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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倾向于采取强化商业育种者利益的保护模式,特别是欧洲国家力推的以UPOV公约为基础的专门方式(简称UPOV方式)。并利用双边或多边协议,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发展中国家倾向于采取平衡育种者与相关利益主体权益的保护模式,建立适合自己国情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最具代表性的是印度和非洲统一组织的平衡型模式,但这种模式遭受到发达国家的阻拦。发达国家借TRIPS协议力推UPOV方式。尤其是保护水平更高的1991文本,这给我国等发展中国家带采了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