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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是打击现行扒窃拎包违法犯罪的重点。在跟踪的前提下,看清目标的行为举动,准确把握时机,适时实施抓捕,最终人赃并获,成功完成抓捕,需要侦查人员结合实际,妥善地运用各种策略与方法。
根据多年的抓捕经验总结出一条重要的原则即“非现行不抓,证据不足不抓”,抓获扒窃拎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时机,应选择在反扒民警掌握并获取嫌疑人实施扒窃拎包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确认扒窃违法犯罪行为成立之际。反扒工作作为一项执法工作,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就失去了执法活动的前提。如果颠倒这种执法行为的先后顺序,势必造成没有证据下误抓捕的违规执法现象的发生,或给予扒窃拎包违法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逃避打击的机会。
侦查人员在实施抓捕前一定要严密监视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神态举止,特别是密切注意嫌疑人的手和肩部动作。例如嫌疑人的神态是否紧张,眼睛是否发直,手是否伸进了被害人的衣兜,肘关节和前臂有无上下移动,双手有无忙乱等。如果发现了上述动作,侦查人员就要及时靠拢,做好抓捕准备。在抓捕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确保安全不“硬抓”
现阶段的扒窃拎包案件常以团伙作案为主,且嫌疑人多随身携带刀片、匕首等凶器,气焰嚣张。侦查人员要在警力占优势的情况下实施抓捕,不逞一时之勇,以减少不必要的损伤。团伙犯罪时,当嫌疑人行窃得手后,往往分散离开现场后聚集在附近洗包,此时是最佳的抓捕时机,可以实现一网打尽。而在嫌疑人聚集前,侦查人员要在跟踪的同时及时调集警力,呼叫增援,在抓捕时必须第一时间控制嫌疑人的手,利用一招制敌之术,控制住嫌疑人,防止嫌疑人行凶、抛物、吞物等。
情况不明不“冒抓”
在抓捕阶段,由于人多拥挤,光线条件差等因素,侦查人员对嫌疑人行窃程度心里没底,如果冒抓容易造成“夹生”,导致侦查人员陷入被动。有时因为现场空间小,人员又少,侦查人员不敢靠近监视目标,看不清目标的动作表现。例如,有的嫌疑人尾随被害人进入小店,侦查人员不便跟进,只能在店外监视守候,嫌疑人在店内是否下手作案侦查人员无法得知,容易陷入被动。遇到这种情况,只要嫌疑人一走出商店,侦查人员就应立即进店询问群众是否被窃,如果有人被窃就要立即追捕嫌疑人。在实战中,尽管许多扒窃拎包违法犯罪嫌疑人行窃时,其神态举止有不同程度的反常表现,但有些有经验的惯犯临阵不慌,内心虽然也有紧张,但是外部表现不明显,有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再加上动作诡秘,手法熟练,实战经验不足的侦查人员可能难以识破。这时就要耐得住性子,等候违法犯罪嫌疑人“露出马脚”。
主次分清不“漏抓”
当侦查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团伙作案时,要注意分辨团伙成员之间行窃、掩护、传递、望风的关系,提防主犯向同伙轉移赃款赃物、逃避打击。
侦查人员要尽量选择最佳时机将其一网打尽,防止主次不分“漏抓”,造成主要人员逃脱、毁弃赃证等现象。
有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不立即逃离现场,从外表上看神态自若,没有反常表现而暗中却把赃款赃物转移给了同伙,因此要弄清情况才能取得主动。
照顾事主不“傻抓”
扒窃拎包违法犯罪嫌疑人得逞之后,多数要迅速离开现场。如果侦查人员只注意嫌疑人而忽略事主,容易造成抓住嫌疑人却找不到被害人的情况,形成难以处理的局面。此外,有时侦查人员没有看清嫌疑人是否把钱掏走了,到底抓还是不抓,思想上犹豫,嫌疑人就会趁机逃走,贻误战机,待侦查人员询问了受害人,得知钱被偷走了后再去追赶,嫌疑人早就逃走了。因此,侦查人员在现场发现嫌疑人可能作案后,要立即悄悄询问可能的被害人是否被窃,谈话声音不要过大,同时尽可能布置警力跟踪嫌疑人。
