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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吉林省四平市发生一起非同寻常的“乳房官司”:哥哥举行婚礼,同胞妹妹带着近一周岁大的婴儿参加婚礼。在婚礼庆典当天,负责婚礼摄像服务的一位摄像师,却录下了妹妹正在婚礼上裸露乳房给孩子喂奶的镜头。
数日后,哥哥宴请婚礼当日没有到场的朋友们补庆新婚之喜,并把典礼当天的录像放给朋友们观看,惊讶地发现电视画面上出现了新郎妹妹正在婚礼上给孩子喂奶,且有几秒钟的乳房特写镜头,妹妹得知这一消息,含羞不已,心理压力陡然加大,导致数天后其乳房停止分泌乳汁,婴儿从此无法得到母乳喂养。年轻妈妈红颜一怒,状告婚庆花店及摄像师。
难言之隐,摄像师拍下喂奶镜头
费燕楠,1976年11月出生于吉林省四平市。
2001年7月,费燕楠从吉林大学毕业后, 一直帮助在四半市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哥哥费燕志做一些案头工作。
2006年10月7日,费燕志的婚礼如期举行。当天,费燕楠和丈夫抱着孩子坐在婚礼酒席中的婆家座位上,这里离舞台最近。
吉时已到,婚礼正式开始。费燕志携手新娘随着婚礼进行曲,在满堂宾馆的掌声和欢呼声中步上舞台,婚礼主持人、花店老板娘祝晓菲也上场了,按照婚礼庆典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始主持婚礼,婚礼摄像师也开始认真录像。
婚礼进行中,费燕楠怀中的儿子哼唧着似乎要哭,费燕楠赶紧让儿子吃奶。猛然间,费燕楠发现,摄像师已经走到离她很近的地方,还把镜头对准了她。她一惊,马上转了转身。恼人的是,这个摄像师也随之转动身体,不依不饶地要拍她喂奶的镜头。费燕楠顿时脸就红了,心也“嘭嘭”跳了起来,且扬手示意他不要再拍下去,但摄像师似乎没明白她的示意。
婚礼还在进行,她不好声张,只好再次把身体转过去。哪知,摄像师再次调整角度,还对费燕楠说:“让孩子看看镜头!”
这时,一旁的费燕楠妈妈看出了她的不安,这才发现摄像师,她赶紧帮助费燕楠拉下衣服遮挡,并走到摄像师面前,用身体挡住镜头,低声提醒摄像师:“哎呀,你拍台上的新郎新娘啊,你拍吃奶的孩子干什么?”
摄像师这才走开,重新把镜头对准台上。
红颜一怒,摄像师成为被告
婚礼庆典3天后,10月10日晚间,费燕志从花店拿到刚刚制作完成的结婚录像光盘,就与妻子一起急忙赶到一家酒店,宴请婚礼当天未到场的朋友,共有30个朋友前来参加宴请。
酒过三巡,酒店服务员把光盘塞进机器,大家停止吃喝,专注地观看录像。约20分钟时,费燕楠突然出现在画面上,镜头稍降,画面上又出现正在吃奶的孩子,镜头缓缓推进。配乐中,摄像师在说,把头转过来,孩子突然转头看向镜头,这时镜头又向前稍推,费燕楠白皙而鼓胀的乳房充满了整个画面,并停留了两秒钟。这时,宴席中间有人小声地窃笑起来。
费燕志强作镇定喝了一口酒,却隐约听到一个朋友对旁边的人悄声说道:“录像怎么录的?这种镜头部出来了?”费燕志看了他们一眼,两人不好意思地捂嘴而笑。这时,酒席上的气氛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气氛一时有些僵硬。
“来,来喝酒吧。录像看完了,就该你们喝酒了。”一个朋友为了打破有些尴尬的气氛,赶紧出来打圆场。
那天,酒宴结束后,尴尬不已的费燕志马上来到妹妹费燕楠家。看到正在哄孩子睡觉的妹妹,他扔下光盘就走:“妹妹你看看,那个摄像师怎么录的?你知道不知道这事?他这样暴露你的隐私,让我今天在朋友面前特别难堪!”
几乎遗忘此事的费燕楠一下子愣了,转瞬心里一惊,顿时明白了几分。
费燕楠一个人看完录像,想象着哥哥的朋友们看到这个镜头的场景,她顿时觉得特别委屈,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我要找那个摄像男人,凭什么拍这样的镜头,还制作到录像里面?
