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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央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该名词第一次进入大众视野。但是何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功能如何以及如何管理,可能很多人并不了解,下面笔者就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预算稳定基金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但在国际上,却早已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俄罗斯、挪威、智利、新加坡等多个国家都设有预算稳定基金。特别在美国,截至2000年,几乎各州都建立了预算稳定基金。一般认为,预算稳定基金是一种政府预算储备,其资金来源于经济繁荣年度财政盈余的累积或者是非常规收入,其中多年度财政盈余的累积是各国建立预算稳定基金的基础。例如俄罗斯自2001年起实现政府预算平衡,并连年出现较大幅度预算盈余,所以2004年初,俄罗斯即得以成立预算稳定基金。
中国的情况略有不同。自改革开放以来,除了1985年财政出现盈余以外,其他年份基本都是赤字。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并不具备建立预算稳定基金的基础。但是中国近年来整体经济形势良好,财政收入一直显著增长,在2003年突破2万亿元的基础上,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越过3.5亿元的台阶,达到3.9亿元。与此同时,中央财政从2003年到2006年年均超收2040亿元。在此基础上,中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顺势而生。
在国际上,预算稳定基金常被视为一种反周期的财政工具,利用其“蓄水池”的功能,可以发挥稳定经济,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作用,从而达到居安思危的效果。在我国,建立预算稳定基金,除了在应对经济发展风险方面可以未雨绸缪,在预防财政风险方面也可以发挥同样的功效。
由于经济运行都是有周期的,并受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的影响。预算稳定基金秉承“以丰补歉,以盈填亏”的理财理念,通过基金的安排使用可以对社会供求总量产生重要影响,从而达到对经济运行反周期调节的作用。例如在经济形势好,财政收入增长高的年份,安排资金存入预算稳定基金,减少政府支出,避免经济过热发展。同样当经济疲软,财政收入减少的时候,调入使用基金,增加政府开支,刺激社会总需求,抑制经济紧缩的加剧。因此,作为宏观经济平衡器的预算稳定基金必将成为政府实施经济政策、熨平经济波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工具。
我国近年来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但却仅是财政超收而非财政盈余。这与国家的财政政策有一定的关系,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尽管目前的财政实力比较雄厚,但整体财政状况却无法让人太过乐观,并且这种财政高增长也不可能长久持续下去。同时,考虑到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成长期,变化远比西方发达国家剧烈,因此,这一特殊发展阶段既可以有助于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政府的财政风险。再加上财政收入具有很大的弹性,而财政支出却是刚性的,常常不能因为财政收入形势的恶化而减少。在这种背景下,设立预算稳定基金可以通过有意识的周期性收支平衡安排,将超收年份的财政收入以基金形式存储起来,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从而保证国家预算的稳定和财政运转的良性循环。
好的政策需要好的管理。为了切实发挥预算稳定基金的“稳定、保障”作用,许多国家都对预算稳定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如俄罗斯在2003年正式颁布第184号联邦法律,规定预算稳定基金是俄罗斯联邦预算资金的一部分,主要由石油价格超过基准价格所形成的超额税收收入提取形成,单独核算和管理,在石油价格低于基准价格的情况下用于保障联邦预算的稳定。在美国,由于各州的法律规定、政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不尽相同,预算稳定基金的形式也因而呈现多样化,但是规范的募集方式、严格的提款规则、明确的结余水平上限却是每个州的预算稳定基金所不可忽视的。
在中国,预算稳定基金是建立在预算超 收的基础上的,按照现行的《预算法》,财政超收的安排使用可以不需要人大的审查和批准,只需报告执行结果即可。这样政府对财政超收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人大则对这部分资金处于监管失控状态。所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使用要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全国人大监督。这对于加强财政预算的约束作用,加大立法机关对预算稳定基金的控制力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这还只是第一步,预算稳定基金要想顺利发展,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功能,还需借鉴国外成熟的管理经验,修订《预算法》,把预算稳定基金的建立与资金使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对其实施有效的立法监督。
