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三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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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品牌创建为工作抓手, 以品牌影响力为工作驱动力. 民革潍坊市委会坚持念好 “严、 新、 动” 工作三字经, 以实打实的工作成效锤炼民革组织的活力、 影响力和号召力, 各项履职工作实现多点开花、 亮点纷呈.rn工作考核 “严” 起来, 激发基层组织活力rn2021年10月30日, 民革潍坊市委会主委李向云在民革潍坊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 五年来, 我们不断完善支部工作 “千分制” 考核指标, 丰富考核内容和形式, 进一步促进了基层组织自身的 “任务达标” 和横向的 “比学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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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去面额化是公司法逻辑的自我精简,反映了普通公司法“功能—自治”路径对欧陆公司法“教义—管制”路径继续处于攻势的现实.既有文献侧重强调股票面额存废的区别.不过更大的区别其实存在于面额股票内部,即严格面额制与宽松面额制之间.假如“同股同权”原则不变,去面额改革不过是“微损微益”式的局部修订.我国长期采取弹性低面额制,股票面额在商法实践中早已形同虚设,去面额只是制度对该现实的追认.假如期待无面额股发挥“低出资高持股”和降低控制权成本的工具作用,则需要彻底突破“同股同权、同股同价”原则,并整体重估公司的融资
新修订的《专利法》第42条确立了我国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补偿范围、适用条件、补偿年限、补偿期的计算方式等具体问题由《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予以明确.与域外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采取了谨慎的立法态度,在申请条件、补偿期的双重限制和减法计算方式等方面更加严格,一定程度上对国内药企、仿制药企发展形成阻碍.当然,新《专利法》第42条建立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对于鼓励药企创新、促进市场竞争、引进进口药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未来在法律规则细化,药企创新能力提升和保障药品可及性方面仍
我国社区矫正实践中志愿者的构成具有广泛性,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后,可能作为“矫正监督人”“矫正担保人”或“矫正者”角色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同角色下的志愿者基于委托合同以及在委托合同之外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之范围与形式均有所区分.其中对于“矫正监督人”可通过扣除相关补助、罚款、警告、撤销资格等进行处罚;对于“矫正担保人”可通过对其适用保证金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免除担保人资格等方式处罚;对于“矫正者”则可对其进行撤销“矫正者”资格以及通报批评并进行业务限制等方式处罚.
境外陪审员制度发源于历史上的混合陪审团,同侪审判理念和程序正义内核是支撑其存在的正当性基础,但其具有的政治功能与同侪代表性要求之间存有一定的矛盾关系,使其在开放和封闭两端摇摆不定.福建和广东两地实践的港澳台陪审员制度也受到同侪审判、商事促进等理念激发,与其他国家的境外陪审员制度有相似甚至偶合之处,但其所具有政治参与和区际整合功能决定了其范围只宜是具有中国籍的港澳台地区居民,而其所具有的浓厚专家陪审色彩,决定了其在《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需要合理调适,实行一定程度的功能分化并采取措施提升其代表性.
对网络文化产业进行有效法律规制,亟需在重新审视产业治理中法律适用范围的跨域性、法律主体身份的不确定性、法律客体行为的隐蔽性以及法律边际效应差序性的基础上重构网络文化产业法律治理的规范秩序,以厚植网络文化产业法律治理的伦理基础,推动多种治理手段一体协同,并通过加强代码规制和风险控制增强技术防范和法律治理能力.
跨省市的行政边界区域环境治理是生态文明法治实践的重要场域和重点难点所在.就此,肖爱副教授新作《行政边界区域环境法治研究》聚焦行政边界区域的环境与健康风险问题,通过对新区域主义和区域治理等理论的合理借鉴,成功建构出了一套行政边界区域环境协同法治的基本理论图景.该书是我国当前学界关于行政边界区域环境法治理论研究的第一部系统性著作,其理论价值和方法论启迪如下:新时代的环境治理现代化有待实现从地方法制到区域法治、从城乡正义到空间正义、从个体主义到生态整体主义方法论、从第一代环境法到第二、三代环境法等方面的整体性转
通常认为《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确立了形式审查而有别于旧法的实质审查.然而,既有解释使得庭前审查退变为单纯的庭前准备活动,造成立法体系内部的冲突紧张,且致使审查结果缺乏法律效力.合理解释的价值立场在于发挥庭前审查防止检察机关滥行起诉和维系控审分离诉讼架构的制度功能,形塑审判中心主义的控审关系.通过文义解释,庭前审查条款宜被解释为法院在全面审查完案卷、证据等完整呈现指控事实材料后,综合判断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明确.基于离谱控制的目的 ,“明确”的内涵宜作“证据之形式上有罪”的解释.解释还有必要强化庭前
污染环境罪属于何种犯罪类型,学界对此争议颇多.从规范表述、法益属性、法秩序统一性等多维角度进行确认,污染环境罪实际上属于结果犯,因而本罪的因果关系判断是具有积极意义的.结合当下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判断的司法现状,可以发现建立在客观物理法则之上的传统因果关系理论,并不能妥善解决本罪作用机理极为复杂的因果关系判断问题,无法在公害犯罪中形成有效的因果关系判断规则,因而需要引入疫学因果关系等理论.但是,疫学理论有着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降低到“排除合理怀疑”以下之虞,为脱离这些不利困境,在污染环境罪的因果关系判断程式中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具有的实体与程序双重属性,使其与自首、坦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混同.从直接原因看,该问题的产生源于认罪认罚从宽未能确立独立的量刑地位,而实质的根源则是在传统的概念思维下未能发掘提炼这项制度的真正价值核心.有鉴于此,引入类型化的思维方式,探索认罪认罚从宽“法益恢复”核心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法益可恢复性”的类型化基准,是较为合理的应对路径,也符合轻罪高发时代预防、治理刑事犯罪的需要.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展开“法益可恢复性”的类型化构建,既需要在认罪认罚的案件中区分出“法益可恢复性犯罪”与
近年来,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已然是当下中国的一个共识,但为什么要构建这样的社会、 如何理解 “生育友好” 这个新概念以及实现生育选择型社会的路径选择, 我们的认识却依然处在一个不甚清晰的碎片化状态.rn2021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以下简称 《决定》) 公布, 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本文试图整合一下现今的知识谱系, 努力展示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理想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