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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策划】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使用粮票、肉票、布票获得所需,因为当时物资匮乏,政府通过限购来维持分配均衡。如今,限购令、限贷令、限娱令频发,越来越多的限制以稳定经济、保护环境为名渗透至我们的生活。表面上,我们的生活有序了,实质上,却是权力经济正大行其道。
后下手为强
□ 吴 丹
我自认是个“若为自由故,什么皆可抛”的主,多年来,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都极畅快。可近几年,我突然发现自己不会玩了,比小品《钟点工》里进城后的老赵还不会玩,因为干啥都受限了。如果是领导限制你,大不了拂他面子,但政府的面子不能不给。政府手段比领导多,跟领导玩赖皮,有时能给领导整迷糊了,而政府会武术,流氓也打憷。
前几年,我出门办事儿一律骑电动车,快速、环保。可2009年8月份,政府突然下文,有好几条主要干道禁止电动车上路,要是硬上,路口布满的协勤立马将你拿下,然后向旁边的交警飞个眼儿,挨罚没跑……如果不走这几条主干路而绕行呢,结果是电动车跑没电了也未必能到目的地。当时我就想问:政府,充电费你给报不?
说实话,路是政府修的,即便打着“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交上罚款来”的大旗也没人能把它咋地,但你这修路费哪来的?还不是我们纳税人交的?道理没错,可也没见哪个纳税人跟政府吹胡子瞪眼。最关键的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诉苦。
惹不起,咱还躲得起。政府限了你就乖乖听话吧,或者干脆来个鸟枪换炮——买辆二手车。
岂料没过多久,政府又出台政策,说是为了让市民呼吸到更干净的空气,要在3年内淘汰10万辆高污染的黄标车,同时限制黄标车行驶的环保绿标路也将达到60%以上。
这回,我那辆二手黄标车开始忐忑了,要是上了绿标路,被电子眼拍到,罚款可不像电动车违规那么点儿了。限了一段时间,绿标路周围的空气似乎干净了,不限行的路段成了黄标车集中营,那空气是真够脏了。随之而来的,绿标路附近房价飞涨,有钱人都奔清新空气而来。
无奈之下,我主动把汽车处理了,又买了辆电动车。因为感觉政府这两年好像有反悔之意,不怎么限制电动车了。开过汽车再换电动车,当然要换个大功率的。这家伙跟摩托似的,突突突,贼有劲。可美了没多久,政府的限制又来了。电动自行车要注册登记上牌照,没牌照的禁止在本市三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我无路可选,骑着车去登记,可人家说我的电动车不符合技术标准,不能办牌照。车超标了你治理厂家去,当初买时也没人告诉我超标受限啊?
心里一郁闷,回家打开电视,看我喜欢的娱乐节目,让自己开心一下,你总不能限制我看电视吧?服了,广电总局出台“限娱令”,想看,得看让不让播,真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
哎,“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混了、自由了前三十年,难道这后三十年轮到我偿还?那政府混了多少年了,它又什么时候还呢?
网易【你如何看待广州试行中小客车限牌政策】调查结果显示
反对:官员不为百姓着想
票数:2648票
网友留言:有一段子这么说,我们刚吃上粮了,你们改吃粗粮;我们刚吃上肉了,你们改吃素了;我们刚准备买车了,你们开始限牌了。
支持:PM2.5将下降 广州空气更好
票数:348票
网友留言:支持限购。广州实在太塞车了,坚决点才有效。
最后的车夜宴
□ 林 洁
只给我们3小时
家住广州番禺区大石镇的方良栋和太太之前看车,相中了一辆暗红色的“马自达6”。今年6月30日晚,方良栋突然接到销售人员发来的“内部信息”,催他交款的同时还说早先承诺的优惠全部取消。“限购令”逆袭广州。方良栋一肚子不满,“一纸限购,连个细则都没有!”最终,他只得与心仪的汽车擦肩而过。
从7月1日零时起,广州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适度调控管理,试行期为一年,年增量配额为12万辆。一个月内,广州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和转移登记。7月1日零时前,单位或个人已经签订中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的,凭销售合同或发票,及公证机构对材料真实性的公证证明,不需申请指标,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及转移登记。
尽管有北京、上海、贵阳的“试水”,广州的“限购”却因来得太突然而让民众难以适应。方良栋说,上海是通过拍卖车牌来“限购”,北京推行的是摇号“限购”,政策实施前都有一段缓冲期。而广州,从政府发布信息到“限购”生效,还不到3个小时。
这3个小时后的权力回收,对没有购车需求的市民显得无足轻重,他们觉得如果能缓解广州的交通压力,此举也无不可,但大部分市民更希望政府能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配套。质疑声也纷至沓来,“如此重大的举动,是否应该召开听证会?”
