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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企业性质、企业价值的角度阐述了公司组织能力、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互动关系。文章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既是组织能力实现与提升的重要条件,也是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内在要求。三者的整合、相互协调和互动,才能促进公司价值的实现。
关键词:组织能力 公司治理 社会责任 公司价值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09)10-0093-02
1 问题的提出
据美国《财富》杂志报道:美国大约62%的企业,其寿命不超过5年,只有2%的企业存活达到50年,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则不到7年,大企业平均寿命也尚不足40年;00强企业平均寿命也只是20——42年,同样有数据表明:中国集团公司的平均寿命约为7-8年,小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大体在3-4年之间。为什么企业寿命如此短暂?如何才能使企业持续成长、这涉及企业永续经营(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引起了企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历来是企业永续经营所必须然面对的关键问题。尽管目前三方面的研究在学术界分属于不同的研究领域,而且经济学家、管理学家针对各个领域的研究都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成果,但是,从企业角度来看,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公司管理和社会责任,犹如立方体的三个维度,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而言是缺一不可的。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特别是巨型的企业,其所关注的问题不单限于自身管理运作组织能力的提升,而且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整体治理体系,从而使内部外部各种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发展联系起来,此外,紧密关注和解决社会问题承担社会责任也已成为其难以推卸的巨大压力和发展动力。
2 公司治理、组织能力与社会责任概念特征
(1)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从公司治理的作用,基本问题、制度安排、具体形式、制度构成与功能等多个不同的角度或方面讨论了公司治理的基本概念。广义地说,公司治理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狭义地说,公司治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笔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产生于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涉及到股东、经营者、债权人、雇员、顾客、以及社构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其中,最重要的利益相关主体主要包括股东、董事会、经理以及雇员等。因此,为了保持公司的经营的长期有效性,公司治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保证公司价值的创造与分配符合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
(2)组织能力(Organizational Capacity)组织能力的概念可引自钱德勒的《企业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工业资本主义的原动力》中所提到的组织能力。钱德勒认为组织能力是企业成长的内在动力,他将组织能力定义为企业内部组织起来的物质设备和人的技能的结合体,包括设备和在生产、销售、管理方面的技能。建立现代工业企业的第一步是为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对生产设备投资,同时对营销和采购网络进行投资,最后是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企业运营。经过这些必要的投资运营过程最后将构成企业的组织能力。从发展来看,组织能力不仅包括投资能力(设备),运营管理(生产)、销售管理外,还包括技术创新和文化管理。
(3)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与管理道德密切相关的概念。企业的社会利益目标的冲突与平衡问题是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提出和建构的出发点和归宿。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利润最大化仅是公司目标之一,除此之外,企业还应该维护和提升社会公益为目标。各种企业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必须在企业的利润目标和公益目标两者之间维持平衡。前者集中体现公司对股东的义务,后者体现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即社会公众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之外所负义务的概括或表达。罗尔斯在其著作《正义论》中指出,现代社会必须是一个公平的合作体系,这种合作条件规定了一种互惠的理念,尽管得承认差别原则,但所有参与合作的人,按照规则尽了职的人,都应适当地受益。罗尔斯的话语是从社会是一个公平合作体系的理念出发,并假定人们具有使他们成为社会合作成员的能力。企业社会责任有两类,第一类是基础责任,企业对于社会的基础责任是立足于身的良性发展,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是这是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存在的基本意义;二是企业的基本责任,它是在第一类责任基础上所连带产生的其他责任,企业在承担责任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外部性问题,这些外部性问题将对社会产生好的的或者坏的影响。这些问题可以由企业来承担的责任,也是可以由社会和政府来承担的责任,而责任分担的问题则应该根据各方所在社会的具体情况并通过制度的安排来实现责任的最优分担。社会责任进一步细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四种期望。其中,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是社会要求的(Required),道德责任是社会期望的(Expected),慈善责任是社会愿望的(Desired)。
