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戴着镣铐的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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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东辉,大学毕业后不久因病导致双目失明,此后开始文学写作,发表小说、散文三百余篇,百余万字。出版散文随笔集两部,曾获河北省散文大赛一等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征文一等奖、浩然文学奖。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
  生命的行走,大都和梦想有关。路是梦的见证与诠释,梦是路的方向与表达。无论是有形的道路,还是无痕的新路,我们总能约略看到梦想留在这路上的光影。
  一
  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一个梦想,将来我要写一本书,一本很厚的书。要让很多人都抢着去读。就像我那时候读过的《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還有似懂非懂、缺皮少页的《水浒传》《西游记》。别笑我没见识,十来岁的乡下孩子,有《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甚至《水浒传》《西游记》就已经不错了。
  这几本书是我用一大把没有一个麻子点的豆瓣玻璃球换来的。跟我做这笔交易的是一个大我一岁的天津小子。他有个姐姐是我们这个村的知青,每年暑假,他到姐姐这儿来,总会带一些让我们这些乡下孩子羡慕嫉妒恨的好东西。其中就有一些破破烂烂的书。这小子就用这些破破烂烂的书跟我换了很多上好的玻璃球、弹弓子,还有我们自己用胶泥捏制的口笛、娃娃……记忆里,我那时候看过的外国人写的书就只有一本——《在人间》,高尔基写的。至于安徒生、格林童话之类的,压根儿就没进入过我的童年生活。
  1973年底或者1974年初,我11岁或者12岁。在村小学读四年级或者五年级。教我们的老师姓李,二十多岁,眼小脸白,略带几分文弱之气,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他的某只耳朵后边(记不清是左耳还是右耳了),长着一个鹌鹑蛋大小的瘤子,每当他面向黑板写生字时,我们就看到那个“鹌鹑蛋”在他耳朵后面蠢蠢欲动,仿佛他的耳朵也在动。
  某日上午,我的左耳或者右耳莫名其妙地发痒,很难受。只好用手不停地抓挠,每抓一次,同学们就笑闹一次。李老师很生气,把我叫到办公室。李老师没有训斥我,更没有体罚我,看我的表情很温和,小小的眼睛含着笑意。他从办公桌上随手拿起一张报纸,递到我手中,说:“你把这张报纸头版头条从头到尾、一字不错地读下来,啥时候读顺了就放你回教室。”
  我手拿报纸,迷茫地看着李老师,不是听不懂他的话,是不知道啥叫头版头条。李老师告诉我啥叫头版头条,我一看那天的头版头条,头就轰然作响,心就慌得不行,那天的头版头条几乎占据了一个整版,一行粗黑大字恶兽般排于报纸的上方,像一根横梁,下面是密密麻麻的小字。此前,虽见过报纸,却从未读过。一直认为自己喝的那点墨水还不配读报纸。现在居然让我读这么一大篇文章,这简直就是逼我上吊。
  发昏当不了死,既然老师让读,那就得读。想不到,出乎意料地顺利,报纸上那些字绝大多数都是我认识的。我简直难以置信,自己竟有如此学问。
  那天报纸的头版头条的题目我记不清了,但内容我至今记得。是说一个叫黄帅的小学生写了几篇日记,主要是说师道尊严不好,生活在新时代的红小兵不做逆来顺受的小绵羊,要做反潮流的小闯将……
