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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官,先做人
2006年年末,甘肃省金昌市和山西省河津市相继出台新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以文件的形式明文规定:“拟提任的干部必须孝敬父母、善待配偶、诚实忠信,不合格者将被一票否决。”
金昌市委书记李建华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谈到了设置这项规定的起因:有一名县级干部,工作尚可,然而在家庭中他的不孝却令人发指。他母亲早逝,父亲已经70高龄并且体弱多病,作为长子,他本应带头尽孝瞻养父亲,让父亲安度晚年,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他视父亲如同路人,将父亲一个人孤零零地撇在破旧的偏旁里,对父亲的生活不闻不问。父亲感叹生了这么一个不孝的孽子,但又无可奈何,只好靠捡破烂甚至讨饭养活自己。2004年12月,老人感到胸部胀痛,连续几天发高烧卧床不起。老人躺在没生炉火的冰冷的房子里,盼望儿子能来看他一眼,能给他端来一杯热水暖暖身子,可是儿子的脚步从来就没在他的房前停留过,老人伤心落泪,病痛和冻饿交加,求生的欲望迫使他强撑起虚弱的身子,扶着墙摸出家门。街坊见他脸色那样难看,连走路都很困难,就问他是不是病了,他拉住街坊的手老泪纵横,然后向人家借了50元钱,想买一碗热汤面吃,还想去医院抓点儿药。然而,第二天清早.人们在路边发现了老人的尸体。下午,当警察和记者找到那个干部家,让他去认领尸体时,他竟然表示“震惊”,慢条斯理地去老人的房间察看老人在不在——天知道这是一年里他第几次推开父亲的房门。这件事在金昌市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人们纷纷指责痛骂这个不孝之子。
李建华书记感慨道:“无论这名干部工作业绩如何,他连自己父亲的死活都不管,怎么能够再提拔?设置那项规定,就是为了惩戒这种人格不健全的人。”
2005年6月,西安市一名干部的母亲病危,医院给这名干部打了几十个电话,要他去医院签手术单,可是他一直推说工作缠身无法前往,结果他母亲因延误治疗而病故。人们不禁要问,他究竟有什么事情比自己母亲的生死还重要?待到真相大白,人们无不义愤填膺。原来,那天这名干部的领导也病了,在离他母亲所住的医院仅十几公里的医院里接受治疗,他母亲病危时他正在领导的床边忙前忙后大尽谄媚之“孝”呢!2005年“十一”长假,成都市一名干部携妻儿去海南旅游,将半身不遂的父亲一个人扔在家里。老父亲行动不便,在泡方便面时不慎跌倒,一壶开水兜头泼下,把老人严重烫伤。老人忍受着难以想象的疼痛在地上躺了两天一夜,那名干部才和妻儿兴高采烈地旅游归来,而此时老人仅剩下了一口气。
鉴于上述两件事情,陕西和四川省领导愤慨地表示:对父母不敬不孝是道德沦丧、良心缺失的表现,这种人“绝不能提拔重用”!
自古以来我国就把孝敬父母视为做人的道德基础,指出“孝,德之始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孝敬父母,愿为父母的安宁、幸福承担责任,是一个人社会责任感的出发点,因此只有在家庭中能够用真挚的感情对待父母的人,才有可能在社会上将这种感情延伸至他人,进而将其升华到爱祖国、爱人民的高度。试想,一个人如果连对自己恩重如山的父母都不爱,那么他怎么可能是一个有爱心、有责任感的人?连自己生身父母的生活、健康甚至死活都不闻不问,怎么可能关心民生之艰?怎么可能胸怀忧民之心?又怎么可能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将孝敬父母这一道德诉求制度化,让不孝者止步仕途,实不失为一种有力、有效而又合民意、如民愿的好举措。
编辑 陈霖
E-mail:chenlin719@126.com
2006年年末,甘肃省金昌市和山西省河津市相继出台新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以文件的形式明文规定:“拟提任的干部必须孝敬父母、善待配偶、诚实忠信,不合格者将被一票否决。”
金昌市委书记李建华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谈到了设置这项规定的起因:有一名县级干部,工作尚可,然而在家庭中他的不孝却令人发指。他母亲早逝,父亲已经70高龄并且体弱多病,作为长子,他本应带头尽孝瞻养父亲,让父亲安度晚年,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他视父亲如同路人,将父亲一个人孤零零地撇在破旧的偏旁里,对父亲的生活不闻不问。父亲感叹生了这么一个不孝的孽子,但又无可奈何,只好靠捡破烂甚至讨饭养活自己。2004年12月,老人感到胸部胀痛,连续几天发高烧卧床不起。老人躺在没生炉火的冰冷的房子里,盼望儿子能来看他一眼,能给他端来一杯热水暖暖身子,可是儿子的脚步从来就没在他的房前停留过,老人伤心落泪,病痛和冻饿交加,求生的欲望迫使他强撑起虚弱的身子,扶着墙摸出家门。街坊见他脸色那样难看,连走路都很困难,就问他是不是病了,他拉住街坊的手老泪纵横,然后向人家借了50元钱,想买一碗热汤面吃,还想去医院抓点儿药。然而,第二天清早.人们在路边发现了老人的尸体。下午,当警察和记者找到那个干部家,让他去认领尸体时,他竟然表示“震惊”,慢条斯理地去老人的房间察看老人在不在——天知道这是一年里他第几次推开父亲的房门。这件事在金昌市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人们纷纷指责痛骂这个不孝之子。
李建华书记感慨道:“无论这名干部工作业绩如何,他连自己父亲的死活都不管,怎么能够再提拔?设置那项规定,就是为了惩戒这种人格不健全的人。”
2005年6月,西安市一名干部的母亲病危,医院给这名干部打了几十个电话,要他去医院签手术单,可是他一直推说工作缠身无法前往,结果他母亲因延误治疗而病故。人们不禁要问,他究竟有什么事情比自己母亲的生死还重要?待到真相大白,人们无不义愤填膺。原来,那天这名干部的领导也病了,在离他母亲所住的医院仅十几公里的医院里接受治疗,他母亲病危时他正在领导的床边忙前忙后大尽谄媚之“孝”呢!2005年“十一”长假,成都市一名干部携妻儿去海南旅游,将半身不遂的父亲一个人扔在家里。老父亲行动不便,在泡方便面时不慎跌倒,一壶开水兜头泼下,把老人严重烫伤。老人忍受着难以想象的疼痛在地上躺了两天一夜,那名干部才和妻儿兴高采烈地旅游归来,而此时老人仅剩下了一口气。
鉴于上述两件事情,陕西和四川省领导愤慨地表示:对父母不敬不孝是道德沦丧、良心缺失的表现,这种人“绝不能提拔重用”!
自古以来我国就把孝敬父母视为做人的道德基础,指出“孝,德之始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孝敬父母,愿为父母的安宁、幸福承担责任,是一个人社会责任感的出发点,因此只有在家庭中能够用真挚的感情对待父母的人,才有可能在社会上将这种感情延伸至他人,进而将其升华到爱祖国、爱人民的高度。试想,一个人如果连对自己恩重如山的父母都不爱,那么他怎么可能是一个有爱心、有责任感的人?连自己生身父母的生活、健康甚至死活都不闻不问,怎么可能关心民生之艰?怎么可能胸怀忧民之心?又怎么可能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将孝敬父母这一道德诉求制度化,让不孝者止步仕途,实不失为一种有力、有效而又合民意、如民愿的好举措。
编辑 陈霖
E-mail:chenlin7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