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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新闻报道而引发的隐私权问题,正引起激烈的争议,也成为新闻业界、学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焦点。由传媒侵犯隐私权导致的争议,不仅因为我国目前尚无专门针对隐私权的法律规定,为其留下了争论的空间,而且源于许多人对隐私权似是而非的理解,各取所需。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一些人持隐私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态度,动辄将媒体告上法庭,而媒体多数败诉,这就助长了一种倾向——隐私权成为个人的一种绝对权利,成了媒体报道的“雷区”。笔者则认为,隐私权不应成为绝对的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