3 企业性质、企业价值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管理理论的整合
(1)将社会责任与组织能力和公司治理结合的研究视角——以价值为基础、以动态发展为重点的整合理论
以往一些学者侧重于探讨公司管理和治理的关系:如Tricker(1984)强调了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联系和区别,他认为管理是运营公司,而治理则是于确保这种运营处于正确的轨道之上。也有一些学者重点探讨了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认为公司治理体制与公司重组的社会责任之间的有较大关系。但缺乏将公司治理、公司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进行研究,对三者是否存在共同之处,三者的联系是什么,贯穿于三者的主线是什么,三者如何相互影响进而实现融合,尚未有过多关注。或者说,以往的论述是建立在一个假设之上的:即在研究组织管理和能力时,往往假设其他方面如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进会自动“完善”;但现实企业的组织能力、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不仅都是不断演化而趋于“完善”的,而且三者间也相互影响并实现着协同。应当将三者在企业发展进程中的协同演化机理结合探讨。因此将组织能力(Organizational Capacity)、公司治理(Corporation Governance)和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结合探讨非常有必要。
关于企业永续发展的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得以整合于企业发展的同一界面下的前提就是在于它们都具有价值性质基础,即都与企业的价值和财富运作机制紧密相关。倘若从企业本质的价值特征出发,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将紧密联系在一起。具体而言,管理权威下的组织能力体现的是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构建,它通过组织中的知识积累将各种资源加以整合,创造出数倍的价值增值;企业中的公司治理旨在使所创造出的价值得以制衡性的分配,体现的是价值制衡能力的构建,它明确了企业各利益主体之间权责利的划分,为最大化组织价值创造了基础和平台;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基于其价值活动在社会范围的保护和保障,体现的是一种价值保护的能力。巨型化发展的企业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力,社会台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期望用要求逐渐增强,因此,企业若要不断持续发展,它就必然要承担和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组织活动内容是通过一系列的价值创造活动,如投资、运营、营销、技术和文化等,将外部配置的资源通过内部化运作转化为相关的价值财富,在分工基础上实现了知识和技能的积累,建构了自身的组织能力;企业的治理结构和机制由股东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主要包括雇员和债权人)及他们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及监事会,经董事会选聘的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构成,侧重点在于通过价值分配的制衡实现各利益相关主体责权利的对等,并确保高层管理人员的创新动力不受侵害,使组织能力的价值创造最大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是依据企业和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影响力而确定的一个合适的责任体系框架,涉及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以及环境责任等多种责任,从更广的社会责范围来保障企业的价值财富。
公司治理和企业社会责任有多种联系。同样,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也将与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发生融合和交叉;企业的巨型化发展使其价值创造和分配对社会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尤其对于一些垄断企业和公众公司而言,其影响力之大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中心。因此,企业组织能力的不断建构、治理体系的日益完善就需要进一步拓展其利益相关主体,关注社会问题的处理,并将经济、法律、道德等待多种社会责任履行纳入自身的战略规划,惟其如此,才能使企业创造的价值财富得以保障进而获得永续发展。
(2)公司组织、公司治理结构和社会责任的演化。
企业的永续经营发展既包括量的增长,也涉及质的提高。量的增长主要表现为企业规模的扩大,以适应组织结构复杂化、经营多元化等;质的提高则表现为组织能力的形成(价值创造能力)、治理机制的完善(价值分配制衡)以及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价值保障)。新兴的小企业和大规模成熟企业的差异则体现在组织能力、公司治理和公司社会责任这些质的差别上。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的整合在小企业向大规模成熟企业转变进程中呈现一个协同的渐进演化过程。治理结构和机制的演化可从以下几方面表现出来:从小企业到大规模成熟企业转变过程中,委托代理的复杂性不断提高 ,出现多重委托代理关系,而且监控和激励机制的设计和实施的难度也增大;股东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小企业的股东较少而且比较单一,而大企业的股东不但包括企业股东、个人股东,还加入了机构股东,不同股东的利益要求更需要平衡;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大企业不仅要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治理结构,而且要明确各自权责界限,强化其功能和效用;一些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力扩大,其参与程度和对企业要求也相应提高,作为大企业必须构建内外治理机制以达到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治理。
既然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都是价值活动,则企业应将涉及到的各种潜在目标不断转化为实质性目标,通过外部专家协助和内部调查及讨论分析,整合成适合自身发展的目标体系。
