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脱衣讨薪”又一次震惊了国人。一个柔弱女子,为了向老板讨回属于她自己的8000多元血汗钱,在万般无奈之下,竟然采取了“脱”的做法:在那家公司门口,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从中不难看出,8000多元对于这位女子来说是何等的重要,而讨薪又是何等的艰难!
“脱衣讨薪”的女子固然值得同情,而那个欠了许多人的(相信不只是拖欠一个女子)许多血汗钱、并追打“裸体讨薪”女子的老板,固然可恶,而欠薪背后的若干深层次问题,确也值得反思。于是,围绕“脱衣讨薪”的议论纷起,其中有同情、声援这位弱女子的,有鞭挞、声讨那个黑心老板的,而更多的是对事件作了延伸性“深度思考”一一其中有一种声音:有说“不惜以牺牲贞操、尊严为代价”的,也有说“连尊严和羞耻都‘脱’了,他们还剩下什么可以拿来作为讨薪的‘道具’”的(6月29日《生活新报》)。更有甚者,以《谁来核算裸体讨薪背后的尊严成本》为题,说什么:在脱衣讨薪的社会成本中,“无疑还应包括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的尊严成本。当农民工们低三下四地求着老板们归还欠薪之时,他们有何尊严可言?当讨薪的农民们在各职能部门之间被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之际,他们有何尊严可言?而‘裸体讨薪’的那一刻,尊严更早已是零落成泥。”(6月26日《北京青年报》)
这实在是一种误导。脱衣追薪者是否真的因“脱”而丧失了自己的尊严呢?所谓的“尊严成本”是否可以成立呢?这倒是需要认真探究一番的。
尊严是什么?按照习惯意义上的理解,就是对个人或社会集团的道德价值的认识和自我肯定;而个人的尊严、价值和道德品质之总和,便组合成一个人的人格(见《辞海》“尊严”、“人格”条)。
再看“脱衣讨薪”女子,她在一次次通过正常途径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尽管颇多无奈,但仍然不依不饶、不放弃,执意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除了8000多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外,还在于她看重自己的劳动价值和劳动所得,而这种看重,恰恰是她的一种自我肯定的表现,是一种维护尊严的表现。另一方面,她的“脱衣”,明显与道德品质无关。因此,她的“脱衣”既无碍其尊严,也不影响其人格。只有这样去认识“脱衣讨薪”女子的行为,才是对她的起码尊重,才是对她的最好同情。事实上,只有那些站在一旁看热闹的、耻笑的人,才会只看到其“脱衣”一面,才会忽视其万般无奈的处境,才会觉得其行为让她的尊严扫地,人格尽失。
把“脱”等同于丧失人格尊严,是一种偏见。事实上,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有些“脱”非但无关乎人格尊严问题,还是一种高尚情操的生动体现。比如在画家面前当裸体模特的,比如为章子怡的“裸戏”当替身演员的,你能说他们因“脱”而尊严尽失吗?显然不能。
既然我们已经晓得人格、尊严是这么一个概念,自然就明白尊严就是尊严,人格就是人格,是无法把它量化为别的什么的。可是,呼吁“核算……尊严成本”者却犯了一个大忌:他主张对“脱衣讨薪”之举进行“核算”——量化,“成本”——货币化。由于他在文章中把追薪的社会成本以货币指标形式加以说明,因此不用怀疑他的“尊严成本”指的就是货币。这至少带来三个问题:一,一个人的尊严价值几何?二,“尊严成本”到底是什么?三,谁有本事去“核算”这个“尊严成本”?估计没有一个人可以回答出来的。尽管“脱衣讨薪”的代价是沉重的,但沉重的代价,并非皆可以计入某种成本的。因为,一个人的尊严,无法以多少价值来衡量或者对比。看来,“核算……尊严成本”之说,只能是一个似是而非、无法成立的伪命题。要知道,倘若“尊严成本”可以成立,那么道德、情色、肉欲之类,岂不都有了进行货币交易的“正当理由”?那就大谬特谬了。
