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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死我活听说了吗?电价马上也要涨了!”
“啊?最近柴米油盐什么都在涨价,现在连电费也要涨了,可就工资还一直不涨,这往后的日子叫人怎么过啊!”
10月9日,发改委价格司公布了两个全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后,两个小白领在办公室如此窃窃私语。
两方案都要涨价
据悉,阶梯电价方案总体将遵循将全国居民电价分为三档的原则,第一档为满足基本用电需求,该档电价基本不调整;第二档为居民合理用电需求,该档电价将体现电力企业发电输电成本;第三档为超出用电量,电价原则控制在第二档电价1.5倍左右。
方案一中的第一档电价将覆盖全国70%的居民家庭用电量,保持该档电价不变动。该方案第一档电价为全国平均水平,即110度电;第二档电价则为月均用电量110度到210度区间,该档电价每度提高5分钱;第三档为210度以上,每度电考虑增加2角钱。
方案二中的第一档电价将覆盖80%的居民用电,月约用电量140度以内电价每度提高1分钱;第二档月均用电140度到270度,每度提高5分钱;第一档为用电量270度以上,每度提高2角钱。
官方新闻稿中还举例说:“若以一个家庭一个月用电300度计算,启动第一套方案一个月增加支出23元,若以第二套方案则增加支出13.9元。”
事实上,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发改委抛出这两套方案给老百姓选择,可老百姓能做的无非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不管怎么着都要涨价了。
方案一虽然第一档电价可以幸免于涨价,但标准仅为110度,大部分普通家庭根本不够用。方案二虽然把前两档基数做了适当提高,但第一档基本用电需求也要涨价1分钱,哪怕你一个月只用10度电,属于阶梯电价方案中最应该被保护和鼓励的群体也一样“被涨价”了。
第一档标准太低
由于电价调整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方案一出,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部分人都把矛头直指第一档标准太低。
不少网友表示,无论是方案一的110度还是方案二的140度,在许多大中城市里根本无法“满足基本用电需求”。为此,记者专程调查了上海某普通小区的10多户人家,发现一般家庭月用电很少有不超过150度的。一位市民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三口白天都要上班、上学不在家,晚上回家也就开开电灯、电脑和电视机,做饭、洗衣时再用一下微波炉、电饭煲和洗衣机等,这样一个月下来基本上也要160度左右。今年8月上海持续高温,家里不得不天天开空调睡觉,结果一个月就用掉了400多度电。记者发现,像这家市民的情况在上海非常普遍,有些家庭还有两三台电视机、高功率音响和电热水器,电费就更高了。这位市民不解地问记者:“如果按国家现在公布的阶梯电价算法,岂不是上海家家户户老百姓都在浪费电?”
一刀切问题多多
此次阶梯电价调整方案全国一刀切的做法也引起了许多人的质疑。著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指出了一刀切的三大弊端。
第一就是没有考虑地区和城乡发展差别。随着近年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家用电器也越来越多。除了传统的电视机、冰箱、空调之外,还有电磁炉、按摩椅、跑步机等各种新式家电正在步入寻常百姓家。不要说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就是一些中小城市居民的月用电量都要远远超过110度的“温饱标准”。然而另一方面,在广大农村尤其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少人家家徒四壁,两盏白炽灯就是全部的电器了,一个月州电不出10度。简单地将一个平均数确定为每户家庭的用电量标准,结果可能在某些落后的农村地区90%的家庭都没有超标,而在上海等特大城市里则90%的居民都超标了。这样的划分,显然对城市居民有失公允。
还有一位苏州网友表示:“像北京等北方城市,冬天有集中供暖,不需要开空调,而我们南方这边也很冷,还是湿冷,却没有集中供暖,不开空调像我爸妈这样的老人根本扛不过去。我建议,应该各省份分别制订阶梯电量。”
据记者了解,同样推行阶梯电价的美国的情况是根据各州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发电成本自主确定合理的电价,因此各州平均价格差别非常大。比如最低的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北达科他州平均电价每度7美分,而地处热带岛屿的夏威夷州则要20几美分。
尽管发改委也考虑到了这一问题,并在新闻稿中指出“各省市要按各自情况确定各档用电量水平”。但同时又指出,“北京地区电价水平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从近年来公用事业费涨价的实际情况看,一旦中央制定基准价并将具体定价标准下放地方后,地方往往会“就高不就低”。
第二是没有考虑用电量的季节性变化因素。在家庭用电支出中,冬夏两季的降温取暖是很大一块,其用电量明显要高于春秋两季,所以对家庭用电量的核定应该考虑季节变化因素。这一点上,同样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美国采取夏季和冬季电价双轨制。以宾夕法尼亚州为例,由于夏天用电需求大,所以夏季(6到9月)电费为500度以内3.42美分/度;500度以上3.97美分/度,而冬天(10到5月)则一律2.54美分/度。这就像我国部分地区已经使用的日夜分时电表一样,通过价格杠杆,鼓励居民错峰用电。
第三是家庭用电量不应以“人”为单位而应以“户”为单位来核定。因为每户家庭都是由家庭成员组成的,而各个家庭之间,其家庭成员数量是不尽相同的。对于一个租住单身公寓的青年来说,月基本用电需求可能连100度都不到,但对于一个三世同堂有五六口人的大家庭来说,可能300度电都无法满足其最基本的用电需求。对这两种家庭使用同样的用电量标准,显然不合适。
“啊?最近柴米油盐什么都在涨价,现在连电费也要涨了,可就工资还一直不涨,这往后的日子叫人怎么过啊!”
