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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电磁辐射保护的两个标准进行介绍,并结合广播发射区电磁辐射场强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对广播电磁辐射安全进行解析。
关键词:广播;电磁辐射;标准;测量;场强
本文对电磁辐射保护的两个国家标准与广播发射区电磁辐射场强实际测量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证明广播天线区电磁辐射的安全性。
一、目前我国关于电磁辐射有两个国家标准。分别是电磁辐射保护规定(BGB 8702-88)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88)
(一)电磁辐射保护规定(BGB 8702-88)是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的,自1988年6月1日起实施。标准中对电磁辐射保护限制分为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公众照射要严格于职业照射。根据标准第2款:电磁辐射保护值限公众照射导出值限给出了中、短波频率范围有不同的计算公式。
在3—30MHZ(即短波)范围内,电磁辐射电场强度公式为:E=67/ (v/m)(f:工作频率,单位为MHz; E: 电磁辐射电场强度,单位为v/m)。广播发射机工作范围在6—18MHz,选取fmin=6MHz 和f max=18MHz来计算短波频率范围时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电场强度值。当fmin=6MHz时, E=67/ =67/=27.4(v/m),转换成dB值为148.8dB。当fmin=18MHz时, E=67/ =67/ =15.8(v/m),转换成dB值为144dB。计算可知,短波发射机电场强度值如不超出148.8dB——144dB,即满足国家电磁防护标准的要求。在0.1—3MHz(即中波)范围内,电磁辐射电场强度限值规定为:E<40(v/m),转换成dB值为152dB。 中波广播频率范围为531KHz——1602KHz,所以无论工作在什么频率上,只要不超过152dB,则符合国家电磁防护标准的规定。
(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88)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的,自1989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是从人体健康角度考虑,按卫生要求规定了长、中、短波环境电磁波允许辐射强度的两个等级标准。其分级规定为:一级(安全区)E<10(v/m);二级(中间区)E<25(v/m)。
分级标准换算成dB值为:一级:20lgE<20lg10*106=140 dB 二级:20lgE<20lg25*106=148 dB。一级标准又称为安全区,是指在该环境电磁波辐射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不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在电台建设时,近区环境电磁波辐射强度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即E<10(v/m)或E<140 dB
比较以上两个标准可以看出,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比电磁辐射保护规定要求的更加严格。但是为了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们在进行新建电台和扩大发射机功率时,发射天线的近区电磁辐射必须满足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一级标准”的要求,即发射天线距居民居住地最大辐射场强必须小于140 dB。
二、为了实际了解、掌握中短波发射天线对近区环境的电磁辐射影响。有关部门对一些大功率发射台的发射天线近区电磁辐射进行了测量
(一)测量和调查的发射台功率分别为100KW和50KW短波发射机;天线形式分别为相同水平天线和隙缝天线;测量仪器选用M262E中短波场强测量仪,从测量后的资料和数据(具体数据略)可以得出结论,在100KW短波发射天线200米距离以外和在50KW短波发射天线150米距离以外,所测量得到的天线近区电磁辐射场强值基本上都是130 dB,优于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140 dB),属于不会受到有害影响的安全区。当两部、三部短波发射机同时工作时,且天线又在同一起的情况下,应该计算多部短波发射机同时工作的复合场强。计算公式为:E=
当两部100KW短波发射机同时工作时,在 200米外分别测量两部发射机的主场强,将测量得到单部发射机场强值代入复合场强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可以算出复合场强值为132.8 dB(过程略)。
所以可以得出,对于100KW以下的短波发射机来说:在发射天线200米以外,无论是单机、双机还是三机工作,其电磁辐射场强值均在132.8 dB以下,小于140 dB的标准,符合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一级标准(安全区)。
(二)测量和调查的发射台功率分别为5KW和10KW中波发射机;天线形式为T型天线;测量最远距离为600米;测量仪器选用M262E中短波场强测量仪,测量频率为846KHz和900KHz。从测量后的资料和数据(具体数据略)可以得出结论,在距发射天线200米距离以外,功率等级在10KW以内的中波发射机,所测量得到的天线近区电磁辐射场强值不大于123 dB,优于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140 dB,属于不会受到有害影响的安全区。当选取在150米处两个频率的实际测量数据来计算当两部10KW中波发射机同时工作时的电磁辐射复合场强:可以算出复合场强值为125.8dB(过程略)。
所以可以得出结论是,对于10KW以下的中波发射机来说:在发射天线150米以外,无论是单机、双机还是三机工作,其电磁辐射场强值均在125.8 dB以下,小于140 dB的标准,符合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一级标准(安全区)。
综上所述,经过对不同功率、不同天线、不同频率的发射设备所产生的天线近区电磁辐射场强的测量和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在距发射体200米距离以外产生的电磁辐射,完全符合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一级标准(安全区),不会对人身造成任何伤害。所以完全可以消除所谓“电磁辐射污染会影响身体健康”的疑虑。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电磁辐射污染”问题的重视,真正做到既要对电磁辐射产生的污染进行防护,又要避免盲目夸大电磁污染危害。
