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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澳大利亚下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系列法案》,确定澳大利亚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征收碳税,这使澳大利亚成为继欧盟、新西兰之后第5个在全国范围内引入碳交易机制的发达国家。澳大利亚碳税征收对象为煤炭、钢铁及电力等行业的碳排放大户,所征收的税款将用于补偿受影响的家庭和企业及发展清洁能源。实施碳税,将有利于澳大利亚应对气候变化,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稳定国家投资政策。澳大利亚实施碳税,将提高我国从澳洲进口能矿产品的进口价格,加剧我国通胀的压力;但对我国节能照明、太阳能设备等的需求将显著上升;也为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