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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多中心治理理论对于我国公共管理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多中心治理理论能够帮助促进公共管理改革的发展和完善,为我国现有的公共管理现状提出了更加成熟和完善的改革方向,既具备理论指导意义,又有着实践操作的价值。多中心治理理论是现如今被广为接受的公共管理与社会发展理论,可以被运用到社会组织、行政制度、资源管控、现象治理等多种方面,应当将多中心治理理论进行研究,转为中国化、本地化,才能够更好地帮助推进中国公共管理改革进程。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理论;公共管理;改革策略
1.引言
“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关注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其他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公共管理与社会治理是长久以来的政治核心课题,过去传统的社会治理是围绕着政府政治权利中心,彰显我国政府的主导作用,而随着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单一政府管控模式,从政府与市场这两个主体之外去寻找一个额外的主体来参与公共管理进程。
2.多中心治理理论概念与价值
多中心治理理论,是以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的一批研究者所提出的,其理论基点是转变政府对于社会的行政管理和控制模式,让社会内部的自主性力量在公共管理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建立起政府、市场和社会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核心主旨在于引导出社会中的自主性力量,如部分公民,激发他们的自主意愿來参与到公共管理领域之中,节省政府管理成本,促使社会内部充满生命力,形成一种新型的治理方式。
对于我国来说,在公共管理的治理方式上,多中心治理理论能够给予一定的启示与指导作用,政府需要转变对于社会事务管理的垄断,积极推进建立自主性社会治理单元,树立多中心治理理念,号召和提高我国公民的公共精神,提高民众对于我国政府的信任度,在法律制度下,真正实现多种主体互相依存,互相竞争,互相合作的治理模式,形成良好社会秩序。
3.多中心治理理论对于我国公共管理改革的启示
在当今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中,多中心治理理论能够启示和引导我国政府公共管理改革进程,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实现多中心管理 模式,促进公民社会化,加快社会自主治理能力建设,最终达成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目标。
3.1探索政府、市场与社会合作机制
过去传统单中心公共管理 模式是政府担任唯一的主导中心,公共管理与行政事务全部听命与政府,而多中心治理理论更多的是强调多个主体共同合作,参与公共管理工作,这一切必须建立在政府的许可与法律的监管之下,激发社会多个个体主动积极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中,互相之间独立存在,但可以互相合作、互相竞争。政府仍然是独立中心,但可以下放部分权力给予一些部门、社会组织,实行分权管理制度,尝试探寻政府、市场与社会三位一体的可行性管理模式。
多中心治理理论并没有将传统政府统治理念给打破、颠覆,而是寻找到更有效的公共管理改革方向,在实践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研究和分析多中心治理理论如何中国化、本地化,切忌照搬照用,而是要从我国公共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整体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策略,对社会自发性组织的参与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得多中心能够在多个方面发挥出真正作用,节约政府管理成本,实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和谐发展。在保证政府行政合法性的基础上,确定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权利界限,与第三部门多加沟通、互动,通力合作,完善公共管理制度和规范,吸纳、招收有利于社会建设的优质人才,推动第三部门参与我国公共管理事务,同时接受政府监管,提高政府在公民心中的公信力和信任度。
3.2提高公民公共节省和社会化意识
为了促进我国公共管理改革,奥斯特罗姆曾经提出:“通过社群组织自发秩序形成的多中心自主治理结构具有权力分散和交叠管辖的特征,可以遏制集体行动中的机会主义,实现公共利益的持续发展。”在推进我国公共管理改革的道路上,第三部门,既非政府组织是不可被忽视的关键一环,现阶段需要研究通过何种方式将这些大量出现的第三部门融入到公共管理领域之中,实现加强和推动我国政治体制民主化。这就需要加强和提升我国公民公共精神,激发他们对于公共管理事务的参与度,提高公民对于政府的信心,从而促进公民社会化进程,实现第三部门与政府、市场的有效合作,互惠互利。积极推动公民参与到我国公共管理改革之中,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从而带动我国社会自治建设。
比如说,政府应当从对公共事务的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控,制定习惯法律、政策、规则来保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另外,还可以尝试构建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互动合作,加强对于第三部门的政策支持,包括人员、资金等方面,吸取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有益观点,减少直接性的强制命令,而是采用间接的指导和管控。
4.结语
在我国公共管理改革进程中,应当借鉴和吸纳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有益观点,并进行中国化、本土化转换,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行动,来推进公共管理改革,发挥政府主中心作用,协调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规范第三部门行为,提高公民的公共精神,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工作中来,运用多种方法、政策为公共管理提供便利,同时节省了政府管理成本,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廖若帆.公共管理领域多中心治理研究现状与趋势——基于文献计量分析[J].理论观察,2014(11):111-115.
