昔洛韦,出厂价仅为5.8元,而国家为其核定的零售价为218元。
在最近一次降价的药品价格表中,有人看到,除了22种降价药品价格表外,还有另外一张15种“单独定价及原研制药品最高零售价”表,在这两张价格表中,很多药品都是相同规格、相同通用名,但价格却相差甚远。如通用名都为阿奇霉素的药品,此次降价规定,一般的GMP企业生产的规格为250毫克×6片/盒(瓶)的阿奇霉素,最高零售价为21元,非GMP企业的为16.2元,但一种商品名为希舒美的阿奇霉素,同样是250毫克×6片/盒(瓶),最高零售价却高达80.6元,差价有四五倍。即便是同为单独定价的药品,不同厂家也公然执行不同价格,如左氧氟沙星系列的来利信,300毫克/100毫升一瓶的注射液,最高零售价为44.5元,换个商品名,就要105元一瓶。
为了控制逐年攀升的药价,从1997年至2006年,政府对一些日常药品下达了19次降价令,涉及金额近400亿元,加上今年的2次降价,降价次数已达到21次。令人奇怪的是,市场上却很难找到降价药的踪影。很多药品——降价即“死”,因而公众难以享受低价药的实惠,一些人戏称“前后下了二十几场雨,普通公民却没淋着几滴”。
国际笑话
排除药品定价的因素,药品审批把关不严、权钱交易也加速了药价的飙升。我国现有6000家制药企业,而国家药监处却只有十几个人,根本没有能力全面监管。现实情况是,国家药监局基本上只管注册,市场监督工作大部分由地方药监局负责。这种状况有人形象地称为只管生孩子,不管养孩子。各地药监局是否能真正担起监管的责任呢?业内人称,地方药监部门都以地方医药总公司为基础组建,人员大多来源于地方的医药公司,一般是医药公司的总经理去当地方药监局局长,而副总经理成为医药公司总经理。让被监督者变成了监督者。地方药监局与企业之间天然的“父子”关系,导致模糊的监管风格,冲突的监管意愿,最后形成孱弱的监管能力。除此之外,审批程序被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等一些胡作非为的官员滥用也是重要原因。他们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在这些官员的保护下,许多医药企业在很短时间内便可拿到生产新药的许可。药品审批的权钱交易导致药品文号审批发放过滥。据了解,从1998年到2006年,我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的新药多达16.874万种,这不能不令国际医学界感到震惊。因为即使在医学发达的美国,每年也只批准几十种新药,而在医药技术还很落后的中国却报出每年发明近两万种新药的新闻。中国内地审批新药数量已经成为国际笑话。
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是华南最大的医药研发机构,该所每年所接的业务,有一半以上是一些药企委托更改药品剂型(如将片剂改成胶囊等)。一位医院管理专家介绍说,2004年,国家药品批文中更改剂型、规格的高达1万多个,出现了一种“井喷”现象,一些制药企业在原材料、能源上涨的压力下,开始追求短、平、快的投资,频繁改变规格、剂型,出现新药不新的现象。
如今人们满眼看到的都是洋药名,如“×迈可”、“×莫康”等,根本搞不清楚究竟是哪些方面的治疗药品。一旦仔细看清化学名,立马便会恍然大悟,原来竟然都是头孢类、克林霉素类再熟悉不过的抗生素药品。丽珠新乐、异乐定、依姆多这三种药从名称上看风马牛不相及,然而却都是单硝酸异山梨酯。它是一种治疗心脏病的常用药,由于生产这种药的厂家众多,而每个厂家又会给自己生产的药品起一个新的商品名称,因此单硝酸异山梨酯就有了上述的新名字。一种维生素B12类药物腺钳钴胺片,原来1瓶只卖1元多钱(100片/瓶),换个名称和包装叫弭可宝就变成了每盒40元(30片/盒);治疗头痛感冒的阿司匹林,原来的价格为每10片0.3元,更名为巴米尔后,价格变为每10片6.3元,价格翻了20倍!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姜女士说,以前她常用治胃病药西米替丁,每瓶100片仅4元,使用了一年多后,在去年年底却买不到此药了,原因是厂家停产了;后来找医药行业的朋友一打听才知道,是药厂改变药品包装后,将此药改名为泰胃美,虽然成分无任何变化,但每盒20片售价升至42元,价格比以往增长了50倍!这种一药多名的现象,让资深专家都很难弄清。中药药理学家、全国政协委员李连达说:“一个方子,竟有十几种剂型,几百家药厂生产,这哪有不乱的道理!”
由于审批过多、权利过于集中,面对众多医药厂家的申请报告,批哪家,不批哪家,全由药监局拍板。一种药能否通过审批,少数几个部门负责人一说就算定了。一些药监贪官已经结成了团伙,任人唯亲,利益关系盘根错节,甚至与不法药厂的人员勾结在一起造假。2006年6月至7月,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一批“欣弗”注射液时,灭菌温度比规定的低了几摄氏度,时间短了20多分钟。就这一点疏漏,害死了8条人命。有毒原料从进厂到验收、检验等各环节均能过关,说明药监审批作业线整体塌陷。2006年4月,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于庆香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于庆香在1996年7月~2002年5月间,为医药企业办理生产批准文号及提供其他帮助时,多次收受医药企业负责人股金、钱物等共计72.5万元,并有74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6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郝和平利用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权,从2002年9月到2004年9月两年时间里,先后收受现金、汽车、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等总价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贿赂。2007年2月17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尚金,因涉嫌受贿,被深圳市检察院刑事拘留。已经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在职期间,药品审批注册监管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能被他恣意扭曲和异化为权力寻租的交易场。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说,郑筱萸等人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有缺陷,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多年关注医药行业的几位全国政协委员指出,当前药品的审批、生产、流通各环节及相关政策法规都存在严重漏洞,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雁过拔毛
药价疯长,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流通环节过多,我国药品流通的每个中间环节都有一定的利益需求。从总代理、地区代理、市级代理到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等,经销商在销售中层层加码。医药经销商、中介机构和医院受利益的驱动,三方实际上结成了利益同盟,都设法抬高药价,以便从中渔利。如医院只招30元一支的头孢类用药,顺加15%,每支就有4.5元的利润。而医院招0.32元一支的青霉素,顺加15%才0.37元,每支只有5分钱的利润。中介机构的收费是以中标药品的成交额收取2‰~6‰的服务费。由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将药品经销商(包括药品生产企业)、中介机构和医院三方捆绑到一起,导致药品招标工作偏离了招标的方向和目标,药价越招越高。
现实生活中,一种药品倘若需要有比较畅通的流通渠道,就必须同时有高成本的推销办法。一旦某个药品的价格降到一定程度,无法保证其“正常”流通所需的开销,流通就会受阻,其结果就是患者很难接触到这种药了。因此,医生开出的普通人能见到的,永远是被各个流通环节“洗刷”过的品种。
目前,一般医药产品销售进入医院至少要经过生产企业、买断总经销的批发企业、各大片区或者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医院主管、药剂科主任、医生、统计药方的统计员等9个环节,一个个环节都要加码,最终加价全部转嫁到患者头上。
一个医药代表自曝黑幕说,一个出厂价仅仅是12元的药品,到了医院零售价可能就会变成168元钱。在这168元中,医院会得到65.75元(医院进货价是102.25元);医生回扣得到35元;增值税部分15.3元;药厂12元;医药公司6.5元;开发医院销售费用比例占5元;维护医院销售费用比例占5元;经销商(销售区域主管)5元;其他协调费用5元;医药代表提成12元。当然,上述分配数字可能会有一些小的波动,但唯一不动的就是让病人埋单的168元这个数字。
医院的药品零售价是以批发价加价15%来确立的。从理论上说,其利润较为合理,其价格也应是患者所能接受的,但事实却大相径庭。首先,如果医院直接到药厂进货,按出厂价加价15%制定药价,药价是可以被消费者所接受。事实上,药品从厂家出厂前就已经虚高定价,到医院又经过多次加价,以致药价高得离谱,让人瞠目结舌。在一份县医院2004年部分回扣药品的目录清单上,人们看到一种名叫那琦针的药品市场零售价仅为七毛钱,而在这家医院里却卖到了每支65块钱。医生向患者每开出一支这种针剂,就能从医药代表手中拿到10元钱的回扣。据有关部门调查,在目前的药品流通体制中,药厂的生产成本其实只是最终药价的30%,医院、零售商的利润占到了30%,其余40%都是流通中产生的成本,而其中又有30%属于不良成本。在药品生产商、药品销售商、医院、医生、病人之间形成的利益关系格局中,药价虚高的医院、医生主导药品消费的机制十分稳定地运行着,以至于政府强行降价与限价、依法查处与打击、病人投诉与控告都难以扭转。
如今,每个医院都有一个药事采购委员会,但形同虚设。一个药事采购委员会,往往有十多人,但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院长占40%的决定权,所以只要院长同意进的药品,一般都能进医院。于是,一些生产企业的医药代表就下大功夫打通院长。商业行贿的手段多种多样,有人把它概括为“五子”:车子、房子、票子、女子(性贿赂)、孩子(例如送对方子女留学)。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药品行业中,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为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全国卫生系统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金额超过5700万元,已被刑事处理230人,党纪、政纪处理和其它处理266人。2006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有200多件。商业贿赂让一部分手握实权的人滚鞍落马。四川省简阳市中医院原院长蔡先全,在药品和医药器械采购、医院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过程中,先后收受贿赂共计114万元,并有7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6年1月,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蔡先全有期徒刑16年。安徽省马鞍山市最大的医院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医院药剂科原科长张平,1999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药商贿赂40多万元人民币、6000港币和笔记本电脑一台,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安徽省医学情报所原所长丁杉在担任阜阳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收受他人现金、存单、购物券等,折合人民币共118万元,并有188万元人民币和5100美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6年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丁杉有期徒刑15年。
黑心医生
一直以来,医生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然而近年来,由于医药行业的不正之风,一些医生开始变色。“其实我们都是披着羊皮的狼,都是昧着良心赚黑钱,进入这个行业之后,每天做的事基本上可以说都是在骗人。”这是一个医生对媒体的自白。靠着灰色收入,一批医生走入了百万富翁行列。
刚刚被处以“极刑”(吊销营业执照)的上海协和医院,许多医生月收入都达到了七八万至十几万。这些钱是怎么赚到的?他们的作法是只要来院就诊的病人,几乎无一例外要求他们做手术。手术室的灯长年累月的昼夜亮着,病人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做,只要钱赚到了,病人是不是适应手术,真正有没有病,医生都不管。