第二天,她和哥哥一起来到花店,要求花店老板娘祝晓菲找来摄像师对像相进行修改,删除费燕楠喂奶的画面。祝晓菲看完录像,也觉得有点过分,不过她又说:“他是我花100元钱雇来的,你们找他去吧。”
费燕楠说:“人是你雇来的,请你找他来。他得向我赔礼道歉,并修改录像。否则我就告他!”说着说着,她眼里就流下了委屈的泪水:“当时我妈妈就阻拦过他,要是不阻拦,还不知会拍多长时间。”
摄像师杨仲春很快就来到店里。听了费燕楠的质问和要求,他急了:“我是好心拍结婚录像,那个镜头也是看到了就随意拍下来,想为录像增加点亲情味道,没想到你们还那样想。我不想修改,我录这个录像才赚多少钱,还要为你们修改?更不要说道歉了,门都没有。你们爱上哪儿告上哪儿告去!”说完,他拂袖而去,费燕楠兄妹一下子愣在那里。
见妹气愤地回到家里,费燕楠一进家门就哭了起来,父母很长时间才劝住了她。临走时,妈妈又对她说:“再可不能哭了,再哭,就会造成‘回奶’(哺乳期女性乳房停止分泌乳汁),那可就麻烦了!”
年纪轻轻的费燕楠听妈妈一说,吓了一跳:“那我以后注意了!”
然而为时已迟:当晚,费燕楠的乳汁就开始稀少。对此,她更是又气又急。
内心伤痛,赔偿何处弥补年轻妈妈
可是,孩子还是要喂养。她没有人工喂养的经验,只好把孩子抱到母亲家里,请妈妈帮帮忙。那些天,看着孩子晃动着脑袋,躲着奶瓶不愿意吃奶粉的样子,她的心都碎了。
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一种羞耻心理,致使费燕楠再也不愿意出门。其间,有朋友找她出去逛街,她都以孩子太小为由婉拒。
她多次打电话找到哥哥,探讨摄像师私自拍摄喂奶的镜头,事后又拒绝修改是否是侵权的继续行为。最后,兄妹达成了—致的意见:既然杨仲春拒绝修改录像内容,拒绝删除其为孩子喂奶的画面,只能通过法律的判决来告诫他了。
2006年10月19日,费燕楠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花店店长祝晓菲及摄影师杨仲春侵犯自己的隐私权,并造成不良影响,请求法院判令他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06年11月26日,费燕楠诉杨仲春侵害隐私权一案开庭。
费燕志作为妹妹费燕楠的诉讼代理人,参与了这起不同寻常的官司。双方就婚礼录像中这一镜头是否涉及隐私权问题进行了质证与答辩。
杨仲春承认光碟中有费燕楠给孩子喂奶的镜头。但他认为,原告哥哥曾向他要求把婚礼全过程都录下来,特别是细节的东西。他在录像过程中,看见原告在给孩子喂奶时,就联想到母爱是伟大的,于是就录了下来,这也是婚礼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是亲情的体现;婚礼录像未出售给社会来盈利;杨仲春在给原告人录喂奶的过程中,在主观上没有任何动机和过错,且是在其哥哥的婚礼场所。所以他认为自己根本没有侵害费燕楠的隐私权,也没有给她造成精神上的严重后果,所以费燕楠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无法律依据。
杨仲春的代理人也认为杨仲春侵害隐私权的证据不充分。
而费燕楠的代理人认为,录像要录下婚礼的全过程,并不是要录下妹妹喂奶的镜头,因为这一行为与婚礼风马牛不相及;费燕楠在发现被摄录后,曾表示不愿意配合,其母亲也进行了遮挡,但杨仲春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而且还拍下了特写镜头;杨仲春认为婚礼光碟非盈利,但光碟今后的播放过程中,势必还会引起亲友对这一镜头品头论足,而且他的录像服务本身也是收费的,并且事后在当事人找到杨仲春进行协商,希望采取补救措施,要求修改录像时,竟然被其断然拒绝,对原告的要求不予理睬,从而导致了这一诉讼的发生。
一审法院认为,杨仲春在费燕楠及其家人阻拦时就应停止摄像,或在后期制作中删除此画面,但杨仲春仍自作主张在婚礼录像光盘中加入此镜头,在费燕楠的亲友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并对费燕楠本人造成了伤害。杨仲春此举,侵害了费燕楠的隐私权。
2007年1月4日,法院一审判决:杨仲春向费燕楠赔礼道歉,并赔偿费燕楠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祝晓菲应对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2007年2月13日,杨仲春向四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原审判决,重新改判。