  我读了三遍或者四遍,就把那报纸的头版头条十分顺畅地读了下来。李老师很高兴,说:“读得不错,你认识的字很多,以后可以读一些课外书了。”随后就又对我说:“你要向黄帅学习,做反潮流的小闯将。”我有点蒙,今天的事似乎有点乱套。本来是因为我犯了错,来接受批评教育的,李老师对我的惩罚是让我读报纸,这也符合老师的身份,问题是这报纸上的内容有点荒谬。也不光是说报纸上那个小学生写的日记荒谬,而是李老师居然用反对师道尊严的文章来维护他的尊严,这有点说不过去。何况他还让我做反潮流的小闯将!真不知李老师是咋想的。
  “反潮流”的热潮很快席卷全国,我们这个偏远的村小学也在老师的鼓励下写起了批判师道尊严、做反潮流小闯将的大字报。但很少有人拿这个当真。我们好像跟老师一起玩一个有趣的游戏。我们不知道批判老师的大字报写得好不好,就拿给老师看,老师像批改我们的作文那样帮我们修改错别字,把不通顺的句子一一改过来,以便使那批判他的文章看上去很是那么一回事。有时,李老师还在课堂上表扬我写的批判他的文章写得好,字迹工整,句子通顺,段落清楚,中心思想明确。我心里就很美,仿佛自己将来可以写文章,甚至当作家。
  李老师还把自己偷偷珍藏的几本书借给我看,有《青春之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大学》。老师好像还有本《红楼梦》,我跟他借,老师说我还看不懂。老师还对我说:“你的作文不错,多读一点书吧,说不定你将来也会出书当作家的……”
  二
  上高中那年,“四人帮”被粉碎了。不久,就有一本书在同学中悄悄传看,先是手抄本,后来就有了公开出版物(注:《第二次握手》)。为此,我跑过好几趟书店,都没买到,好在已经读过了手抄本,也没觉得有多遗憾。稍后一点,又有一本叫《天安门诗抄》的本子在同学手里传来传去,年轻的生命便在这两本书的作用下躁动不安了,汹涌澎湃了。恰在这时,县文化馆创办了一本文学期刊,叫《春蚕》。我就怀着一颗躁动不安的心,用汹涌澎湃的文字写了一篇《十月怀想》的作文,居然在创刊号上发表了,如果不算在《廊坊日报》上发过的那篇《勇士拦惊马》的作文,这篇该是我在文学期刊上的处女作了。
  1980年夏,我牛哄哄地考进一所师范大学。之所以牛哄哄,一是因为我是那年全县的文科状元,二是因为我是村里有史以来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更主要的是我觉得自己离那个梦又近了一步。一个十八岁的乡下小子,有这三条理由,牛气一把大概是可以被谅解的吧。
  第一次走进大学图书馆,置身于一排排密如丛林、高入云天的书架中间,面对那么多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书,我有点蒙,一下子就觉得自己啥都不懂,啥都不是了。原先的那点骄狂与自负不过是一片薄纸燃烧时发出的火焰,虚张声势而已。过去念的那几本书也不过是给高考试卷涂了一点脂,抹了一层粉。面对着眼前这些数也数不清的书,我只能恶狠狠地跟自己说:“好吧,过去的一切都不算数了,但是那个梦不能不算数,我可以从头再来。”   从头再来的日子简单又充实,除了上课,就是读书、写诗、踢足球、谈恋爱。确切地说,那时的我不叫谈恋爱,是单相思。
  除了那个满脸斯文、骨瘦如柴、看上去有六十多岁,据说是北大图书馆系毕业的馆长先生,学校图书馆几乎是清一水儿的中年妇女,都是那么沉静优雅。只有她是个例外,看年龄,跟我不相上下,身材高挑匀称,肤色白净,尤其那双大而亮的眸子,沉静、温柔,眼神总是低低地往下看,长长的睫毛盖着的是两泓柔柔的秋水……乡村里长大的孩子,哪里见过如此美妙、精致的女子。于是,图书馆成了我心中的圣地。倘一日不去,就丢魂一般不得安宁。而要想堂而皇之地去见那姑娘,唯一的办法就是抓紧时间读书,可每次见到那姑娘,就想起那句关于癞蛤蟆跟天鹅肉的俗语,就又抱着姑娘递过来的书落荒而逃,找一个安静的所在,继续着恶狠狠的阅读。
  惆怅、苦闷到了极点,就偷偷写几句叫做十四行诗之类的东西,无数次鼓足勇气将那诗笺夹在要还的书里,又都在最后一刻撤了出来。
  不管怎么说,大学四载,读书、恋爱、写诗交缠在一起的生活是无比美好的,是可以受用终生的。
  1984年夏,告别了可爱的校园,告别了心爱的姑娘,带着两包沉甸甸的书和那个轻飘飘的梦,踌躇满志地朝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小城走去,那儿的一所师范学校将是我新生活的起点。我将在那儿继续读我的书,写我的诗,做我的梦。