现在,在一些医院,医生宰病人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开药、做检查、收治住院病人,每一项都可以拿到提成回扣。
1.开单提成:医生根据开具的处方进行提成,在各大医院里现在已成为了明文规定。医药生产厂家在不择手段地抢滩医院这一巨大市场时,给医生的回扣十分惊人。据业内人士透露,抗菌素的回扣约为药价的15%,肿瘤药物的回扣是30%。
2.全面检查:哈尔滨一个6岁女孩随父母到杭州旅游,因要做一个阑尾小手术,竟然做了104项化验和检查,包括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连艾滋病的化验都做了。在西安,一个病人要拍X光片,医院把原有的X光机定为“不清晰拍片”,把内部集资新购的X光机定为“清晰拍片”,前者定价25元,后者定价100元。一位病人出于经济原因拍了“不清晰片”,到医生那儿说看不见,要求去拍“清晰片”,但病人因出不起钱再次拍了不清晰片。同样的片子,医生仅仅扫了一眼,便说没什么问题,吃点消炎药就行了。患者经常会遇到同时照黑白B超和彩色B超、照了核磁片还要照CT片的情况。前不久,一个记者将茶水当做尿液的样本送到10家医院检测。结果6家医院不同程度地检测出了白细胞和红细胞,其中2家医院的化验单上显示:用显微镜也能看到白细胞,5家医院给记者配了消炎药,总计药费1300元左右。医院的检查已经成了一大黑洞。有统计数字显示1990年至2002年,我国门诊和住院病人的医疗费中,检查治疗费用所占比例从28%上升到36.7%。
3.大处方:一些医生不顾病人实际病情,无限制地开出大处方。大处方让我国卫生费用的12%~37%都被浪费掉了。如今经历医生多开药品的病人不在少数。感冒了,伤风了,医生开给你的处方上居然有治跌打损伤的大活络丸。因为医院药价太贵,患者选择拿了处方去药店自行购买,有些医生就想出了代号处方的招数,在“123”、“567”前面,任凭你有天大学问,一样是睁眼瞎。处方天书作用就是欺行霸市。2003年,我国药品费用占全部卫生支出的52%,这一比例在大多数国家仅有15%~40%。
4.手术红包:送红包,最初见于在一次成功的手术后,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为了表示对施救者诚心诚意的感激,可今天,手术红包已经演变成为携技勒索现象一个最形象的表现形式。做手术时,不送上一个红包,病人是难以过关的。尤其是从地方到大都市求诊的病人,不送红包就难以找到医院,难以找到病床。很多医生还借请外医的名义收费和要红包,形成了很多医生到处走穴的现象。你请我,我请你,请来请去,互为收取红包开方便之门。
5.“卖”病人:大医院的医生给民营医院“介绍”一位病人,按照行规,就可以获得成百上千元的回扣,这在业内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据知情人士透露:医生每推荐一位病人,就会有至少400元的提成,而且很快就能得到兑现。对民营医院而言,和三甲医院的医生“合作”,是很重要的一块市场。
当公益的医疗遭遇商业病毒的侵袭,一些医生就不再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是一个有着清晰商业动机的生意人,病人无非就是他要摆平的客户。
向暴利亮剑
终止医疗暴利,根治商业贿赂,让普通人敢看病、看得起病,这是当前民众的强烈呼声。200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举行会议,研究治理商业贿赂问题;2006年2月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列出六大重点治理领域:一是工程建设,二是土地出让,三是产权交易,四是医药购销,五是政府采购,六是资源开发和推销。中央专门成立了由22个成员单位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吹响了向商业贿赂宣战的号角,反贿风暴由此掀起。
2006年卫生部开始着手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制定医疗机构接受赞助的管理办法,规定对医疗机构收受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依法处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督管理,对价格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对医保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去年年底,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一批查结的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卫生部组织第3轮督导工作,由部级或司局级领导人带队赴部分地方做现场督导和调研,检查工作情况。
加强内部管理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建设长效机制的重点之一,在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在去年已经全面启动。国家药监局开展药品GMP飞行检查,已经查处多家企业的问题,并吊销了他们的GMP论证资格。第二步,他们要对2005年1月1日到2006年8月31日之间,已通过各省局现场核查,资料已报到国家药监局的所有药品重新进行现场核查。为了把住药品注册关口,国家重新修订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提高了新药审批的门槛,让药厂无法绕开价格管制和降价政策。该办法将在今年5月1日实施。
国家还提出了八项治理整顿措施,包括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并将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
如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已经成立了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实际购销价格的调查;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提出药品价格制定或者调整建议;协助开展专家论证工作;配合研究制定药品价格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监测国内外药品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化情况;协助开展药品价格政策咨询等。针对暴露出来的药品监管流程的漏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也已正式挂牌。针对药品审批权力比较集中的问题,实行行政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三者分离。在今年春节前夕,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国家药监部门表示,今年将在药品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对媒体称,通过专项整顿行动的逐步深入,到2007年下半年,药品监管的形势会有所好转,公众用药的安全保障将会进一步提高。
方向之争
看病难、看病贵作为中国医疗领域沉疴的表象语言近年来不停地刺激着公众的神经。在我国有关部门公开承认前一阶段医改不成功后,医改方向悄然转舵。卫生部正在会同相关部委制定新的医改方案,众人的希望再次燃起,社会各界人士为中国医改把脉,专家、学者、民间人士呼吁医改这样一个事涉13亿人生命健康安全的政策,不要再出现仅在有关部委的讨论中就作出定论。中国医改20年后将走向何方,人们纷纷献计献策,见仁见智。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指出,当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出现一系列问题,根源在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要解决这两个难题,主要靠政府,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
全国人大代表徐秀玉称,当前,医疗卫生事业缺少严肃的法律规范,各级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她建议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依法行政。
全国政协委员朱庆生认为,医疗改革的方向应该兼顾几方面的利益:一、是否是为全国人民考虑,是否是为人民的健康考虑;二、是否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考虑;三、是否考虑了医务人员,因为改革需要靠医务人员来完成。他认为,1997年医改方案出发点是正确的,只是在操作上有问题。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应该有一个恰当的结合点,卫生事业是公益性的,在很大程度上应当由政府承担责任,投入是很重要的方面。现在,一些措施没跟上,相应的政策也没跟上,大家不要操之过急,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短期内见效不可能。要分步实施,实事求是,政府也不能把标准定得太高。
全国政协委员李连达认为,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国立、公立医院保持公益性,费用由国家承担,而私立医院可以推向市场商业化。他建议新的医改方案应考虑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一、公立医院到底应该是公益性的还是商业性的;二、国家究竟应该投入多少,投多大比例,投入增加到什么程度应该明确;三、资源分配要合理,资源分配的重点要有所转移。目前很多医药卫生资源是为高薪阶层服务的,比如豪华型病房,今后要面向中低阶层,平民最直接面对的社区医疗或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农村医院。
全国政协委员熊思东认为,医疗体制改革存在一个理念问题,比如医疗卫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应该处于一个什么地位,他认为目前很多讨论只在技术层面谈的很热闹,中国不是没钱改革,只是一直在理念问题、概念问题面前徘徊。他认为生病后再看病也是一种事后行为,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需要有一个理念上的认同,有了一个共同的理念,才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目前的医改争鸣,陷入了一场模式之争:要美国模式还是非美国模式。所谓美国模式,即市场主导型:公立和私立医院都在市场上平等竞争,政府除了严格监管外,只负责为穷人、老人医疗埋单。非美国模式,即政府主导型:公立医院由政府全额投入,平民看病免费;有钱人需要特殊服务,可以到私立医院去。
在这场争论中,大多数人说,不管美国模式还是非美国模式,穷人满意的模式才是好模式。也就是说照顾穷人才是医疗改革的唯一模式。中国有13亿人口,人均GDP只有1000多美元。我国的卫生保健体制既不能由政府预算将国民卫生服务全部包下来,也不能强制城乡居民按统一办法缴费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更不能依靠居民个人参加商业保险,获得医疗卫生服务。中国应从国情出发,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为目标,提高居民基本卫生保健的可及性。穷人的医疗需求在改革之后如何获得满足,穷人的生命健康权如何得到政府的保护,是当下医疗改革中应该首先考虑的。
新方案即将出台
在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方向之争后,我国卫生行业正在着手制定新的改革方案,力争从体制机制上入手,保障人民享有质优价廉的健康服务。
2006年,中央高层为医改定调,强调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统一了争论多时的医改方向之争。这一年,11个部委抽调精兵组成医改协调小组,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各方意见;这一年,9大医改课题全国招标,凝聚各方之力,求解医改难题。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规范公立医院管理。”医改的方向明确后,备受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新医改方案也正在加紧设计中。有迹象表明,重建公平和效益相统一的新医改方案有可能在今年出台。
2006年12月,国家发改委组织的社会事业筹资考察团就教育和卫生筹资体制赴西班牙和巴西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一份调研报告。2007年1月8日,卫生部公布医改方案草本。在新一轮医改中,政府主导已经是共识,但按照卫生部的新方案,政府不仅将出资支付全民基本医疗经费,还要直接出资兴办社区和乡镇医院。于是,政府主导是否等同于政府包办一切,医改应不应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成为争议焦点。卫生部主张投入2600亿元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认为近期目标应是建立大病风险保障机制,由此需要国家投入2030亿元;而财政部则认为要达到卫生部的目标,国家投入可能是个“无底洞”。