二审时法院认为:根据中华民族的传统,女性乳房是个人的隐私部位,属于私人领域。杨仲春在婚礼摄像中将费燕楠的乳房摄入镜头,并有短暂停留,该画面经杨仲春制成光盘后,被费燕楠哥哥和朋友多人看到,给费燕楠造成精神上的伤害,杨仲春的行为侵害了费燕楠的隐私权,原审法院判决杨仲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正确。
2007年9月11日,四平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杨仲春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为保护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未经作者同意,本文拒绝转载、改编、上网,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数日后,哥哥宴请婚礼当日没有到场的朋友们补庆新婚之喜,并把典礼当天的录像放给朋友们观看,惊讶地发现电视画面上出现了新郎妹妹正在婚礼上给孩子喂奶,且有几秒钟的乳房特写镜头,妹妹得知这一消息,含羞不已,心理压力陡然加大,导致数天后其乳房停止分泌乳汁,婴儿从此无法得到母乳喂养。年轻妈妈红颜一怒,状告婚庆花店及摄像师。
难言之隐,摄像师拍下喂奶镜头
费燕楠,1976年11月出生于吉林省四平市。
2001年7月,费燕楠从吉林大学毕业后, 一直帮助在四半市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哥哥费燕志做一些案头工作。
2006年10月7日,费燕志的婚礼如期举行。当天,费燕楠和丈夫抱着孩子坐在婚礼酒席中的婆家座位上,这里离舞台最近。
吉时已到,婚礼正式开始。费燕志携手新娘随着婚礼进行曲,在满堂宾馆的掌声和欢呼声中步上舞台,婚礼主持人、花店老板娘祝晓菲也上场了,按照婚礼庆典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始主持婚礼,婚礼摄像师也开始认真录像。
婚礼进行中,费燕楠怀中的儿子哼唧着似乎要哭,费燕楠赶紧让儿子吃奶。猛然间,费燕楠发现,摄像师已经走到离她很近的地方,还把镜头对准了她。她一惊,马上转了转身。恼人的是,这个摄像师也随之转动身体,不依不饶地要拍她喂奶的镜头。费燕楠顿时脸就红了,心也“嘭嘭”跳了起来,且扬手示意他不要再拍下去,但摄像师似乎没明白她的示意。
婚礼还在进行,她不好声张,只好再次把身体转过去。哪知,摄像师再次调整角度,还对费燕楠说:“让孩子看看镜头!”
这时,一旁的费燕楠妈妈看出了她的不安,这才发现摄像师,她赶紧帮助费燕楠拉下衣服遮挡,并走到摄像师面前,用身体挡住镜头,低声提醒摄像师:“哎呀,你拍台上的新郎新娘啊,你拍吃奶的孩子干什么?”
摄像师这才走开,重新把镜头对准台上。
红颜一怒,摄像师成为被告
婚礼庆典3天后,10月10日晚间,费燕志从花店拿到刚刚制作完成的结婚录像光盘,就与妻子一起急忙赶到一家酒店,宴请婚礼当天未到场的朋友,共有30个朋友前来参加宴请。
酒过三巡,酒店服务员把光盘塞进机器,大家停止吃喝,专注地观看录像。约20分钟时,费燕楠突然出现在画面上,镜头稍降,画面上又出现正在吃奶的孩子,镜头缓缓推进。配乐中,摄像师在说,把头转过来,孩子突然转头看向镜头,这时镜头又向前稍推,费燕楠白皙而鼓胀的乳房充满了整个画面,并停留了两秒钟。这时,宴席中间有人小声地窃笑起来。
费燕志强作镇定喝了一口酒,却隐约听到一个朋友对旁边的人悄声说道:“录像怎么录的?这种镜头部出来了?”费燕志看了他们一眼,两人不好意思地捂嘴而笑。这时,酒席上的气氛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气氛一时有些僵硬。
“来,来喝酒吧。录像看完了,就该你们喝酒了。”一个朋友为了打破有些尴尬的气氛,赶紧出来打圆场。
那天,酒宴结束后,尴尬不已的费燕志马上来到妹妹费燕楠家。看到正在哄孩子睡觉的妹妹,他扔下光盘就走:“妹妹你看看,那个摄像师怎么录的?你知道不知道这事?他这样暴露你的隐私,让我今天在朋友面前特别难堪!”
几乎遗忘此事的费燕楠一下子愣了,转瞬心里一惊,顿时明白了几分。
费燕楠一个人看完录像,想象着哥哥的朋友们看到这个镜头的场景,她顿时觉得特别委屈,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我要找那个摄像男人,凭什么拍这样的镜头,还制作到录像里面?