(中央财经财政学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预算稳定基金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但在国际上,却早已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俄罗斯、挪威、智利、新加坡等多个国家都设有预算稳定基金。特别在美国,截至2000年,几乎各州都建立了预算稳定基金。一般认为,预算稳定基金是一种政府预算储备,其资金来源于经济繁荣年度财政盈余的累积或者是非常规收入,其中多年度财政盈余的累积是各国建立预算稳定基金的基础。例如俄罗斯自2001年起实现政府预算平衡,并连年出现较大幅度预算盈余,所以2004年初,俄罗斯即得以成立预算稳定基金。
中国的情况略有不同。自改革开放以来,除了1985年财政出现盈余以外,其他年份基本都是赤字。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并不具备建立预算稳定基金的基础。但是中国近年来整体经济形势良好,财政收入一直显著增长,在2003年突破2万亿元的基础上,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越过3.5亿元的台阶,达到3.9亿元。与此同时,中央财政从2003年到2006年年均超收2040亿元。在此基础上,中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顺势而生。
在国际上,预算稳定基金常被视为一种反周期的财政工具,利用其“蓄水池”的功能,可以发挥稳定经济,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作用,从而达到居安思危的效果。在我国,建立预算稳定基金,除了在应对经济发展风险方面可以未雨绸缪,在预防财政风险方面也可以发挥同样的功效。
由于经济运行都是有周期的,并受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的影响。预算稳定基金秉承“以丰补歉,以盈填亏”的理财理念,通过基金的安排使用可以对社会供求总量产生重要影响,从而达到对经济运行反周期调节的作用。例如在经济形势好,财政收入增长高的年份,安排资金存入预算稳定基金,减少政府支出,避免经济过热发展。同样当经济疲软,财政收入减少的时候,调入使用基金,增加政府开支,刺激社会总需求,抑制经济紧缩的加剧。因此,作为宏观经济平衡器的预算稳定基金必将成为政府实施经济政策、熨平经济波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工具。
我国近年来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但却仅是财政超收而非财政盈余。这与国家的财政政策有一定的关系,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尽管目前的财政实力比较雄厚,但整体财政状况却无法让人太过乐观,并且这种财政高增长也不可能长久持续下去。同时,考虑到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成长期,变化远比西方发达国家剧烈,因此,这一特殊发展阶段既可以有助于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政府的财政风险。再加上财政收入具有很大的弹性,而财政支出却是刚性的,常常不能因为财政收入形势的恶化而减少。在这种背景下,设立预算稳定基金可以通过有意识的周期性收支平衡安排,将超收年份的财政收入以基金形式存储起来,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从而保证国家预算的稳定和财政运转的良性循环。
好的政策需要好的管理。为了切实发挥预算稳定基金的“稳定、保障”作用,许多国家都对预算稳定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如俄罗斯在2003年正式颁布第184号联邦法律,规定预算稳定基金是俄罗斯联邦预算资金的一部分,主要由石油价格超过基准价格所形成的超额税收收入提取形成,单独核算和管理,在石油价格低于基准价格的情况下用于保障联邦预算的稳定。在美国,由于各州的法律规定、政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不尽相同,预算稳定基金的形式也因而呈现多样化,但是规范的募集方式、严格的提款规则、明确的结余水平上限却是每个州的预算稳定基金所不可忽视的。
在中国,预算稳定基金是建立在预算超 收的基础上的,按照现行的《预算法》,财政超收的安排使用可以不需要人大的审查和批准,只需报告执行结果即可。这样政府对财政超收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人大则对这部分资金处于监管失控状态。所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使用要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全国人大监督。这对于加强财政预算的约束作用,加大立法机关对预算稳定基金的控制力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这还只是第一步,预算稳定基金要想顺利发展,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功能,还需借鉴国外成熟的管理经验,修订《预算法》,把预算稳定基金的建立与资金使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对其实施有效的立法监督。
(中央财经财政学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