关键词:广播;电磁辐射;标准;测量;场强
本文对电磁辐射保护的两个国家标准与广播发射区电磁辐射场强实际测量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证明广播天线区电磁辐射的安全性。
一、目前我国关于电磁辐射有两个国家标准。分别是电磁辐射保护规定(BGB 8702-88)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88)
(一)电磁辐射保护规定(BGB 8702-88)是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的,自1988年6月1日起实施。标准中对电磁辐射保护限制分为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公众照射要严格于职业照射。根据标准第2款:电磁辐射保护值限公众照射导出值限给出了中、短波频率范围有不同的计算公式。
在3—30MHZ(即短波)范围内,电磁辐射电场强度公式为:E=67/ (v/m)(f:工作频率,单位为MHz; E: 电磁辐射电场强度,单位为v/m)。广播发射机工作范围在6—18MHz,选取fmin=6MHz 和f max=18MHz来计算短波频率范围时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电场强度值。当fmin=6MHz时, E=67/ =67/=27.4(v/m),转换成dB值为148.8dB。当fmin=18MHz时, E=67/ =67/ =15.8(v/m),转换成dB值为144dB。计算可知,短波发射机电场强度值如不超出148.8dB——144dB,即满足国家电磁防护标准的要求。在0.1—3MHz(即中波)范围内,电磁辐射电场强度限值规定为:E<40(v/m),转换成dB值为152dB。 中波广播频率范围为531KHz——1602KHz,所以无论工作在什么频率上,只要不超过152dB,则符合国家电磁防护标准的规定。
(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88)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的,自1989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是从人体健康角度考虑,按卫生要求规定了长、中、短波环境电磁波允许辐射强度的两个等级标准。其分级规定为:一级(安全区)E<10(v/m);二级(中间区)E<25(v/m)。
分级标准换算成dB值为:一级:20lgE<20lg10*106=140 dB 二级:20lgE<20lg25*106=148 dB。一级标准又称为安全区,是指在该环境电磁波辐射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不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在电台建设时,近区环境电磁波辐射强度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即E<10(v/m)或E<140 dB
比较以上两个标准可以看出,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比电磁辐射保护规定要求的更加严格。但是为了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们在进行新建电台和扩大发射机功率时,发射天线的近区电磁辐射必须满足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一级标准”的要求,即发射天线距居民居住地最大辐射场强必须小于140 dB。
二、为了实际了解、掌握中短波发射天线对近区环境的电磁辐射影响。有关部门对一些大功率发射台的发射天线近区电磁辐射进行了测量
(一)测量和调查的发射台功率分别为100KW和50KW短波发射机;天线形式分别为相同水平天线和隙缝天线;测量仪器选用M262E中短波场强测量仪,从测量后的资料和数据(具体数据略)可以得出结论,在100KW短波发射天线200米距离以外和在50KW短波发射天线150米距离以外,所测量得到的天线近区电磁辐射场强值基本上都是130 dB,优于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140 dB),属于不会受到有害影响的安全区。当两部、三部短波发射机同时工作时,且天线又在同一起的情况下,应该计算多部短波发射机同时工作的复合场强。计算公式为:E=
当两部100KW短波发射机同时工作时,在 200米外分别测量两部发射机的主场强,将测量得到单部发射机场强值代入复合场强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可以算出复合场强值为132.8 dB(过程略)。
所以可以得出,对于100KW以下的短波发射机来说:在发射天线200米以外,无论是单机、双机还是三机工作,其电磁辐射场强值均在132.8 dB以下,小于140 dB的标准,符合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一级标准(安全区)。
(二)测量和调查的发射台功率分别为5KW和10KW中波发射机;天线形式为T型天线;测量最远距离为600米;测量仪器选用M262E中短波场强测量仪,测量频率为846KHz和900KHz。从测量后的资料和数据(具体数据略)可以得出结论,在距发射天线200米距离以外,功率等级在10KW以内的中波发射机,所测量得到的天线近区电磁辐射场强值不大于123 dB,优于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140 dB,属于不会受到有害影响的安全区。当选取在150米处两个频率的实际测量数据来计算当两部10KW中波发射机同时工作时的电磁辐射复合场强:可以算出复合场强值为125.8dB(过程略)。
所以可以得出结论是,对于10KW以下的中波发射机来说:在发射天线150米以外,无论是单机、双机还是三机工作,其电磁辐射场强值均在125.8 dB以下,小于140 dB的标准,符合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一级标准(安全区)。
综上所述,经过对不同功率、不同天线、不同频率的发射设备所产生的天线近区电磁辐射场强的测量和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在距发射体200米距离以外产生的电磁辐射,完全符合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一级标准(安全区),不会对人身造成任何伤害。所以完全可以消除所谓“电磁辐射污染会影响身体健康”的疑虑。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电磁辐射污染”问题的重视,真正做到既要对电磁辐射产生的污染进行防护,又要避免盲目夸大电磁污染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