微博上关于限购和抢购的话题瞬间沸腾。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发微博说:“为何完全没有征求民意,就搞突然袭击?这可是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公共政策啊!”韩志鹏认为交通拥堵、空气污染,限牌的出发点无可非议,但务必注意公平分配、社会正义。
带钱“抢”车
对“限购令”的突袭,最早有反应的是市场。6月30日晚上,不少汽车销售人员下班后又被紧急召回公司加班,因为大部分汽车贸易公司不过晚上9点才收到消息,之前一点苗头也没有。他们和顾客一样,有些措手不及。
广州市白云大道的一家4S店里,销售人员正忙着接电话,20多个座机、手机不断响起。闻讯而来的买家带着大量的现金排队交款。有些人早就选中车型,甚至谈好价格而只差付款,结果听说“限购”,就半信半疑地跑到4S店,看到众人举着票据甚至现金才不得已接受这个事实。
至于价格,早已板上钉钉,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与买家希望在3小时内实现购车愿望的急切相同,汽车销售商也绝不肯错过这个最佳商机。几乎所有的车行都取消了先前的优惠和折扣,有些促销活动的宣传广告还来不及撤下,就用黑布遮起来。这丝毫阻挡不了买家的抢购“热情”,没优惠不要紧、款式也无所谓、颜色更不重要,抢到手才是实惠。 忙着开票盖章的销售人员没空抬头,只感慨:“这种带着钱来‘抢’车的场面,估计能创下每小时最高的卖车纪录。”
尽管限购令来得突然,各车行还是有机会留了一手——“囤”指标供7月上牌。不少市民收到了手机短信:“最后4个小时,先到先得”、“限牌已成事实,现有少量上牌名额抢购咨询”、“少量免摇号上牌机会,今晚继续通宵营业”。
广州汽车行业协会公布数据称,2011年广州市新车上牌量33.1万辆,其中列入限牌范围内的中小客车上牌量为24.2万辆,而且每月都在增长。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限牌政策,广州的汽车销量至少要下降一半。但汽车销售公司除了告知客户尽早排队等候“摇号”外,并无更新策略来面对即将下滑的销售量。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自由购买权不可限
□许小年
限购、限贷、限价、限行、限娱都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权利可以让渡,但必须是自愿的和有补偿的。
如果今天为了张三而限制李四,明天就可以为了李四而剥夺张三,社会将陷入剥夺与被剥夺的轮回和动荡。权利的平等与不可侵犯是社会公正的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保障。
市场经济的伦理是尊崇法律框架内的交易自由。交易自由是每一公民的权利,这一权利不仅体现了社会公平与正义,而且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效率。
现代社会的公平是权利和机会的平等,其中包括了交易权利和交易机会的平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或剥夺任何公民的自由交易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或剥夺任何公民的自由交易机会。“国家利益”、“经济稳定”、“市场秩序”、“弱势群体”等说法都不能作为政府限制和剥夺公民权利的理由,在这些名义下的行政性垄断、倾向性的优惠政策以及对市场的任意干预却正是对社会公平的破坏。
交易自由与社会公正的关系易于理解,交易自由产生经济效率的逻辑就不那么直接了。自由意味着交易的自愿性,凡自愿之事,必为互利,一方获利而一方受损就不会有交易。既然是互利的,自愿交易就增加了社会总福利。交易越自由,社会福利越大,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就越高。交易自由因此既是目的又是手段。
“限购令”则直接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购买权。这些行政干预措施均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伦理。
公民权利至上并不排斥对交易自由的限制。为了从交易中获得更大的收益,全体公民同意制定一些规则(立法),委托政府执行这些规则(执法)。规则当然对交易的自由构成限制,但这种限制不是从外部强加的,而是公民为了提升自己的利益,自发提出和自愿接受的,他们同意让渡出部分权利,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收益。