中国地广人多,社区和农村的医疗底子很薄,尤其在农村,占全国居民大多数的农民大都缺乏及时、便利的医疗条件,如果让政府在短时期内补上全民基本医疗这一课,的确需要巨额资金。问题是,政府的巨额资金,来自全体纳税人的血汗钱,如果花费不当,不仅会造成医疗改革再次失败并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也会让国家的经济秩序受到冲击。卫生部的方案虽然有很多合理因素,但它坚持由国家补贴医疗机构的方案,多少有“自利”之嫌,因为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并和它有利害关系是不争的事实,这种主张至少从程序上值得打个问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说法,尽管看起来更美好,但有偏重社会保障而相对忽略普遍医疗服务的职业倾向。财政部说医疗改革投入是个无底洞,多少有些吓人,这种只有否定没有建设性意见的说法极不可取。
新一轮医改最后将会形成什么样的方案,将取决于由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双重领导下的14部委医改小组的研究和探讨。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近期透露,国家有关部门委托了6个平行机构参与制定中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方案,并集思广益,征集各方面意见。届时,将有6个平行的方案供选择。
四大内容
中国的医疗体制会是什么样?在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报告中给出了一个基本图景——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四大内容。
所谓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是以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由政府承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教授李玲说,由政府直接提供医疗服务,出资者和提供者为一体,可以有效控制医疗成本。这个制度能够保障穷人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但不能满足公众所有的医疗服务需求,居民患重病到医院治疗,还需要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抵御经济风险。高强提出,要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有三个核心骨骼,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辅之社会医疗救助等。这些制度汇合在一起,将构成我国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对于卫生部提出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李玲说,“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提出的要求。”全民享有基本卫生保健,就需要给出一个基本清单,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品、基本病。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给出基本药品的清单。高强对此的解释是,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
现有公立医院如何改革,是中国医改最棘手的命题。对此,卫生部也给出了两点关键思路:一是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维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规范公立医院收支管理,控制盲目创收倾向。二是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主要措施是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对医疗机构不分投资渠道和隶属关系,由属地政府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实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监管的机制。
高强说,医疗体制方面的改革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但是更要符合我国的国情,要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眼于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着力于建设让群众能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
从何处破冰
新的医改方向已然确定,新的方案也在积极制定中。面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重矛盾,医改应从何处破冰,人们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有人称,新的医改方案应该从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优势入手,鼓励私营机构在医疗系统中发挥作用。在现有公立医院总数的基础上,适当压缩公立医院的规模,以此缓解国家卫生经费投入的不足。对于保留的公立医院,一定要养饱,使其成为真正的公立医院。与此同时,大力发展民办医院。让民办医院参与到市场竞争中,让人们在就医时有更多的选择。著名医学专家钟南山也敦促一些有先进设备的公有大医院为农村医院和私营医院培训医务人员。来自安徽的一位人大代表主张中央要鼓励城市里的公有医院为农村的小医院培训医务人员,以提高农村的医疗水平。
2003年非典疫情后,政府出台了一项宏伟计划,即用8年时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保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10元,作为合作医疗基金。参保农民生病住院,就可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中国目前已有29个省(市、区)出台了医疗救助政策,1003个县开始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全国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1郾8亿元,救助农村困难人口548.9万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外,贫困农民看病又增加了一道保险。这对于贫困而又患大病的农民来说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即使参加了合作医疗,仍可能受报销额的限制而惧怕治疗,医疗救助则可让他们免于这种恐惧。
民办医院作为营利机构,走市场化道路,可以提高价格,不受政府定价的约束。而公立医院作为非营利机构,不进入市场竞争,不以营利为目的,执行政府定价。今后,必须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
2007年3月1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在北京聚集100多家医药企业,准备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改革“以药养医”机制的建议》。该协会痛陈“以药养医”的种种弊病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并称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现行制度,目前单纯的药品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挂网采购、药房托管等改革措施,无异于舍本逐末。“药品改规格、改剂型是被逼出来的。因为如果不改,企业就难以生存。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获得高的定价,才能进行药品销售的公关,也才能获得一点利润。”在今年两会上,有一位黑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说,现在的药品定价是虚定价、大回扣,无异于把医药企业“逼良为娼”。对此,卫生部部长高强也表示:“政府增加投入必须与转变医院运行机制相结合。光增加投入,不转变机制,是达不到医改的预期目标的。”
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消费者在药品消费方面缺乏足够选择能力,无法摆脱对医生的依赖,因此常常被迫花了很多冤枉钱。所以,政府工作的重点应主要集中在非基本医疗领域,特别是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主要的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医药合谋问题。可以考虑把药转到商业部门进行管理和经营,取消卫生部门和医院经营医药的权力。需要研究出台医药管理法规,并在反腐败条例中增加有关约束条款,以防止医药分家后“貌离神合”,同时制止医药采购的各种暗箱操作。对医药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和网上招标,提高医药采购的透明度。杜绝药厂直接向医院推销产品,打击医药销售中收受回扣行为。物价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药价虚高的整顿,强化医药定价特别是进口药价的听证,同时加强医药销售中的监督。出台医院服务法规,减少医生走穴,杜绝收受红包行为。在医院设立电子屏幕,公开医院住院人数和床位总数,把闲置病床公布于众。深圳市卫生局庄展辉说,对需求量大、价格高的药品,鼓励医疗机构合理选择经营企业,向大型生产企业直接采购销售,绕过“隐性交易者”,降低采购和销售成本。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说,药品是事关人民身心健康的特殊商品,可以实行专卖。国家定价部门可将药品生产成本加上流通费用最后核定一个合适的定价,生产企业直接在药品的包装上打上零售和批发价格,全国统一定价,杜绝“隐性加价”。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朱业祥说,探索出“有标底招药”的新路子,可以扭转药价越招越高的趋势。这是目前在流通环节降低药价的一个有效办法。全国政协委员任玉岭认为,必须切断卫生行政机构同医院的利益联结,尽快改变卫生局局长、卫生厅厅长实际上是下属医院“总院长”的状况。任命卫生管理部门领导人时,需要采取回避制度,对有妻子、丈夫或子女在属地医院任部门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得出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职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对医院创收进行提成或收受医院的赞助和奖金。
抓小放大
设置国家人口与健康委员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保健法》。目前,我国政府部门中管人口的不管健康,管医的不管药,管西医的不管中医,管城市医保的不管农村,政出多门,容易造成推诿扯皮、失误和腐败。钟南山等9院士建议,制订一个中国人口与健康的5年乃至10年规划和工作进度,建立起100%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制度,并逐年提高保障水平,是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中央财政主要投向建立健全全国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渐实行国立医院国家管,公立医院地方管,收支两条线,平衡预算,合理收费。他们并建议下届政府设置国家人口与健康委员会,统筹管理国家的人口与医药卫生事业,及早颁布实施《保健法》。
把农村和社区卫生作为“撬点”。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存在“重医疗,轻预防;重城市,轻农村;重大型医院,轻社区卫生”的倾向。其结果是,“重治轻防,越治越忙”、“城市烂了谷,农村没米吃”、“名医看小病,大马拉小车”。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这样的发展模式既不全面,也不协调,更不具备可持续能力。
