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供应链是一个复杂系统,需要成员间通过信息共享来降低“牛鞭效应”,实现决策同步,减少库存,提高市场相应,因此信息共享是供应链研究中一个重要内容。在对信息共享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多是基于供应链成员间某种委托代理关系提出促进信息共享的激励机制,缺乏对供应链管理中信息共享的机理进行研究。基于此,本文就这个问题,对在实施信息共享过程中供应链成员收益、成本、风险以及相互关系等机理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供应链协同;信息共享;机理
1、引言
信息不对称是供应链与生俱来的特性,供应链协同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便利化。信息共享能够为决策者提供相关的精确与及时的信息以支持预测与决策,但同时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占用资源,给不同的参与人带来的收益也有差异。Chee等[1]综合组织理论、经济学理论和运营管理理论对协同问题进行了研究与分析,认为产生协同问题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私有或不完全的信息、依赖性、分散决策以及有限理性与行为问题,主要影响因素则是信息不对称、非中心化与不确定性。3种不同学科理论一致认为协同存在的问题同决策或运作过程中信息缺乏与信息失真有关,信息分散、信息不充分及信息不对称必然为供应链协同带来重重阻碍。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共享并集成信息,降低必要的信息量,促进信息与决策的中心化,同时加强监测和管理,防止信息失真与泄密,这都需要协同各方在相互信任以及引入必要的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上共享信息。对牛鞭效应进行的大量研究也表明,正是需求信息在传递中扭曲、放大和延迟造成了这种不协同现象,而弱化牛鞭效应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就是信息共享。
虽然信息共享能够解决供应链运作中的很多问题,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绩效,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双赢”。但是供应链协同中企业间关系是合作竞争的关系,每个企业都以自身的收益最大化为激励和决策目标。根据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企业在与其它企业进行商业往来时为了取得优势,通常会保留某些私人信息,不愿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私有信息,其主要原因是:(1)信息共享需要成本。(2)共享信息带来的额外收益在供应链中分配不合理。(3)各企业担心合作伙伴滥用信息而占有额外利润,因此有意隐藏自己的成本、产量、采购价格等信息,保持信息优势。(4)下游企业向上游企业提供自己的私有信息会增加上游企业在供应链内部的权威,使下游企业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而失去竞争优势。(5)协同供应链是动态的组织结构,环境的变化很可能破坏企业间合作伙伴关系。
信息共享在供应链协同中的重要性和价值已经很明晰了。然而由于以上分析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息共享的实施,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促使各成员企业参与信息共享活动,并尽可能加大信息共享的程度。
对于信息共享机制已有一定数量的研究。在进行共享信息价值的研究过程中,学者们发现虽然实施信息共享能够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绩效、降低总成本,但是新增利润的分配问题并没有解决。Lee等[2]在量化需求信息价值时就指出,零售商并没有从信息共享中直接获益。如果没有适当的利益协调机制,就可能发生收益和投入不成比例的情况,部分成员企业不愿意参与信息共享。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激励机制来促使各方达成“双赢”。激励机制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而由委托人向代理人发出的协议或规则,促使代理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意志。在供应链关系中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之间会根据需要形成不同的委托-代理关系。目前在供应链信息共享的研究中,多是先设定某种委托-代理关系,再提出激励机制来实现信息的共享,机制的设计都是以委托代理人风险中性假定为前提。但供应链成员间不是一种简单的委托-代理关系,而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协同关系,且成员对待风险的态度也不一样。在实际的供应链管理中,信息共享是双向的,成员间都要在信息共享上共同努力,信息共享后带来的收益也需要在成员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基于此,本文就在实施供应链管理中信息共享机理进行研究。
2、模型分析
设供应链协同由两个成员组成,一个制造商,一个分销商,制造商是风险中性,分销商是风险规避。
符号说明:
R表示整条供应链由信息共享获得的总收益
