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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国有企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们在“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解决了职责不清,推进不力和聚焦不足等问题,但离党中央提出的要求还有差距。本文从内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设想方面作阐述,以求通过落实“两个责任”更好地发挥核心贯通作用。
关键词:党委;纪委;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事关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是国有企业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的具体实践,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两个责任”的含义
1.1 党委主体责任的含义
一是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做好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五是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出表率。
1.2 纪委监督责任的含义
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二是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四是查处腐败问题。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1.3 两个责任的內在关系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机整体,统一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总方针。党委的主体责任强调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相关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为其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和工作保障。纪委的监督责任强调纪委的专职监督的主责,不承担主责之外的其他职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履行职责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
2 落实“两个责任”的现状分析
2.1 认识上有误区
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意识有所提升,但仍然存在权责不清、界限不明、协同不够的问题。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专职工作。没有清晰认识主体责任的内涵,导致履职不深入。二是将党委的领导主体责任混淆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狭隘的将纪委的监督责任理解为只是负责监督,实际上还需要配合党委进行党风廉政的教育宣传、机制建设等多方面工作。四是认为凡事都以党委为主、纪委为辅,弱化了纪委的地位。五是认为纪委宁可无事可做,也不要忙忙碌碌。没有充分认识到纪委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极端弱化了纪委的作用。
2.2 履职有差异
一是存在“党委只负责挂帅”的问题。有的企业习惯将主体责任交给纪委来履行,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因为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识不强。二是“纪委只负责出征”,纪委缺乏履行监督职责的相对独立性,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不够,弱化了同级监督责任。
2.3 体制存弊端
一是企业仍然重效益、弱党务(纪检)。部分人员对“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二是惩处功能发挥不足。少数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配合不够,认为没有发挥震慑力。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渠道和手段单一。四是结合企业管理实际不够,信息渠道不畅。长期存在业务部门、党群纪检部门履行各自职能,信息沟通不畅。
2.4 能力水平不均衡
一是不同单位履职有不均衡。二是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不均衡。部分党群纪检干部在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上有差异,导致对待纪检工作的理解能力和创新能力水平不一。三是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尚有差距。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思路、方法不清晰,以至于工作推动浮在面上,能力素质还不适应“两个责任”建设的具体要求。
3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与建议
3.1 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中心工作有机融合
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推进,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要秉承“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效能监察和专项审计,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服务生产经营。通过扎实推进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堵塞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3.2 党委既要挂帅又要出征
(1)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保障。企业党委要结合当前主营业务,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晋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教育等涉及主体责任的方面,以全面从严治党的视角,制定落实民主监督、权力制约、加强监督等政策和制度,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2)率先垂范,提高执行力。企业党委在制定好各项制度的前提下,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责任制,落实目标、细化内容、强化措施。特别是在涉及干部选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材料采购方面要秉公用权,也要监督好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等方面,党委要勇于支持,敢于决策。
(3)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做到“四个亲自”,年度要听取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的担子。重大专项工作党委书记要挂帅。如“四风”治理、招标监管、管理人员亲属回避治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检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需要党委的全力支持,亲自监督和督办。
3.3 聚焦纪委监督执纪和问责的职能
(1)强化纪委对党委的监督。要落实在重要人事安排初始酝酿阶段,须征求纪委的意见;纪委对正在初核或立案的对象,职工群众数次反映存在问题的对象,不适宜提拔的,可以否决。
(2)坚持执纪监督问责,查办腐败案件。纪委在结算、招投标、物料采购、干部作风等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问责处理。尤其要注重对巡视巡察、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的处置,对关键岗位人员的问题或涉及重点领域的问题,要深挖细查,形成从严治腐的震慑。
(3)当好党委的“助手”。要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党风政风,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掌握下一级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动态、学习教育状况、廉洁自律情况,为党委选用干部和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决策信息。要通过效能监察、大监督机制等,为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健全完善提供信息的便利。
(作者单位: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
关键词:党委;纪委;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事关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是国有企业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的具体实践,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两个责任”的含义
1.1 党委主体责任的含义
一是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做好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五是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出表率。
1.2 纪委监督责任的含义
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二是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四是查处腐败问题。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1.3 两个责任的內在关系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机整体,统一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总方针。党委的主体责任强调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相关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为其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和工作保障。纪委的监督责任强调纪委的专职监督的主责,不承担主责之外的其他职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履行职责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
2 落实“两个责任”的现状分析
2.1 认识上有误区
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意识有所提升,但仍然存在权责不清、界限不明、协同不够的问题。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专职工作。没有清晰认识主体责任的内涵,导致履职不深入。二是将党委的领导主体责任混淆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狭隘的将纪委的监督责任理解为只是负责监督,实际上还需要配合党委进行党风廉政的教育宣传、机制建设等多方面工作。四是认为凡事都以党委为主、纪委为辅,弱化了纪委的地位。五是认为纪委宁可无事可做,也不要忙忙碌碌。没有充分认识到纪委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极端弱化了纪委的作用。
2.2 履职有差异
一是存在“党委只负责挂帅”的问题。有的企业习惯将主体责任交给纪委来履行,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因为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识不强。二是“纪委只负责出征”,纪委缺乏履行监督职责的相对独立性,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不够,弱化了同级监督责任。
2.3 体制存弊端
一是企业仍然重效益、弱党务(纪检)。部分人员对“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二是惩处功能发挥不足。少数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配合不够,认为没有发挥震慑力。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渠道和手段单一。四是结合企业管理实际不够,信息渠道不畅。长期存在业务部门、党群纪检部门履行各自职能,信息沟通不畅。
2.4 能力水平不均衡
一是不同单位履职有不均衡。二是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不均衡。部分党群纪检干部在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上有差异,导致对待纪检工作的理解能力和创新能力水平不一。三是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尚有差距。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思路、方法不清晰,以至于工作推动浮在面上,能力素质还不适应“两个责任”建设的具体要求。
3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与建议
3.1 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中心工作有机融合
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推进,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要秉承“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效能监察和专项审计,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服务生产经营。通过扎实推进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堵塞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3.2 党委既要挂帅又要出征
(1)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保障。企业党委要结合当前主营业务,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晋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教育等涉及主体责任的方面,以全面从严治党的视角,制定落实民主监督、权力制约、加强监督等政策和制度,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2)率先垂范,提高执行力。企业党委在制定好各项制度的前提下,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责任制,落实目标、细化内容、强化措施。特别是在涉及干部选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材料采购方面要秉公用权,也要监督好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等方面,党委要勇于支持,敢于决策。
(3)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做到“四个亲自”,年度要听取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的担子。重大专项工作党委书记要挂帅。如“四风”治理、招标监管、管理人员亲属回避治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检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需要党委的全力支持,亲自监督和督办。
3.3 聚焦纪委监督执纪和问责的职能
(1)强化纪委对党委的监督。要落实在重要人事安排初始酝酿阶段,须征求纪委的意见;纪委对正在初核或立案的对象,职工群众数次反映存在问题的对象,不适宜提拔的,可以否决。
(2)坚持执纪监督问责,查办腐败案件。纪委在结算、招投标、物料采购、干部作风等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问责处理。尤其要注重对巡视巡察、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的处置,对关键岗位人员的问题或涉及重点领域的问题,要深挖细查,形成从严治腐的震慑。
(3)当好党委的“助手”。要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党风政风,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掌握下一级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动态、学习教育状况、廉洁自律情况,为党委选用干部和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决策信息。要通过效能监察、大监督机制等,为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健全完善提供信息的便利。
(作者单位: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