坚持到底不“粗抓”
反扒民警长时间在外跟踪嫌疑人,反扒民警要有耐心,沉得住气。有时候在街面巡逻一天都未必能发现嫌疑人,这容易引起民警的烦躁情绪;有时遇到嫌疑人迟迟不下手,也容易出现认为放弃目标可惜,先抓回去再说的急躁心态。对于上述情况,反扒民警要练好“耐心”,保持警惕,不使急、烦、躁的情绪造成工作空档,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也不能贪功冒进,造成嫌疑人不服,强行带回难以处理不得不放人的局面。
沉着冷静不“早抓”
侦查人员在付出辛苦劳动并发现嫌疑人行窃时,如果由于兴奋激动,过早动手抓捕,往往会造成证据不足,最后被迫放人的尴尬。抓捕嫌疑人要把握时机,当嫌疑人将伸入被害人衣兜、提 包,把钱掏出来的一刹那,立即抓住其手腕或前臂,做到人赃俱获。如果抓早了,嫌疑人的手虽然伸进了被害人的衣兜,但没把钱夹出,即使抓住了手腕也没有获取物证,违法犯罪嫌疑人会狡辩,拒不承认犯罪行为。有的嫌疑人会倒打一耙,故意制造事端,反诬侦查人员乱抓好人,使民警陷于被动。
此外,现在也出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反扒民警抓捕后进行自残、自伤等情况,也有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利用自己未成年、孕妇等身份或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而有恃无恐,企图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和法律的制裁。面对此类情况,反扒民警除了在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提高警惕,注意安全,还要注意证据保全和规范执法。
打击扒窃拎包案件是一项艰苦又重要的工作,能否有效地做好打击街面扒窃拎包案件的工作是检验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一项重要标志。
打击扒窃拎包案件不仅需要反扒民警拥有科学的工作方法,更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只有热爱这项事业,全身心地投入到打击工作中去才能取得成绩。
根据多年的抓捕经验总结出一条重要的原则即“非现行不抓,证据不足不抓”,抓获扒窃拎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时机,应选择在反扒民警掌握并获取嫌疑人实施扒窃拎包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确认扒窃违法犯罪行为成立之际。反扒工作作为一项执法工作,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就失去了执法活动的前提。如果颠倒这种执法行为的先后顺序,势必造成没有证据下误抓捕的违规执法现象的发生,或给予扒窃拎包违法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逃避打击的机会。
侦查人员在实施抓捕前一定要严密监视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神态举止,特别是密切注意嫌疑人的手和肩部动作。例如嫌疑人的神态是否紧张,眼睛是否发直,手是否伸进了被害人的衣兜,肘关节和前臂有无上下移动,双手有无忙乱等。如果发现了上述动作,侦查人员就要及时靠拢,做好抓捕准备。在抓捕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确保安全不“硬抓”
现阶段的扒窃拎包案件常以团伙作案为主,且嫌疑人多随身携带刀片、匕首等凶器,气焰嚣张。侦查人员要在警力占优势的情况下实施抓捕,不逞一时之勇,以减少不必要的损伤。团伙犯罪时,当嫌疑人行窃得手后,往往分散离开现场后聚集在附近洗包,此时是最佳的抓捕时机,可以实现一网打尽。而在嫌疑人聚集前,侦查人员要在跟踪的同时及时调集警力,呼叫增援,在抓捕时必须第一时间控制嫌疑人的手,利用一招制敌之术,控制住嫌疑人,防止嫌疑人行凶、抛物、吞物等。
情况不明不“冒抓”