企业将社会责任等活动纳入经营过程之中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 ,其背景是我们的社会的多元性质使得当今企业与社会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具有分权和多样性。多元的社会有着广泛的分析和权力集中的多元性。权力不是由任何一个机构(比如企业、政府、工会)或少数群体来掌握的。多元性社会系统的长处是不仅避免权力被集中到少数人手里,而且还充分重视言论与行动的自由。但另一方面,多元社会的弱点是它生成了这样的一个环境:在该环境中,不同的机构追求它们自身的利益,因此个别追求的统一上就没有主要方向。多元性的另一弱点是,群体或机构激增,在组织应该服务的职能上就会引起混淆。由于强调重视每一群体目标的重要性,因而多元性更易引起公众关注与冲突。但尽管如此,学习处理涉及经营、治理和外部责任危机的各种问题,将有助于增强企业的整体驾驭能力。因而在实践中,公司企业应当专门设立特定的内部机构来考察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的平衡发展问题,一旦失衡扩大,可能演变成危机,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监控预警和高层管理人员沟通,失衡危机就会导致企业失败。
现代国家与地区其共同特征是它们都是社会化了的社会经济,除自然经济尚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地方外,都未能超乎其外。现代社会的劳动方式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其突破了单纯的生产方式的局限,由分化出来的传输、交换、服务等各种劳动组成了社会化的劳动系统,整个劳动系统的各个环节之间互为条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是四方面条件在生产者支配下的组合运动。离开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离开了外部社会系统的支持,企业无法实现从外部获得经营所必须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也无法向外部市场输出社会所需要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企业的生命也将终结。因此,当企业觉察到社会环境和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发生变化时,企业就意识到他们自身需要做出相应的改变。
总体而言,环境的急剧变化对企业发展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这进一步要求我们必须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企业问题,对企业问题进行整合和动态演化分析既是一个全新的视角,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将组织管理、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纳入整合的研究框架,是希望能更好地理解企业演进的复杂性。
参考文献
[1] (美)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 {美}德鲁克.组织的管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3] (美)科斯,企业.市场与组织[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4] R.I.Tricker.Corporate Governance[M].Cower Publishing Conpany Limited.1984.
[5]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探讨》.姚莉.管理观察,2008(11).
关键词:组织能力 公司治理 社会责任 公司价值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09)10-0093-02
1 问题的提出
据美国《财富》杂志报道:美国大约62%的企业,其寿命不超过5年,只有2%的企业存活达到50年,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则不到7年,大企业平均寿命也尚不足40年;00强企业平均寿命也只是20——42年,同样有数据表明:中国集团公司的平均寿命约为7-8年,小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大体在3-4年之间。为什么企业寿命如此短暂?如何才能使企业持续成长、这涉及企业永续经营(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引起了企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历来是企业永续经营所必须然面对的关键问题。尽管目前三方面的研究在学术界分属于不同的研究领域,而且经济学家、管理学家针对各个领域的研究都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成果,但是,从企业角度来看,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公司管理和社会责任,犹如立方体的三个维度,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而言是缺一不可的。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特别是巨型的企业,其所关注的问题不单限于自身管理运作组织能力的提升,而且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整体治理体系,从而使内部外部各种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发展联系起来,此外,紧密关注和解决社会问题承担社会责任也已成为其难以推卸的巨大压力和发展动力。
2 公司治理、组织能力与社会责任概念特征
(1)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从公司治理的作用,基本问题、制度安排、具体形式、制度构成与功能等多个不同的角度或方面讨论了公司治理的基本概念。广义地说,公司治理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狭义地说,公司治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笔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产生于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涉及到股东、经营者、债权人、雇员、顾客、以及社构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其中,最重要的利益相关主体主要包括股东、董事会、经理以及雇员等。因此,为了保持公司的经营的长期有效性,公司治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保证公司价值的创造与分配符合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
