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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历史背景,探讨这一时期的妇女在婚姻制度中的地位与妇女解放进程。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清朝末期(1911)基于中国传统的儒教伦理的婚姻制度以及女性的从属地位,认为在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进入现代进程之后,已经出现了对于儒教思想的批评以及反对性别歧视的活动;第二部分考察辛亥革命后军人政权下的婚姻制度依然是维持妇女低下地位的保守性制度;第三部分审视在新文化运动的发生与《新青年》杂志出版的时间阶段,对于儒教的批判与女性解放的历史实存;第四部分重点考察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妇女在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