Rm表示制造商在信息共享中获得的收益
Rr表示零售商在信息共享中获得的收益
A(t)表示信息共享的技术水平对收益的贡献系数。改系数表明信息技术水平越高,信息传递越及时,信息的处理越精确,决策就越有效,收益就越高。
αm和αr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为信息共享进行的努力水平
ε是影响信息共享收益的一个随机因素,
λ和1-λ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在信息共享中的权重
C(αm)和C(αr)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的信息共享努力成本函数
C(t)表示对信息技术软硬件的投入成本,设这部分由制造商承担
γm和γr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的信息共享努力成本系数
βm和βr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的信息共享收益分配系数,βm+βr=1,它们的确定可参照前面收益分配系数的解决方法
设供应链在信息共享下的总收益为一个柯布-道格拉斯函数:
制造商和分销商信息共享努力成本分别为:
制造商其期望效用
分销商期望效用:
其中为零售商的风险成本。
按照Stackberg博弈求解方法求得零售商与供应商最优努力水平为:
比较和,得:
通过分析可得如下结论:
(1)信息共享努力成本越大,成员努力水平越低,因此成本系数应控制在一定范围才能保证信息共享。
(2)制造商和分销商收益的分配方案,决定双方在信息共享上的努力程度。收益分配系数越大,成员信息共享努力水平越高。
将和分别代入各自的期望收益,在E(Rm)中对t求偏导。
欲使>0,则:
即:。
这意味着当信息技术不断升级,制造商对信息技术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制造商要保证收益的增加应保证上式条件成立,即信息技术升级带来的产出效率的增加应该能够抵消由于升级信息技术而投入的成本。
对分销商而言,要使,则有:
这表明,只有当参加信息共享带来的实际收益大于风险成本的时候,分销商才愿意加入信息共享。
3、小结
本文分析了在供应链管理中,成员企业间在实施信息共享过程中收益、成本、风险的等问题,指出了在供应链管理中实施信息共享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为进一步进行供应链信息共享机制的设计做了基础性探索。
参考文献
[1]Chee Y W, John, Hans-Henrik. Supply chain coordination problem: literature review. [R]. No. 08-04, Center for Industrial Production, Aalborg University, 2004.
[2]Hau L.Lee, Kut C.So, Chriistopher S.Tang. The value of information sharing in a two-level supply chain[J]. Management Science, 2000, 46(5): 626-643.
[关键词]供应链协同;信息共享;机理
1、引言
信息不对称是供应链与生俱来的特性,供应链协同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便利化。信息共享能够为决策者提供相关的精确与及时的信息以支持预测与决策,但同时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占用资源,给不同的参与人带来的收益也有差异。Chee等[1]综合组织理论、经济学理论和运营管理理论对协同问题进行了研究与分析,认为产生协同问题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私有或不完全的信息、依赖性、分散决策以及有限理性与行为问题,主要影响因素则是信息不对称、非中心化与不确定性。3种不同学科理论一致认为协同存在的问题同决策或运作过程中信息缺乏与信息失真有关,信息分散、信息不充分及信息不对称必然为供应链协同带来重重阻碍。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共享并集成信息,降低必要的信息量,促进信息与决策的中心化,同时加强监测和管理,防止信息失真与泄密,这都需要协同各方在相互信任以及引入必要的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上共享信息。对牛鞭效应进行的大量研究也表明,正是需求信息在传递中扭曲、放大和延迟造成了这种不协同现象,而弱化牛鞭效应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就是信息共享。
虽然信息共享能够解决供应链运作中的很多问题,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绩效,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双赢”。但是供应链协同中企业间关系是合作竞争的关系,每个企业都以自身的收益最大化为激励和决策目标。根据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企业在与其它企业进行商业往来时为了取得优势,通常会保留某些私人信息,不愿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私有信息,其主要原因是:(1)信息共享需要成本。(2)共享信息带来的额外收益在供应链中分配不合理。(3)各企业担心合作伙伴滥用信息而占有额外利润,因此有意隐藏自己的成本、产量、采购价格等信息,保持信息优势。(4)下游企业向上游企业提供自己的私有信息会增加上游企业在供应链内部的权威,使下游企业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而失去竞争优势。(5)协同供应链是动态的组织结构,环境的变化很可能破坏企业间合作伙伴关系。