(2)组织能力(Organizational Capacity)组织能力的概念可引自钱德勒的《企业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工业资本主义的原动力》中所提到的组织能力。钱德勒认为组织能力是企业成长的内在动力,他将组织能力定义为企业内部组织起来的物质设备和人的技能的结合体,包括设备和在生产、销售、管理方面的技能。建立现代工业企业的第一步是为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对生产设备投资,同时对营销和采购网络进行投资,最后是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企业运营。经过这些必要的投资运营过程最后将构成企业的组织能力。从发展来看,组织能力不仅包括投资能力(设备),运营管理(生产)、销售管理外,还包括技术创新和文化管理。
(3)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与管理道德密切相关的概念。企业的社会利益目标的冲突与平衡问题是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提出和建构的出发点和归宿。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利润最大化仅是公司目标之一,除此之外,企业还应该维护和提升社会公益为目标。各种企业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必须在企业的利润目标和公益目标两者之间维持平衡。前者集中体现公司对股东的义务,后者体现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即社会公众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之外所负义务的概括或表达。罗尔斯在其著作《正义论》中指出,现代社会必须是一个公平的合作体系,这种合作条件规定了一种互惠的理念,尽管得承认差别原则,但所有参与合作的人,按照规则尽了职的人,都应适当地受益。罗尔斯的话语是从社会是一个公平合作体系的理念出发,并假定人们具有使他们成为社会合作成员的能力。企业社会责任有两类,第一类是基础责任,企业对于社会的基础责任是立足于身的良性发展,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是这是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存在的基本意义;二是企业的基本责任,它是在第一类责任基础上所连带产生的其他责任,企业在承担责任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外部性问题,这些外部性问题将对社会产生好的的或者坏的影响。这些问题可以由企业来承担的责任,也是可以由社会和政府来承担的责任,而责任分担的问题则应该根据各方所在社会的具体情况并通过制度的安排来实现责任的最优分担。社会责任进一步细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四种期望。其中,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是社会要求的(Required),道德责任是社会期望的(Expected),慈善责任是社会愿望的(Desired)。
3 企业性质、企业价值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管理理论的整合
(1)将社会责任与组织能力和公司治理结合的研究视角——以价值为基础、以动态发展为重点的整合理论
以往一些学者侧重于探讨公司管理和治理的关系:如Tricker(1984)强调了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联系和区别,他认为管理是运营公司,而治理则是于确保这种运营处于正确的轨道之上。也有一些学者重点探讨了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认为公司治理体制与公司重组的社会责任之间的有较大关系。但缺乏将公司治理、公司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进行研究,对三者是否存在共同之处,三者的联系是什么,贯穿于三者的主线是什么,三者如何相互影响进而实现融合,尚未有过多关注。或者说,以往的论述是建立在一个假设之上的:即在研究组织管理和能力时,往往假设其他方面如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进会自动“完善”;但现实企业的组织能力、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不仅都是不断演化而趋于“完善”的,而且三者间也相互影响并实现着协同。应当将三者在企业发展进程中的协同演化机理结合探讨。因此将组织能力(Organizational Capacity)、公司治理(Corporation Governance)和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结合探讨非常有必要。
关于企业永续发展的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得以整合于企业发展的同一界面下的前提就是在于它们都具有价值性质基础,即都与企业的价值和财富运作机制紧密相关。倘若从企业本质的价值特征出发,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将紧密联系在一起。具体而言,管理权威下的组织能力体现的是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构建,它通过组织中的知识积累将各种资源加以整合,创造出数倍的价值增值;企业中的公司治理旨在使所创造出的价值得以制衡性的分配,体现的是价值制衡能力的构建,它明确了企业各利益主体之间权责利的划分,为最大化组织价值创造了基础和平台;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基于其价值活动在社会范围的保护和保障,体现的是一种价值保护的能力。巨型化发展的企业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力,社会台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期望用要求逐渐增强,因此,企业若要不断持续发展,它就必然要承担和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组织活动内容是通过一系列的价值创造活动,如投资、运营、营销、技术和文化等,将外部配置的资源通过内部化运作转化为相关的价值财富,在分工基础上实现了知识和技能的积累,建构了自身的组织能力;企业的治理结构和机制由股东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主要包括雇员和债权人)及他们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及监事会,经董事会选聘的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构成,侧重点在于通过价值分配的制衡实现各利益相关主体责权利的对等,并确保高层管理人员的创新动力不受侵害,使组织能力的价值创造最大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是依据企业和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影响力而确定的一个合适的责任体系框架,涉及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以及环境责任等多种责任,从更广的社会责范围来保障企业的价值财富。
