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来源 :浙江人大·公报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indiantiff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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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以来,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决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深入实施“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持续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十一五”规划实施总体上进展比较顺利。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
  
  (一)主要目标进展情况。《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分层次设置了23项指标,包括2项约束性指标和21项预期性指标,其中9项指标纳入《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体系。根据两年多来的实施进展,对《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总体评价是:2项减排约束性指标进展顺利,20项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预计到2010年,包括约束性指标在内的大部分指标能如期完成;有1项指标即“40%生态市创建率”指标,由于国家创建标准已提高,预期实现目标难度较大(各项指标年度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1、约束性指标。自2006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把污染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检验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尺,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6.4万吨,比2006年(59.3万吨)下降了4.89%,比2005年(59.5万吨)下降5.21%;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9.7万吨,比2006年(85.9万吨)下降了7.22%,比2005年(86.0万吨)下降7.33%。
  根据《2008年浙江省主要污染韧总量减排计划》,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指标排放量均要求同比下降3%。今年上半年,各地认真落实减排计划,持续加大减排力度,污染减排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时间过半、年度减排任务过半的目标要求。经环境保护部初步核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半年我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3.0%和5.75%(最终数据以环境保护部正式公布结果为准)。
  2、环境质量指标。2007年,全省八大水系、运河和主要湖库总体水质基本稳定,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三类标准以上比例为67.2%,好于规划提出的60%的预期目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60.8%,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5.8个百分点,离规划目标值差1.2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4.7%,已接近85%的规划目标;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均大于292条/年,提前达到80%的预期目标;近岸海域水质好于二类水体的比例为22.5%,好于规划目标值2.5个百分点。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数据显示,我省生态环境质量已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
  2008年上半年,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三类标准以上比例为65.7%,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62.7%,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6%,同比分别提高2.4、5.9和5.2个百分点,总体水质趋好。与2007年同期相比,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
  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到2007年底,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省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86座,处理能力为573.2万立方米/日,处理率达到68.2%,比2005年提高了12.4个百分点,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64.6%。截止到2008年6月,全省已有113个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有75个镇建成污水厂(站),有38个镇建成污水收集管网,接入就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07年底,建成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67座,处理能力2.91万吨/日,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3.6%,比2005年提高了5.3个百分点,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79.1%,其中,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87.4%,比2005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65.8%;新建、改建乡镇垃圾中转处理设施1221座,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达66.4%。深入实施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工程,已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9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8座,分别完成“十一五”规划81.8%、61.5%的建设任务。累计建成8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6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1452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已基本形成。
  4、生态保护和建设指标。到2008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有43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11个县(市、区)获得“省级生态县(市、区)”称号,安吉县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县”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累计建成138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50个省级生态乡镇和3999个生态村。全省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8处,其中国家级9处,省级9处,陆地总面积为92535公顷,约占全省陆地面积的1%。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区类型多样,生物种质资源丰富,在我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态创建指标中完成“40%生态市创建率”预期目标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生态市创建标准,生态市要有80%的县(市、区)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的要求,而目前我省仅有安吉1个国家级生态县。另外,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提高了生态市、县的创建标准,并明确到2010年全国创建生态县(市、区)目标仅为15个。从国家的标准和我省现状分析,此项指标预期将难以实现。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全力落实减排硬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物减排工作,以强有力的领导机制保障减排。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相继召开了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全省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就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省环境保护意见的通知》以及减排监测、统计、考核和管理等一系列文件,层层落实减排目标责任,明确了污染减排相关的政策措施。全省各地紧密结合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以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整治为突破口,坚决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各项措施,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07年底,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投运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率先全面建成全省统一的地表水、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率先基本完成水泥、味精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和污染整治。截至2008 年6月,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中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81.2%,已完成“十一五”计划84.6%的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
