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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了,这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里程碑。有人说,这把锋利的“削权刀”必将挥向一切敢于“权力寻租”者的“脖子”,会打破计划经济时代的“审批代管理、权力代服务”的行政体制固有模式。政府自觉地用法律规范行政行为,实现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的转变。对于这种殷殷期望,笔者深有同感。但同时我也有忧虑。这部法律能够带来的执政效果、政府理念的转变空间到底能够有多大?
这让我想到了前段时间的一个焦点新闻人物:王幸福。从2002年11月到2003年8月,王幸福先后花了9个多月,自费在宜阳19个乡镇中的13个乡镇抽点调查了230起打砸抢事件(共75名群众被打伤)。在200余户因打砸抢受害的农户中,无一例是真正抗税的“钉子户”。他们中大多数有亟待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遗留问题,希望讨一个说法而已。但他们的正当要求不但不能落实,还被毒打。王幸福文化水平不高,还能找出这么多的政府违规行为,如果用专业性法律眼光来对照,应该能找到更多“不光彩”。
按说现行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健全完善!党和政府不可谓不体恤老百姓!可是良好的法制精神和政策法规往往会被歪嘴和尚念歪。乡镇干部不但不宣传党的政策,不但不遵守法制精神,甚至为落实政策设置阻力,践踏法律。法制精神和上级指示成为“纸上的法治精神”。王幸福说,政策再好,无人落实,等于没有。这话正集中了政府管理执法的软肋。
王幸福是一普通老百姓,我们绝大多数人又何尝不是普通群众呢?如果说王幸福所在的那个乡镇干部政策水平和素质不高,现实生活中又能见到多少高素质的执法人员?但凡是个“老虎皮”就敢对老百姓蛮横霸道,颐指气使,像嘉禾县领导说的,我抓你这叫打击犯罪,你要反抗,就叫反革命。法律条文再好如果不能够真正执行和落实,能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什么实质性改变呢?
对王幸福反映的这些情况,基层政府也不会不知道,但却没有人理会,当调查报告得到上级领导重视后,县政府才重视了王幸福。王幸福幸运的背后正是当地政府法制观念淡漠麻痹的表现。
《行政许可法》出台了,它会给我们法治理念以更新,但法治的初衷绝对不是观念更新就行了。对于老百姓而言,更需要法治精神脚踏实地地走进政府执政信念中,融化到执政者的言行举止和血脉中。依靠有关部门的法制监督,严厉制裁,依靠公务员的自律意识的加强,认真落实法律精神,坚决杜绝胡乱作为现象,“王幸福们”才能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