  如果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病,如果上帝不拿走我的眼睛,我的生活可能就那么按部就班地过下去。教课、读书、写诗、做梦,然后,谈恋爱,抓住机会往上爬。然而,上帝不想让我过那样的生活。他想拿我做一个试验,他想看看被无端拿走眼睛的人会怎样。于是,就有了毕业半年后的那场病,十八个月死去活来后,一双好端端的眼睛没了。
  起初,真不想跟上帝玩这个游戏,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干嘛非要拿我做试验?既然不让我好好活,我就死给你看。可是,上帝的旨意是不可违抗的,他既然要拿你做试验,他就不会让你死。他先是用爱动摇你死的决心,比如母亲的泪水,父亲的白发,女孩儿的爱情……然后,就用书里的话坚定你活下去的信心,比如史铁生写在书里的那句话——“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还有海明威那句人所共知的“陈词滥调”——“人不是生来就可以被打败的……”
  既然世间还有那么多难以割舍的爱和牵挂,既然书里都说了“休论公道”,“人是不可战胜的”,那就再试着活一次吧。就这样,跟第一次走进图书馆一样,我再一次恶狠狠地跟自己说:“好吧,过去的一切都不算数了,但那个梦不能不算数,我可以从头再来。”
  三
  在乡下老家休养几年后,我终又收拾起搁置已久的行囊,重整旗鼓,在无边的黑暗中重新上路了。无论怎样,只要心还在,这生命终究要出走。哪怕长夜漫漫,哪怕路途遥遥。
  回到二百里外的那座城市,一切都很熟悉,一切都很陌生。這里曾是我梦想起航的地方,也是我梦断心碎的地方。几年不见,小城长高了,长大了。置身其中,居然有了一种局外人的感觉。这里的日出与日落,这里的忙碌与悠闲,这里的喧闹与寂静,这里的节奏与脉动似乎都与我无关。或者说我的存在是边缘化的,是角落里一棵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草。
  看来,要想在这里活得踏实一点,理直气壮一点,需要重新给自己确定一个位置,寻找一个理由。过去的位置与理由因了这双眼睛变得毫无价值。而这新的定位与理由太实了不行,往往经不起追问;太虚了也不行,那样的话过于虚无缥缈,刻意地不食人间烟火,只能把生命引上歧途。于是,我拿起久已生疏的笔,重新捡拾起儿时那个梦想,开始以写作的姿态为自己明确一个定位,寻找一个活着的理由。
  我不会盲文,一直没学它,跟横竖撇捺竖弯钩打了这么多年交道,实在舍不得丢弃它们。然而,要想在黑暗中把汉字写得像模像样,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初,我写在纸上的文字像天书,然后像甲骨文,直到几个月后,才算勉强可以辨认了。写出的故事也渐渐有了些人间烟火的味道。关心我的人们也可以从报刊上偶尔见到我的名字了。
  随着一些稿子的陆续发表,我发现我的写作好像出了问题,那些被印成铅字的所谓作品,尽管内容不同,但所表达的主题与基调似乎没有什么不同,都是那么阳光灿烂,那么昂扬向上,那么热情似火。好像我在为自己的失明感到欢欣鼓舞,我在为自己告别光明而纵情歌唱。虚妄的写作正把生命一点点引向歧途,一点点远离着内心的真实,真正的写作该是一个自我修炼的过程,自我修炼的过程不是昂首挺胸,勇往直前,而是在左右苍茫间拨开迷雾,给自己寻出一条路来。
  人,有谁能看透存在的虚无,摆脱这世间的苦难?与其掩耳盗铃,倒不如做一个探险者,把隐没在无边黑暗中的那些真相看个清楚,把游荡在心间那一缕缕游魂与思绪捕捉归案,看看这一团无用的热情到底是怎样一副货色。于是,我不再回避自己的软弱与苦痛,我把眼泪和伤悲融进了文字之中。春花秋月,凄风苦雨,都成为我诉说内心软弱与伤悲的对应体,多愁善感,对物伤情成了我那一段时期的写作基调,仿佛一个独坐空楼的怨妇,一腔愁苦,更与谁人说。虽有美态,却又落入自哀自怜的窠臼,似乎只有自己才是这世上最需要理解,最需要同情的苦孩子。
