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背后的制宪建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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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领导人的选举过程是法律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的综合体,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普选也不例外。但值得注意的是,围绕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所产生的争议,其政治色彩要明显大于法律色彩。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一方面可能是香港特区基本法中的具体规定与香港社会发展的现实之间存在脱节;另一方面则可能是宪法与基本法所共同构造的一国两制的宪政秩序尚未稳固,其内部存在一定的张力。从法律层面来讲,香港回归之后,国家主权的统一已经完成,但主权的实质统一还处于进行状态之中。从一国两制的发展前景来看,邓小平关于“五十年不变”的论述恰恰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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