  2、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07年底,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顺利结束,“两个基本、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如期实现,环境保护治理力度空前加大,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此基础上,省政府于2008年初全面部署开展了“811”环境保护新三年(2008-2010年)行动。
  水污染防治取得重大突破。全省各级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先导,以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为首要,以流域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通过整治,钱塘江、鳌江水系水质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2008年1-6月,钱塘江流域60%断面满足功能区要求,与2005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1.1个百分点。鳌江流域平阳水头段河水黑臭现象已经基本消除,水质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标从四类提高到二类,生化需氧量从劣五类提高到三类。杭嘉湖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开始发生积极的变化,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的16个考核断面的高锰酸盐指数均好于四类,氨氮、总磷好于四类水质的断面达到68.8%,均超过国家考核要求。全省累计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384个,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已经全部拆除。
  区域性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限期治理、动态管理”的环保重点监管区整治制度。至2007年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确定的11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和5个准重点监管区全部实现达标“摘帽”,通过整治,有效解决了一大批长期积累的区域性、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重点监管区所在区域的COD、氨氮年排放总量分别下降75.1%和75.3%,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件下降53.8%,水、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在此基础上,省政府于2008年初下达了“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第一批省级督办的11个重点环境问题,继续实行限期整治。
  工业污染防治得到进一步强化。根据节能减排和“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地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推进了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味精、电力、水泥、冶炼和固废拆解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整治,有力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自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共完成限期治理项目3610个,关停并转企业2419家。全省造纸行业化学制浆生产线已全部关闭,造纸企业基本完成了废水处理设施二级生化改造;印染行业普遍实行技术更新、中水回用和污水集中处理;味精行业已全面完成污染整治,实现全行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达标排放;水泥行业全面实现产业升级,累计拆除水泥机立窑697条,新型千法水泥比例达99%以上;固废拆解业通过规范整治,基本实现了园区化改造;电力行业关停了277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全省65台12.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已有48台共2005.2万千瓦机组的脱硫设施建成投运,剩余17台未脱硫现役机组中,除台州电厂5台13.5万千瓦机组计划在2009年前关停外,其余12台共397万千瓦机组均已开工建设脱硫设施。
  城乡统筹环境综合整治显现效应。各地按照推进新型城市化的要求,深入开展城市道路综合整治、河道综合整治、背街小巷改造、“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综合整治,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禁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餐饮业油烟的污染治理。截至2007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禁燃区”总面积分别达5574平方公里、1974平方公里、727平方公里,城市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深入推进了以“五整治一提高”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累计完成1852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其中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已完成所有存栏生猪300头以上养殖场的治理。目前,全省规模化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0%,废水处理率达83%。已有15%的行政村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达66.4%,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54%。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069万亩次,建立了446.5万亩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了初步控制,农村环境面貌得到了改善。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全面实施《浙江省碧海生态建设行动计划》,积极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工作。加大海洋工程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废弃物海洋倾倒区管理。“十一五”以来,共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39个,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48个。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和赤潮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初步形成海洋赤潮和突发性海洋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响应机制。加强海洋和渔业生态建设,已建成7个省级以上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
  核与辐射安全得到保障。建立了省核应急指挥系统运行保障机制,建成了海盐县前沿指挥中心。完成了泰山核电基地放射性流出物监督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工作,三门核电基地核事故场外应急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启动。秦山核电基地外围环境连续监测系统稳定运行,基地对周围居民造成的个人年有效剂量每年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以内。深入开展了辐射环境监测点网的建设,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核安全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逐步健全。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废旧放射源送贮率达到100%,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有望年底前建成投运,完成了铀矿山及水冶系统放射性污染综合整治的阶段性任务。
  3、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协调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十一五”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总体部署,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构建、规划编制、考核验收、政策制定等方面工作,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省委组织部把生态省建设有关指标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级政府积极调整工作思路,着力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制定决策、部署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目前,生态省建设省、市、县分级管理、各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已经形成并有效运转。在此基础上,不断调整和优化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考核、严格奖惩,逐步深化完善生态省建设工作机制。
