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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某种广而告之的宣传形式,广告的内容无所不包,但目的都在于使尽可能多的人响应和支撑广告发出方的预期并让其获利。本文指出,广告作为一个美学范畴主要有两方面的根据:一方面,广告的制作不仅要运用艺术的形象性和感染力等形式特征或功能,而且广告本身也可以同时就是艺术作品;另一方面,出于现代化运动对主体性的压力和刺激,广而告之成为人的关学观照的普遍类特征,即在被告知或参与中慰藉或实现自我。广告作为美学范畴是知识和技术双重挤压的产物,同时也体现了知识和技术在关学意义上的体制化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