公司治理和企业社会责任有多种联系。同样,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也将与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发生融合和交叉;企业的巨型化发展使其价值创造和分配对社会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尤其对于一些垄断企业和公众公司而言,其影响力之大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中心。因此,企业组织能力的不断建构、治理体系的日益完善就需要进一步拓展其利益相关主体,关注社会问题的处理,并将经济、法律、道德等待多种社会责任履行纳入自身的战略规划,惟其如此,才能使企业创造的价值财富得以保障进而获得永续发展。
(2)公司组织、公司治理结构和社会责任的演化。
企业的永续经营发展既包括量的增长,也涉及质的提高。量的增长主要表现为企业规模的扩大,以适应组织结构复杂化、经营多元化等;质的提高则表现为组织能力的形成(价值创造能力)、治理机制的完善(价值分配制衡)以及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价值保障)。新兴的小企业和大规模成熟企业的差异则体现在组织能力、公司治理和公司社会责任这些质的差别上。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的整合在小企业向大规模成熟企业转变进程中呈现一个协同的渐进演化过程。治理结构和机制的演化可从以下几方面表现出来:从小企业到大规模成熟企业转变过程中,委托代理的复杂性不断提高 ,出现多重委托代理关系,而且监控和激励机制的设计和实施的难度也增大;股东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小企业的股东较少而且比较单一,而大企业的股东不但包括企业股东、个人股东,还加入了机构股东,不同股东的利益要求更需要平衡;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大企业不仅要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治理结构,而且要明确各自权责界限,强化其功能和效用;一些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力扩大,其参与程度和对企业要求也相应提高,作为大企业必须构建内外治理机制以达到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治理。
既然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都是价值活动,则企业应将涉及到的各种潜在目标不断转化为实质性目标,通过外部专家协助和内部调查及讨论分析,整合成适合自身发展的目标体系。
企业将社会责任等活动纳入经营过程之中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 ,其背景是我们的社会的多元性质使得当今企业与社会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具有分权和多样性。多元的社会有着广泛的分析和权力集中的多元性。权力不是由任何一个机构(比如企业、政府、工会)或少数群体来掌握的。多元性社会系统的长处是不仅避免权力被集中到少数人手里,而且还充分重视言论与行动的自由。但另一方面,多元社会的弱点是它生成了这样的一个环境:在该环境中,不同的机构追求它们自身的利益,因此个别追求的统一上就没有主要方向。多元性的另一弱点是,群体或机构激增,在组织应该服务的职能上就会引起混淆。由于强调重视每一群体目标的重要性,因而多元性更易引起公众关注与冲突。但尽管如此,学习处理涉及经营、治理和外部责任危机的各种问题,将有助于增强企业的整体驾驭能力。因而在实践中,公司企业应当专门设立特定的内部机构来考察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的平衡发展问题,一旦失衡扩大,可能演变成危机,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监控预警和高层管理人员沟通,失衡危机就会导致企业失败。
现代国家与地区其共同特征是它们都是社会化了的社会经济,除自然经济尚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地方外,都未能超乎其外。现代社会的劳动方式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其突破了单纯的生产方式的局限,由分化出来的传输、交换、服务等各种劳动组成了社会化的劳动系统,整个劳动系统的各个环节之间互为条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是四方面条件在生产者支配下的组合运动。离开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离开了外部社会系统的支持,企业无法实现从外部获得经营所必须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也无法向外部市场输出社会所需要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企业的生命也将终结。因此,当企业觉察到社会环境和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发生变化时,企业就意识到他们自身需要做出相应的改变。
总体而言,环境的急剧变化对企业发展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这进一步要求我们必须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企业问题,对企业问题进行整合和动态演化分析既是一个全新的视角,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将组织管理、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纳入整合的研究框架,是希望能更好地理解企业演进的复杂性。
参考文献
[1] (美)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 {美}德鲁克.组织的管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3] (美)科斯,企业.市场与组织[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4] R.I.Tricker.Corporate Governance[M].Cower Publishing Conpany Limited.1984.
[5]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探讨》.姚莉.管理观察,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