在很多甚至是大部分问题上,公民不可能取得一致意见,特别是当涉及不同利益时。为打破公共决策的僵局,全体公民同意建立决策规则,遵守这个规则,并接受这个规则下的决策结果。权利的公平就此转化为程序的公平。公平体现在程序和规则的全体同意上,尽管结果不一定是全体同意的。
限令有边界
各国政府为了国家和公共利益在一些领域都会有一些限制性政策,例如作为国家和全体中国人民大事的奥运会举办期间,短期实行交通限行,公众和社会都能理解和支持。但法治社会中的政府出台限制公民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的措施,必须遵循极为严格的法律程序。财产权是宪法学公认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非依严格的法定条款和程序不得被侵犯和剥夺。同时必须是“事先限制”,而不能是“事后限制”。北京实施的限行措施实质上影响到了车主财产的使用价值。汽车的价值是在使用中实现的,不能使用,自然失去了价值。汽车作为消费品其折旧和贬值很快,其生命周期是有限的,有限的使用期限被强制减少无疑将使汽车价值降低。因此限行侵犯和损害了车主的财产权。
车辆牌照是政府跟买车人之间的契约,车主上了车牌并足额缴纳了各种法定税费后,就有合法自由使用汽车的权利。北京的广大公私车主在购车上牌照之前,政府并未明示要长期实行限行措施,供其买车决策时参考,而是在车主上牌正常使用后单方推出长期限行措施,有违法治精神。
此外我们注意到,北京有关部门出台限行政策前,由非独立部门做过一些范围十分有限、缺乏代表性的调查,其结论是大部分民意支持限行政策。这一做法忽视了立法的一个原则,即政策和法律出台不能单纯取决于民意多寡,不能因为多数人同意,就剥夺另一部分人的基本权利,民主方法不是解决社会所有问题的唯一方法,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话题是不适于通过民主讨论方式裁决的,否则就将成为多数人的暴政。
本栏责编/王欢
[email protected]
后下手为强
□ 吴 丹
我自认是个“若为自由故,什么皆可抛”的主,多年来,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都极畅快。可近几年,我突然发现自己不会玩了,比小品《钟点工》里进城后的老赵还不会玩,因为干啥都受限了。如果是领导限制你,大不了拂他面子,但政府的面子不能不给。政府手段比领导多,跟领导玩赖皮,有时能给领导整迷糊了,而政府会武术,流氓也打憷。
前几年,我出门办事儿一律骑电动车,快速、环保。可2009年8月份,政府突然下文,有好几条主要干道禁止电动车上路,要是硬上,路口布满的协勤立马将你拿下,然后向旁边的交警飞个眼儿,挨罚没跑……如果不走这几条主干路而绕行呢,结果是电动车跑没电了也未必能到目的地。当时我就想问:政府,充电费你给报不?
说实话,路是政府修的,即便打着“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交上罚款来”的大旗也没人能把它咋地,但你这修路费哪来的?还不是我们纳税人交的?道理没错,可也没见哪个纳税人跟政府吹胡子瞪眼。最关键的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诉苦。
惹不起,咱还躲得起。政府限了你就乖乖听话吧,或者干脆来个鸟枪换炮——买辆二手车。
岂料没过多久,政府又出台政策,说是为了让市民呼吸到更干净的空气,要在3年内淘汰10万辆高污染的黄标车,同时限制黄标车行驶的环保绿标路也将达到60%以上。
这回,我那辆二手黄标车开始忐忑了,要是上了绿标路,被电子眼拍到,罚款可不像电动车违规那么点儿了。限了一段时间,绿标路周围的空气似乎干净了,不限行的路段成了黄标车集中营,那空气是真够脏了。随之而来的,绿标路附近房价飞涨,有钱人都奔清新空气而来。
无奈之下,我主动把汽车处理了,又买了辆电动车。因为感觉政府这两年好像有反悔之意,不怎么限制电动车了。开过汽车再换电动车,当然要换个大功率的。这家伙跟摩托似的,突突突,贼有劲。可美了没多久,政府的限制又来了。电动自行车要注册登记上牌照,没牌照的禁止在本市三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我无路可选,骑着车去登记,可人家说我的电动车不符合技术标准,不能办牌照。车超标了你治理厂家去,当初买时也没人告诉我超标受限啊?
