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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从供需方角度出发,厘定辖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维度,并评估各维度对养老服务需求的贡献程度。
方法通过文献回顾和课题小组讨论,初步设立患病情况、生活自理能力、视力、跌倒风险、老年人自我意愿/信息的表达能力、老年人对他人表达的意愿/信息的理解能力、抑郁情况、焦虑情况、家属照护提供能力、自我养老意愿、家属养老意愿11个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维度,由护理院、养老机构、日托中心的管理层和执行层、镇政府以及村/居委会的37位代表,于2016年4—8月,采用两轮德尔菲法咨询对评估维度进行再确认和赋权。
结果两轮咨询的专家积极性、权威程度均良好,且最后一轮咨询获得了专家很强的认可。最终确定了12个评估维度,其中经第1轮咨询新增的"老年人经济状况"仅作为养老补贴参考,不参与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因此也不参与评估维度权重计算;11个评估维度中,以"患病情况"的权重最高,为0.11,以"视力"和"焦虑情况"的权重最低,为0.07。
结论该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维度的可信性较高,对现阶段社区居民养老困境的解决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