  生态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十一五”以来,我省以生态省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下游对上游、开发区域对保护区域、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以及自然保护区内外的利益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实施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的试点,研究制定了覆盖全省八大水系源头地区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政策。各级政府在把生态省建设资金列入本级预算的同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建设和保护方面的导向作用。2007年,省级财政筹措落实生 态环保专项资金29.08亿元,比2006年增长26.2%。各地实施一系列由财政补助和奖励政策组成的生态建设和补偿办法,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财力在生态省建设方面的聚合作用。
  重大项目建设稳步实施。认真组织实施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等生态省建设重大项目。浙江省、宁波市分别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和试点市,全省40%以上的省级开发区完成生态化建设和改造规划编制并通过了审查,累计安排1148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07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0.83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7.49%;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60.3%,比2006年提高4.5个百分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有序推进,全省已累计建成重点公益林2176万亩,2008年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已由2005年每亩8元提高到15元。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城镇绿化覆盖率达30.37%,累计创建2664个“绿化示范村”。“万里清水河道”工程顺利推进,已累计整治河道1.38万公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深入实施,累计完成1181个示范村、10303个环境整治村的建设任务。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得到加强。为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省全面开展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把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作为区域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环境准入依据,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加大力度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增长,努力通过优化发展降低排污总量。目前,各地以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为依据,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减排目标、准入条件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对于区域环境功能不达标的地区,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1:1.5的比例替代同类污染物排放量。“十一五”以来,通过实施建设项目以新带老、总量替代等措施,全省新增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小于治旧减排量的80%。
  4、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强化政策法制保障。“十一五”以来,我省环保地方立法进程明显加快。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批准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这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出台,为浙江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坚持向基层倾斜方针,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大环境监测和执法装备建设的投入。“十一五”以来,仅省级财政用于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的支出就达2.76亿元,有力支持了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国家二恶英实验室、放射性废物库、应急监测装备、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等项目建设。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专项资金6258万元,主要用于我省排污权交易试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装备、环境统计基础以及雨雪灾害恢复重建等项目的补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省环保系统增加人员编制984名,设立了136个乡镇环保派出机构。
  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省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省政府连续五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全省环境污染问题排查处置工作。省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开展百厂千次“飞行监测”,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十一五”以来,我省的环境行政处罚额每年均位居全国第一,2006年达2.8亿元,2007年达3.67亿元。通过努力,省人大历年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或取得明显进展,广大企业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有计划地开展了各类应急演习,加强了应急机构队伍、设施设备和物资技术等各项准备工作。
  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普查结果将为“十二五”规划数据平台的建立提供基础保障。根据普查工作的总体进度安排,2007年是普查准备阶段,2008年是全面普查阶段,2009年是总结发布阶段。目前,我省普查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了普查机构组建、方案编制、经费预算、普查试点、普查监测、普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共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41800名,对60.9万个普查对象开展了表格填报和数据审核工作(其中,工业源32.8万家、农业源19.7万家、生活源8.3万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17座)。在此基础上,通过广播、网络、电视、报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查宣传报道活动,在武林广场举办普查启动仪式,在沪杭、杭宁高速公路旁分别设立了巨幅宣传公益广告,印发了30万册宣传手册和10万张海报,营造了污染源普查浓厚的舆论氛围。截至2008年6月底,普查工作已经完成了入户调查、表格填报及数据审核各项任务,预计9月底前将完成数据汇总,并上报国家普查办。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尽管“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展比较顺利,但由于生态环保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我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还不可能完全消除,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济快速增长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必将长期存在。我省是典型的人多地少、经济密集省份,“十一五”以来,我省用仅占全国1.06%的土地,承载了占全国3.79%的人口,产出了占全国7%以上的GDP,国土开发强度特别大,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负荷特别高。尤其是我省水环境系统相对独立、封闭,八大水系大多源自本省境内,且城镇和产业又集中布局在占全省面积20%左右的平原地区、江河中下游地区,人口、经济发展的相对集中和水环境系统的相对独立,造成了污染物排放的相对集中,水环境容量十分有限。而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全省经济总量在不断扩大,原来计划“十一五”末GDP总量是2万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2007年就达到了18780亿元,按照2008年上半年GDP增长11.4%测算,我省将提前两年突破2万亿元,经济快速增长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仍在不断加大。
  二是经济转型升级不快和污染减排任务刚性的矛盾,在今后若干年内将更加突出。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比重依然偏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2006年全省第三产业比重只提高了0.1个百分点,2007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与规划年均提高一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有差距。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2007年只有8.1%,比2002年仅提高了0.35个百分点。同时,从我省实际出发,在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适当布局大石化、大钢铁、大电力项目,这是构建 现代产业体系、优化提升我省产业结构的必然选择。尽管这些项目产品档次和技术水平都很高,但必然会带来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总量的增加,使污染物减排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但污染减排是刚性指标、约束性指标,没有回旋余地,这必然使两者之间产生突出矛盾。