心里一郁闷,回家打开电视,看我喜欢的娱乐节目,让自己开心一下,你总不能限制我看电视吧?服了,广电总局出台“限娱令”,想看,得看让不让播,真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
哎,“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混了、自由了前三十年,难道这后三十年轮到我偿还?那政府混了多少年了,它又什么时候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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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车夜宴
□ 林 洁
只给我们3小时
家住广州番禺区大石镇的方良栋和太太之前看车,相中了一辆暗红色的“马自达6”。今年6月30日晚,方良栋突然接到销售人员发来的“内部信息”,催他交款的同时还说早先承诺的优惠全部取消。“限购令”逆袭广州。方良栋一肚子不满,“一纸限购,连个细则都没有!”最终,他只得与心仪的汽车擦肩而过。
从7月1日零时起,广州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适度调控管理,试行期为一年,年增量配额为12万辆。一个月内,广州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和转移登记。7月1日零时前,单位或个人已经签订中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的,凭销售合同或发票,及公证机构对材料真实性的公证证明,不需申请指标,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及转移登记。
尽管有北京、上海、贵阳的“试水”,广州的“限购”却因来得太突然而让民众难以适应。方良栋说,上海是通过拍卖车牌来“限购”,北京推行的是摇号“限购”,政策实施前都有一段缓冲期。而广州,从政府发布信息到“限购”生效,还不到3个小时。
这3个小时后的权力回收,对没有购车需求的市民显得无足轻重,他们觉得如果能缓解广州的交通压力,此举也无不可,但大部分市民更希望政府能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配套。质疑声也纷至沓来,“如此重大的举动,是否应该召开听证会?”
微博上关于限购和抢购的话题瞬间沸腾。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发微博说:“为何完全没有征求民意,就搞突然袭击?这可是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公共政策啊!”韩志鹏认为交通拥堵、空气污染,限牌的出发点无可非议,但务必注意公平分配、社会正义。
带钱“抢”车
对“限购令”的突袭,最早有反应的是市场。6月30日晚上,不少汽车销售人员下班后又被紧急召回公司加班,因为大部分汽车贸易公司不过晚上9点才收到消息,之前一点苗头也没有。他们和顾客一样,有些措手不及。
广州市白云大道的一家4S店里,销售人员正忙着接电话,20多个座机、手机不断响起。闻讯而来的买家带着大量的现金排队交款。有些人早就选中车型,甚至谈好价格而只差付款,结果听说“限购”,就半信半疑地跑到4S店,看到众人举着票据甚至现金才不得已接受这个事实。
至于价格,早已板上钉钉,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与买家希望在3小时内实现购车愿望的急切相同,汽车销售商也绝不肯错过这个最佳商机。几乎所有的车行都取消了先前的优惠和折扣,有些促销活动的宣传广告还来不及撤下,就用黑布遮起来。这丝毫阻挡不了买家的抢购“热情”,没优惠不要紧、款式也无所谓、颜色更不重要,抢到手才是实惠。 忙着开票盖章的销售人员没空抬头,只感慨:“这种带着钱来‘抢’车的场面,估计能创下每小时最高的卖车纪录。”
尽管限购令来得突然,各车行还是有机会留了一手——“囤”指标供7月上牌。不少市民收到了手机短信:“最后4个小时,先到先得”、“限牌已成事实,现有少量上牌名额抢购咨询”、“少量免摇号上牌机会,今晚继续通宵营业”。
广州汽车行业协会公布数据称,2011年广州市新车上牌量33.1万辆,其中列入限牌范围内的中小客车上牌量为24.2万辆,而且每月都在增长。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限牌政策,广州的汽车销量至少要下降一半。但汽车销售公司除了告知客户尽早排队等候“摇号”外,并无更新策略来面对即将下滑的销售量。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自由购买权不可限
