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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幅员辽阔,林业资源非常丰富。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分配比例出现较大变化,使得现有的林业管理体制出现一定滞后和不适应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新时期林业管理新概念、新环境的介绍,引出我国现有林业管理体制在发展和建立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今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我国在新时期对林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新时期;林业管理;改革
1.新时期我国林业管理的基本概念
1.1林业生态化管理
如今,绿色产业、生态产业、循环产业、低碳产业、生物产业以及富民產业等,都成为现代林业发展的新优势,具有相当大的潜力。而新经济发展的需求,也加快了林业生态化发展的进程。作为一种新型的林业发展方向,生态林业更加注重林业结构的合理化、科学化,尤其是在结合城镇经济发展一体化、新农村建设的需求,从绿色环保、生态平衡的角度出发,突出整个生态建设的整体效果,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形成产业结构调整合理、信息化发展明显的管理模式,在突出地方特色的基础上,将生态建设与树木种植、林业管理等形成统一的系统化运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前景,是一种生态健康文明的林业管理方式。
1.2林业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社会必然带动现代林业管理的发展,这也是现代林业发展所必须具备的一个因素。在电脑网络的帮助下,使相关问题的解决更加直接和便利,并还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网上招商、网上订单等形式来发展林业经济。建立林业管理技术传媒服务网站,市林业技术传媒服务网站上开设林业综合信息、林业技术资料、市场分析、供求信息、市场价格、林业政策法规、林业标准化等栏目;帮助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农户和其他农村经济主体建立他们自己的网页,销售产品,全面推动林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
1.3林业管理机制、机构
协调好林业管理的利益机制、权力机制和竞争机制,建立合理的林业管理机制,是保证林业管理体制科学化的重要核心。在我国新市场经济体制下,只有加强林业管理利益机制的高效合理利用,才能实现林业管理和建设的主体多元化。而权力机制则是引导现代林业管理利益机制实现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准确合理的权力机制下,才能使利益机制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林业管理在建立良好的利益机制、权力机制的同时,还应该建立一定的竞争机制,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实现利益机制的最大化利用,进一步增强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在实际的林业管理过程中,实现利益、权力和竞争机制的有机结合,可以起到非常明显的管理和发展效果。
2.我国林业管理体制的发展现状
2.1对现代林业认识程度较低
虽然,近些年我国在对保护林业资源的宣传上下了较大功夫,但在急于求成、急躁冒进的指导思想下,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在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的群众活动中,出现面积不实、成活率不高、造林质量不好等诸多问题。
据国家林业局资料显示,1982~1988年全国造林43631.94千hm2,计0.44亿hm2,但资源调查统计结果表明,森林面积只增加0.10亿hm2,差值0.34亿hm2;1989~1993年造林27770.07千hm2,计0.28亿hm2,森林面积只增加0.09亿hm2,差值0.19亿hm2;1994~1998年造林25292.63千hm2,计0.25亿hm2,森林面积增加0.25亿hm2,无差值。1949~1999年造林214260.39千hm2,计2.14亿hm2,这些数字应该是使森林覆盖率增加22.33%,如果加上原来的基数,森林覆盖率更高一些。这些差值的存在,充分说明林业建设的问题,不在于造林本身,而在于林业管理体制的弊端。1
合理的林业发展规划是需要在正确科学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只有在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后,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地安排造林任务和计划,并确定好林业生产建设布局、建设重点,以及切实可行的措施,才能实现全国林业的全面发展。如果仅仅只是重近利轻远谋,重局部轻全局,那么对我国林业发展的影响将是非常严重的。而过去在林业管理决策上出现的一些失误,也大多是由于管理者缺乏实际的管理经验,对林业发展没有做到全面认识而造成的。
2.2林业管理技术相对落后
在现代化的林业管理中,我国还存在相关管理技术较为落后的现状。管理过程中,没有形成综合、规范的管理渠道,尤其是在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不能推动整个林业产业的全面发展。管理体制不顺、模式单一、监管不到位和基础建设落后的状况,也使我国林业管理在一段时期能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林业管理要求。加上相关部门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视度不高,法律观念淡薄,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在局部地区仍然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单位执法队伍没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交通、通讯工具,现代高新技术在林业管理中应用水平还很低,不能适应现代管理的需求。
