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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河南省地调院重点在省内豫西南地区、西藏青藏铁路沿线及新疆西昆仑地区开展了地质找矿工作,累计向国家提交新发现矿产地31处,控制矿产资源量:铁6100余万吨、铅锌1800余万吨、铜80余万吨、银2.3万吨、金26吨,金红石1285万吨,并提交了一大批成矿地质背景与成矿规律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