编辑:盛汉卿
“脱衣讨薪”的女子固然值得同情,而那个欠了许多人的(相信不只是拖欠一个女子)许多血汗钱、并追打“裸体讨薪”女子的老板,固然可恶,而欠薪背后的若干深层次问题,确也值得反思。于是,围绕“脱衣讨薪”的议论纷起,其中有同情、声援这位弱女子的,有鞭挞、声讨那个黑心老板的,而更多的是对事件作了延伸性“深度思考”一一其中有一种声音:有说“不惜以牺牲贞操、尊严为代价”的,也有说“连尊严和羞耻都‘脱’了,他们还剩下什么可以拿来作为讨薪的‘道具’”的(6月29日《生活新报》)。更有甚者,以《谁来核算裸体讨薪背后的尊严成本》为题,说什么:在脱衣讨薪的社会成本中,“无疑还应包括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的尊严成本。当农民工们低三下四地求着老板们归还欠薪之时,他们有何尊严可言?当讨薪的农民们在各职能部门之间被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之际,他们有何尊严可言?而‘裸体讨薪’的那一刻,尊严更早已是零落成泥。”(6月26日《北京青年报》)
这实在是一种误导。脱衣追薪者是否真的因“脱”而丧失了自己的尊严呢?所谓的“尊严成本”是否可以成立呢?这倒是需要认真探究一番的。
尊严是什么?按照习惯意义上的理解,就是对个人或社会集团的道德价值的认识和自我肯定;而个人的尊严、价值和道德品质之总和,便组合成一个人的人格(见《辞海》“尊严”、“人格”条)。
再看“脱衣讨薪”女子,她在一次次通过正常途径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尽管颇多无奈,但仍然不依不饶、不放弃,执意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除了8000多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外,还在于她看重自己的劳动价值和劳动所得,而这种看重,恰恰是她的一种自我肯定的表现,是一种维护尊严的表现。另一方面,她的“脱衣”,明显与道德品质无关。因此,她的“脱衣”既无碍其尊严,也不影响其人格。只有这样去认识“脱衣讨薪”女子的行为,才是对她的起码尊重,才是对她的最好同情。事实上,只有那些站在一旁看热闹的、耻笑的人,才会只看到其“脱衣”一面,才会忽视其万般无奈的处境,才会觉得其行为让她的尊严扫地,人格尽失。
把“脱”等同于丧失人格尊严,是一种偏见。事实上,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有些“脱”非但无关乎人格尊严问题,还是一种高尚情操的生动体现。比如在画家面前当裸体模特的,比如为章子怡的“裸戏”当替身演员的,你能说他们因“脱”而尊严尽失吗?显然不能。
既然我们已经晓得人格、尊严是这么一个概念,自然就明白尊严就是尊严,人格就是人格,是无法把它量化为别的什么的。可是,呼吁“核算……尊严成本”者却犯了一个大忌:他主张对“脱衣讨薪”之举进行“核算”——量化,“成本”——货币化。由于他在文章中把追薪的社会成本以货币指标形式加以说明,因此不用怀疑他的“尊严成本”指的就是货币。这至少带来三个问题:一,一个人的尊严价值几何?二,“尊严成本”到底是什么?三,谁有本事去“核算”这个“尊严成本”?估计没有一个人可以回答出来的。尽管“脱衣讨薪”的代价是沉重的,但沉重的代价,并非皆可以计入某种成本的。因为,一个人的尊严,无法以多少价值来衡量或者对比。看来,“核算……尊严成本”之说,只能是一个似是而非、无法成立的伪命题。要知道,倘若“尊严成本”可以成立,那么道德、情色、肉欲之类,岂不都有了进行货币交易的“正当理由”?那就大谬特谬了。
编辑:盛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