第二天,她和哥哥一起来到花店,要求花店老板娘祝晓菲找来摄像师对像相进行修改,删除费燕楠喂奶的画面。祝晓菲看完录像,也觉得有点过分,不过她又说:“他是我花100元钱雇来的,你们找他去吧。”
费燕楠说:“人是你雇来的,请你找他来。他得向我赔礼道歉,并修改录像。否则我就告他!”说着说着,她眼里就流下了委屈的泪水:“当时我妈妈就阻拦过他,要是不阻拦,还不知会拍多长时间。”
摄像师杨仲春很快就来到店里。听了费燕楠的质问和要求,他急了:“我是好心拍结婚录像,那个镜头也是看到了就随意拍下来,想为录像增加点亲情味道,没想到你们还那样想。我不想修改,我录这个录像才赚多少钱,还要为你们修改?更不要说道歉了,门都没有。你们爱上哪儿告上哪儿告去!”说完,他拂袖而去,费燕楠兄妹一下子愣在那里。
见妹气愤地回到家里,费燕楠一进家门就哭了起来,父母很长时间才劝住了她。临走时,妈妈又对她说:“再可不能哭了,再哭,就会造成‘回奶’(哺乳期女性乳房停止分泌乳汁),那可就麻烦了!”
年纪轻轻的费燕楠听妈妈一说,吓了一跳:“那我以后注意了!”
然而为时已迟:当晚,费燕楠的乳汁就开始稀少。对此,她更是又气又急。
内心伤痛,赔偿何处弥补年轻妈妈
可是,孩子还是要喂养。她没有人工喂养的经验,只好把孩子抱到母亲家里,请妈妈帮帮忙。那些天,看着孩子晃动着脑袋,躲着奶瓶不愿意吃奶粉的样子,她的心都碎了。
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一种羞耻心理,致使费燕楠再也不愿意出门。其间,有朋友找她出去逛街,她都以孩子太小为由婉拒。
她多次打电话找到哥哥,探讨摄像师私自拍摄喂奶的镜头,事后又拒绝修改是否是侵权的继续行为。最后,兄妹达成了—致的意见:既然杨仲春拒绝修改录像内容,拒绝删除其为孩子喂奶的画面,只能通过法律的判决来告诫他了。
2006年10月19日,费燕楠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花店店长祝晓菲及摄影师杨仲春侵犯自己的隐私权,并造成不良影响,请求法院判令他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06年11月26日,费燕楠诉杨仲春侵害隐私权一案开庭。
费燕志作为妹妹费燕楠的诉讼代理人,参与了这起不同寻常的官司。双方就婚礼录像中这一镜头是否涉及隐私权问题进行了质证与答辩。
杨仲春承认光碟中有费燕楠给孩子喂奶的镜头。但他认为,原告哥哥曾向他要求把婚礼全过程都录下来,特别是细节的东西。他在录像过程中,看见原告在给孩子喂奶时,就联想到母爱是伟大的,于是就录了下来,这也是婚礼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是亲情的体现;婚礼录像未出售给社会来盈利;杨仲春在给原告人录喂奶的过程中,在主观上没有任何动机和过错,且是在其哥哥的婚礼场所。所以他认为自己根本没有侵害费燕楠的隐私权,也没有给她造成精神上的严重后果,所以费燕楠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无法律依据。
杨仲春的代理人也认为杨仲春侵害隐私权的证据不充分。
而费燕楠的代理人认为,录像要录下婚礼的全过程,并不是要录下妹妹喂奶的镜头,因为这一行为与婚礼风马牛不相及;费燕楠在发现被摄录后,曾表示不愿意配合,其母亲也进行了遮挡,但杨仲春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而且还拍下了特写镜头;杨仲春认为婚礼光碟非盈利,但光碟今后的播放过程中,势必还会引起亲友对这一镜头品头论足,而且他的录像服务本身也是收费的,并且事后在当事人找到杨仲春进行协商,希望采取补救措施,要求修改录像时,竟然被其断然拒绝,对原告的要求不予理睬,从而导致了这一诉讼的发生。
一审法院认为,杨仲春在费燕楠及其家人阻拦时就应停止摄像,或在后期制作中删除此画面,但杨仲春仍自作主张在婚礼录像光盘中加入此镜头,在费燕楠的亲友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并对费燕楠本人造成了伤害。杨仲春此举,侵害了费燕楠的隐私权。
2007年1月4日,法院一审判决:杨仲春向费燕楠赔礼道歉,并赔偿费燕楠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祝晓菲应对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2007年2月13日,杨仲春向四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原审判决,重新改判。
二审时法院认为:根据中华民族的传统,女性乳房是个人的隐私部位,属于私人领域。杨仲春在婚礼摄像中将费燕楠的乳房摄入镜头,并有短暂停留,该画面经杨仲春制成光盘后,被费燕楠哥哥和朋友多人看到,给费燕楠造成精神上的伤害,杨仲春的行为侵害了费燕楠的隐私权,原审法院判决杨仲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正确。
2007年9月11日,四平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杨仲春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为保护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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