  三是环境改善的滞后性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当前,我省已进入人均GDP5000美元以后的发展阶段,这既是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现代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又是一个人民生活水平持续较快提升的阶段,经济处于快速增长的平台上,经济总量越来越大,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另一方面,环境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供给还相当短缺,各种资源消耗越来越多,污染排放也越来越多,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仍未得到全面解决,部分地区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仍然存在。同时,当前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光化学污染、有机毒物、电磁辐射等各类污染问题交织并存,环境要素呈现显著的复合型、叠加型特点,更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四是全省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相对薄弱与迅速增加的环保工作任务的矛盾,难以在短时期内迅速改变。目前我省环保基础能力建设还跟不上实际工作的需要,环保政策法规与市场化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环保技术、资金保障仍然相对不足。与其他先进省份相比,与省内其他系统相比,环保系统特别是市、县级环保部门在机构队伍建设、科技平台建设等方面,都还有不小的差距。我省环保机构队伍编制小、人数少,而生态环保工作的任务却越来越繁重,环保能力建设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预测
  
  (一)2008年底减排预期目标。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2008年,全省将通过实施近600个COD减排项目,削减COD约2.3万吨。由此预测,200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54.1万吨,与2005年相比,累计削减5.4万吨,降幅9.1%,完成“十一五”计划的60.2%。
  二氧化硫(SO2)减排量。2008年,通过实施近400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削减二氧化硫约2.6万吨。由此预测,2008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77.1万吨,与2005年相比,累计削减8.9万吨,降幅10.4%,完成“十一五”计划的69%。
  以上预测的2008年减排量,由于受监测监察系数、城镇污水处理率、燃煤硫份以及各地减排项目完成时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数据仍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站)项目和12.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脱硫项目,分别占2008年COD、二氧化硫减排量的60.2%和52.2%,因此污水收集管网和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情况对全省减排结果影响很大。另外,环境保护部拟于今年下半年修改《减排核算细则》,对以上减排测算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2010年底减排预期目标。污染物减排是国家下达给我省的硬任务,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确保完成。按照2008年减排量预测,“十一五”后两年,我省COD、二氧化硫每年净削减量须分别达到1.8万吨和2万吨以上,才能完成预期的目标。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加快和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役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对这标情况不理想的污水处理厂抓紧进行改造。确保到2008年底,完成100个镇级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其中太湖流域所有建制镇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力争完成80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建设。2009年底,完成嘉兴发电有限公司2台30万千瓦、嘉华发电有限公司4台60万千瓦、镇海发电有限公司2台21.5万千瓦、温州发电厂2台13.5万千瓦、舟山发电厂2台12.5万千瓦机组脱硫改造任务,争取关停台州发电厂5台13.5万千瓦机组。2010年底前,完成“十一五”期间关停327.8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任务,新建完成288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并形成有效减排量。在确保按进度完成以上任务的基础上,通过继续强化结构调整减排、执法监管减排的各项措施,深度挖掘各项污染减排潜力,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能完成减排任务。
  
  四、进一步实施好规划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鲜明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把生态环保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省十二次党代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对我省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省生态环保工作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更大的压力。我们要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把环境保护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环节,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努力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完成。
  
  (一)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乃至整个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总纲。从我省实际出发,我省生态环保工作必须确立更高的目标导向,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以生态文化为先导,生态经济为支撑,生态环境为保障,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不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形成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同步”。在发展目标上,以优化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前提,着力于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工作载体上,全面实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突出抓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工程。在制度建设上,按照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我省特点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行动措施上,城乡统筹、陆海联动,在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等各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土壤、固废、辐射、噪声等污染防治,更加注重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更加积极推进海洋污染防治,更加注重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根据测算,全省第三产业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可以降低1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可以削减0.95个百分点左右。必须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努力降低污染排放强度,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同时,把污染防治与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运 用环保倒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合理设置环保准入标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优化产业布局;通过加强污染整治,淘汰落后产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通过严格环境执法、强制性清洁生产等措施,倒逼企业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构建企业、园区、社会不同层面的循环经济体系;通过污染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倒逼各级政府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步伐。
  