在抓捕阶段,由于人多拥挤,光线条件差等因素,侦查人员对嫌疑人行窃程度心里没底,如果冒抓容易造成“夹生”,导致侦查人员陷入被动。有时因为现场空间小,人员又少,侦查人员不敢靠近监视目标,看不清目标的动作表现。例如,有的嫌疑人尾随被害人进入小店,侦查人员不便跟进,只能在店外监视守候,嫌疑人在店内是否下手作案侦查人员无法得知,容易陷入被动。遇到这种情况,只要嫌疑人一走出商店,侦查人员就应立即进店询问群众是否被窃,如果有人被窃就要立即追捕嫌疑人。在实战中,尽管许多扒窃拎包违法犯罪嫌疑人行窃时,其神态举止有不同程度的反常表现,但有些有经验的惯犯临阵不慌,内心虽然也有紧张,但是外部表现不明显,有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再加上动作诡秘,手法熟练,实战经验不足的侦查人员可能难以识破。这时就要耐得住性子,等候违法犯罪嫌疑人“露出马脚”。
主次分清不“漏抓”
当侦查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团伙作案时,要注意分辨团伙成员之间行窃、掩护、传递、望风的关系,提防主犯向同伙轉移赃款赃物、逃避打击。
侦查人员要尽量选择最佳时机将其一网打尽,防止主次不分“漏抓”,造成主要人员逃脱、毁弃赃证等现象。
有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不立即逃离现场,从外表上看神态自若,没有反常表现而暗中却把赃款赃物转移给了同伙,因此要弄清情况才能取得主动。
照顾事主不“傻抓”
扒窃拎包违法犯罪嫌疑人得逞之后,多数要迅速离开现场。如果侦查人员只注意嫌疑人而忽略事主,容易造成抓住嫌疑人却找不到被害人的情况,形成难以处理的局面。此外,有时侦查人员没有看清嫌疑人是否把钱掏走了,到底抓还是不抓,思想上犹豫,嫌疑人就会趁机逃走,贻误战机,待侦查人员询问了受害人,得知钱被偷走了后再去追赶,嫌疑人早就逃走了。因此,侦查人员在现场发现嫌疑人可能作案后,要立即悄悄询问可能的被害人是否被窃,谈话声音不要过大,同时尽可能布置警力跟踪嫌疑人。
坚持到底不“粗抓”
反扒民警长时间在外跟踪嫌疑人,反扒民警要有耐心,沉得住气。有时候在街面巡逻一天都未必能发现嫌疑人,这容易引起民警的烦躁情绪;有时遇到嫌疑人迟迟不下手,也容易出现认为放弃目标可惜,先抓回去再说的急躁心态。对于上述情况,反扒民警要练好“耐心”,保持警惕,不使急、烦、躁的情绪造成工作空档,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也不能贪功冒进,造成嫌疑人不服,强行带回难以处理不得不放人的局面。
沉着冷静不“早抓”
侦查人员在付出辛苦劳动并发现嫌疑人行窃时,如果由于兴奋激动,过早动手抓捕,往往会造成证据不足,最后被迫放人的尴尬。抓捕嫌疑人要把握时机,当嫌疑人将伸入被害人衣兜、提 包,把钱掏出来的一刹那,立即抓住其手腕或前臂,做到人赃俱获。如果抓早了,嫌疑人的手虽然伸进了被害人的衣兜,但没把钱夹出,即使抓住了手腕也没有获取物证,违法犯罪嫌疑人会狡辩,拒不承认犯罪行为。有的嫌疑人会倒打一耙,故意制造事端,反诬侦查人员乱抓好人,使民警陷于被动。
此外,现在也出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反扒民警抓捕后进行自残、自伤等情况,也有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利用自己未成年、孕妇等身份或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而有恃无恐,企图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和法律的制裁。面对此类情况,反扒民警除了在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提高警惕,注意安全,还要注意证据保全和规范执法。
打击扒窃拎包案件是一项艰苦又重要的工作,能否有效地做好打击街面扒窃拎包案件的工作是检验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一项重要标志。
打击扒窃拎包案件不仅需要反扒民警拥有科学的工作方法,更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只有热爱这项事业,全身心地投入到打击工作中去才能取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