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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所热爱的城市,不是一座城市,而是“城市”这个集合性概念。
我骨子里喜欢在城市生活,大概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暑假,我意识到了这一点。那时我的外婆希望我能够不忘本,同时有意培养我的节俭精神,让我至少体验一次农村生活,于是和我父母商量,带我去湖南中部她的老家住一个月。
头几天,我还有一些新奇感:每天去山上摘果子,去池塘边钓鱼,偶尔还能操弄两把小锄头,体验一把课本上的“锄禾日当午”。到傍晚,就陪着舅爷爷家养的狼狗在村镇里遛弯,然后回来在大院子里吃饭。我舅爷爷家在当地颇有些收入,几乎顿顿有肉有鸡,我们吃菜,狗啃我们吃剩下的排骨骨头和剩饭。这种日子大概过了快一周,即便是最能发现新奇事物的小孩子,也感受到了无聊——山上的果树除了柑子就是柑子,池塘里的鱼除了鲫鱼就是草鱼。娱乐是准点收看七点的《新闻联播》和八点的电视剧。
九点入睡,六点起床。非常规律,但是单调。
我当时体能不好,不能加入乡间孩子们打鸟、爬树、摸鱼、打闹的游戏,没有人一起玩,没有书看,没有人聊天。对于我这个城市来的孩子,我会的技能和这里格格不入。乡间的风景在那时的我看来就是有绿色覆盖的土堆,零食很少,没有书店,没有漫画。大人们说着我听不太懂的方言,旱厕里爬满了让小孩害怕的屎壳郎。于是在我的强烈闹腾下,原定一个月的农家体验,最后十天就收场了。
坐在回家的中巴上,公路旁是铁道,一列火车追上了我们,火车头发出轰鸣声,随即是哐当哐当的节奏,听着这声音,我感到熟悉和安全,也就是这个时候我基本确定,我喜欢在城市生活。
二
我曾有幸,在20岁的年纪,随着我姑姑在美国自驾,横行在州际公路间,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到访了基本上每一个说得出名字的美国大城市。
我们从艾奥瓦的苏城(Sioux City)出发,穿过内布拉斯加,经拉皮德城(Rapid City)到达黄石公园。在黄石露营近一周后,我们继续向西,到西雅图(Seattle),再沿着5号州际公路,穿越波特兰(Portland)一路往南,来到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向西南到旧金山(San Francisco),往东南到洛杉矶(Los Angeles)。随后,从洛杉矶起飞,在拉斯维加斯(Las Vegas)转机,于圣路易斯(St. Louis)降落,穿越西进之门,向东进发。在路易斯维尔(Louisville)稍作停留后,直线开到华盛顿(Washington)。经过白宫、林肯纪念堂、国会山三角,再向东北,到费城(Philadelphia)、纽约(NewYork)、波士顿(Boston),从波士顿调头向西,沿着90号公路,到达边境线的水牛城(Buffalo),再沿着伊利湖,继续顺着90号公路开,经过克里夫兰(Cleveland),最终到达芝加哥(Chicago),结束行程。
我不厌其烦地列出这些地名,是因为这些地名背后都是具象化的一座座鲜活的城市,它们在纸面上或许只是一个符号,一个短语,但每个城市有它们的特色和风貌,这些城市景观组成的记忆,会内化为人的一部分。中国的城市也是一样,南北方的城市差异,独特的市民文化,城市古建的历史。正如卡尔维诺所说:
“每到一个新城市,旅行者就会发现一段自己未曾经历的过去:已经不复存在的故我和不再拥有的事物的陌生感,在你所陌生的不属于你的异地等待着你。”
我在列出这些城市名时,就把这些地方的记忆重新抽取。尽管大部分的旅行记忆已經模糊,但每个城市的文化景观会给你的感官留下深刻印象:西雅图靠海,鱼市场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世界上第一家星巴克静静待在街角,它门口的街头表演者挂着令人深刻的标语:“妈妈以为我在读大学,请不要告诉他我在这里表演。”穿过海湾大桥到达旧金山,下午3至4点云雾开始笼罩整个城市,气温也开始降低,在街上时常可以看到羽绒服和短袖并存,市内占地庞大的华人街;庞大的中央公园横亘在曼哈顿岛上,第五大道、百老汇、华尔街组成了繁忙的纽约,自由女神像矗立在纽约港上,照耀着哈德逊河河口。
还有华盛顿的首都风貌,拉斯维加斯的博彩色彩,波士顿、费城的旧英格兰建筑景观,每座城市都有它强烈的美感,美国的历史没有那么悠久,但是它的现代城市确实比我们的建设得更早,更加规整,更能让人感受到“现代”的气息。