  (三)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完成减排硬任务。今后两年,是完成“十一五”污染物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阶段,必须把污染物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依靠科技、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减排绩效评价制度,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污染物减排的地方,实行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进一步完善落实脱硫电价、差别式排污收费价格,加快制定阶梯式电价政策,研究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强排污权交易试点示范项目的建设,积极推行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经济政策,促使企业环境成本和绩效内部化,激发企业治污减排内在压力和动力。加快实施污染物减排的重点工程,继续完善县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J一配套管网的建设,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尽快形成有效减排能力,同时逐步开展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艺的改造。到2010年,全面建成我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其他地区中心镇和钱塘江流域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的治理,到2010年,全省所有现役燃煤火电机组要全部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加快淘汰小印染、小造纸、小制革、小化工、小冶炼等落后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关停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电机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70%。
  
  (四)深入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着力改善环境质量。“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总体目标是“一个确保、一个基本、两个领先”,即从2008年起到2010年,通过三年的努力,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污染减排任务,基本解决各地突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继续保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全国领先、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污染减排、工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和固废处置、农业面源和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综合指数等8个方面的具体目标;部署了污染减排、水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保护、生态创建等8个方面的具体任务,要求落实11项政策保障措施。围绕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坚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省级督办的11个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确保到2008年底前,完成杭新景高速公路沿线小冶炼污染问题、湖州南浔旧馆镇有机玻璃行业污染问题、衢州常山化工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任务;2009年底前,完成宁波临港工业废气污染问题、萧绍区域印染化工行业污染问题、丽水经济开发区革基布合成革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任务;2010年底前,完成温州温瑞塘河环境污染问题、嘉兴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东阳江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台州固废拆解业土壤污染问题,以及全省部分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任务。通过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着力改善环境质量,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五)拓展环保工作重,最领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推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辐射环境监管,进一步拓展环保工作的重点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制定和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着力抓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化肥农药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河沟池塘整治、自然生态保护等lO个方面工作,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全面实施“碧海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加强陆源污染入海控制,严格涉海工程环境监管,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监视和预警,提高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核环境安全监测系统,构筑我省辐射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和应急体系。到2010年,基本建成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信息系统和重点流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放射性废物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闲置和废弃放射源送贮率达到100%,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严格实施环保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采取交叉检查、锴时执法、后督察、重点督办等多种执法形式,加密日常监察频次,建立完善部门联合环保执法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稽查制度,切实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根据我省的环境特征、产业特点和环保工作需要,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准入标准。近期,重点研究制定《浙江省酸洗行业污水总铁排放标准》、《浙江省集中污水处理厂氮、磷进管标准》和《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等地方排放标准,以及印染、造纸、医化等三个行业环境准入标准。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现场执法检查、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健全环境保护听证会、社会公示和新闻曝光制度。拓宽和完善公众参与渠道。
  
  (七)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保监管水平。推进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确保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加强普查数据的应用管理,为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要以污染源普查为契机。找出环境监管的薄弱环节,改进监管措施,调整监管重点,健全各级环境监测、执法监督体系。2008年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校验和汇总,2009年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总结验收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辐射环境和应急监测网以及自动监测网络的建设,制定和实施《浙江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加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启动省级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总量核算和环境科研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全省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2008年副省级城市环境监察机构要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设区市和县级市环境监察机构要达到二级标准。加强应急装备和设施建设,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争取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环境应急网络。
  在继续抓好“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划工作,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建立规划的执行调度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规划的年度调动、滚动执行、绩效评估和期末考核,有序推进“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环保规划管理,加快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环保规划体系。按照“超前性思考、全局性运作、长远性谋划”的规划编制思路,统筹考虑“十二五”规划框架体系、目标指标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环保投入体系,科学确定“十二五”规划的内容范畴,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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