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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7日通化市人民医院召开了《院庆四十周年暨第二届论文交流大会》. 省卫生厅宣读了《关于恢复通化市人民医院吉林省卫生系统文明单位的决定》,颁发了《文明单位》的牌匾;市委常委、副市长戚炳昌同志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到会表示祝贺;市里有关部门和地方、部队兄弟医院以及在通化的历届院长、书记等多人参加了院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