  四
  2004年冬,在北京,跟史铁生有过一次较长时间的交谈。他说:残疾跟写作是有缘的。对此,我深以为然。残疾之于生命是一种限制,一种困厄。因为限制,我们要挣脱,因为困厄,我们要突围,这挣脱突围的过程,便是生命彰显其意义与风采的过程。再往深处广处想想,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存在于某种有形、无形的限制与困厄之中,人所不能者(比如心想事难成,比如爱而不可得)即是限制,不可摆脱者(比如痛苦不灭,比如生之偶然与死之必然)便是困厄,没有限制与困厄感的人生是不丰富,不完满的。原来,写作不仅可以歌颂与赞美,壮志与抒怀,可以让人出名成为作家,写作还可以帮我们在看到限制与困厄之后寻出一条路来。在心魂与梦想之间,在愿望与现实之间,是需要有一条路的。否则,我凭什么相信另一双眼睛的存在?凭什么来证明那黑暗的尽头有光在等着我?凭什么认定黑暗的边缘就是心之所在?凭什么认定爱是先于一切理性与信仰而存在于我们生命之中的属灵!   从此,我不再对自己的眼睛耿耿于怀,不再对那些毫无道理的强加与剥夺视若仇敌,不再对命运咬牙切齿,我把写作当成了一个戴着镣铐舞蹈的过程。
  几年前,一篇记述我和那匹老马的散文获了一个分量不轻的奖,颁奖仪式结束后,记者问我:“你那散文要表达的主题是什么?”我说:“这篇稿子是无主题变奏。”后来,再用这样的话搪塞提问者,连自己都觉得有些故弄玄虚了。于是,就在无主题变奏后面加了一句话——我没有草原,但我有过一匹马。
  我知道,这样的回答离提问者对我的期待依然差了许多。然而,除了文章本身,我真的很难说出什么精言妙语了。写作是一种情绪的流露,是当下的存在对生命记忆的关照,此种情状如一位怀春少女,不经意间,看到了一朵花,看着看着,眼泪就下来了。你问她为什么流泪?她一准会摇摇头,然后用一个“梨花一枝春带雨”的笑靥当作了对你的回答。如果说这比喻有些矫情,那么,翻看老照片的经验恐怕我们都是有过的。手捧一张泛黄的老照片,我们常常会心潮翻涌,抑或是长久地默想,而那心之感,脑之思,已不是手中那张照片所能容得下,说得清的了。此种情形对我这已到中年的写作者来说,感受尤为强烈。时光岁月的蚌壳已将生命中的过往消磨悟化成一粒粒光润剔透的珍珠,它有了属于自己的审美价值。当我把自己沉浸于写作之夜的时候,就时常想起我青春岁月里的那匹马。
  那是一匹死也不肯拉車的老马。它为什么死也不肯拉车?不肯拉车的马还是马吗?那次惊车到底是因为什么?这些问题困扰了我几十年,直到我失明以后,在每一个写作之夜与之私语中,才渐渐理出了一点头绪。我想,马是这样想的:尽管它还有一副马的皮囊,但马的精魂已经远去,甚至死了!拉车会惊扰了马的精魂,会让它马的意识复活,这复活会让当下的它感到耻辱!所以,马宁死也不拉车了。拒绝拉车,它就不是自己,而它宁愿在不是自己的认同中了此残生,也不肯用拉车来证明自己还是一匹马。这底线真的很悖谬,很荒唐,疑窦重生,自相矛盾。然而,这就是老马的选择,这就是我要写它的原因,当然,还有它那眼神以及那眼神带给我的冲击与遐想。当存在的感觉陷入某种困境,当个体生命在困境中体悟到一些形而上的存在真实的时候,我们就有了一个观察世界,审视生命的制高点,我们就会轻而易举发现种种悖谬的存在形式。比如:我那匹死也不肯拉车的老马,还有我这宁可摔得头破血流也从不拿盲杖走路的盲人。
  一个选择悖谬存在的生命,可能是一个终极意义上的悲观主义者。然而,面对当下的生活,他未必就是一个消极颓废、行尸走肉之徒。恰恰相反,他会用审美的目光打量一路的风景,用敏感的心发现琐碎平庸后面的诗性与美好。他会用自己的温柔与多情抚摸冰冷与僵硬,用淡定与从容的微笑面对风刀霜剑,他会敞开自己纳众生,爱万物的情怀,愿意用文字以及文字之外的东西给冬夜的壁炉添一块炭,给寂寞的行路人讲一个有趣的故事,他愿意以写作的姿态,做一个戴着镣铐的舞者。
  编辑:安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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