现在,有关改革政策的基本导向是“抓大放小”。有人认为,这种思路存在重大缺陷。要想解决普通公众看病难的问题,需要优先发展和确保的是初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而不是那些三级以上的大型综合医院。从这个意义上讲,可能“抓小放大”比“抓大放小”更为合理。
我国的卫生经费有限,在投入上绝不能重大轻小,而应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当前,我国看病难的症结,不是大医院不够,而是农村和社区卫生太弱。大型公立医院的盲目扩张,既造成了卫生资源使用的浪费,也挤占了有限的卫生投资,以致“长腿更长,短腿更短”。因此,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农村卫生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到2008年,我国农村将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让农民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缓解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切入点和城市卫生改革的交汇点,也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按照卫生部鼓励各地试行社区医院“首诊制”、探索建立社区医院与附近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的部署,今年各地将会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以此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北京市现在的承诺是:进一步推进提高社区居民在社区医院首诊报销比例的试点工作,扩充正规全科医生的诊疗力量,增强社区医生对传染性疾病、大病临床症状的鉴别、处置及报告能力,方便居民在社区看小病。
三个期待
事实上,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医疗体制改革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由于它涉及很多深层次问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被称为“社会政策的珠穆朗玛峰”。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不同的国情下产生不同的模式,中国的医改不可能照搬外国的模式,必须走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
医疗卫生改革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能千里走单骑。医疗卫生服务、医药购销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是“三套马车”,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只有三项改革联动,协调推进,才能形成合力。任何一项改革的缺位,都会影响医改的全局。
新的医改草案目前还没面世,人们对它充满期待。
期待新的医改方案,体现在生命权、健康权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医疗保险体现的是国家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尊重,是《宪法》所赋予的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庄严承诺。这是国家的责任,而不是国家的包袱。这个责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期待新的医改方案,能够有助于把医生培养成道德高尚、医术高明的白衣天使,而不能像现在这样让患者谈医色变。改革最关键的还是完善医保体系,完善执照医生医德信用建设,满足人们的正常医疗需求。
期待新的医改方案,能够扭转目前城乡医疗资源分布极不平衡的状况。医疗保险应该覆盖所有的国民。让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是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目标。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是指人人能够得到、体现社会公平、政府和人民都能够负担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核心是人人公平享有,手段是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筹资是以公共财政为主,受益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医疗保险上,充分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体恤,建立大病、瘟疫等免费治疗机制。对缴不起医疗保险费的人实行减免政策,减免的费用由政府负担。
医疗问题是一根敏感的社会神经,牵动千家万户。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13亿人的切身利益。医疗保险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使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大病保险为主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商业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有效分担和化解国民的疾病风险。在当今的社会转型期,医疗卫生对公民基本健康的保障,就是一次革命。在目前条块利益分割、冲突、转型的复杂背景之下,一个卫生部门根本无法应对此种局面。说到底,政府责无旁贷,必须由政府主导医疗体制改革,让所有中国人都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都能享受更好的生命小康。
《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表示,中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配套的综合改革势在必行,新的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是,2010年实现我国对WHO“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承诺,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医疗体制应该是什么模样,目前,谁也无法给出正确答案。医疗制度的改革与政府的设计理念、政策导向有很大关系。这就意味着,医疗制度改革的方案和效果,必然受政府的多项政策影响,如中央与地方在财政方面的分配、地方官员政绩考核。这些问题不是卫生系统所能单独解决。需要面对的问题,并非想象中那般简单。
让看病不再是奢望是中国每一个公民心中最真实的梦。让公益性医疗机构回归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本位,切实保障公众的健康权、医疗权,应当是医改的终极目标,也是人民最大的期待。
(责编:金锋)
今年两会召开前夕,新华网进行了一项专题调查,其中“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高居公众关注的榜首。网民们期望政府主导新一轮医改,切实改变公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在随后召开的两会上,医改问题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许多代表提案反映,当前医疗卫生价格已经超出了公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呼吁进行新的医疗体制探索。
早在2005年7月,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医改研究报告时就公开承认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随后卫生部部长高强等官员也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医改需要反思。2006年,国内掀起了关于医改应走什么路的大讨论。到目前为止,卫生部还没有向全国人民交出一份差强人意的答卷。
2007年3月11日上午,钟南山、巴德年等9位长期工作在医药卫生战线上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委员,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上联合发言,批评中国医疗水平比非洲还逊色,指出现行医卫事业的严重滞后,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瓶颈,呼吁下届政府设置国家人口与健康委员会,整合国家医疗架构,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保健法》。这项建议获数十名政协委员联署。
医改始终是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
我国医疗现状
得一场小小的感冒去医院看病,少则八九十元,多则七八百元,不但身心受到病魔的侵害,经济上也如同遭遇敲诈。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生不起病,原因是看不起病。曾有报道指出,大量肿瘤患者不是死于肿瘤,而是死于昂贵的医药费带来的沉重心理负担。2005年4月19日晚上,四川金堂县农民付利松,因为得了绝症无钱医治,在家中用炸药将自己炸死。“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这是很多没有医疗保障的困难者的真实写照。因病致穷的情况比较普遍。
据统计,在农村,现在有50%的人看不起病。中西部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于家中的比例高达60%~80%。在城市,也有40%的人看不起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贡森研究员不久前撰写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近一半的患者没有去医疗机构就诊,13%的患者不采取任何治疗措施;医生建议住院而未住院的患者达到三成左右。高昂的医疗费用把很多人拒之医院门外,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国民健康水平的下降。1949年,中国大陆居民人均寿命是35岁,1990年为68.6岁,到了2000年为71.4岁。很明显,人均寿命的增长速度在后面的10年里面下降不少。
如今中国总体医疗卫生水平在全球排名第144位,卫生公平性排名为188位,居全世界倒数第四,不如印度和非洲的尚比亚。吉林免疫学专家巴德年说,世界上无论已开发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卫生投入列作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科目。已开发国家的医药卫生开支均占GDP的10%以上,连巴西也有7.9%,印度6.1%,尚比亚5.8%,但中国仅为2.7%。我国的卫生投入在整个医药卫生总支出的比例逐年减少,这与我国的大国地位和我国飞跃发展的经济状况,以及与我国的国家性质相差甚远。
从1980年到2004年,我国卫生总费用由143亿元增加到7590亿元。其中,居民个人负担的比重,由21%增加到53.6%。人们普遍感到看病越来越贵。
目前,我国卫生事业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二是重大疾病的流行蔓延仍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三是公众看病难问题突出。
医改走过20年,人们概括为7个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医院、医生不满意;病人不满意;城里人不满意;乡下人不满意;有钱人不满意;穷人也不满意。几乎所有的人都不满意。
当前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出现两极分化,在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分布不均衡、覆盖面过小的情况下,医疗卫生的公平性大大降低。
“为什么经济底子厚了、花钱多了,而卫生状况却不如从前了?”令人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
中国卫生不公平性的表现在哪里?