三
据说年轻时居住过的城市会给人打上深刻的印记风格。
和城市的磨合是一场自由的激情,在生活的长久范围内,它会慢慢内化成你的一部分,就像海明威所说的那句名言:“假如你有幸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那么你此后一生中不论去到哪里她都与你同在,因为巴黎是一席流动的盛宴。”其实不光是巴黎,所有城市都有它的性格,这个性格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赋予的,它体现在建筑里、道路上、空气中,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后来到这个城市的人们,同时反哺着塑造了这个气质的人们。
小时候我的空间感被江水塑造,一条湘江把城市分成了河东和河西,几座大桥是东西的连接,无穷的想象都随着河水蜿蜒。随后到了香港,空间感又发生了形变,中文大学依山靠海,建筑随山起伏,高低错落有致,建筑一面朝向宽广的蓝色大海,另一面可能就是翠绿的山景。香港平坦地形大多是人为的塑造、填海的产物,建筑十分密集,居住空间狭窄。宽广和局促在此并存,并且同时带来了相关的闲散与宽广。城区和乡区交错着,没有明显的边界。拖鞋和皮鞋,都是这座城市的风貌。
除了空间感外,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城市的气味。
我成长的城市是一座工业城市,空气中时常飘荡着一股尘霾的气息。在我爷爷的厂房里,机器轰鸣,带来的是钢铁碰撞、淬火的金属味。夏天街上散布着樟树的香气,把樟树青色的籽挤开,那种味道我很难描述,是清爽的同时带着一些酸,在我印象里那就是“绿色”的味道。在香港第一次进入室内,潮湿的空气结合冷气,把木质地板的味道提取了出来,不透光的大学教学大楼里有一丝阴冷,混合着青春的荷尔蒙气息。在海岸边,潮湿与海的咸味伴随着南风吹拂着。工作后我出差去过很多城市,对气味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西藏的城市里,拉萨的街头有一种独特的气味,当地人告诉我那是酥油的味道。在室内的空间里,到处弥漫着藏香的味道,是檀香、麝香和藏红花的混合气味。出租车上,司机也会挂着有独特气味的精油或香薰,很容易把这种味道和佛教、高原联系在一起。
这些都是城市内化后的我的记忆。但城市最重要的,也如同卡尔维诺所说的:“你所喜欢的不在于七个或是七十个奇景,而在于她对你提的问题所给予的答复。或者在于她能提出迫使你回答的问题,就像底比斯通过斯芬克斯之口提问一样。”我深深赞同这句话。我对于乡间生活的不感兴趣,也是因为其日复一日的重复单调消磨着人,让我无法去追寻我对自己提出的问题。而城市能提供形形色色的人,能提供形形色色的问题,也能提供形形色色的回答。多样的城市活动中,肯定有困扰你很久的疑惑,只要你去探索,便能发现这些问题和回答的端倪。每一次和城市的碰撞,都会让你更加认识你自己。
四
中国人或许往往有一种田园牧歌情结,文人们在追求功名理想的同时,也怀抱着对田园生活的向往。这大约滥觞于后世人对陶渊明的推崇。“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背后或许有一种联想,把乡村生活和“自然”联系在一起,把城市、庙堂生活关联到“樊笼”“俗韵”。
乡土中国所带来的熟人社会,让人们对城市这个“陌生人”聚居的地方,抱有天然的警惕。城市的确是陌生人所聚集而形成,人们彼此不认识,因为陌生,要靠法律和规矩维护人际关系,你是什么人不重要,你有什么心也不重要,只要你认同城市的规则,和居住在此地的人们达成一个共识,就可以加入这个群体。有人会认为城市过于冷漠,但正是这种规则和共识,现代城市的形制才得以保留,一些基于城市的社会活动才能够开展。
在城市里所认为的远方田园生活并不是一种与世无争,而是那些庸俗尚未传播过去而已,就像很多个人的淳朴,并不是他们沉思反省之后所做的选择。高深的隐者多半不会隐于深山密林中,他们会出没在喧嚣的街头。
说到底,我热爱“城市”,热爱的是每一座城市独特的风貌、历史、古建、气味,也热爱的是每一座城市共有的规则、秩序,各色各样的人聚集到一起所发生的化学反应。有朋友曾经教我一个方法摆脱低落的情绪:走出家门,到城市最繁华的大街上,看人来人往,看着他们或匆忙或闲适,聚精会神地看,聚精会神地感受。那么你的失落、你的焦虑就会被稀释,那种繁华的活力会重新回到你身上。