信息共享在供应链协同中的重要性和价值已经很明晰了。然而由于以上分析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息共享的实施,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促使各成员企业参与信息共享活动,并尽可能加大信息共享的程度。
对于信息共享机制已有一定数量的研究。在进行共享信息价值的研究过程中,学者们发现虽然实施信息共享能够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绩效、降低总成本,但是新增利润的分配问题并没有解决。Lee等[2]在量化需求信息价值时就指出,零售商并没有从信息共享中直接获益。如果没有适当的利益协调机制,就可能发生收益和投入不成比例的情况,部分成员企业不愿意参与信息共享。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激励机制来促使各方达成“双赢”。激励机制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而由委托人向代理人发出的协议或规则,促使代理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意志。在供应链关系中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之间会根据需要形成不同的委托-代理关系。目前在供应链信息共享的研究中,多是先设定某种委托-代理关系,再提出激励机制来实现信息的共享,机制的设计都是以委托代理人风险中性假定为前提。但供应链成员间不是一种简单的委托-代理关系,而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协同关系,且成员对待风险的态度也不一样。在实际的供应链管理中,信息共享是双向的,成员间都要在信息共享上共同努力,信息共享后带来的收益也需要在成员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基于此,本文就在实施供应链管理中信息共享机理进行研究。
2、模型分析
设供应链协同由两个成员组成,一个制造商,一个分销商,制造商是风险中性,分销商是风险规避。
符号说明:
R表示整条供应链由信息共享获得的总收益
Rm表示制造商在信息共享中获得的收益
Rr表示零售商在信息共享中获得的收益
A(t)表示信息共享的技术水平对收益的贡献系数。改系数表明信息技术水平越高,信息传递越及时,信息的处理越精确,决策就越有效,收益就越高。
αm和αr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为信息共享进行的努力水平
ε是影响信息共享收益的一个随机因素,
λ和1-λ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在信息共享中的权重
C(αm)和C(αr)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的信息共享努力成本函数
C(t)表示对信息技术软硬件的投入成本,设这部分由制造商承担
γm和γr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的信息共享努力成本系数
βm和βr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的信息共享收益分配系数,βm+βr=1,它们的确定可参照前面收益分配系数的解决方法
设供应链在信息共享下的总收益为一个柯布-道格拉斯函数:
制造商和分销商信息共享努力成本分别为:
制造商其期望效用
分销商期望效用:
其中为零售商的风险成本。
按照Stackberg博弈求解方法求得零售商与供应商最优努力水平为:
比较和,得:
通过分析可得如下结论:
(1)信息共享努力成本越大,成员努力水平越低,因此成本系数应控制在一定范围才能保证信息共享。
(2)制造商和分销商收益的分配方案,决定双方在信息共享上的努力程度。收益分配系数越大,成员信息共享努力水平越高。
将和分别代入各自的期望收益,在E(Rm)中对t求偏导。
欲使>0,则:
即:。
这意味着当信息技术不断升级,制造商对信息技术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制造商要保证收益的增加应保证上式条件成立,即信息技术升级带来的产出效率的增加应该能够抵消由于升级信息技术而投入的成本。
对分销商而言,要使,则有:
这表明,只有当参加信息共享带来的实际收益大于风险成本的时候,分销商才愿意加入信息共享。
3、小结
本文分析了在供应链管理中,成员企业间在实施信息共享过程中收益、成本、风险的等问题,指出了在供应链管理中实施信息共享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为进一步进行供应链信息共享机制的设计做了基础性探索。
参考文献
[1]Chee Y W, John, Hans-Henrik. Supply chain coordination problem: literature review. [R]. No. 08-04, Center for Industrial Production, Aalborg University, 2004.
[2]Hau L.Lee, Kut C.So, Chriistopher S.Tang. The value of information sharing in a two-level supply chain[J]. Management Science, 2000, 46(5): 626-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