一是资源配置不合理。据有关部门统计,占总人口30%的城市人口享有80%的卫生资源配置,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享有20%的卫生资源配置。如今人们说的看病难,主要是指两头难:到大城市大医院看病难;在偏远农村地区看病难。我国的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一样,把目光只盯在大型机构上,大量的财力物力投入到大型医院,没有真正花力气建立金字塔形的医疗体系,尤其忽视社区医疗与县级医疗机构的建设。目前,全国的医疗资源80%在大医院。由于医院商业化运作,导致大医院的技术水平、设备条件越来越高。中国大城市的医院密集程度和拥有的高端服务设备数量已经达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而初级机构,尤其是农村乡镇医院、城市社区医院等逐步萎缩,很多甚至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广大农村地区又重新回到了缺医少药的状态。卫生部负责人透露,现在全国县级以下公共卫生机构只有1/3能够维持正常运转,另外1/3正处于瓦解的边缘,还有1/3已经瘫痪了。据卫生部统计,2000年中国卫生费用中,农村卫生费用占22.5%,城镇卫生费用占77.5%。这就是说,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二的农村居民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不到城市居民的三分之一。在这种状况下,人们得了病,在基层得不到有效治疗,只好奔向城市大医院,有些公民形象地比喻为“全国人民上协和”。
另一方面是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太小。对于绝大部分社会成员来说,医疗服务上的需求能否被满足以及被满足的程度,基本上取决于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力量。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是按城乡、所有制、就业状态来分别组织实施的。这种制度建设方式有失公平。目前在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所覆盖的人群大约有1郾4亿人,而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只占15%。这部分人大多数是国家公务人员,在这一群体当中,处于金字塔顶的是庞大的高干群体,他们享受着的医疗保健又是一般公务员望尘莫及的。有医疗保障的职工,自费部分也比较高;在农村地区,有保障的只占全部人口的10%左右,而且保障水平不高,农民看病报销比例很低。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农民工以及少年儿童等群体基本没有参加医保,看病只能由自己掏腰包。农村医保由于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事实上只有农村中相对富裕的群体才能参加。而最贫困的农村人口,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却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加医保。有人形象地称,现在的医疗保障是富人的俱乐部。
有人分析说,中国卫生的不公平一方面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的城乡结构、城市对农村的剥夺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在医疗资源分配方面的制度化,是特权阶层自利行为的结果。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课题组专家石光、贡森说,印度的公共投入只占卫生总费用的17.9%,但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评估排位,其公平性在全球居第43位。“这主要是由于印度政府将有限的政府投入公平地补给最需要医疗服务的需方,而中国政府的卫生补贴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受益人是高收入群体。”对此,专家组认为,在未来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也可以避免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矛盾和冲突。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可以真正增进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黑色利益链条
中国的医改序幕是在1979年拉开的,可以说中国的医改是起步相当早的。然而,将医疗服务机构简单地视同于一般企业,选择一条过度市场化的改革道路,今天看来是行不通的。医疗服务机构从全部依靠政府拨款,转向在相当程度上依靠医疗服务收入,政府负担减少,但医院压力增大了,在公立医院公益性质逐渐淡化的同时,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加剧了公民个人的医药费用飚升。
公立医院的支出很大,要补偿其支出,有三个来源,第一是财政补助,即政府投资;第二是医院服务的收入,住院费、挂号费、手术费等;第三就是药品批零差价以及回扣。现在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大概占医院总收入的10%不到,公立医院只能靠提供服务和药品来补偿其支出。这种过度的市场补偿,必然出现种种不规范的行为,于是便出现了过度治疗、大处方等现象。公众看病不仅要负担医药成本,还要为医生发工资、发奖金以及为医院买设备、盖病房作贡献。
在一个由权力、租金维系的一长串的黑色利益链条上,一部分医生已经成为这个由官员、药商、游说者组成的系统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配角。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对此直言不讳:“商业化、市场化的走向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经济学喜欢把拍卖作为市场的原始形态,但在医疗领域中,病人是最没有叫卖权的。穷人和重症病人是最没有抵押能力的,因为医生占据着主导地位。问题是,当医生仍然是事业单位的一员时,其收入的小部分属于公开的工资,而另一部分甚至是很大一部分来自外部,包括走穴、红包和寻租。当一个灰色的系统成为司空见惯的生存法则时,实际上,这套制度已经成为最为昂贵的制度。难怪有人称,医疗改革以来,成效最显著的是医院变大变洋了,设施增加了;收费增加了,检查项目增加了,不管什么病都得过检查流水线了;医生变富了,变牛了,医术变低了,医德变少了。
越来越高的药价
现在人们看不起病,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药价高昂。占医院收入60%以上的药品,因其不合理的高价,因高价背后暗藏的腐败,让医院和医生的整体形象在人们心目中一落千丈。被高药价拉高的,不仅是患者实实在在的医疗费用,还有对进医院、患病的深深恐惧。
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我国制药企业生产的药品有十几万种,其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生育和计划免疫药品等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约占药品总量的10%、销售总额的50%;其他药品价格则由企业自主确定,占所有药品的90%以上,这些药品的价格高低,由企业自行定价报物价部门备案,政府管不了其虚高成分。一些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药厂利用这一政策,将药品的出厂价大幅度提高,采取的手法通常是多计费用、虚列成本,以此来扩大利润空间。本来,按照一般的市场规律,这种高价药是不应该有市场的,但企业在推销过程中开出高额回扣,这种高价药就有了广阔的市场。
政府定价主要采取社会平均成本加成和“高进高出、低进低出”的政策。由于每个流通环节都可以据此加价,刺激了医院和各个流通环节加价销售药品。现在列入国家药品甲类、乙类目录的药品由政府制定最高零售价,按理说药品的合理价格并不难制定。但是,由于地方保护和药品流通渠道的复杂多变,流通费用的不确定性,从厂家申报价格开始,价格就有虚高的成分。一些厂家还利用包装翻新变相涨价。有的厂家在常用药中多加一点无关紧要的东西,就申报为新药,价格马上翻几倍。进口药、合资药、国产新药的市场准入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价格审批权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药品审批与药品定价之间缺少沟通和协调,以致不少药品定价存在很大盲目性。如一家制药厂生产的抗病毒类白介素冻干粉剂,出厂价仅为3.5元,而国家为其核定的零售价却为70元。武汉一家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更昔洛韦,出厂价仅为5.8元,而国家为其核定的零售价为218元。
在最近一次降价的药品价格表中,有人看到,除了22种降价药品价格表外,还有另外一张15种“单独定价及原研制药品最高零售价”表,在这两张价格表中,很多药品都是相同规格、相同通用名,但价格却相差甚远。如通用名都为阿奇霉素的药品,此次降价规定,一般的GMP企业生产的规格为250毫克×6片/盒(瓶)的阿奇霉素,最高零售价为21元,非GMP企业的为16.2元,但一种商品名为希舒美的阿奇霉素,同样是250毫克×6片/盒(瓶),最高零售价却高达80.6元,差价有四五倍。即便是同为单独定价的药品,不同厂家也公然执行不同价格,如左氧氟沙星系列的来利信,300毫克/100毫升一瓶的注射液,最高零售价为44.5元,换个商品名,就要105元一瓶。
为了控制逐年攀升的药价,从1997年至2006年,政府对一些日常药品下达了19次降价令,涉及金额近400亿元,加上今年的2次降价,降价次数已达到21次。令人奇怪的是,市场上却很难找到降价药的踪影。很多药品——降价即“死”,因而公众难以享受低价药的实惠,一些人戏称“前后下了二十几场雨,普通公民却没淋着几滴”。
国际笑话
排除药品定价的因素,药品审批把关不严、权钱交易也加速了药价的飙升。我国现有6000家制药企业,而国家药监处却只有十几个人,根本没有能力全面监管。现实情况是,国家药监局基本上只管注册,市场监督工作大部分由地方药监局负责。这种状况有人形象地称为只管生孩子,不管养孩子。各地药监局是否能真正担起监管的责任呢?业内人称,地方药监部门都以地方医药总公司为基础组建,人员大多来源于地方的医药公司,一般是医药公司的总经理去当地方药监局局长,而副总经理成为医药公司总经理。让被监督者变成了监督者。地方药监局与企业之间天然的“父子”关系,导致模糊的监管风格,冲突的监管意愿,最后形成孱弱的监管能力。除此之外,审批程序被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等一些胡作非为的官员滥用也是重要原因。他们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在这些官员的保护下,许多医药企业在很短时间内便可拿到生产新药的许可。药品审批的权钱交易导致药品文号审批发放过滥。据了解,从1998年到2006年,我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的新药多达16.874万种,这不能不令国际医学界感到震惊。因为即使在医学发达的美国,每年也只批准几十种新药,而在医药技术还很落后的中国却报出每年发明近两万种新药的新闻。中国内地审批新药数量已经成为国际笑话。
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是华南最大的医药研发机构,该所每年所接的业务,有一半以上是一些药企委托更改药品剂型(如将片剂改成胶囊等)。一位医院管理专家介绍说,2004年,国家药品批文中更改剂型、规格的高达1万多个,出现了一种“井喷”现象,一些制药企业在原材料、能源上涨的压力下,开始追求短、平、快的投资,频繁改变规格、剂型,出现新药不新的现象。
如今人们满眼看到的都是洋药名,如“×迈可”、“×莫康”等,根本搞不清楚究竟是哪些方面的治疗药品。一旦仔细看清化学名,立马便会恍然大悟,原来竟然都是头孢类、克林霉素类再熟悉不过的抗生素药品。丽珠新乐、异乐定、依姆多这三种药从名称上看风马牛不相及,然而却都是单硝酸异山梨酯。它是一种治疗心脏病的常用药,由于生产这种药的厂家众多,而每个厂家又会给自己生产的药品起一个新的商品名称,因此单硝酸异山梨酯就有了上述的新名字。一种维生素B12类药物腺钳钴胺片,原来1瓶只卖1元多钱(100片/瓶),换个名称和包装叫弭可宝就变成了每盒40元(30片/盒);治疗头痛感冒的阿司匹林,原来的价格为每10片0.3元,更名为巴米尔后,价格变为每10片6.3元,价格翻了20倍!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姜女士说,以前她常用治胃病药西米替丁,每瓶100片仅4元,使用了一年多后,在去年年底却买不到此药了,原因是厂家停产了;后来找医药行业的朋友一打听才知道,是药厂改变药品包装后,将此药改名为泰胃美,虽然成分无任何变化,但每盒20片售价升至42元,价格比以往增长了50倍!这种一药多名的现象,让资深专家都很难弄清。中药药理学家、全国政协委员李连达说:“一个方子,竟有十几种剂型,几百家药厂生产,这哪有不乱的道理!”
