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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据卫生部公布的数字,到2004年底,全国已有310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共有6899万农民参加,全国共筹集资金30.21亿元。从2003年8月份开始,Z县作为我国的首批试点县之一,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两年多的运行,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但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拟结合Z县情况,提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探讨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