2.3林业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
林业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缓慢,与党中央确立的在新世纪初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市场化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还未解决,如在确立市场主体的权利地位方面,林业生产者缺乏对自有财产的支配权和对自有收入的处置权,税收制度和各方面的多项收费制度都不同程度地剥夺或限制了林业生产者的应有权力。在建立林业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方面也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3.我国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途径
3.1加快林跃产权明晰化进程
实现我国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以林业产权制度与资产化管理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逐步实现我国林业产权的明晰化,这也是实现林业管理相关机制和制度的重要前提,可以为整个林业管理体制的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林业产权制度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列制度设计体系,要将产权明晰作为制度前提,提高经济效率作为制度建立目标,实现林业管理的高效运作。而要想更好的做到这一点,需要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
(1)对林业分类经营制度改革,对不同经营目的的产权主体采用侧重的收益评估原则,对其生态收益进行替代补偿,主要体现在分类经营制度与生态林效益补偿制度建设中。
(2)积极完善林地、林木、环境资产的评估方法体系,建立林业产权主体交易、发挥收益的技术基础,主要将体现在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中。
(3)进行林业产权登记,并建立健全林业产权交易市场,明晰产权,构建产权交易的基础,只有交易才能进行产权的分离、分割和重组,才能达到配置高效的目的,主要体现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
3.2进行林业管理政企分离体制改革
在现代林业管理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将市场机制缺位的部分由政府承担起来。
(2)退出政府越位的职能部分。
(3)承担起政府应尽的三方面的职能。具体如下。
①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包括制定规划、检查落实各项制度并将检查制度化,以及制度的服务工作和制度的系列化工作。
②政府的宏观导向功能,包括机构体系的设置、制定林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导向以及林业科研管理工作。
③政府的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服务功能主要包括林业产权信息提供、土地评估、代理、咨询以及技术服务、市场服务和便捷服务。
参考文献:
张美华.对我国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生态经济,2004(S1)
关键词新时期;林业管理;改革
1.新时期我国林业管理的基本概念
1.1林业生态化管理
如今,绿色产业、生态产业、循环产业、低碳产业、生物产业以及富民產业等,都成为现代林业发展的新优势,具有相当大的潜力。而新经济发展的需求,也加快了林业生态化发展的进程。作为一种新型的林业发展方向,生态林业更加注重林业结构的合理化、科学化,尤其是在结合城镇经济发展一体化、新农村建设的需求,从绿色环保、生态平衡的角度出发,突出整个生态建设的整体效果,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形成产业结构调整合理、信息化发展明显的管理模式,在突出地方特色的基础上,将生态建设与树木种植、林业管理等形成统一的系统化运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前景,是一种生态健康文明的林业管理方式。
1.2林业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社会必然带动现代林业管理的发展,这也是现代林业发展所必须具备的一个因素。在电脑网络的帮助下,使相关问题的解决更加直接和便利,并还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网上招商、网上订单等形式来发展林业经济。建立林业管理技术传媒服务网站,市林业技术传媒服务网站上开设林业综合信息、林业技术资料、市场分析、供求信息、市场价格、林业政策法规、林业标准化等栏目;帮助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农户和其他农村经济主体建立他们自己的网页,销售产品,全面推动林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
1.3林业管理机制、机构
协调好林业管理的利益机制、权力机制和竞争机制,建立合理的林业管理机制,是保证林业管理体制科学化的重要核心。在我国新市场经济体制下,只有加强林业管理利益机制的高效合理利用,才能实现林业管理和建设的主体多元化。而权力机制则是引导现代林业管理利益机制实现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准确合理的权力机制下,才能使利益机制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林业管理在建立良好的利益机制、权力机制的同时,还应该建立一定的竞争机制,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实现利益机制的最大化利用,进一步增强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在实际的林业管理过程中,实现利益、权力和竞争机制的有机结合,可以起到非常明显的管理和发展效果。
2.我国林业管理体制的发展现状
2.1对现代林业认识程度较低