[2]曹立春.治理理论与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研究述评[J].理论观察,2014(07):30-32.
[3]丁煌,周丽婷.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提升——基于多中心治理视角的思考[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03):112-118.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理论;公共管理;改革策略
1.引言
“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关注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其他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公共管理与社会治理是长久以来的政治核心课题,过去传统的社会治理是围绕着政府政治权利中心,彰显我国政府的主导作用,而随着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单一政府管控模式,从政府与市场这两个主体之外去寻找一个额外的主体来参与公共管理进程。
2.多中心治理理论概念与价值
多中心治理理论,是以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的一批研究者所提出的,其理论基点是转变政府对于社会的行政管理和控制模式,让社会内部的自主性力量在公共管理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建立起政府、市场和社会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核心主旨在于引导出社会中的自主性力量,如部分公民,激发他们的自主意愿來参与到公共管理领域之中,节省政府管理成本,促使社会内部充满生命力,形成一种新型的治理方式。
对于我国来说,在公共管理的治理方式上,多中心治理理论能够给予一定的启示与指导作用,政府需要转变对于社会事务管理的垄断,积极推进建立自主性社会治理单元,树立多中心治理理念,号召和提高我国公民的公共精神,提高民众对于我国政府的信任度,在法律制度下,真正实现多种主体互相依存,互相竞争,互相合作的治理模式,形成良好社会秩序。
3.多中心治理理论对于我国公共管理改革的启示
在当今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中,多中心治理理论能够启示和引导我国政府公共管理改革进程,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实现多中心管理 模式,促进公民社会化,加快社会自主治理能力建设,最终达成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目标。
3.1探索政府、市场与社会合作机制
过去传统单中心公共管理 模式是政府担任唯一的主导中心,公共管理与行政事务全部听命与政府,而多中心治理理论更多的是强调多个主体共同合作,参与公共管理工作,这一切必须建立在政府的许可与法律的监管之下,激发社会多个个体主动积极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中,互相之间独立存在,但可以互相合作、互相竞争。政府仍然是独立中心,但可以下放部分权力给予一些部门、社会组织,实行分权管理制度,尝试探寻政府、市场与社会三位一体的可行性管理模式。
多中心治理理论并没有将传统政府统治理念给打破、颠覆,而是寻找到更有效的公共管理改革方向,在实践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研究和分析多中心治理理论如何中国化、本地化,切忌照搬照用,而是要从我国公共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整体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策略,对社会自发性组织的参与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得多中心能够在多个方面发挥出真正作用,节约政府管理成本,实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和谐发展。在保证政府行政合法性的基础上,确定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权利界限,与第三部门多加沟通、互动,通力合作,完善公共管理制度和规范,吸纳、招收有利于社会建设的优质人才,推动第三部门参与我国公共管理事务,同时接受政府监管,提高政府在公民心中的公信力和信任度。
3.2提高公民公共节省和社会化意识
为了促进我国公共管理改革,奥斯特罗姆曾经提出:“通过社群组织自发秩序形成的多中心自主治理结构具有权力分散和交叠管辖的特征,可以遏制集体行动中的机会主义,实现公共利益的持续发展。”在推进我国公共管理改革的道路上,第三部门,既非政府组织是不可被忽视的关键一环,现阶段需要研究通过何种方式将这些大量出现的第三部门融入到公共管理领域之中,实现加强和推动我国政治体制民主化。这就需要加强和提升我国公民公共精神,激发他们对于公共管理事务的参与度,提高公民对于政府的信心,从而促进公民社会化进程,实现第三部门与政府、市场的有效合作,互惠互利。积极推动公民参与到我国公共管理改革之中,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从而带动我国社会自治建设。
比如说,政府应当从对公共事务的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控,制定习惯法律、政策、规则来保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另外,还可以尝试构建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互动合作,加强对于第三部门的政策支持,包括人员、资金等方面,吸取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有益观点,减少直接性的强制命令,而是采用间接的指导和管控。
4.结语
在我国公共管理改革进程中,应当借鉴和吸纳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有益观点,并进行中国化、本土化转换,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行动,来推进公共管理改革,发挥政府主中心作用,协调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规范第三部门行为,提高公民的公共精神,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工作中来,运用多种方法、政策为公共管理提供便利,同时节省了政府管理成本,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廖若帆.公共管理领域多中心治理研究现状与趋势——基于文献计量分析[J].理论观察,2014(11):111-115.
[2]曹立春.治理理论与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研究述评[J].理论观察,2014(07):30-32.
[3]丁煌,周丽婷.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提升——基于多中心治理视角的思考[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03):11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