□许小年
限购、限贷、限价、限行、限娱都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权利可以让渡,但必须是自愿的和有补偿的。
如果今天为了张三而限制李四,明天就可以为了李四而剥夺张三,社会将陷入剥夺与被剥夺的轮回和动荡。权利的平等与不可侵犯是社会公正的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保障。
市场经济的伦理是尊崇法律框架内的交易自由。交易自由是每一公民的权利,这一权利不仅体现了社会公平与正义,而且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效率。
现代社会的公平是权利和机会的平等,其中包括了交易权利和交易机会的平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或剥夺任何公民的自由交易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或剥夺任何公民的自由交易机会。“国家利益”、“经济稳定”、“市场秩序”、“弱势群体”等说法都不能作为政府限制和剥夺公民权利的理由,在这些名义下的行政性垄断、倾向性的优惠政策以及对市场的任意干预却正是对社会公平的破坏。
交易自由与社会公正的关系易于理解,交易自由产生经济效率的逻辑就不那么直接了。自由意味着交易的自愿性,凡自愿之事,必为互利,一方获利而一方受损就不会有交易。既然是互利的,自愿交易就增加了社会总福利。交易越自由,社会福利越大,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就越高。交易自由因此既是目的又是手段。
“限购令”则直接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购买权。这些行政干预措施均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伦理。
公民权利至上并不排斥对交易自由的限制。为了从交易中获得更大的收益,全体公民同意制定一些规则(立法),委托政府执行这些规则(执法)。规则当然对交易的自由构成限制,但这种限制不是从外部强加的,而是公民为了提升自己的利益,自发提出和自愿接受的,他们同意让渡出部分权利,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收益。
在很多甚至是大部分问题上,公民不可能取得一致意见,特别是当涉及不同利益时。为打破公共决策的僵局,全体公民同意建立决策规则,遵守这个规则,并接受这个规则下的决策结果。权利的公平就此转化为程序的公平。公平体现在程序和规则的全体同意上,尽管结果不一定是全体同意的。
限令有边界
各国政府为了国家和公共利益在一些领域都会有一些限制性政策,例如作为国家和全体中国人民大事的奥运会举办期间,短期实行交通限行,公众和社会都能理解和支持。但法治社会中的政府出台限制公民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的措施,必须遵循极为严格的法律程序。财产权是宪法学公认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非依严格的法定条款和程序不得被侵犯和剥夺。同时必须是“事先限制”,而不能是“事后限制”。北京实施的限行措施实质上影响到了车主财产的使用价值。汽车的价值是在使用中实现的,不能使用,自然失去了价值。汽车作为消费品其折旧和贬值很快,其生命周期是有限的,有限的使用期限被强制减少无疑将使汽车价值降低。因此限行侵犯和损害了车主的财产权。
车辆牌照是政府跟买车人之间的契约,车主上了车牌并足额缴纳了各种法定税费后,就有合法自由使用汽车的权利。北京的广大公私车主在购车上牌照之前,政府并未明示要长期实行限行措施,供其买车决策时参考,而是在车主上牌正常使用后单方推出长期限行措施,有违法治精神。
此外我们注意到,北京有关部门出台限行政策前,由非独立部门做过一些范围十分有限、缺乏代表性的调查,其结论是大部分民意支持限行政策。这一做法忽视了立法的一个原则,即政策和法律出台不能单纯取决于民意多寡,不能因为多数人同意,就剥夺另一部分人的基本权利,民主方法不是解决社会所有问题的唯一方法,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话题是不适于通过民主讨论方式裁决的,否则就将成为多数人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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