人世百态,也尽在于此。
我所热爱的城市,不是一座城市,而是“城市”这个集合性概念。
我骨子里喜欢在城市生活,大概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暑假,我意识到了这一点。那时我的外婆希望我能够不忘本,同时有意培养我的节俭精神,让我至少体验一次农村生活,于是和我父母商量,带我去湖南中部她的老家住一个月。
头几天,我还有一些新奇感:每天去山上摘果子,去池塘边钓鱼,偶尔还能操弄两把小锄头,体验一把课本上的“锄禾日当午”。到傍晚,就陪着舅爷爷家养的狼狗在村镇里遛弯,然后回来在大院子里吃饭。我舅爷爷家在当地颇有些收入,几乎顿顿有肉有鸡,我们吃菜,狗啃我们吃剩下的排骨骨头和剩饭。这种日子大概过了快一周,即便是最能发现新奇事物的小孩子,也感受到了无聊——山上的果树除了柑子就是柑子,池塘里的鱼除了鲫鱼就是草鱼。娱乐是准点收看七点的《新闻联播》和八点的电视剧。
九点入睡,六点起床。非常规律,但是单调。
我当时体能不好,不能加入乡间孩子们打鸟、爬树、摸鱼、打闹的游戏,没有人一起玩,没有书看,没有人聊天。对于我这个城市来的孩子,我会的技能和这里格格不入。乡间的风景在那时的我看来就是有绿色覆盖的土堆,零食很少,没有书店,没有漫画。大人们说着我听不太懂的方言,旱厕里爬满了让小孩害怕的屎壳郎。于是在我的强烈闹腾下,原定一个月的农家体验,最后十天就收场了。
坐在回家的中巴上,公路旁是铁道,一列火车追上了我们,火车头发出轰鸣声,随即是哐当哐当的节奏,听着这声音,我感到熟悉和安全,也就是这个时候我基本确定,我喜欢在城市生活。
二
我曾有幸,在20岁的年纪,随着我姑姑在美国自驾,横行在州际公路间,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到访了基本上每一个说得出名字的美国大城市。
我们从艾奥瓦的苏城(Sioux City)出发,穿过内布拉斯加,经拉皮德城(Rapid City)到达黄石公园。在黄石露营近一周后,我们继续向西,到西雅图(Seattle),再沿着5号州际公路,穿越波特兰(Portland)一路往南,来到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向西南到旧金山(San Francisco),往东南到洛杉矶(Los Angeles)。随后,从洛杉矶起飞,在拉斯维加斯(Las Vegas)转机,于圣路易斯(St. Louis)降落,穿越西进之门,向东进发。在路易斯维尔(Louisville)稍作停留后,直线开到华盛顿(Washington)。经过白宫、林肯纪念堂、国会山三角,再向东北,到费城(Philadelphia)、纽约(NewYork)、波士顿(Boston),从波士顿调头向西,沿着90号公路,到达边境线的水牛城(Buffalo),再沿着伊利湖,继续顺着90号公路开,经过克里夫兰(Cleveland),最终到达芝加哥(Chicago),结束行程。
我不厌其烦地列出这些地名,是因为这些地名背后都是具象化的一座座鲜活的城市,它们在纸面上或许只是一个符号,一个短语,但每个城市有它们的特色和风貌,这些城市景观组成的记忆,会内化为人的一部分。中国的城市也是一样,南北方的城市差异,独特的市民文化,城市古建的历史。正如卡尔维诺所说:
“每到一个新城市,旅行者就会发现一段自己未曾经历的过去:已经不复存在的故我和不再拥有的事物的陌生感,在你所陌生的不属于你的异地等待着你。”
我在列出这些城市名时,就把这些地方的记忆重新抽取。尽管大部分的旅行记忆已經模糊,但每个城市的文化景观会给你的感官留下深刻印象:西雅图靠海,鱼市场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世界上第一家星巴克静静待在街角,它门口的街头表演者挂着令人深刻的标语:“妈妈以为我在读大学,请不要告诉他我在这里表演。”穿过海湾大桥到达旧金山,下午3至4点云雾开始笼罩整个城市,气温也开始降低,在街上时常可以看到羽绒服和短袖并存,市内占地庞大的华人街;庞大的中央公园横亘在曼哈顿岛上,第五大道、百老汇、华尔街组成了繁忙的纽约,自由女神像矗立在纽约港上,照耀着哈德逊河河口。
还有华盛顿的首都风貌,拉斯维加斯的博彩色彩,波士顿、费城的旧英格兰建筑景观,每座城市都有它强烈的美感,美国的历史没有那么悠久,但是它的现代城市确实比我们的建设得更早,更加规整,更能让人感受到“现代”的气息。
三
据说年轻时居住过的城市会给人打上深刻的印记风格。
