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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重大决策实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不良影响与社会矛盾,提高重大决策的安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应当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立法。但目前这一领域不仅立法非常少,而且没有把中央和地方多年的有益于规范化治理经验及时转为系统化的法律规范,这导致该领域法治水平亟待全面提升。在宪法与立法法的指导下,通过及时有效的立法转化与科学合理的体系化立法等方式,将可以全面促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