由于审批过多、权利过于集中,面对众多医药厂家的申请报告,批哪家,不批哪家,全由药监局拍板。一种药能否通过审批,少数几个部门负责人一说就算定了。一些药监贪官已经结成了团伙,任人唯亲,利益关系盘根错节,甚至与不法药厂的人员勾结在一起造假。2006年6月至7月,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一批“欣弗”注射液时,灭菌温度比规定的低了几摄氏度,时间短了20多分钟。就这一点疏漏,害死了8条人命。有毒原料从进厂到验收、检验等各环节均能过关,说明药监审批作业线整体塌陷。2006年4月,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于庆香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于庆香在1996年7月~2002年5月间,为医药企业办理生产批准文号及提供其他帮助时,多次收受医药企业负责人股金、钱物等共计72.5万元,并有74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6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郝和平利用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权,从2002年9月到2004年9月两年时间里,先后收受现金、汽车、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等总价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贿赂。2007年2月17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尚金,因涉嫌受贿,被深圳市检察院刑事拘留。已经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在职期间,药品审批注册监管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能被他恣意扭曲和异化为权力寻租的交易场。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说,郑筱萸等人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有缺陷,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多年关注医药行业的几位全国政协委员指出,当前药品的审批、生产、流通各环节及相关政策法规都存在严重漏洞,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雁过拔毛
药价疯长,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流通环节过多,我国药品流通的每个中间环节都有一定的利益需求。从总代理、地区代理、市级代理到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等,经销商在销售中层层加码。医药经销商、中介机构和医院受利益的驱动,三方实际上结成了利益同盟,都设法抬高药价,以便从中渔利。如医院只招30元一支的头孢类用药,顺加15%,每支就有4.5元的利润。而医院招0.32元一支的青霉素,顺加15%才0.37元,每支只有5分钱的利润。中介机构的收费是以中标药品的成交额收取2‰~6‰的服务费。由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将药品经销商(包括药品生产企业)、中介机构和医院三方捆绑到一起,导致药品招标工作偏离了招标的方向和目标,药价越招越高。
现实生活中,一种药品倘若需要有比较畅通的流通渠道,就必须同时有高成本的推销办法。一旦某个药品的价格降到一定程度,无法保证其“正常”流通所需的开销,流通就会受阻,其结果就是患者很难接触到这种药了。因此,医生开出的普通人能见到的,永远是被各个流通环节“洗刷”过的品种。
目前,一般医药产品销售进入医院至少要经过生产企业、买断总经销的批发企业、各大片区或者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医院主管、药剂科主任、医生、统计药方的统计员等9个环节,一个个环节都要加码,最终加价全部转嫁到患者头上。
一个医药代表自曝黑幕说,一个出厂价仅仅是12元的药品,到了医院零售价可能就会变成168元钱。在这168元中,医院会得到65.75元(医院进货价是102.25元);医生回扣得到35元;增值税部分15.3元;药厂12元;医药公司6.5元;开发医院销售费用比例占5元;维护医院销售费用比例占5元;经销商(销售区域主管)5元;其他协调费用5元;医药代表提成12元。当然,上述分配数字可能会有一些小的波动,但唯一不动的就是让病人埋单的168元这个数字。
医院的药品零售价是以批发价加价15%来确立的。从理论上说,其利润较为合理,其价格也应是患者所能接受的,但事实却大相径庭。首先,如果医院直接到药厂进货,按出厂价加价15%制定药价,药价是可以被消费者所接受。事实上,药品从厂家出厂前就已经虚高定价,到医院又经过多次加价,以致药价高得离谱,让人瞠目结舌。在一份县医院2004年部分回扣药品的目录清单上,人们看到一种名叫那琦针的药品市场零售价仅为七毛钱,而在这家医院里却卖到了每支65块钱。医生向患者每开出一支这种针剂,就能从医药代表手中拿到10元钱的回扣。据有关部门调查,在目前的药品流通体制中,药厂的生产成本其实只是最终药价的30%,医院、零售商的利润占到了30%,其余40%都是流通中产生的成本,而其中又有30%属于不良成本。在药品生产商、药品销售商、医院、医生、病人之间形成的利益关系格局中,药价虚高的医院、医生主导药品消费的机制十分稳定地运行着,以至于政府强行降价与限价、依法查处与打击、病人投诉与控告都难以扭转。
如今,每个医院都有一个药事采购委员会,但形同虚设。一个药事采购委员会,往往有十多人,但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院长占40%的决定权,所以只要院长同意进的药品,一般都能进医院。于是,一些生产企业的医药代表就下大功夫打通院长。商业行贿的手段多种多样,有人把它概括为“五子”:车子、房子、票子、女子(性贿赂)、孩子(例如送对方子女留学)。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药品行业中,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为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全国卫生系统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金额超过5700万元,已被刑事处理230人,党纪、政纪处理和其它处理266人。2006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有200多件。商业贿赂让一部分手握实权的人滚鞍落马。四川省简阳市中医院原院长蔡先全,在药品和医药器械采购、医院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过程中,先后收受贿赂共计114万元,并有7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6年1月,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蔡先全有期徒刑16年。安徽省马鞍山市最大的医院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医院药剂科原科长张平,1999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药商贿赂40多万元人民币、6000港币和笔记本电脑一台,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安徽省医学情报所原所长丁杉在担任阜阳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收受他人现金、存单、购物券等,折合人民币共118万元,并有188万元人民币和5100美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6年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丁杉有期徒刑15年。
黑心医生
一直以来,医生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然而近年来,由于医药行业的不正之风,一些医生开始变色。“其实我们都是披着羊皮的狼,都是昧着良心赚黑钱,进入这个行业之后,每天做的事基本上可以说都是在骗人。”这是一个医生对媒体的自白。靠着灰色收入,一批医生走入了百万富翁行列。
刚刚被处以“极刑”(吊销营业执照)的上海协和医院,许多医生月收入都达到了七八万至十几万。这些钱是怎么赚到的?他们的作法是只要来院就诊的病人,几乎无一例外要求他们做手术。手术室的灯长年累月的昼夜亮着,病人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做,只要钱赚到了,病人是不是适应手术,真正有没有病,医生都不管。
现在,在一些医院,医生宰病人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开药、做检查、收治住院病人,每一项都可以拿到提成回扣。
1.开单提成:医生根据开具的处方进行提成,在各大医院里现在已成为了明文规定。医药生产厂家在不择手段地抢滩医院这一巨大市场时,给医生的回扣十分惊人。据业内人士透露,抗菌素的回扣约为药价的15%,肿瘤药物的回扣是30%。
2.全面检查:哈尔滨一个6岁女孩随父母到杭州旅游,因要做一个阑尾小手术,竟然做了104项化验和检查,包括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连艾滋病的化验都做了。在西安,一个病人要拍X光片,医院把原有的X光机定为“不清晰拍片”,把内部集资新购的X光机定为“清晰拍片”,前者定价25元,后者定价100元。一位病人出于经济原因拍了“不清晰片”,到医生那儿说看不见,要求去拍“清晰片”,但病人因出不起钱再次拍了不清晰片。同样的片子,医生仅仅扫了一眼,便说没什么问题,吃点消炎药就行了。患者经常会遇到同时照黑白B超和彩色B超、照了核磁片还要照CT片的情况。前不久,一个记者将茶水当做尿液的样本送到10家医院检测。结果6家医院不同程度地检测出了白细胞和红细胞,其中2家医院的化验单上显示:用显微镜也能看到白细胞,5家医院给记者配了消炎药,总计药费1300元左右。医院的检查已经成了一大黑洞。有统计数字显示1990年至2002年,我国门诊和住院病人的医疗费中,检查治疗费用所占比例从28%上升到36.7%。
3.大处方:一些医生不顾病人实际病情,无限制地开出大处方。大处方让我国卫生费用的12%~37%都被浪费掉了。如今经历医生多开药品的病人不在少数。感冒了,伤风了,医生开给你的处方上居然有治跌打损伤的大活络丸。因为医院药价太贵,患者选择拿了处方去药店自行购买,有些医生就想出了代号处方的招数,在“123”、“567”前面,任凭你有天大学问,一样是睁眼瞎。处方天书作用就是欺行霸市。2003年,我国药品费用占全部卫生支出的52%,这一比例在大多数国家仅有15%~40%。
4.手术红包:送红包,最初见于在一次成功的手术后,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为了表示对施救者诚心诚意的感激,可今天,手术红包已经演变成为携技勒索现象一个最形象的表现形式。做手术时,不送上一个红包,病人是难以过关的。尤其是从地方到大都市求诊的病人,不送红包就难以找到医院,难以找到病床。很多医生还借请外医的名义收费和要红包,形成了很多医生到处走穴的现象。你请我,我请你,请来请去,互为收取红包开方便之门。
5.“卖”病人:大医院的医生给民营医院“介绍”一位病人,按照行规,就可以获得成百上千元的回扣,这在业内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据知情人士透露:医生每推荐一位病人,就会有至少400元的提成,而且很快就能得到兑现。对民营医院而言,和三甲医院的医生“合作”,是很重要的一块市场。
当公益的医疗遭遇商业病毒的侵袭,一些医生就不再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是一个有着清晰商业动机的生意人,病人无非就是他要摆平的客户。
向暴利亮剑
终止医疗暴利,根治商业贿赂,让普通人敢看病、看得起病,这是当前民众的强烈呼声。200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举行会议,研究治理商业贿赂问题;2006年2月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列出六大重点治理领域:一是工程建设,二是土地出让,三是产权交易,四是医药购销,五是政府采购,六是资源开发和推销。中央专门成立了由22个成员单位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吹响了向商业贿赂宣战的号角,反贿风暴由此掀起。
2006年卫生部开始着手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制定医疗机构接受赞助的管理办法,规定对医疗机构收受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依法处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督管理,对价格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对医保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去年年底,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一批查结的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卫生部组织第3轮督导工作,由部级或司局级领导人带队赴部分地方做现场督导和调研,检查工作情况。
加强内部管理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建设长效机制的重点之一,在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在去年已经全面启动。国家药监局开展药品GMP飞行检查,已经查处多家企业的问题,并吊销了他们的GMP论证资格。第二步,他们要对2005年1月1日到2006年8月31日之间,已通过各省局现场核查,资料已报到国家药监局的所有药品重新进行现场核查。为了把住药品注册关口,国家重新修订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提高了新药审批的门槛,让药厂无法绕开价格管制和降价政策。该办法将在今年5月1日实施。