和城市的磨合是一场自由的激情,在生活的长久范围内,它会慢慢内化成你的一部分,就像海明威所说的那句名言:“假如你有幸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那么你此后一生中不论去到哪里她都与你同在,因为巴黎是一席流动的盛宴。”其实不光是巴黎,所有城市都有它的性格,这个性格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赋予的,它体现在建筑里、道路上、空气中,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后来到这个城市的人们,同时反哺着塑造了这个气质的人们。
小时候我的空间感被江水塑造,一条湘江把城市分成了河东和河西,几座大桥是东西的连接,无穷的想象都随着河水蜿蜒。随后到了香港,空间感又发生了形变,中文大学依山靠海,建筑随山起伏,高低错落有致,建筑一面朝向宽广的蓝色大海,另一面可能就是翠绿的山景。香港平坦地形大多是人为的塑造、填海的产物,建筑十分密集,居住空间狭窄。宽广和局促在此并存,并且同时带来了相关的闲散与宽广。城区和乡区交错着,没有明显的边界。拖鞋和皮鞋,都是这座城市的风貌。
除了空间感外,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城市的气味。
我成长的城市是一座工业城市,空气中时常飘荡着一股尘霾的气息。在我爷爷的厂房里,机器轰鸣,带来的是钢铁碰撞、淬火的金属味。夏天街上散布着樟树的香气,把樟树青色的籽挤开,那种味道我很难描述,是清爽的同时带着一些酸,在我印象里那就是“绿色”的味道。在香港第一次进入室内,潮湿的空气结合冷气,把木质地板的味道提取了出来,不透光的大学教学大楼里有一丝阴冷,混合着青春的荷尔蒙气息。在海岸边,潮湿与海的咸味伴随着南风吹拂着。工作后我出差去过很多城市,对气味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西藏的城市里,拉萨的街头有一种独特的气味,当地人告诉我那是酥油的味道。在室内的空间里,到处弥漫着藏香的味道,是檀香、麝香和藏红花的混合气味。出租车上,司机也会挂着有独特气味的精油或香薰,很容易把这种味道和佛教、高原联系在一起。
这些都是城市内化后的我的记忆。但城市最重要的,也如同卡尔维诺所说的:“你所喜欢的不在于七个或是七十个奇景,而在于她对你提的问题所给予的答复。或者在于她能提出迫使你回答的问题,就像底比斯通过斯芬克斯之口提问一样。”我深深赞同这句话。我对于乡间生活的不感兴趣,也是因为其日复一日的重复单调消磨着人,让我无法去追寻我对自己提出的问题。而城市能提供形形色色的人,能提供形形色色的问题,也能提供形形色色的回答。多样的城市活动中,肯定有困扰你很久的疑惑,只要你去探索,便能发现这些问题和回答的端倪。每一次和城市的碰撞,都会让你更加认识你自己。
四
中国人或许往往有一种田园牧歌情结,文人们在追求功名理想的同时,也怀抱着对田园生活的向往。这大约滥觞于后世人对陶渊明的推崇。“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背后或许有一种联想,把乡村生活和“自然”联系在一起,把城市、庙堂生活关联到“樊笼”“俗韵”。
乡土中国所带来的熟人社会,让人们对城市这个“陌生人”聚居的地方,抱有天然的警惕。城市的确是陌生人所聚集而形成,人们彼此不认识,因为陌生,要靠法律和规矩维护人际关系,你是什么人不重要,你有什么心也不重要,只要你认同城市的规则,和居住在此地的人们达成一个共识,就可以加入这个群体。有人会认为城市过于冷漠,但正是这种规则和共识,现代城市的形制才得以保留,一些基于城市的社会活动才能够开展。
在城市里所认为的远方田园生活并不是一种与世无争,而是那些庸俗尚未传播过去而已,就像很多个人的淳朴,并不是他们沉思反省之后所做的选择。高深的隐者多半不会隐于深山密林中,他们会出没在喧嚣的街头。
说到底,我热爱“城市”,热爱的是每一座城市独特的风貌、历史、古建、气味,也热爱的是每一座城市共有的规则、秩序,各色各样的人聚集到一起所发生的化学反应。有朋友曾经教我一个方法摆脱低落的情绪:走出家门,到城市最繁华的大街上,看人来人往,看着他们或匆忙或闲适,聚精会神地看,聚精会神地感受。那么你的失落、你的焦虑就会被稀释,那种繁华的活力会重新回到你身上。
人世百态,也尽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