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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晚清法制(包括司法制度)变革动因的判断,主要强调领事裁判权的冲击和影响,这不全面。本文认为,从外因和内因两个角度观察,除了领事裁判权带来的外在冲击外,传统司法制度因自身弊端而导致思想家的批判、民众的蔑视与反抗以及统治者自己的破坏,从而加剧了晚清传统司法权运行失效,这也是值得关注的传统司法制度近代变革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