虽然,近些年我国在对保护林业资源的宣传上下了较大功夫,但在急于求成、急躁冒进的指导思想下,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在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的群众活动中,出现面积不实、成活率不高、造林质量不好等诸多问题。
据国家林业局资料显示,1982~1988年全国造林43631.94千hm2,计0.44亿hm2,但资源调查统计结果表明,森林面积只增加0.10亿hm2,差值0.34亿hm2;1989~1993年造林27770.07千hm2,计0.28亿hm2,森林面积只增加0.09亿hm2,差值0.19亿hm2;1994~1998年造林25292.63千hm2,计0.25亿hm2,森林面积增加0.25亿hm2,无差值。1949~1999年造林214260.39千hm2,计2.14亿hm2,这些数字应该是使森林覆盖率增加22.33%,如果加上原来的基数,森林覆盖率更高一些。这些差值的存在,充分说明林业建设的问题,不在于造林本身,而在于林业管理体制的弊端。1
合理的林业发展规划是需要在正确科学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只有在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后,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地安排造林任务和计划,并确定好林业生产建设布局、建设重点,以及切实可行的措施,才能实现全国林业的全面发展。如果仅仅只是重近利轻远谋,重局部轻全局,那么对我国林业发展的影响将是非常严重的。而过去在林业管理决策上出现的一些失误,也大多是由于管理者缺乏实际的管理经验,对林业发展没有做到全面认识而造成的。
2.2林业管理技术相对落后
在现代化的林业管理中,我国还存在相关管理技术较为落后的现状。管理过程中,没有形成综合、规范的管理渠道,尤其是在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不能推动整个林业产业的全面发展。管理体制不顺、模式单一、监管不到位和基础建设落后的状况,也使我国林业管理在一段时期能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林业管理要求。加上相关部门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视度不高,法律观念淡薄,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在局部地区仍然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单位执法队伍没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交通、通讯工具,现代高新技术在林业管理中应用水平还很低,不能适应现代管理的需求。
2.3林业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
林业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缓慢,与党中央确立的在新世纪初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市场化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还未解决,如在确立市场主体的权利地位方面,林业生产者缺乏对自有财产的支配权和对自有收入的处置权,税收制度和各方面的多项收费制度都不同程度地剥夺或限制了林业生产者的应有权力。在建立林业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方面也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3.我国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途径
3.1加快林跃产权明晰化进程
实现我国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以林业产权制度与资产化管理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逐步实现我国林业产权的明晰化,这也是实现林业管理相关机制和制度的重要前提,可以为整个林业管理体制的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林业产权制度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列制度设计体系,要将产权明晰作为制度前提,提高经济效率作为制度建立目标,实现林业管理的高效运作。而要想更好的做到这一点,需要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
(1)对林业分类经营制度改革,对不同经营目的的产权主体采用侧重的收益评估原则,对其生态收益进行替代补偿,主要体现在分类经营制度与生态林效益补偿制度建设中。
(2)积极完善林地、林木、环境资产的评估方法体系,建立林业产权主体交易、发挥收益的技术基础,主要将体现在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中。
(3)进行林业产权登记,并建立健全林业产权交易市场,明晰产权,构建产权交易的基础,只有交易才能进行产权的分离、分割和重组,才能达到配置高效的目的,主要体现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
3.2进行林业管理政企分离体制改革
在现代林业管理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将市场机制缺位的部分由政府承担起来。
(2)退出政府越位的职能部分。
(3)承担起政府应尽的三方面的职能。具体如下。
①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包括制定规划、检查落实各项制度并将检查制度化,以及制度的服务工作和制度的系列化工作。
②政府的宏观导向功能,包括机构体系的设置、制定林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导向以及林业科研管理工作。
③政府的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服务功能主要包括林业产权信息提供、土地评估、代理、咨询以及技术服务、市场服务和便捷服务。
参考文献:
张美华.对我国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生态经济,2004(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