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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共同组织筛选了农业领域第一批PPP试点项目,要求加强对PPP试点项目扶持,通过前期费用奖补、政府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项目实施;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试点项目提供便利高效的融资服务;结合国家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投入;项目要求及时做好试点项目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模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举办项目推介会、解读政策文件、宣传典型成功案例等方式,提高各方对PPP的认知度,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农业领域PPP项目。还要求各省于每年年底前,将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等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
农业部部署加快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要求规模以上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需建立信用档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散户纳入信用档案建设范围;信用档案内容包括主体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认证登记、监督检查和奖励等五大类信用信息;在建立信用档案的同时,各地还将强化信用档案应用,把查阅信用档案作为审查主体资格、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下达财政支持项目、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根据信用档案对生产经营主体采取联合奖惩措施,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守法诚信经营。
三部门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
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意见》提出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險费。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同时,《意见》要求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员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倾斜性政策,实行精准支付。对贫困人员中已核准的因病致贫返贫患者,通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提高其医保受益水平。此外,《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农业部部署加快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要求规模以上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需建立信用档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散户纳入信用档案建设范围;信用档案内容包括主体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认证登记、监督检查和奖励等五大类信用信息;在建立信用档案的同时,各地还将强化信用档案应用,把查阅信用档案作为审查主体资格、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下达财政支持项目、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根据信用档案对生产经营主体采取联合奖惩措施,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守法诚信经营。
三部门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
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意见》提出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險费。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同时,《意见》要求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员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倾斜性政策,实行精准支付。对贫困人员中已核准的因病致贫返贫患者,通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提高其医保受益水平。此外,《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