10月9日,发改委价格司公布了两个全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后,两个小白领在办公室如此窃窃私语。
两方案都要涨价
据悉,阶梯电价方案总体将遵循将全国居民电价分为三档的原则,第一档为满足基本用电需求,该档电价基本不调整;第二档为居民合理用电需求,该档电价将体现电力企业发电输电成本;第三档为超出用电量,电价原则控制在第二档电价1.5倍左右。
方案一中的第一档电价将覆盖全国70%的居民家庭用电量,保持该档电价不变动。该方案第一档电价为全国平均水平,即110度电;第二档电价则为月均用电量110度到210度区间,该档电价每度提高5分钱;第三档为210度以上,每度电考虑增加2角钱。
方案二中的第一档电价将覆盖80%的居民用电,月约用电量140度以内电价每度提高1分钱;第二档月均用电140度到270度,每度提高5分钱;第一档为用电量270度以上,每度提高2角钱。
官方新闻稿中还举例说:“若以一个家庭一个月用电300度计算,启动第一套方案一个月增加支出23元,若以第二套方案则增加支出13.9元。”
事实上,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发改委抛出这两套方案给老百姓选择,可老百姓能做的无非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不管怎么着都要涨价了。
方案一虽然第一档电价可以幸免于涨价,但标准仅为110度,大部分普通家庭根本不够用。方案二虽然把前两档基数做了适当提高,但第一档基本用电需求也要涨价1分钱,哪怕你一个月只用10度电,属于阶梯电价方案中最应该被保护和鼓励的群体也一样“被涨价”了。
第一档标准太低
由于电价调整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方案一出,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部分人都把矛头直指第一档标准太低。
不少网友表示,无论是方案一的110度还是方案二的140度,在许多大中城市里根本无法“满足基本用电需求”。为此,记者专程调查了上海某普通小区的10多户人家,发现一般家庭月用电很少有不超过150度的。一位市民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三口白天都要上班、上学不在家,晚上回家也就开开电灯、电脑和电视机,做饭、洗衣时再用一下微波炉、电饭煲和洗衣机等,这样一个月下来基本上也要160度左右。今年8月上海持续高温,家里不得不天天开空调睡觉,结果一个月就用掉了400多度电。记者发现,像这家市民的情况在上海非常普遍,有些家庭还有两三台电视机、高功率音响和电热水器,电费就更高了。这位市民不解地问记者:“如果按国家现在公布的阶梯电价算法,岂不是上海家家户户老百姓都在浪费电?”
一刀切问题多多
此次阶梯电价调整方案全国一刀切的做法也引起了许多人的质疑。著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指出了一刀切的三大弊端。
第一就是没有考虑地区和城乡发展差别。随着近年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家用电器也越来越多。除了传统的电视机、冰箱、空调之外,还有电磁炉、按摩椅、跑步机等各种新式家电正在步入寻常百姓家。不要说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就是一些中小城市居民的月用电量都要远远超过110度的“温饱标准”。然而另一方面,在广大农村尤其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少人家家徒四壁,两盏白炽灯就是全部的电器了,一个月州电不出10度。简单地将一个平均数确定为每户家庭的用电量标准,结果可能在某些落后的农村地区90%的家庭都没有超标,而在上海等特大城市里则90%的居民都超标了。这样的划分,显然对城市居民有失公允。
还有一位苏州网友表示:“像北京等北方城市,冬天有集中供暖,不需要开空调,而我们南方这边也很冷,还是湿冷,却没有集中供暖,不开空调像我爸妈这样的老人根本扛不过去。我建议,应该各省份分别制订阶梯电量。”
据记者了解,同样推行阶梯电价的美国的情况是根据各州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发电成本自主确定合理的电价,因此各州平均价格差别非常大。比如最低的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北达科他州平均电价每度7美分,而地处热带岛屿的夏威夷州则要20几美分。
尽管发改委也考虑到了这一问题,并在新闻稿中指出“各省市要按各自情况确定各档用电量水平”。但同时又指出,“北京地区电价水平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从近年来公用事业费涨价的实际情况看,一旦中央制定基准价并将具体定价标准下放地方后,地方往往会“就高不就低”。
第二是没有考虑用电量的季节性变化因素。在家庭用电支出中,冬夏两季的降温取暖是很大一块,其用电量明显要高于春秋两季,所以对家庭用电量的核定应该考虑季节变化因素。这一点上,同样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美国采取夏季和冬季电价双轨制。以宾夕法尼亚州为例,由于夏天用电需求大,所以夏季(6到9月)电费为500度以内3.42美分/度;500度以上3.97美分/度,而冬天(10到5月)则一律2.54美分/度。这就像我国部分地区已经使用的日夜分时电表一样,通过价格杠杆,鼓励居民错峰用电。
第三是家庭用电量不应以“人”为单位而应以“户”为单位来核定。因为每户家庭都是由家庭成员组成的,而各个家庭之间,其家庭成员数量是不尽相同的。对于一个租住单身公寓的青年来说,月基本用电需求可能连100度都不到,但对于一个三世同堂有五六口人的大家庭来说,可能300度电都无法满足其最基本的用电需求。对这两种家庭使用同样的用电量标准,显然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