国家还提出了八项治理整顿措施,包括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并将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
如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已经成立了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实际购销价格的调查;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提出药品价格制定或者调整建议;协助开展专家论证工作;配合研究制定药品价格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监测国内外药品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化情况;协助开展药品价格政策咨询等。针对暴露出来的药品监管流程的漏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也已正式挂牌。针对药品审批权力比较集中的问题,实行行政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三者分离。在今年春节前夕,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国家药监部门表示,今年将在药品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对媒体称,通过专项整顿行动的逐步深入,到2007年下半年,药品监管的形势会有所好转,公众用药的安全保障将会进一步提高。
方向之争
看病难、看病贵作为中国医疗领域沉疴的表象语言近年来不停地刺激着公众的神经。在我国有关部门公开承认前一阶段医改不成功后,医改方向悄然转舵。卫生部正在会同相关部委制定新的医改方案,众人的希望再次燃起,社会各界人士为中国医改把脉,专家、学者、民间人士呼吁医改这样一个事涉13亿人生命健康安全的政策,不要再出现仅在有关部委的讨论中就作出定论。中国医改20年后将走向何方,人们纷纷献计献策,见仁见智。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指出,当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出现一系列问题,根源在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要解决这两个难题,主要靠政府,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
全国人大代表徐秀玉称,当前,医疗卫生事业缺少严肃的法律规范,各级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她建议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依法行政。
全国政协委员朱庆生认为,医疗改革的方向应该兼顾几方面的利益:一、是否是为全国人民考虑,是否是为人民的健康考虑;二、是否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考虑;三、是否考虑了医务人员,因为改革需要靠医务人员来完成。他认为,1997年医改方案出发点是正确的,只是在操作上有问题。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应该有一个恰当的结合点,卫生事业是公益性的,在很大程度上应当由政府承担责任,投入是很重要的方面。现在,一些措施没跟上,相应的政策也没跟上,大家不要操之过急,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短期内见效不可能。要分步实施,实事求是,政府也不能把标准定得太高。
全国政协委员李连达认为,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国立、公立医院保持公益性,费用由国家承担,而私立医院可以推向市场商业化。他建议新的医改方案应考虑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一、公立医院到底应该是公益性的还是商业性的;二、国家究竟应该投入多少,投多大比例,投入增加到什么程度应该明确;三、资源分配要合理,资源分配的重点要有所转移。目前很多医药卫生资源是为高薪阶层服务的,比如豪华型病房,今后要面向中低阶层,平民最直接面对的社区医疗或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农村医院。
全国政协委员熊思东认为,医疗体制改革存在一个理念问题,比如医疗卫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应该处于一个什么地位,他认为目前很多讨论只在技术层面谈的很热闹,中国不是没钱改革,只是一直在理念问题、概念问题面前徘徊。他认为生病后再看病也是一种事后行为,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需要有一个理念上的认同,有了一个共同的理念,才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目前的医改争鸣,陷入了一场模式之争:要美国模式还是非美国模式。所谓美国模式,即市场主导型:公立和私立医院都在市场上平等竞争,政府除了严格监管外,只负责为穷人、老人医疗埋单。非美国模式,即政府主导型:公立医院由政府全额投入,平民看病免费;有钱人需要特殊服务,可以到私立医院去。
在这场争论中,大多数人说,不管美国模式还是非美国模式,穷人满意的模式才是好模式。也就是说照顾穷人才是医疗改革的唯一模式。中国有13亿人口,人均GDP只有1000多美元。我国的卫生保健体制既不能由政府预算将国民卫生服务全部包下来,也不能强制城乡居民按统一办法缴费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更不能依靠居民个人参加商业保险,获得医疗卫生服务。中国应从国情出发,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为目标,提高居民基本卫生保健的可及性。穷人的医疗需求在改革之后如何获得满足,穷人的生命健康权如何得到政府的保护,是当下医疗改革中应该首先考虑的。
新方案即将出台
在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方向之争后,我国卫生行业正在着手制定新的改革方案,力争从体制机制上入手,保障人民享有质优价廉的健康服务。
2006年,中央高层为医改定调,强调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统一了争论多时的医改方向之争。这一年,11个部委抽调精兵组成医改协调小组,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各方意见;这一年,9大医改课题全国招标,凝聚各方之力,求解医改难题。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规范公立医院管理。”医改的方向明确后,备受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新医改方案也正在加紧设计中。有迹象表明,重建公平和效益相统一的新医改方案有可能在今年出台。
2006年12月,国家发改委组织的社会事业筹资考察团就教育和卫生筹资体制赴西班牙和巴西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一份调研报告。2007年1月8日,卫生部公布医改方案草本。在新一轮医改中,政府主导已经是共识,但按照卫生部的新方案,政府不仅将出资支付全民基本医疗经费,还要直接出资兴办社区和乡镇医院。于是,政府主导是否等同于政府包办一切,医改应不应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成为争议焦点。卫生部主张投入2600亿元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认为近期目标应是建立大病风险保障机制,由此需要国家投入2030亿元;而财政部则认为要达到卫生部的目标,国家投入可能是个“无底洞”。
中国地广人多,社区和农村的医疗底子很薄,尤其在农村,占全国居民大多数的农民大都缺乏及时、便利的医疗条件,如果让政府在短时期内补上全民基本医疗这一课,的确需要巨额资金。问题是,政府的巨额资金,来自全体纳税人的血汗钱,如果花费不当,不仅会造成医疗改革再次失败并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也会让国家的经济秩序受到冲击。卫生部的方案虽然有很多合理因素,但它坚持由国家补贴医疗机构的方案,多少有“自利”之嫌,因为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并和它有利害关系是不争的事实,这种主张至少从程序上值得打个问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说法,尽管看起来更美好,但有偏重社会保障而相对忽略普遍医疗服务的职业倾向。财政部说医疗改革投入是个无底洞,多少有些吓人,这种只有否定没有建设性意见的说法极不可取。
新一轮医改最后将会形成什么样的方案,将取决于由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双重领导下的14部委医改小组的研究和探讨。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近期透露,国家有关部门委托了6个平行机构参与制定中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方案,并集思广益,征集各方面意见。届时,将有6个平行的方案供选择。
四大内容
中国的医疗体制会是什么样?在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报告中给出了一个基本图景——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四大内容。
所谓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是以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由政府承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教授李玲说,由政府直接提供医疗服务,出资者和提供者为一体,可以有效控制医疗成本。这个制度能够保障穷人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但不能满足公众所有的医疗服务需求,居民患重病到医院治疗,还需要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抵御经济风险。高强提出,要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有三个核心骨骼,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辅之社会医疗救助等。这些制度汇合在一起,将构成我国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对于卫生部提出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李玲说,“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提出的要求。”全民享有基本卫生保健,就需要给出一个基本清单,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品、基本病。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给出基本药品的清单。高强对此的解释是,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
现有公立医院如何改革,是中国医改最棘手的命题。对此,卫生部也给出了两点关键思路:一是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维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规范公立医院收支管理,控制盲目创收倾向。二是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主要措施是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对医疗机构不分投资渠道和隶属关系,由属地政府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实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监管的机制。
高强说,医疗体制方面的改革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但是更要符合我国的国情,要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眼于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着力于建设让群众能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
从何处破冰
新的医改方向已然确定,新的方案也在积极制定中。面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重矛盾,医改应从何处破冰,人们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有人称,新的医改方案应该从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优势入手,鼓励私营机构在医疗系统中发挥作用。在现有公立医院总数的基础上,适当压缩公立医院的规模,以此缓解国家卫生经费投入的不足。对于保留的公立医院,一定要养饱,使其成为真正的公立医院。与此同时,大力发展民办医院。让民办医院参与到市场竞争中,让人们在就医时有更多的选择。著名医学专家钟南山也敦促一些有先进设备的公有大医院为农村医院和私营医院培训医务人员。来自安徽的一位人大代表主张中央要鼓励城市里的公有医院为农村的小医院培训医务人员,以提高农村的医疗水平。
