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语对簿公堂的使用谈起

来源 :现代语文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onado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报刊书籍中我们可以经常看到,A和B因为什么事对簿公堂了,其实对簿公堂是“在公堂上受审的意思”,也就是说对簿公堂指在公堂上受审,而没有两个人处在对立的角度的意思(比如,有可能两个人是同伙)。而在现实的媒体报道中,这种认为两个人处于对立用法的人却大有市场,甚至有些法律判决书上都有这种认识的烙印,简直错用到泛滥的程度。
其他文献
12年前,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中曾播发过一段画面,山东省莒南县法院负责人面对镜头宣称:“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北京几家报刊就此登载了一些言论、杂文。《法制与新闻》杂志于1995年第5期刊发了《戏说“黑社会”》一文(1996年3月1日,《中国贸易报》也刊发了该文),文中写道:“前几天在电a视中看到山东莒县非法扣押人质后,那个县的法院院长在面对记者话筒时的一副嘴脸,可以想见他平时在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