2003年非典疫情后,政府出台了一项宏伟计划,即用8年时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保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10元,作为合作医疗基金。参保农民生病住院,就可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中国目前已有29个省(市、区)出台了医疗救助政策,1003个县开始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全国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1郾8亿元,救助农村困难人口548.9万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外,贫困农民看病又增加了一道保险。这对于贫困而又患大病的农民来说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即使参加了合作医疗,仍可能受报销额的限制而惧怕治疗,医疗救助则可让他们免于这种恐惧。
民办医院作为营利机构,走市场化道路,可以提高价格,不受政府定价的约束。而公立医院作为非营利机构,不进入市场竞争,不以营利为目的,执行政府定价。今后,必须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
2007年3月1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在北京聚集100多家医药企业,准备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改革“以药养医”机制的建议》。该协会痛陈“以药养医”的种种弊病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并称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现行制度,目前单纯的药品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挂网采购、药房托管等改革措施,无异于舍本逐末。“药品改规格、改剂型是被逼出来的。因为如果不改,企业就难以生存。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获得高的定价,才能进行药品销售的公关,也才能获得一点利润。”在今年两会上,有一位黑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说,现在的药品定价是虚定价、大回扣,无异于把医药企业“逼良为娼”。对此,卫生部部长高强也表示:“政府增加投入必须与转变医院运行机制相结合。光增加投入,不转变机制,是达不到医改的预期目标的。”
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消费者在药品消费方面缺乏足够选择能力,无法摆脱对医生的依赖,因此常常被迫花了很多冤枉钱。所以,政府工作的重点应主要集中在非基本医疗领域,特别是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主要的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医药合谋问题。可以考虑把药转到商业部门进行管理和经营,取消卫生部门和医院经营医药的权力。需要研究出台医药管理法规,并在反腐败条例中增加有关约束条款,以防止医药分家后“貌离神合”,同时制止医药采购的各种暗箱操作。对医药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和网上招标,提高医药采购的透明度。杜绝药厂直接向医院推销产品,打击医药销售中收受回扣行为。物价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药价虚高的整顿,强化医药定价特别是进口药价的听证,同时加强医药销售中的监督。出台医院服务法规,减少医生走穴,杜绝收受红包行为。在医院设立电子屏幕,公开医院住院人数和床位总数,把闲置病床公布于众。深圳市卫生局庄展辉说,对需求量大、价格高的药品,鼓励医疗机构合理选择经营企业,向大型生产企业直接采购销售,绕过“隐性交易者”,降低采购和销售成本。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说,药品是事关人民身心健康的特殊商品,可以实行专卖。国家定价部门可将药品生产成本加上流通费用最后核定一个合适的定价,生产企业直接在药品的包装上打上零售和批发价格,全国统一定价,杜绝“隐性加价”。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朱业祥说,探索出“有标底招药”的新路子,可以扭转药价越招越高的趋势。这是目前在流通环节降低药价的一个有效办法。全国政协委员任玉岭认为,必须切断卫生行政机构同医院的利益联结,尽快改变卫生局局长、卫生厅厅长实际上是下属医院“总院长”的状况。任命卫生管理部门领导人时,需要采取回避制度,对有妻子、丈夫或子女在属地医院任部门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得出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职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对医院创收进行提成或收受医院的赞助和奖金。
抓小放大
设置国家人口与健康委员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保健法》。目前,我国政府部门中管人口的不管健康,管医的不管药,管西医的不管中医,管城市医保的不管农村,政出多门,容易造成推诿扯皮、失误和腐败。钟南山等9院士建议,制订一个中国人口与健康的5年乃至10年规划和工作进度,建立起100%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制度,并逐年提高保障水平,是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中央财政主要投向建立健全全国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渐实行国立医院国家管,公立医院地方管,收支两条线,平衡预算,合理收费。他们并建议下届政府设置国家人口与健康委员会,统筹管理国家的人口与医药卫生事业,及早颁布实施《保健法》。
把农村和社区卫生作为“撬点”。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存在“重医疗,轻预防;重城市,轻农村;重大型医院,轻社区卫生”的倾向。其结果是,“重治轻防,越治越忙”、“城市烂了谷,农村没米吃”、“名医看小病,大马拉小车”。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这样的发展模式既不全面,也不协调,更不具备可持续能力。
现在,有关改革政策的基本导向是“抓大放小”。有人认为,这种思路存在重大缺陷。要想解决普通公众看病难的问题,需要优先发展和确保的是初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而不是那些三级以上的大型综合医院。从这个意义上讲,可能“抓小放大”比“抓大放小”更为合理。
我国的卫生经费有限,在投入上绝不能重大轻小,而应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当前,我国看病难的症结,不是大医院不够,而是农村和社区卫生太弱。大型公立医院的盲目扩张,既造成了卫生资源使用的浪费,也挤占了有限的卫生投资,以致“长腿更长,短腿更短”。因此,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农村卫生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到2008年,我国农村将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让农民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缓解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切入点和城市卫生改革的交汇点,也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按照卫生部鼓励各地试行社区医院“首诊制”、探索建立社区医院与附近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的部署,今年各地将会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以此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北京市现在的承诺是:进一步推进提高社区居民在社区医院首诊报销比例的试点工作,扩充正规全科医生的诊疗力量,增强社区医生对传染性疾病、大病临床症状的鉴别、处置及报告能力,方便居民在社区看小病。
三个期待
事实上,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医疗体制改革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由于它涉及很多深层次问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被称为“社会政策的珠穆朗玛峰”。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不同的国情下产生不同的模式,中国的医改不可能照搬外国的模式,必须走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
医疗卫生改革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能千里走单骑。医疗卫生服务、医药购销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是“三套马车”,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只有三项改革联动,协调推进,才能形成合力。任何一项改革的缺位,都会影响医改的全局。
新的医改草案目前还没面世,人们对它充满期待。
期待新的医改方案,体现在生命权、健康权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医疗保险体现的是国家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尊重,是《宪法》所赋予的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庄严承诺。这是国家的责任,而不是国家的包袱。这个责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期待新的医改方案,能够有助于把医生培养成道德高尚、医术高明的白衣天使,而不能像现在这样让患者谈医色变。改革最关键的还是完善医保体系,完善执照医生医德信用建设,满足人们的正常医疗需求。
期待新的医改方案,能够扭转目前城乡医疗资源分布极不平衡的状况。医疗保险应该覆盖所有的国民。让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是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目标。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是指人人能够得到、体现社会公平、政府和人民都能够负担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核心是人人公平享有,手段是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筹资是以公共财政为主,受益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医疗保险上,充分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体恤,建立大病、瘟疫等免费治疗机制。对缴不起医疗保险费的人实行减免政策,减免的费用由政府负担。
医疗问题是一根敏感的社会神经,牵动千家万户。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13亿人的切身利益。医疗保险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使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大病保险为主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商业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有效分担和化解国民的疾病风险。在当今的社会转型期,医疗卫生对公民基本健康的保障,就是一次革命。在目前条块利益分割、冲突、转型的复杂背景之下,一个卫生部门根本无法应对此种局面。说到底,政府责无旁贷,必须由政府主导医疗体制改革,让所有中国人都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都能享受更好的生命小康。
《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表示,中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配套的综合改革势在必行,新的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是,2010年实现我国对WHO“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承诺,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医疗体制应该是什么模样,目前,谁也无法给出正确答案。医疗制度的改革与政府的设计理念、政策导向有很大关系。这就意味着,医疗制度改革的方案和效果,必然受政府的多项政策影响,如中央与地方在财政方面的分配、地方官员政绩考核。这些问题不是卫生系统所能单独解决。需要面对的问题,并非想象中那般简单。
让看病不再是奢望是中国每一个公民心中最真实的梦。让公益性医疗机构回归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本位,切实保障公众的健康权、医疗权,应当是医改的终极目标,也是人民最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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